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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厌烦 ...

  •   院里的大家伙都是会看主子眼色的,这不,进了沈向烛书房第二日,一路碰见的婢女小厮都走上来给她打招呼,甭管年纪大小,都热情的叫她一声春芙姐。

      这往往是主子身边得眼的一等侍女甚至管事的待遇,往日众人知晓沈向烛不愿见她,便都躲着她,背地里瞧不起她,说她小话,如今见她好似在沈向烛那边有些脸面,便纷纷倒戈了。

      这更坚定了春芙的往上爬的信心。

      只有在沈向烛那边有了脸面,她在院子里,在尚书府里才能安身立命,不被他人随意打发了。

      在这四方天地里,沈向烛这个主子就是天。

      她这样从小卖身到尚书府里的,这辈子不是一辈子做人奴仆,便是随便被许给个贩夫走卒,或者拨给谁做个续弦小妾,这个谁往往还会身份卑微。

      如今她能博到成为尚书府独子的通房,已然是不错了,何况沈向烛品貌上乘,还满腹经纶,年纪也与她相仿。

      总比被嫁给管家那个把妻子活活打死的儿子做继室要强上千倍万倍,春芙想。

      她这个人虽然有那么有一点坏,但也不算贪心,她只是想要沈向烛稍微对她好点,只要不把她当什么都不是,稍微看看她,这样小院里的人就会好好对她。

      柳衣姐还在尚书府的时候,她听她说过,无论是做妻子还是做妾室,总归是要有主君的宠爱才好过下去。

      主君的宠爱是虚无缥缈的,但是这份宠爱能带给院里的女人尊重与权利,让下人不敢怠慢,他人不敢冒犯。

      春芙的一辈子,自从决心要成为沈向烛的通房时,就注定离不开这四方的院子,她一生的荣辱富贵都拴在了沈向烛身上。

      昨日得了沈向烛的好脸,春芙今日便主动揽了别的小丫头的活儿,赶着给沈向烛端茶倒水献殷勤。

      干完一件事,就用亮晶晶的眼去看沈向烛,沈向烛对上她的目光,往往当做没看见,完全忽视。

      春芙也不气馁,继续坚持着“眉目传情”。

      对一个人好,就要方方面面的告诉他,不能说出来,就要用别处来表达。

      作为院里的另一位一等侍女,琳琅在一旁看得恶寒不已,如若不是沈向烛就在旁边,她早就要将春芙骂出花来。不过见沈向烛态度也没多好,便也没有太大的火气。

      春芙坚持了许久,沈向烛虽然没叫人把她换下去过,但也没与她亲近半分,琳琅对她也从一开始的戒备愤懑,变得嘲讽奚落她起来。

      现在的沈向烛虽然不再像从前那样明晃晃躲着春芙了,却换成了一种更残忍的方法,直接把春芙当做空气看,做什么都没有反应,好像春芙只是个普通丫鬟。

      这一日,沈向烛要出门,春芙瞅准了机会,拦下给沈向烛送衣裳的小厮,自己端着衣服进了门。

      那小厮原本还有些犹豫,但想到春芙毕竟是沈向烛的通房,在春芙强硬的态度下,半推半就的把衣服给了。

      屋里的沈向烛已然脱下外衫,身上穿着中衣。

      他没想到春芙竟然有这样大的胆子进来,一时间脸色有些难看。

      沈向烛冷声:“春芙,你可知道男女有别。”

      春芙眨眨眼:“少爷是春芙的夫君。”

      被春芙的厚颜无耻噎住,沈向烛道:“东西放下,你可以走了。”

      春芙只知道少爷的耳朵红了,这更是近日来第一次见叫她的名字。

      “我来为少爷更衣。”春芙把托盘放下,从里面取了衣衫。

      沈向烛径自夺了春芙手里的衣服,极快的穿戴。

      这模样确实失了几分斯文从容,沈向烛隐隐有些怒火。

      直到把最后一件衣服穿上身,沈向烛才冷冷开口:“春芙,你既然已经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便不要再得寸进尺了。”

      话说完,沈向烛极为罕见的摔门出去,留下春芙呆愣在原地。

      这次出门,沈向烛特意说了,不带她走。

      “你这丫头真是傻啊!”李妈妈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一下春芙的脑门,她常年做活,力气大的很,戳的春芙脑门疼。

      春芙还不知道自己错到了哪里。

      “我只是想多在少爷面前露露脸,这样他就好记得我,记得我的好。”春芙有些郁闷,抬手揉着自己的脑门。

      李妈妈叹口气,她是尚书府二十多年的老人了,以前还在别的大户做过奴仆,见惯了宅子里的事:“这世家讲究门当户对,要的是什么啊?!世家君子和名门淑女,做女子要端静娴淑,你瞧瞧你,成什么样子?”

