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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奥斯托·卡罗利会说:“她来了,他来了……”他一面大声高喊,一面摇晃着脑袋。

      奥斯托·卡罗利看着面前的白色墙壁,在房子刚建成时是油漆工拿着刷子将老旧的墙壁涂成白色的。墙壁现在是黑乎乎的,不用想别的,肯定是他干的,因为这间房子只有他一个人住,还有就是他一旦开始胡言乱语时,就会做些让他自己都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就比如说现在,他坐在一张木制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面前脏兮兮的墙壁,他想起就在几分钟前他拿着一瓶黑墨水泼到了墙壁上。他很疑惑,但更多的是不解,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将墨水瓶盖拧开,然后随手扔了出去,洁白的墙壁瞬间变得黑乎乎的。他站了起来,走到窗户边,将窗帘拉开,肯定有阳光照在他身上。

      此时正值四月份,天气不冷也不热,阳光暖人心脾,不应该久久的待在屋子里,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到处去旅游观光。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敞开怀抱,光线尽情的将他那被各种欲望击穿的身体带来精神上的苦闷湮灭。他形销骨立,脖子又粗又长,四肢像鹿腿似的又瘦又小。他是高鼻梁,四方脸,有着一头脏乱的头发,头发很长,如果不将头发撩到一边或者扎起来,根本就看不清任何东西。他面容憔悴,萎靡不振。他身上没一点力气。他长得并不帅,只能说普普通通,瘦削的身体和虚弱的气息使得他看起来总是无精打采。但他身上有一种文艺气息,这是他长期写作和白日做梦后留下的后遗症,怀春的少女都喜欢这种。

      奥斯托·卡罗利看着一栋小房子,那间房屋离他家很近,他们只隔了一条窄小的小巷子。那间房子的主人叫戴维斯·玛丽。每天上午七点五十分,奥斯托·卡罗利都会站在窗口边看到有人掀开窗帘,将那密不透风的窗户打开,然后探出一个小脑袋来看他。他凭什么断定玛丽会看他,这源于卡罗利对自身魅力的绝对自信,他对自己很满意。

      “我是一个天才,一个令所有人羡慕嫉妒的天才,一个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崇拜的大作家。”他一直这么觉得。他关上窗户,拉上帘子,然后走到床边,打算倒头大睡。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他之所以会每天清晨忍受即将昏倒的瞌睡劲,就是为了享受这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他从晚上七点钟工作到清晨五点钟才打算睡觉。

      有几天,他将两人心照不宣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这是因为他刚好遇到了他写作中的困难期,为此,他白天睡大晚上努力工作的好习惯彻底打破了。每当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时他就变成了正常人,就有了正常的作息规律。尽管在潜意识里他还想着这件重要的事,可强壮的身躯也承受不住昼夜颠倒的摧残,服用了几片氨基比咖啡因后还是坚持不住躺在地板上睡着了。

      那几天玛丽老难过了了,整日郁郁寡欢,连续几天里她都闹着小脾气,她的倔强使得她没再扒着窗沿边偷窥奥斯托·卡罗利。但这只是暂时的。奥斯托·卡罗利也同样焦虑不安,他绕着那张用柜子拼成的大床走来走去,他走了几步,就停下来,看看那一扇始终没为他敞开爱意的窗门,心里想着几天前的一次出乎意料的闲逛。他平常很少出门,并不是因为他很穷,也不是因为他孤独成性,害怕见人。尽管他确实一度穷到连饭都吃不起,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也不敢昂首挺胸的向前走。但这都不是导致他不出门的罪魁祸首。他似乎并没有闲来无事就溜出家门的观念,这样看来他貌似是一个有规划的人。恰恰也相反,他是最没有原则的人,至于为什么不随意的到处闲逛,他觉得大概,可能是因为他认为的奥斯托·卡罗利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他不喜好出门,只凭着臆想活着,向往自由的心一直不曾停歇。他只喜爱文学。那次出门也同上文提到的写作困难期有关,他总会掉入一个深不见底的山谷里,没有人帮他,他只能自己想办法,不过,好险的是他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因为是他是自愿跳下去的。他当时急需灵感来填充他空洞的灵魂,那种心灵空空的感觉他表示很难受,但充实的喜悦却是任何快乐都无法比拟的。所以,他走出了家门。

      那是一个看着要下雨的午后,他来到一家咖啡厅,这是他不需要花费太多钱就能找寻灵感的场所之一,之前他在夜店里待了一晚上,他试着在妓女的身体里找寻上帝的密码,因为上帝每晚都会来这里。但他失败了。一个矮瘦的门卫将奥斯托·卡罗利和他那台破打字机一起扔了出去。

