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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湖路远不必相见 ...


  •   人这一辈子太长,有些人有些事走着走着就变了,谁也不必去追踪最开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们身体组成的部分不停地代谢,不停的生成和死亡,像一台由零件组成的电脑,我们一直在更换小件儿的部分,同细胞一样。细胞都更换了那么多代,在符合逻辑的死亡之前,其实我们已经死过很多次了,一个人改变不改变,并非自己能够决定的。

      有一年大年三十,因为跟家里亲戚闹了一些不愉快,我赌气跑了出来,从北新桥一直溜达到地安门,胡同里能听见阖家欢乐的笑声,还有不远处的鞭炮声,我给刘佳发了一条短信,我说我在地安门外大街路口这儿的老北京小吃店门口,她没有问我原由,便打车过来找我。

      她穿了一件红色羽绒服,袖口有些黑印,她从兜里掏出几块糖给我,跟我说新年快乐,我剥了一块太妃糖含在嘴里,搂着她脖子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她一边嫌弃的说着滚远点儿,别把口水蹭她脸上,一边从兜里摸索打火机。

      我俩蹲在台阶上抽了根烟,她问我“吃年夜饭了吗”,我摇头,然后她拉着我去对面峨眉家点了一桌子年夜饭。

      那天特别冷,我就穿了一件短袖外面套了一件羽绒服,我吃着吃着眼泪就下来了,她拍了一下我的肩,递给我一张纸,说:“今儿个大过年的别哭,吃完了哥带你去喝酒”。那时候刘佳还没有现在的老公,她也是个坚强到徒手打哭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女人,而我们所有人一直管她叫哥。

      刘佳比我大,她是八八年的,其实我们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可我俩在一起一点儿代沟都没有,她说可能我们上辈子是夫妻,特恩爱那种,所以这辈子她懂我,我明白她,我俩总是能相互吸引。或许是当时她心里住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只是有些话,我再也没有机会跟她说了。

      后来我知道了,二十出头的我,骨子里有一种莫名的胆小,喜欢逃避,遇到事情想到的第一件事不是解决,而是将自己包裹起来,假装看不见,听不到,可刘佳偏偏是个混世女魔王,什么事在她眼里好像都无所谓,她鼓励着我,陪伴着我,替我当兵杀敌,以一敌百。

      吃完年夜饭之后,她带着我去三里屯喝酒,虽然是大年三十,但是那天三里屯的人一点也不少,很多人都是吃完年夜饭和朋友出来一起玩,她在吧台拉开一个椅子,说实话我当时真的有些困了,我第一次在去酒吧就是刘佳带我去的,她告诉我这里面男的大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跟你喝酒就是为了睡你,你千万别理他们,她认真说这些话的样子特别可爱。

      完事儿后她把我送回家,告诉我好好休息,她会一直都在我身边,只要我给她打电话,她一定会来。

      我还记得有一段时间,赶上我放暑假,不想在家待着,我就一直住在她家,我俩天天睡一张床上,有着说不完的话,能说一夜,在天亮之前渐渐睡去。我们聊男人,聊女人,聊着未来不着边际的梦想,聊着自己以后要嫁给吴彦祖,像是刚认识一样,有时候不在家躺着,我们就买几罐啤酒,坐在富力广场看着马路上来往的人流干杯,又像是一对儿老夫老妻,虽然没有过多的话语,却也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

      那一年刘佳考到了我们学校的研究生,她说总算能和我一个学校了,我们可以厮混在一起了。

      那时她们班有一个男生跟她一起上西方哲学史,俩人还是一个导师,总是在一起碰面,自然而然就熟了,他叫张明宇,刚从德国回来的,有一阵儿刘佳总是跟我提起他,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老茧了,每次她一张口说张明宇仨字儿,我就要翻个白眼,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真傻,如果一个女人开始把一个男人挂在嘴边,就说明她已经喜欢上他了,但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

      那是十月中的一天,我刚下课从理教楼往出走,刘佳就给我打了个电话,叫我去学校北门吃饭,我还没来得及去图书馆还书,就赶了过去。那是我的一次见张明宇,他身上带着一种书生气,可是眉宇之间又很冷峻,长相清秀,很难想象这样的男生是学哲学的。

