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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three ...

  •   1.
      我被关在地下室,暗无天日的,阴湿逼仄的地下室。

      我蜗居于此。

      黑色的墙壁上是一双双殷红的瞳,日夜不停地睁大着眼注视着我,墙上还有一道道裂缝,如同有生命般的蠕动着,靠得近了还能闻到令人无法接受的恶臭和一些听不清的低语,嗡嗡的,还有一些奇怪的声音。

      女人的呻/吟声,男人的咒骂声,婴儿尖利的哭声。

      好吵。

      住在这样混乱的房间里,我却是渐渐地习惯了这些。

      裂缝蠕动着变形,从中流出的黑色的如同石油的浓稠液体有时会迅速涌出,变成一个又着尖利嗓音的女人,有时会变成一个醉酒散发着臭味的男人,他们都是黑色的,没有任何光泽,看不清长相,模模糊糊的。女人还有个女儿,小小的,粉粉嫩嫩的,有时女人出现时会抱着她的女儿。

      小婴儿和他们不同,她是白嫩的,小脸粉嘟嘟的,胖胖的手晃来晃去。

      她很可爱。

      我想抱抱她,看她睡觉,给她掖小被子。

      她有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烛,小蜡烛,女人一直都不肯让我靠近她。

      她会对我笑。

      她在黑色的地下室像小蜡烛一样发着微弱的光,给予我片刻温暖。

      不过我还没碰到这束光,就被黑色的女人熄灭了。

      小烛被摁在盛满了水的脸盆里,淹死了。

      我的地下室又是漆黑一片。

      2.
      也许是上天看我可怜,在我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开了个天窗。

      外面的世界也是黑色的,许多黑色的影子围在天窗旁,冲着下面的我指指点点的,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天窗外是狂风骤雨,乌压压的天,雨噼里啪啦地击打着天窗,闪电在空中疾行着,怒吼着。

      我静静地缩在角落,看着天窗。

      墙上的眼睛多了许多,重重叠叠的。

      突然,窗外的风声雨声消失了,我懵懵地把头从膝盖上抬起来,突如其来的一束光强烈地不容拒绝地照进了狭小的地下室,我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看到了一个灰扑扑的小孩,趴在天窗上,脸压在玻璃上有点变形,他的眼睛亮亮的,他拿着一朵小小的黄色小花,把它放在了天窗上,他说他想和我做朋友。

      他说他叫宋长年。

      3.
      宋长年像是个小太阳,小小的,却亮亮的。

      他喜欢跟在我身后,还喜欢在我身边转来转去。

      他会送我小花,就放在打不开的天窗上。

      我喜欢他,我当然知道。

      他也是喜欢我的,不过他不知道。

      我学着疯女人在浴室里引诱男人的方法,拉开浴帘的一角,在氤氲的水雾中对着外面躺在座椅上的小太阳,露出洁白,但遍布狰狞伤痕的背。

      我知道的,我的背部线条很柔美,和那个疯女人一样,而且我的伤痕会增加粗野感和被凌虐的美感。

      他会喜欢的。

      他当然会喜欢。

      男人都是这样。

      他跑了,跑得急匆匆的,连衣服浴巾都忘了拿。我当然是故意的,他总是若有若无地引诱我,冲我笑,抱我,黏黏糊糊地冲我撒娇,我总是要压抑着心中的情绪冷脸对待他。

      喜欢这种情绪让我痛苦,我总要压抑情绪,忍着躁动的心,忍着想见他,想把他狠狠压在墙上,抓住手腕用力吻他。

      现在该他痛苦了。

      4.
      初中时,学校有一群自称“社会青年”的黄毛不知道听谁说了我家里的事,画蛇添足后还宣扬得到处都是,搞起了无趣可笑的校园欺凌。

      小太阳明天都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我消失了好几天,去解决男人的债务问题。

      他又在外面欠了钱,给了个住址后跑了,债主找上门来让我还钱。

      我照常的解决办法是把债主带到男人的藏匿所在地,然后告诉债主,随便打不用赔钱,打完再找男人要钱,不给就继续打。

      我开始攒钱,幸好这小破城市对招童工违法的概念几乎没有,看我长得高就应聘我了。

      奶茶店很赚钱,我还去打了其他的零工,最终是攒够了钱,在原来住的单元楼旁的单元楼租了间便宜的出租屋,一次性租了一年。我刚搬完家具准备回去一趟再拿点东西走时,我看见了在努力用白油漆把债主写在墙上的红字盖住的宋长年。