      “没钱,还来这里扯什么文学,真是可笑的理想。”一个穿着妖娆的女人嘲讽的说。

      计划失败以后,不得已,他只能来到这家偏僻的咖啡厅。他坐在靠近门口的单人小桌子,那是一个小型的圆木桌,是两人桌。这应该是留给服务员休息的地方。他这个坐位很好,因为每一个来这里喝咖啡的男男女女都得经过奥斯托·卡罗利的审问,他可以从他们的衣着、妆容、乃至他们的细微动作来分析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基本条件。比如吧,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女服务员端来了咖啡,她年纪看上去很小,应该只有二十几岁。她身体结实,头发是烫的金黄色。松松散散的披肩发是最美丽动人的,可惜还得用皮筋扎起来。她肤色白白的,嘴唇薄薄的,鼻梁长着雀斑。她用那种经过专业训练的微笑向奥斯托·卡罗利示意。

      “先生,您的咖啡。”她把咖啡放在桌面的白色托盘上,并熟练的对卡罗利说。

      “谢谢。你今天气色很差呀,脸色暗淡,应该是缺少男人的滋养吧。昨晚没睡好吧,黑圆圈很重啊,记得晚上要多睡觉,还有就是你长得还挺漂亮的,不要自卑吗,以后记得不要打那么厚的粉底……”他一板一眼的说着。就当他开始长篇大论的分析时,他连忙止住嘴,好像是意识到了不能再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看到了女服务员阴沉着脸,那神情冷漠的大眼球快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只要他再多说一句话。

      “祝你体验愉快。”贴心的服务素养使得她没有发脾气,更没有说脏话,但在礼貌的说完后,她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一刻也不想久待,仿佛奥斯托·卡罗利就是只传播瘟疫的害虫。

      奥斯托·卡罗利看着她越走越远,直到她消失不见。他无聊的坐了几分钟,因为其他人更无聊……他打量着他旁边的一个伙计。他应该是位已婚的中年男士,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枚戒指,那戒指看着价值不菲,他手指细长,但还是能看到手指关节处老茧横生。奥斯托·卡罗利猜他是个鳏夫,但也可能和他是一样的工作。中年男士刚来那会儿,没有空位能坐了,他审视了一眼咖啡厅的其他人,有说有笑的,没人看他。他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奥斯托·卡罗利右手边椅子上坐着他。他身躯威猛,穿了件松垮的长衫,那衣服破破烂烂,像是烟头灼烧过的,有很多小洞洞。他面容清秀,即使是邋里邋遢的,也还是掩饰不住他英俊的脸庞。他很高傲,在他坐下之后,就用俯瞰的眼光瞧着众人,可奥斯托·卡罗利觉得他是在找服务员,因为从他来到这家咖啡厅,到他在奥斯托·卡罗利旁边坐下后,没有一个人问他喝点什么。他成了隐形人,即使是长得那俊俏也不行。奥斯托·卡罗利认为他应该穿件体面的衣服,至少得干净,他该洗一下脸,不然人们会看不起他的,活生生的穷酸样。终于,有人还是注意到了他。还是之前那位漂亮的烫发女服员,他直接无视了奥斯托·卡罗利,径直来到他身边。服务员十分有礼貌的向他面露微笑,似乎是为刚才的服务不周到表示歉意。

      “先生,很抱歉啊,耽误了您这么长时间。我们绝对不是有意为之,实在是店里客人太多,我们忙不过来,再重复一遍,十分抱歉。”女服务员愧疚的说,可他还是不为所动,低着头在思考,不发一言。服务员见他不为所动,认为他可能在生气,慌忙地又说:“先生,如果您的怒气实在无法平息,今天您在店里的全部费用一律免单,你看如何。”他神情慌张,彷佛如果这件事没平息,她就闯下了弥天大祸,无法挽回。他抬起头,看了看服务员,莞尔一笑后说到:“对不起,我刚才在思虑重要的事情,没听到你说的话,实在是抱歉。”服务员听到这里,马上破涕为笑,满心欢喜同时又娇羞的说到:“你真是有修养的男士,我相信你的妻子也一定是位善解人意的好姑娘。”她一定是看到了他上戴着戒指。两人聊了几句后,女服务员对这位虽然衣服简朴却举止高雅的男士越来越喜爱,红着脸向他告别后,扭头正好看见奥斯托·卡罗利饶有趣味的盯着她的撇嘴笑,她神色厌恶却又带着劝慰的语气对奥斯托·卡罗利说:“不可否认,人和人之间确实是有差距的,一个看着光鲜亮丽的人却有颗卑劣的内心,而脏乱的外表下却有个高尚的灵魂。而人们却在到处宣扬知识即修养,外表即内在,确实是谬误。她转过身子,对他说:“绅士的先生,我祝愿你永远幸福安康。”