      吃饭的时候张明宇坐在我对面,他穿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头发剪的很利落,他时不时摆弄一下他的高领毛衣,我问他为什么喜欢德国,他说因为有叔本华有康德有黑格尔,还有爱因斯坦。

      我笑着跟他说:“你为什么不说尼采,你知道德国人都是实用主义,他们并不喜欢你说的那几个。”他没有回答我,而是给了我一个意味声长的笑容。

      说实话我是不喜欢年纪轻轻的人就去学哲学,哲学固然有意思,可是太早参透人生,那才真的没意思,什么事都看得太明白了,生活里会失去很多乐趣,而我问刘佳为什么学哲学的时候,她就告诉我,学哲学的男人都比较成熟上道,外面的男人大多都太傻x了,在这儿能找一个有意思的男朋友。我爱刘佳还是有道理的,我俩喜欢的人总是一样的。

      晚饭后的傍晚我们三个一起在XX湖散步,我迟迟不想去图书馆还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想同他俩在一起,张明宇注意到我拿的一本书,他问我,你喜欢读诗?我点点头,我说我有时候挺喜欢这些诗人的矫情,他们笔下的故事和情感总是宣泄的很痛快也很直白。

      我把手中的《特朗斯特罗姆诗全集》递给他,这本书在外面很难买,我就在学校图书馆借到了,用了七个多月的时间才将它读完。他翻着我手中的书,告诉我他最喜欢的诗人是索洛莫斯,也是张明宇不经意的一句话,让我对这个未知的希腊诗人产生一种好奇心。

      那天XX湖的暮色格外好看,水波被照得反射出暖暖的橘红色,两旁柳条在我们身旁舞动,空气中留下了朦胧的弧度。我和张明宇在前面聊着这位希腊诗人,刘佳走在我们身后打岔,她说她最受不了我们这些书生气的人,浑身的酸臭味就像是她奶奶的袜子。

      时隔好几年后,我再次站到那天傍晚我们散步的XX湖畔,只想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诗:
      生命有如渡过一重大海,我们相遇在这同一的狭船里。死时我们同时登岸,又向不同的世界各奔前程。

      仿佛这也是我们注定的结局。

      可是几年后刘佳嫁给了一位比她大很多,甚至有些傻气的男人,那男人没什么大事业,守着一个经营多年的火锅店,无论如何以刘佳的条件是不会跟这种人在一起的,很多人也不理解,直到有一天,刘佳把我约出来,她喝着红茶跟我说,以前她谈恋爱,总是想找一个有趣又多才的男人,可无论如何两个人最后都会以吵架收场,他们谁也不服谁。

      后来她开始找一个关心她顺着她的人,这些人总是告诉她,不能和凉啤酒,对身体不好,来事儿了会痛经,晚上熬夜对肝不好,冬天穿的太少会生病,她觉得好烦,直到她遇到了现在老公,她做什么,他都不管她,无论是她疯狂熬夜玩游戏,还是跟朋友们出去喝大酒,他从来不管她 ,就是因为这样,她忽然爱上了他,她说爱情里除了陪伴,还要成全不剥夺。

      我说,可是这么听起来他根本不爱你啊。

      刘佳说,他爱不爱我,对我来说,无所谓,因为跟他在一起,我是完全自由的。

      上大学时,有一次刘佳回去看她奶奶,我在学校写论文,本来我是想陪刘佳一起回去的,她跟我说医院没事儿还是别老去,那地方太晦气,她就让我跟学校待着。

      我就留学校继续写论文了,下午张明宇来找我,我披上新买的外套就出去了,我们沿着学校的道路一起散步,走到一个咖啡馆,他帮我点了一杯摩卡,我拿着手中的摩卡迟迟不肯下口。

      我在想假如刘佳在这里,她一定知道我不喜欢摩卡,她知道我不喜欢喝这玩意儿,可是我没有告诉张明宇,我踌躇很久,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喝完了那杯摩卡,他温柔的看着我,伸手替我擦去嘴唇上的奶沫,那一刻忽然觉得所有大海深蓝也不过他眼眸中的一点光。