      我当然知道他经常这么干,我连他在哪买的白油漆,在哪藏白油漆的地方都知道。

      我坐在他身后的窗口默默看着他,他撅着屁股的样子好可爱。

      他终于发现了我,也被我吓到了,眼睛睁的大大的,我没忍住用力拉他的手腕,把他压在了墙上。

      看他的眼睛,漂亮的眼睛,只能一直注视着我的眼睛。

      5.
      我又开始害怕了。

      浑身都在战栗,身体冰冷,还不断地冒着冷汗。

      但我不知道我在怕什么。

      我开始莫名地感到烦躁。

      我借着无理由污蔑他时说出了实话,不过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喜欢你。”

      “我想让所有人厌恶你,疏远你,抛弃你,对你暴力,再让我对你释放好意,让你觉得全世界只有我最好,你会感激我,然后慢慢地爱上我,你的全世界只剩下我,你会依赖我,离不开我。”

      “这是我想要的。”

      我应该是疯了。

      他呆呆楞楞的样子很傻,他受惊吓后睁大眼睛抬头看我时,发现是我后无意间流露出的信任也很傻。

      在我看着他那双清澈的,充满了对我的喜欢和依赖的眼睛,我就鬼迷心窍地强制他和我在一起了。

      我实在是说不出我喜欢你,其实我是喜欢你的。

      6.
      我在学校的书本和桌椅被弄脏了,不是胶水就是红色油漆,桌上还被写了字,我的书被淋上了黄色的,一股恶心腥味的液体。

      我没表示什么,故意放出了我今天下午六点半会在学校外的一个巷子里的奶茶店打工,他们不会告诉他们的头目,毕竟打完我可以去邀功拿钱。

      今天是星期四,他们平时六点四十会在学校废弃的后山开会,混混们会在六点准时去小巷子找我,而他们的头目会在六点半前后到后山,看到没人在他会开始无聊地玩后山唯一的锻炼用具,单杠。

      现在五点半,我拿着螺丝刀把单杠的螺丝拧松,但很明显,老板给我的螺丝刀是个劣质品,幸好我准备了两把。正当我准备从背包里掏第二把出来时,一只手突然出现,拿着螺丝刀把螺丝拧松了,然后转身去拧另外一边的。

      是宋长年。

      我没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没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只是默默地拧螺丝,然后一起在远处躲着等混混头目出现,六点十三,他提前到了。在我的预料之内,他开始玩单杠了,而且玩的是比较高的单杠。

      地板不是塑胶地板的,而是水泥地。

      他哀嚎了很久,我和宋长年只是远远地看着,然后走掉去找其他混混。

      我背对着监控指了个位置让他藏起来,结果他蹲下去了,从远处看能看见他露出两个圆圆的膝盖和几撮头发,时不时还探头出来看我。

      啧。

      我很烦躁,就冲上去和混混们打了起来,结果有人掏出了刀,我没怎么躲就让他在手臂上划了一道,流了很多血。

      打完混混,我转头去看宋长年。我满手都是血,脸上衣服上也沾着,看上去应该会很恐怖,但宋长年没什么反应,只是看着我。我朝他走去,任由他抓起我的手臂看。

      真是个小变态。

      我掐住他的脸,问他,

      “你害怕吗?”