      她用大拇指和食指的指尖将褶皱的衣裙捏平,就走了。

      奥斯托·卡罗利对于刚才那个女服务员讲的修养道德,什么卑鄙,可耻啊,总之,对,就是这些冠冕堂皇的废话他通常是当耳旁风,因为对于这种看似具有深刻道理意义的话语,他听的太多了,已经麻木了,再加上他本就是从事这项向人们传授真理的工作,所以,他很清楚那份说辞只是为了愚弄那些无知的人而准备的,因此,对于她的说教,他听了只会想笑。他有很多答案可以驳斥她这番义正言辞的言论,可经由她说出这种颇具分量的话,还是挺有意思的,但更有趣的事在等着他那,他怎会有空搭理她。只是一个花痴的女人罢了,她说什么奥斯托·卡罗利都不信,他始终坚持自己是正确,那不就行了。但是他也对这种观念的冲突感到厌烦了,因为无论是用真理驳斥对方,或是在气势上压垮对方,抑或是转移话题、偷换概念等等,都无非是在争强好胜,来证明自己无知的观点是正确的。奥斯托·卡罗利还是喜欢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看人们谈话,享受惬意时光。他会将他看到的、想到的一一记录下来,并回到家里将他们的故事编辑、整合,直到用打字机写满一张张稿纸才罢休。如果还不满意,那他除了精神不正常做点疯子的事,也没别的办法了。

      此时目标还是在奥斯托·卡罗利和这位优雅的先生身上。其实在巴洛斯特·马蒂亚进到这里后,他第一眼首先看的就是奥斯托·卡罗利,因为所有人都在大声喧哗,只有他还注意到这边有个人,看他一眼。他实在是太累了,他已经有好几天没回到家里了,也不知道罗曼过的怎么样。他心里想。在看到奥斯托·卡罗利时,他就知道两人是同一类人,尽管他并不认识对方,但同样都执着于虚无缥缈的幻想和都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使得他对这个脸色苍白的人产生了兴趣,不同的是,巴洛斯尽管对音乐如痴如醉,但远没有达到可以为此抛弃一切的程度,在他心里一直有一层天然屏障阻隔了蚕食他心灵的黑暗。他永远爱他故去妻子——查理·芬妮、以及罗曼·马蒂亚。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卡罗利的欣赏,尽管巴洛斯特果断的认为卡罗利那崇高美好的梦境里一直存在着脏污,这层看不见糟粕早晚会把他搞得不成人样,但他还是相信这次意外的重逢一定会给两人带来不一样的感悟。他对卡罗利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卡罗利也理所应当的敏锐察觉到巴洛斯特的蠢蠢欲动,那正在平淡的生活里突然跳出一个人告诉人们:嘿,快看这里。奥斯托·卡罗利和巴洛斯特·马蒂亚都在悠闲地喝着咖啡,谁也不轻易多说一句话。

      “你好,我叫巴洛斯特·马蒂亚。”他率先动嘴,温文尔雅的对卡罗利说。

      “我吗,奥斯托·卡罗利,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小卡。”他用那种玩世不恭的腔调对巴洛斯特说,巴洛斯特的有条不紊会让他感到低他一等,他很不爽。

      “人们评价一个不入流作家往往会带有某种鄙夷,这仅是因为他还没出名,穷困潦倒,这类人大多自命不凡,常用怀才不遇来形容自己的落魄遭遇。但伟大的作家在很早就开始展露出锋芒,即使是他可能因为各类人际关系没能出名,那他也并不放弃,因为他相信他的才华并不会抛弃他。他宁愿在荒芜的沙漠里步履艰难的行走,在浩瀚无垠的大海里感受世界的渺小,也不愿顾忌别人的鄙夷和嘲弄,宁可在黑暗里摸爬滚打……但我说的这些只是个例,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平庸的过完一生。只有经历过难以想象的苦难生活,你才会当生活的奴隶。但充满理想的人却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扎根发芽,直到长出另一个世界为止。但在我看来,一个伟大的作家的的确确要孤傲,但他也得有高尚的行为准则,否则他只能给别人的精神生活带来灾难。”巴洛斯特眼神锐利看着卡罗利椅子底下的帆布包严肃的说。打字机在帆布包里。他没想到巴洛斯特会讲出这种没有营养价值的话来,他只是冷淡地笑笑,“我有天赋这是毫无疑问的,说的都是废话。”他暗自想。

      “我叫奥斯托·卡罗利,我该将我的名字告诉你,我相信这是我们友好友谊的象征,尽管你并不知道我这个无名小卒,不过我还是想说你此前的自以为是。当然,在此之前,我要不吝啬的夸赞你的敏锐,你总能在最快的时间里找到事情背后的真相。你说过伟大的作家分为两种,无论是年少成名,还是前半生碌碌无为,后半生厚积薄发。这两类都有独属于自己独特魅力,这种无法用肉眼看到的独特性人格气质会加持到作家本人的文字上,使得冷冰冷的字句有了人情味,在这里你会看到跟你同病相怜的人,或是跟你性格上完全不同的人,他让你看了就流连忘返、厌恶不已,或是滑稽可笑,但不再会让人们看了就瞌睡犯困,枯燥乏味。在我看来,这就是才情,但是审美水平还是界定一本书的好坏的标准。至于我是否是一个优秀的作家,这不是你能评判的,尽管在某种意义上你的评判就是标准,但我还是愿意相信我是一个好的作家。即使是在克里斯这几个有名的文化圈里你不知晓我的名讳,但就像你说的,我真的是怀才不遇,也可能是我想错了。不过,我感谢你的祝福,我会将他当成是我前进路上的一大动力,但我可能还是客观的认为你看不上我,但这对我也造成不了什么伤害。”