      他临走前把《忏悔录》留给我,他告诉我,看完再联系他。

      在期末考试快来临之前,我开始跟这本书较劲,我从未有过这般迫切的想要看完一本书,探索完一个跟我隔着二百多年的陌生人,就像我想要努力探索张明宇的世界一样,读完这本书,刚好放寒假,这个冬天,我因为卢梭喜欢上了哲学,也因为这本书,喜欢上了张明宇。

      没有任何道理和征兆,我承认一开始我只是单纯被他风度翩翩的样貌所吸引产生了好感,后来又被他故作姿态的才华打动,我将这份悸动与欢喜,偷偷藏在心里,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总是在某一个深夜里,想念着张明宇,不知为何,只有在深夜想他,他的样子才会特别的深刻。

      寒假张明宇约我和刘佳去先锋剧场看话剧,我是很想去的,可是我前两天伤寒发烧,只能推辞掉了。

      我刚推掉这个三人约会,刘佳就说她也不去了,想等我病好了一起去看,知道刘佳不跟他一起去我的心里还有些说不上来的小开心。

      两个小时后,刘佳打电话给我,叫我下楼,我裹着大衣跑下去,她拎了一袋橘子站在那里,看见她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是一个多么自私的人,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成了雪地里最耀眼的一朵花,嘴里叼着一根烟,歪着头看着我。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她那天的样子,嘴唇被风吹的有些起皮,她把烟吐出来用舌头舔了舔嘴巴,发梢被小雪打湿,贴在眉眼周围,美得不像话。

      我刚要拥抱她,她一把将我推开,大叫着,你丫给我滚远点儿,把老子传染了怎么出去喝酒泡帅哥。我站在雪地里哈哈大笑,她翻了一个白眼,把她的围巾解下来给我系上。

      “发烧了还嘚瑟,活该你丫生病难受”。

      我本来想让她上楼坐会儿,她说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我跟刘佳在家时从来不聊微信,都是打电话聊天,有时候能聊一下午,说着东家长李家短的,谁家猫结扎了,谁家厕所堵了,聊着聊着就不说话了,过会儿想起来什么又像洪水爆发一样没完没了,然后我就问她,“咱俩三十岁的时候还这样吗?”

      “必须的必”

      “四十岁呢”

      “这不废话吗”

      “五十岁呢”

      “你这个傻姑娘,五十岁得让他们去议论咱们,人不能一辈子走在人背后去说别人吧,我们也得走到别人前面,让他们说去,咱俩得去找小帅哥玩。”

      她有时把我逗得咯咯笑,有时候我俩吵架也会难受好几天,谁也不理谁,忽然某一天很默契的约着吃饭溜达地坛公园和好如初谁也不提让往事随风。

      我跟刘佳说我可能一辈子都离不开她,她就说那就以后找老公,问他愿不愿意把咱俩都娶了,她一三五,我二四六,周日让丫休息。

      可是当我们真的遇到爱情的时候,这一切看似坚不可摧的东西,也在瞬间崩塌瓦解。

      开学后张明宇送了我一本《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书中折了一页,是一首情诗,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浪漫冲昏了头脑,沉浸在他的幻想中,渐渐地我跟张明宇互动的越来越多,他仿佛在一瞬间把我推入万劫不复之地,我渴求他眼中的星辰临幸我灰暗的世界。

      刘佳不在的日子里,他会约着我一起散步,我们在夜色下的XX湖,牵着手,谁也不说话,走了一圈就像是经历了一个世纪那般刻骨,他掌心传来的温度包裹着我,我心里其实是希望他能多同我讲讲他眼里的世界。

      初春的一个晚上,我晚自习出来,他在教学楼外面等我,我高兴的朝他走去,他将我拉到一旁,看着我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他的气息穿透的我的身体,我能清晰的感受他鼻腔呼吸出来的热气,他缓缓放开我,我有些措手不及,有些惊喜,也有一些害怕,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在此之前我从未谈过恋爱。

      他笑着看着我,就那么看着我,一言不发,似乎在等着我开口,可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脑子里却只想到了刘佳。

      他把我抱在怀里,跟我说对不起,唐突了我,希望我不要放在心上,第二天我问他,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他说,好朋友啊。我是有些生气的,我的情绪有时会被他牵引着,我恨这种感觉。