      宋长年摇摇头,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绷带就开始熟练地给我缠。

      7.
      宋长年像是个小太阳,暖暖的。

      我就像烂在泥里的逐渐腐烂的灰烬,不对,灰烬是消散,不是腐烂。

      我很喜欢小太阳,但小太阳在天上,灰烬在被石头压在了潮湿的泥里。

      灰烬是注定配不上小太阳的。

      8.
      我不敢对小太阳表现得太亲近,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怕我越陷越深,最终脱不了身。

      我装作对他冷酷,但他总是无视我的低气压死皮赖脸地黏上来,要跟我抱。

      他很想和我上同个高中,我知道他的疯子偏执妈一定会强迫他上重高,他也一定会上,但我上不了。

      我不是什么好学生,也不可能像他那样努力学习。

      林昭仪,应该是这个名字,她是宋长年的同桌,他们约好了一起上重高,甚至约好了以后一起去上大学。

      不过我知道,她也上不了。

      她父母重男轻女,她的弟弟很讨厌她,听说她上完初中家里人就要让她去打工,早早结婚,肯定也会阻止她去她目前唯一能改变命运的中考,和三年后的高考。

      我其实是能阻止的,这样林昭仪就能和宋长年一起上重高了。但我没有,我考完语文的那个中午,和宋长年吃完饭,找了个借口离开他,才晃晃悠悠地去了她家。

      我那时已经因为打退了好几个社会青年团体而出名了,而林昭仪的弟弟就是其中的一个团体的小弟。他看到我紧张地腿都在抖,很快就把林昭仪从房间里放了出来。

      林昭仪眼睛很红,应该是哭了一个早上。

      我给了她一块宋长年给我的面包,她拒绝了。

      她只是擦干了眼泪,跟我说谢谢。

      我是个坏人,我不想让林昭仪和宋长年一起上重高。

      要是宋长年知道,一定会觉得我恶心,龌龊,然后离我去吧。

      9.
      我没怎么背书,也没怎么努力考试,就随随便便地考了个最差的高中,林昭仪去了个寄宿学校,每年都拿奖学金。宋长年当然进了重点高中,就如我的预料,他也选择住宿。

      我又开始避着他了。

      我很害怕。

      喜欢是种可怕的东西。

      爱就像瘟疫,温柔如梦的瘟疫,它会传染,会让你在爱抚中慢慢地失去理智,失去自我,从此成为爱的仆从,附属,它是无影无形的,它无处不在,它无药可救,它会让你越陷越深。

      我怕我更喜欢他。

      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我快要因为名为“宋长年”的爱瘟被杀死了。

      我想见他。

      但我见不到。

      我到处找人打架,以减轻看不到宋长年的焦躁感。

      好想他。

      一想他就看他发给我的信息,他如果有假期就会来我的出租屋,走窗户进来。

      他说是怕有人看到,暴露了我的住址。

      他真蠢。

      我也习惯了在周五,或者是假期前一天中午看到他的信息,如果他发“终于可以出校门啦~”或者是“不想回去,我可以去找你吗[委屈jpg.]”之类的消息,我就会把客厅那扇窗户打开,这个周末我就不会出门,而是待在出租屋里静静地等着小太阳爬窗户进来。

      别人是破开荆棘,撬开心灵窗户,他是不顾泥泞肮脏的墙面,背着一大包东西爬进我的窗户。

      10.
      小太阳很黏人,黏糊糊的。

      他喜欢抱抱,抚摸,贴贴等等亲近人的动作,像是得了皮肤饥渴症。

      他软软的。

      很可爱。

      他对我总是一脸信任,乖乖地坐在我身边,或者是乖乖地跟在我身后,仰头睁着浑圆的猫眼听我讲话,无论我做什么,他的目光一直都黏在我身上。

      但这都是假象,我当然知道。

      他在对待其他人时都是一幅冷冰冰的态度,说话也言简意赅,他的朋友也不多,只有我和他的初中同桌,而他现在只剩我了。

      我不是一个好人。

      我真的一直都不是。

      我经常给宋长年买廉价的工业糖,当然不好吃,但我就是故意的,喜欢买给他吃,然后偷偷拿走他吃完糖后剩下的漂亮玻璃糖纸,折了一朵又一朵的玫瑰花,藏在罐子里。

      我收集了一罐又一罐,睡前我会把它拿出来,对着天花板的白炽灯看里面的玻璃糖纸反射出细碎的带着颜色的光晕,很漂亮。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件无聊的事,收集别人吃完的糖纸,还特意去学折玫瑰花。

      就像我不知道宋长年为什么不喜欢吃甜的却还是会把我给他的难吃的糖都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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