      “那么祝你好运,巴洛斯特先生。”奥斯托·卡罗利转过头看着窗外逐渐暗淡的天空说。太阳落山了。夜晚是冰冷的,当你走在空旷的街道时,陪伴你的除了那件暖和的格纹大衣,就只剩下一杯让你不再抖动的烈酒。奥斯托·卡罗里背着帆布包踉踉跄跄走在马路上。

      “亲爱的小宝贝~你走丢了吗,是来找我了吗。我好穷,搬了好几次家,但还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小狗窝,今天好冷,晚间的雾气好冷,要下雨了,我讨厌下雨的老天。我喜欢下雨天,尤其是在我瞎晃悠的时候。”他哼哼唧唧的唱着。他找了个杂货铺买酒,也不知道卖不卖酒,他摸着兜里所剩无几的几个硬币想到。店老板叫詹姆斯·艾文,是个肤色黝黑、又高又壮的大高个,他满脸大胡子,头戴棒球帽,穿了件大他体型一倍的冲锋衣。他热情开朗,嘴角止不住的大笑。可能每一个店老板是这样的。他是那种说话声厉声厉气的,叫唤的声太大了,你总会觉得他在冲你嚷嚷,好像在弄一种你听不懂的语言在咒骂你。奥斯托·卡罗利喜欢上了他的热情开朗,但是活泼过头了就惹人烦腻了。他坐在椅子上,喝着小酒。这是一种度数不太高的苦艾酒。

      奥斯托·卡罗利一边喝,一边看着潮湿的路面。

      “他叫巴洛斯特·马蒂亚,小镇上曾风靡一时的伟大作家,同时也是镇子上学识最渊博的人。十几年前就是如此。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去向,见过他的人也少之又少,因为他这些年杳无音讯,很少在公众里抛头露面。有人猜测可能是因为当年名动一时的自杀案,他的妻子芬妮离奇的死亡。他从此一蹶不振,自此,他醉心于文学创作,不在过问琐事,将一切全权交给一个女人打理。现今那家书店的老板叫塞尔西·思嘉,是个颇具手腕的狠女人,很有商业头脑。这些年正是在她的悉心照料下才使得店铺越做越大,成了克里斯小镇仅有的图书馆。可尽管如此,当克里斯小镇的男女老少评价起巴洛斯特时,还是赞不绝口,虽然他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他从一个落魄的穷书生一步步走到今天,真的不容易。他的成功经历小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年有不少好姑娘求着想嫁给他,他跟芬妮的婚姻在当年也是一段佳话。他成功的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并过上了好的生活。”奥斯托·卡罗利看着潮湿的路面想着与巴洛斯特的讨论,心情十分落寞。此时天空阴云密布,雷声滚滚,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店主人赶紧收拾摊子,他见状,也帮詹姆斯·艾文将桌子椅子啊搬到他的小房子里,对了,还有一大箱冰镇啤酒。艾文为了感激他,打算盛情款待他,之前的酒水钱也不用付了。

      艾文躺在破旧的老黄皮沙发上,喝着酒。他喝多了。他讲起了故事:“一个喝醉了的晚上,我翻墙进到家里,透过门缝,我看见我的妻子珍妮·朱恩正和别的男人在床上□□,我目瞪口呆了,哑口无言,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那一刻,我好像跟周围发生的一切事脱节了,我不愿相信那是真的,也不敢相信,我只想逃离哪里,躲在一个连上帝都找不到的角落里,将自己葬在我初次遇见朱恩的那个午后,将记忆停在那个幸福的时刻。我不相信我的妻子会背叛我,因为我深爱的朱恩是那么的端庄、那么的娴雅、那么的坚守妇道,从不逾越。你不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是什么,我无法解释。我只知道那钻心剜骨的苦痛我他妈的这辈子再也不想体验第二次。那是焦躁的无助。我惶恐的看着他们俩赤身裸体的抱在一起,他们像一对新婚的夫妻那样甜蜜——他精力充沛,朱恩发出了凄惨的大叫,那声音尖锐刺耳,既凄惨又疯狂。最终我的惶恐演化成满腔怒火,是抓狂不要命的那种,我二话不说推开房门就跟那个男人殴打起来。我们从床上撕扯到地板上,我的拳头不停的挥舞攻向对方,我感受不到我的两个大门牙被打掉了,脸也是青一块紫一块。我没有痛感。我只凭着满腔的怒火在战斗,只为了捍卫一个男人的尊严。直到我抓住机会,拿起酒瓶狠狠的往他的后脑勺砸去,血流了一地,我也清醒了过来。事后,我拽着妻子的头发,厉声道的质问她为什么这么做,你猜她怎么说,不,你猜她干了什么荒唐事。她做出了一个动作,一个让我感到惊恐万分的动作,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低三下四的祈求我的原谅,更没有说些我不爱你了,我情愿和别的男人□□的这类让我痛苦万分的话来。她平静的坐在方格块的地板上,衣衫不整,披肩散发,看着我。她对眼前发生的事绝口不提,无论我怎样的大声的吼叫呵斥她告诉我原因,她还是无动于衷。正当我要甩她一巴掌时,她在笑,没错,她在放肆大笑,毫无顾忌的狂笑不止,那声音响彻云霄,就像是一群人将你围起来向你吐口水,你避无可避。后来,我的怒气不知为何消了,我不知道该干什么……后来,我们离婚了……”