      因为张明宇,我跟刘佳在这个夏天失恋了。

      有一天,刘佳发了一个截图在朋友圈,虽然没有截到发信人的姓名头像,但是那句话在我心里早已写下上百遍。
      “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这句话太过刺眼,我的心忽然像是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一样喘不上气,又好像有人在我的胸口开了一枪,从内到外燃烧着一种无名的火焰,这些火焰,把我同那些情愫烧的一干二净,我的鼻腔涌出一阵酸楚。

      我穿上拖鞋立马冲到了张明宇的宿舍楼,也不管楼管阿姨的叫唤,敲开他的门,他的室友颇为惊讶,张明宇不在宿舍,我从他书桌上翻了半天,翻到了我送给他的那本《爱你就像爱生命》,他配不上王小波。回来之后我把他发给我的这句话截图发给了刘佳,刘佳来找我。

      “你们上床了吗”,这是刘佳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摇了摇头,然后刘佳哭了,她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开春的时候吧。”

      她看见我床上放着那本刚从张明宇宿舍拿回来的那本《爱你就像爱生命》,她说“你看我现在像不像《东宫西宫》里的阿兰”,我是心疼她的,可是我也心疼我自己,就在这一刻,我还是那么喜欢他,明明知道他脚踏两只船还是很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这是我第二次见刘佳哭,第一次是好几年前她爸去世,她喝多了跑到我家楼下,抱着我哭的歇斯底里,说着从此这个世界上她再也没有爸爸了,我心疼她,也觉得难过,抱着她跟她一起哭,我俩在楼下花园的椅子上被蚊子咬的满腿包,一边挠痒一边哭,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就各回各家了。

      我把她手机拿过来,给张明宇发了一句语音,我说“你丫就是一王八蛋”,后来我跟刘佳把他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他虽然没有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可是他的确在我们的世界里消失了一阵。

      念旧大概就是我和刘佳之间最大的区别,在我们安静了三个月时,张明宇来找我了,他说了一堆对不起之类的话,他说他真正喜欢的人只有我,在最近没有联系的日子里,他想到的就只有我一个人,被他说的我心软,我有些犹豫。

      可我在想他会不会跟刘佳说了同样的话呢?

      有时候爱就是会冲昏一个人的脑袋,更何况他还是我第一次喜欢上的人。

      从那之后,我不知道为何,我与刘佳之间似乎有了一些小秘密,一些我不愿提及她也不问不说的秘密。她还是会来找我,整个假期我们都在一起,圣诞节她约了一个男孩去玩,叫着我,我找了一个借口推辞,在家附近和张明宇过了一个安静的圣诞节。

      那天被刘佳撞见了,她和那男孩逛街时看见了一个特别适合我的香水,便买了准备在结束约会后送给我,好巧不巧,她在我家门口碰到了正在和我散步的张明宇,那一刻她的脸色骤然一变,把香水砸在地上,眼睛里含着泪光就走了,她气我的不争气。

      后来因为零零散散的一些事情,我和刘佳越走越远,我们再也没有把彼此的男朋友带给对方看,张明宇成了我俩心中一个拔不掉的刺,一面拆不掉的隐形墙。

      我们相处超过十年,我们曾经走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一起喜欢过一两男生,最后却因为张明宇分道扬镳,我永远都记得有一年冬天我们一起逃课去后海滑冰车,坐在石桥的护栏上喝啤酒,我们在喝多了意/乱/情/迷下接过吻,我们也以为我们四十岁,五十岁都会这样。

      最后一次说话,是她结婚后约我吃了一顿饭,告诉我她现在老公很不错,给我看着照片里刚出生的宝宝,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忍不住鼻酸,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无法让我一一写下,有时候就因为差了那么一点,便是永远的错过,人生很长,但是与我共同经历那段时光的人,却只有一个。

      吃完饭后我们相互约好以后再也不联系了,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夜色下依然瘦瘦的一只,站在马路边伸手拦车,我多渴望她能回头看看我,可最后留给我的,只有扬长而去的车灯。

      无论谈过几次恋爱,过了多久,我依然都会在一些特别的时刻想起她,想起她在雪地里笑着的样子,迷人又美丽。

      但我们再也没机会买着啤酒坐在富力城谈天聊地喝啤酒了,江湖路远,不必相见。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江湖路远不必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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