      春芙皱起眉头,她知道沈向烛是个君子:“那你是说,沈向烛喜欢那种……淑女?”

      李妈妈白了她一眼:“那还用说,少爷自小读的都是圣贤书,能人家书上都写的什么啊——”李妈妈想起儿子背的书,一字一句的说清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春芙半知半解:“什么意思,好看的女人叫做淑女?”

      “笨!”李妈妈耐心给她解释:“这高门的小姐从小都是要和公子们一样读书,还要学琴棋书画,再者……女工也是必不可少的。”

      李妈妈以往伺候的主子家,就有着许多公子小姐,对此,她倒是十分熟络。

      春芙头疼起来:“我到哪里学这些东西啊?”

      “要你学,你肯定是学不会的,要我看,你还是先好好改改你那个不知轻重的性子,我看要不是少爷仁厚,你这样的小丫头要吃上好几顿板子。”

      春芙又好一顿缠着李妈妈,叫她讲讲以前见过的淑女都什么样子。

      李妈妈是个热心肠的,她以前是在个大官家做厨娘,结果大官犯了罪,被抄了家,她这才从原先的东家改到尚书府。

      春芙入府时年纪小,长着一副可爱的模样,被李妈妈好心接济过一回,就彻底赖上了人家,当时许多人打趣春芙是李妈妈的小闺女,直到春芙被调去沈向烛院里,往李妈妈这儿跑的才少了些。

      后来李妈妈年纪大了,出府带着儿子,在外面一家酒楼里做活。

      春芙得了出来的机会,总是要来看她一眼。

      “说到底也是我的错,若不是老婆子我多嘴,少爷这时候应当对你还像原来一般……”李妈妈说着,心疼的去摸春芙的手。

      春芙摇头:“怎么是你的错?如果您没给我出了这样的招,这时候我怕就要被许给那个泼皮了,现在能不能站在这里都难说了。”

      那日她不小心听见琳琅和她姑母张妈妈的谈话,说主母有意挑一个丫鬟许给管家的儿子。

      他那个儿子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喜欢喝大酒,也没有一份正经营生,全靠他老爹在尚书府做管家,在府里捞了个肥差,对自己的妻子动辄打骂,谁知道是哪次,一下把自己媳妇打死了,差一点闹上了官司,都是他的管家爹钱包鼓鼓,那户人家又不止一个女儿,便收钱闭了嘴。

      可这事闹得这么大,外人不知,尚书府的下人是多少知道的,现下要找人填这个火坑,也就是看在府里有下人卖了身契,打死也没处哭。

      好巧不巧,春芙签的就是死契。

      没成为通房前,春芙虽然只是沈向烛院里的一个小丫鬟,但却是沈向烛身边最得脸的,从小和沈向烛一起长大,也算有三分情谊。

      琳琅就提起了她,说她签的就是死契,人还年轻水灵,看着是个好生养的。

      春芙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没想到张妈妈跟着搭话,说那位管家也觉得春芙人不错,在她人跟前提过。说见她总去厨房帮忙,笑盈盈的,干活也利索,看着就让人开心。

      春芙都要气哭了,谁知道这个坏心眼的管家什么时候看着的她,真就要把她往火坑里推。

      她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改变,以往与她住一起的柳衣姐前两年被许了个瘸子马夫,已经离开了尚书府,她又怕又怒,跑去找了李妈妈,刚见着人就吓哭了。

      她刚和李妈妈说完这一切,李妈妈接着也红了眼。

      “孩子,我的好春芙,他们怎么这么狠心啊!”可是李妈妈也没法她只是在尚书府做工的,一无权二无势,纵使心如刀割,也没有法子。

      她抱着春芙,让小丫头靠在她怀里哭。

      从小看着春芙长大,她早已将春芙视若己出,见不得春芙遭罪受苦。

      也可能是昏了头,或者叫做灵光一闪,李妈妈颤颤握住春芙的肩膀:“你去求少爷,对你去求求少爷,他平日里待你也好,毕竟你是在他院里当差,有他的面子,夫人也难做你的媒。”

      春芙有跌跌撞撞跑出门,临到门口时,她突然想到,今日是管家的儿子,明日又会是谁。

      也许是经历大喜大悲,她不算聪明的脑瓜此时分外清明。

      沈向烛能为她推脱一次两次,可再有八次九次也难招架,万一沈向烛不在,她又当如何。

      那一刻,她想起管家儿子打死的夫人,想起被草草嫁给瘸子的柳衣姐姐,望着近在咫尺的门,和门后的沈向烛。

      她没能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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