      “还真是个有趣的故事。”奥斯托·卡罗利看着醉醺醺的艾文平淡的说。

      “有趣?你这个穷家伙说话还真是有意思,竟然说有趣,不过,确实很是滑稽有趣啊。但我当时是真的难过啊,是真的心痛啊,直到现在……”他抱着啤酒瓶昏沉沉的说。他睡着了。奥斯托·卡罗利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帆布包,就走了。临走前,他将一条毛毯盖在了艾文身上,将门闩合上。街道上冷冷清清,如果你听到有别的声音,这不,刚有两只黑白相间的小狗在汪汪地大叫的翻着垃圾桶。雨还在下,不过小了许多。

      奥斯托·卡罗利边走边回想自己一天的遭遇,他总是这般思绪纷纷,不过他今天思绪更加嘈杂,这也是他此行出门的目的。

      “一个故作高深的同行,还是个传教士,没有太多花样,但很有钱;喝醉了翻墙回家,估计也是个浪荡子,他妻子在暗地里偷吃也不是大不了的事。他当时喝的醉醺醺的,有可能是在哄骗我,莫非他胡编乱造,那个偷情男的保不齐就是他自己,自己和别人家的老婆偷情当场暴露,一群人围着打了他一顿,不对,我不能这样想。这倒是个重要的材料,可以记录记录……”

      他在一个路标牌的指示下向右拐,再往前走个几百米,再向左进入一个过道里,最后在闪了两次后亮起的绿灯的注视下向右拐到了一个小巷里。那小路崎岖不平,也不知道找个人修缮修缮,路面坑坑洼洼的,小石子也不少,每逢下雨天,那些小坑就浸满了水。这里还只有一个小灯泡,是那种用铜丝制成的劣质黄灯泡,一会亮一会不亮的,空气里还散播着臭烘烘的气味,这是因为下水道边上垃圾已经堆得像城堡似的,一到下雨天,雨水冲刷,排水渠就堵塞,长期以来,就恶臭熏天。奥斯托·卡罗利一面扶着沥青的墙面,一面用手捂着鼻子,一面还得来回跳动,凭着微弱的光线,这才回到家。

      奥斯托·卡罗利住在一间廉价的二楼租房里,这是他今年搬的第二次家,他暂时还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他想成为作家。他今年三十几岁,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存款,也不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爱情,因为他不确定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喜欢。他喜欢□□,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和喜欢。他靠着给报纸社撰写一些俗不可耐的故事来获取微薄的收入,就这样,他还经常入不敷出,每天吃着剩菜残羹来维持生命活动。他不在乎,他只关心今天自己写了多少字,写的故事精不精彩,今天有没有使自己激动、狂燥起来,因为只有身处在这种兴奋的持续颤抖的状态里他才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在这种情形下,他文思泉涌,字句精辟,文字里满是另一个记忆里的东西——朦胧夜色里的黄昏、镜子里快要灭绝的沙漠、一颗不会生长的河流,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时间。在打字机哒哒的响动下,一段跟着一段的句子出现了,他们是闪烁着智慧的结晶,是真正拥有生命力的文字,他们是会动起来的,他们可以在你耳边变成音符给你唱情歌,在你的房间里幻化成蝴蝶翩翩起舞,在你的梦境里成了你最爱的姑娘与你缠绵悱恻。奥斯托·卡罗利迷恋并情愿拜倒在这些咒语里,他经常整夜整夜的大声的朗读:

      今天又是悲痛的一天,我在克里斯的黑夜里马不停蹄的耕耘。

      他带着清晨的夕阳在哀悼,我来了,昨天,搬起头来砸桌子,又来到我的身边看望我。

      我在田野里唱歌,带着疲惫的身躯,快了,当他看到我哭泣时的丑陋摸样时。

      回到家后。他又摇晃着头,站在餐桌上扭动着身躯哈哈大笑。然后,他累了,躺在地板上呼呼大睡。他的房子是一间独立的小世界,除了客厅外,卫生间和卧室共处一室,仅有一个门,还坏了。每到夏季炎热的时候,屋子里的墙壁上爬满了嗡嗡响的苍蝇。不仅没有独立的厨房,椅子和沙发也是上一任房子的主人留下的。不过,他丝毫没有抱怨,他只要几张粗劣的稿纸就能满足他的欲望。他经常坐在百叶窗下的桌子上写作,而且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椅子上还有几颗铁钉子。他得了痔疮,找了医生看了看,那是个戴着眼镜、小巧玲珑的女护士给他包的药。她性格温顺,对待每一个患者都体贴有加,从不抱怨。她叫贝蒂·艾尔莎,是个穿着护士服也挡不住她凹凸有致身材的标志美人。

      一天上午,艾尔莎爱上了他,两人在患重病的医护床上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因为他拒绝让她打针,就分手了。奥斯托·卡罗利自始至终都在为他的写作大计东奔西走,他想以克里斯小镇作为故事背景,以他这三十几年的辛酸历程为小说情节,企图构建一部旷世巨著。他的小说主人公还没有明确的现实人选,这是摆在他目前的重大难题。他会想要以自身为小说的主要原型,但写了几章,很不满意,他会想:“如果我要是主要人物,我怎么可能会愚蠢的爱上一个不喜欢我的女人,并甘愿的、疯狂的膜拜在她的衣裙下。相反,我为什么不会爱上她,我没有不爱她的充足的理由。她有钱,年轻,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而且我见到她就喜欢她。无论是生理反应还是情绪上的整夜思念。为此,我应该追求她。”不对,我之前说过在我的生命里文学才是我的全部,爱情只是生活的调味品,不要再因为这浪费过多少精力。想到这里,他就躁动不安,经不住的双手抽搐,只好随意瞎写。还是要有身边人,要是有枕边人就更好了,你可以透过她更好的了解自己,并试着来将你的惶恐不安加持到她身上,从而真正意义上达到你记忆中的渴望。他惊讶于自己的发现,只靠癫狂刻苦的在幻想里专研还远远不够,还得需要生活的摧残,或是你摧残别人。

      于是,一个阴谋诞生了,他要追求戴维斯·玛丽,两人相爱也是一定的。这似乎成了无可厚非的是请求。为此,他必须因为这件事做出一些改变,他来到一家服装店,精心挑选了几身衣服,剪个头发,也买了几双好鞋。他搭上出租车,整日游荡在克里斯小镇的大街上,只为了追踪玛丽留下来的痕迹。一些年轻的、穿着时髦的小年轻们开着不知从哪弄来的车子,不要命似将车速开到九十迈到处撞人,看他们那样,应该是喝多了。他们平常也是这样。他们单手握着方向盘,头也左右张望,就是不看前面。点上一根烟,脚就只管使劲踩油门,剩下的交给上帝。他们车速飞快,闯红灯对他们来说只能算的上是开胃小菜,他们会试图跟警察飙一下速度,看看是他们的车速快,还是教养院牢笼的关押时间久。罗曼和彼得坐在车上,彼得坐在后排车座上,然而他的上半身却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两腿蹬在后排椅子上。彼得整个人在车上处在悬空状态。他脖子伸的长长的,恨不得冲破挡风玻璃,飞出窗外。他高谈阔论,唾沫星子飞的到处都是。罗曼·马蒂亚嫌弃的将身体向车窗靠拢,同时还得仔细听这个“智者”的哀伤言语。

      “你知道的,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回学校了,真怀念宿舍里一觉睡到中午的时光啊。可惜来到高中后,这样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刚开始时,我还挺期待我的高中生涯,好不容易脱离了罗拉的掌控,可不曾想,在教室里的第一天就因为迟到,就回家反省。这下好了,永远也回不去了。我亲爱的罗拉老师也无能为力啊。还是挺憧憬……”彼得讥讽地说。

      “听你意思,你还想回去继续听那每天行尸走肉般的祷告。罗曼打趣地说。”

      “你想多了,我们即使有想回去的意愿,学校也不可能再收我们了。我只是在怀念、感概。那在夕阳下奔跑的影子还是消失在黑暗深处,即使黎明前的晨曦也无法再将其重现了,时间不会重复,所以,只剩下怀念了,毕竟,那时候还是有快乐的。”彼得怀念的说,可搭上他那半笑半不笑的面孔,很难猜出他是真难过还是假难过。

      “没想到,你还感伤起来了。”

      “只是突然想起来了,只是这样罢了,我们无法再回头,只能顶着茫茫夜色一往无前,不是吗。”

      两人辍学了,可以这么说。彼得比罗曼大一岁,今年十七。他们已经褪去了青涩,至少较于他们在初中时期有了很大的变化。彼得从一个调皮捣蛋且不学无数的坏孩子成了一个看上去老谋深算的人,实际上却是思虑很深。但对于他爱闯祸的这一刻在骨子里的叛逆却根本就无法改变。这里的爱闯祸也不是干些投机取巧、小偷小摸,或是做些彰显优越感的低俗事情,(他没有这个闲工夫)而是指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丽,他发现只有试着做出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来,他才能获得这些快乐。当然,他不想跟任何人作对,但也不屈服任何人。所以,这才会有他犯了错却还主动承担责任的迷惑行为。他做事情一向不按部就班,却也不喜欢无法无天的混账们,这是因为他觉得一味的墨守成规只会使人陷入麻木空虚的境地,而没有约束的行为也只会带来身心的毁灭。更可怕的是,两者都还自鸣得意的认为自己很聪明,这是多么的可悲、多么可恨的事啊。他还认为生活要有激情,而这一点品质正好是罗曼缺失的那一部分,再加上他还是重情重义,两人的关系也日渐升温。彼得处在善恶的交汇处,长期以往,他就以微笑示人,这代表他面对世界时的善良面孔。他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这种笑容并不是一份讨好的笑容,也没有谄媚求存的故意示好,但也没有真正发自肺腑的开怀大笑。他脸上就好像戴了一张千姿百态的笑脸面具,无论情绪如何动荡,你看到的只能是一张眯缝着眼睛、嘴角向两边张、怪异的笑容。

      罗曼也有了惊人改变,这小子还真是完美的继承了巴洛斯特的俊俏脸庞,越长越好看了,带上他那退学后就随手蓄起的一头飘逸的长发,很有高雅的气质,跟当年巴洛斯特年轻时展现出典雅感如出一辙。他表情很是严肃,带着点倦怠。他还是高傲的要命,这性格上孤傲似的死黏在他身上,难以剔除。他愈发的感到无聊和迷惘,在之前,他还是有点激情的,像同学之间的聚餐和出门游玩,他还是可以调动起自己的四肢。他语重心长的对他们说:好吧,快点动起来,一个人在家不也烦闷吗,就算是强身健体也行。他坐在真皮沙发上,拨通彼得的电话,问他是否前去,等待回复后,这才满不在乎的前往。只有每周日下午和塞尔西·思嘉的聚会,他才会稍稍打扮打扮,坐上轿车,欣然前去。而现在,他早已厌倦了等待,他宁愿一整天看着房间书柜里摆放着琳琅满目的书籍默不做声,也不肯出去看看街道上漂浮着怎么也抓不到的气球。这么看来,退学倒也挺符合他心意的,但思嘉还不知情,迟早她会知道的。罗曼双手握着方向盘,踩着油门,就这样飘着。看见路口就拐,反正这里的岔路口他熟的很,走不丢的。他在等彼得,看他有什么坏心思,不,不能说是坏主意,应该是真正有趣解腻的消磨时间的好去处。彼得提议去塔姆山逛逛,不过,在去之前,他们得把后车厢填满,他们来到一家看着是这一带最大的超市。彼得冲进超市,像个劫匪似的搬起了一箱箱啤酒,又跑到冷藏柜里拿起了已经切好的各种肉质食品,还拿了几串草莓和一筐的草莓。最后,买了个烧烤架,还有一箱子煤炭。将东西放到后备箱后,罗曼付完钱,就开车驶向了塔姆山。出了克里斯小镇,就是一条延绵不绝的蜿蜒大马路。车里放着重金属音乐,彼得想听这一款。时速七十迈,打开两边得车窗。空气里有一种麦子的香味,彼得看着道路两边跌倒的麦穗,那是还没有长熟的样子,有的还没发黄。他看到麦田里有一个矮小的秃头老人在看他,笑眯眯的,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彼得也回敬他一个,不需要刻意做任何的脸部表情,只是看着他就够了。

      尘土飞扬后,就消失了。茂密的树木又来了,两旁的参天大树都交叉生长在一起了,形成了一个类似洞穴的入口。枝叶树杈枝干密闭不透风,不会再有阳光透过他们照在我们身上,不过好在,一会就该上山了。该往山坡上攀登。上坡时车窗外的景色就少了许多,除了坑坑洼洼的石壁,就只有豁然开朗的湛蓝天空。过会,天就要黑了,他开足马力,一个大幅度的右拐弯就来到了一大片平原:踩油门,拉手刹,疯狂的转动方向盘,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罗曼驾车继续开着,他们将车子停在了一处加油站。罗曼招呼彼得下车,彼得脸色苍白,浑身乏力,他严重晕车。他头晕目眩的,跳下车就开始呕吐。罗曼·马蒂亚和加油站老板简单聊了几句,他叫皮特,是个身材壮硕的大块头。加完油,甩了几张钞票,就走了。罗曼就想快点离开,因为马上就天黑了,他们得尽快安营扎寨。彼得倚靠着车门喘着粗气,他还是在微笑,不过笑容里还是夹杂了些难受的部分,罗曼喊着彼得:“嘿,伙计,我们该走了。”彼得站起来,摆摆手,笑着说:“好吧,我们的却要快点了”。彼得坐上了车,两人继续朝着山顶爬去。天黑了,他们驱车赶到半山腰时四周就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罗曼赶紧找了个就近的草地扎帐篷,附近还有条小溪,这边地势也高,旁边有个大坡度,刚好可以将整个克里斯小镇尽收眼底。下了车,打开后备箱。他们将烧烤架用捡来的三角形石块支好,拿来了烤肉和还没清洗就被彼得消化大半的水果。扎好帐篷,床垫、枕头、被褥也铺好了。两人开始面对面坐在草坪上喝了起来,忘了买调味料。彼得在丛林里窜来窜去,那模样儿,就差手里拿着一根长矛,穿着兽皮衣物,打扮的蓬头垢面,呜呜的喊个不停。只见他手里拿着他一板一眼说是可以当蘸酱的调料。估计是随手拽的野草。只要将其捣碎。

      罗曼看着那绿油油的蘸料,死活不想吃,这还不如学牛吃草。但浅尝后,觉得味道还不错。两人又添了几块煤,熄灭的火焰又重新焕发生机,他们俩边吃边喝。他们狼吞虎咽,开怀畅饮。此刻繁星高照,月凉如水,天空澄澈的近乎透明,只有一轮圆月眼巴巴的望着你。罗曼躺在山坡边,喝着啤酒,耳边回荡着微风吹过树梢发出簌簌的声响,从未停息。抬头望去,可以轻而易举地越过低平的山谷观俯瞰克里斯小镇,茂密的丛林包围着那夜晚的点点星光。数以万计的小虫子正闹腾个不亦乐乎,他们生活在片空地上,毫无牵挂,也不想到外面的世界看看,真幸运。

      “好痛快,心里好久没有这么平静了,我想一直留在这……”罗曼情不自禁地说。

      “留在这不走了,这倒是个好主意。待得久了,你还是会离开,因为你出生在克里斯小镇上,那注定是你灵魂的归宿,你只是在那里待得太长了,感到倦怠了,可能你的小时候不是很愉快吧,现在也没有得偿所愿过,所以想换个地方找些慰藉。”彼得把盯着月亮的脑袋扭过来对着罗曼说。“你应该听说过我的父亲——巴洛斯特·马蒂亚。我好久没有提过这个名字,不免有点惶恐,可这恰恰说明我打心里没忘记他,但我不想记起他。我的父亲,我母亲爱到发疯的男人,那个我记忆力每天只知道神神叨叨、一走了之的父亲。就在我升入中学时,他就离开我了,消失不见,杳无音讯。不会有人告诉我他去哪了,我当时根本就不想追寻他的脚步,我甚至做过最坏的打算,离家出走。我希望他死皮赖脸的求我回去,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打消了。后来,塞尔西·思嘉出现了,我的生活才逐渐回归正常的体温。她是那么的温柔,脸庞上一直闪烁着和蔼可亲的阳光。她对我无微不至,照顾有加,将我当亲生儿子一样抚养长大,有时候睡醒时我甚至把她当成了我的母亲。我母亲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去世了,家里的客厅柜子也只有一张黑白照片,除此之外,我对她的一切事还停在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我一想这事就浑身战栗。至于其他的,我脑袋空空的,什么也不知晓。于是,我走过了她生平踏足的任何地方,她在哪出生的,又是如何跟父亲成婚的等等。那是我初次见到的我的外祖母奥利斯·艾琳,她现在经营一家小餐馆,日子过的也是美不胜收,她体态肥沃,坐在那张单人椅子上难以动弹,她连站着都费劲。不过,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巴可一点也不迟钝,她还真是对我关怀有加,我问她母亲童年的时光时她竟只字不提,嘴里满是客套话,还问我店里的生意怎么样,每天盈利多少……我又来到了母亲和父亲相遇时那条街道,现如今是一家雪糕店,老板是一个憨态可掬的年轻人,看着才二十多岁,不仅年轻还热情好客,还请我吃了草莓味的雪糕,还跟我讲起了他的创业经历,这原本是个汽车旅馆,他跟我说。塞西尔·思嘉阿姨跟我的母亲是亲密无间的好闺蜜,母亲生前嫁给父亲时所有人都不同意,只有她鼓励母亲要勇于追逐自己的爱情,不要害怕。母亲听信了她的话,嫁给了巴洛斯特,就死了。我一直认为我母亲的死跟父亲脱不了关系,不是因为我感情用事,记恨他一声不吭的就离开我,一走就是十几年。而是说他走的这些年里连封信都没留过,我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想着他什么时候能回来,等来的却是一天天的独孤。”

      罗曼情绪逐渐高涨,最后他是扯着嗓子愤怒的说,像个缺失父爱的叛逆孩子。彼得把脑袋转过来,笑着说:将自身的难过抛到脑后,你看到的只是一个哭泣的孩子。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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