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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 7 花底春寒 ...


  •   我投注所有心力在工作上,除写书外还在《新快报》上做了个专栏。
      老实说,我并不适合做专栏。
      费尽心力找来的题材,一经我手,往往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可读者们喜欢……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我自己也想不通。
      评论家们难得宽宏,“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八字评语,远超过我的真实水平。
      呵,但不是他们大发善心,而是怕触了众怒吧。毕竟专栏的读者群比小说的要大得多。
      评论家们不是神,也有人需要讨好——恰恰就是每一位普通的读者。
      走得太远,不免被作家和读者们共同唾弃,失了在这个行当里继续混下去的人脉资本。
      所以……我也就没必要感激涕零对不对?
      项姐不满意我的写书速度,一日四催。
      我无奈,但她是对我有知遇之恩的伯乐,总不好太拗她面子,“右手画方,左手画圆……”
      “什么?”她是从不看武侠的。
      “世上只有三个人能够做到,”我掰着指头数,“老顽童,靖哥哥和小龙女……”
      项姐愣了一下,深吸口气,“那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我微笑,知道她已按捺不住快要发飙,“我不是第四个。”简单几个字告诉她答案,同时还有闲心眨了眨我并不算大的眼睛。
      “你……”她握着卷册的手叉回腰间,另一只手腾出来指着我开始酝酿情绪。
      电话突然响起,及时解救了我。
      她瞪了我一眼去接电话,却一时放不下。
      呵,管公子打来的。
      我微笑,不理她要我站那儿别动的前期指令,径自步出办公室。
      “铃” ……我的手机也响,掏出来一看,秋大少。
      我接听,“喂,多谢兄台了。”
      他笑得轻快,“倾寒的电话还及时吧?”
      “嗯,再多聊一会儿,护送我翘班。”
      “谨遵懿旨。”
      我们同时收线。
      不知为什么,这半年来已习惯了像老黄牛般勤恳工作的我,今天忽然感觉到疲倦。
      是那种由内到外的,精神上的疲倦。
      恨不得立时找一张雪白柔软的大床,倒下去睡到永远也不起来。
      呵,不,不难找,最近最合适的就在我自己家里。

      母亲含饴弄孙之余,居然有时间读我的文章。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矣。”她老人家自老花镜上方教育我道,然后继续读得津津有味。
      我笑,很高兴以母亲的年纪看我的小白文居然不感觉有代沟。
      但我是一向不爱听教训的,忙转个身往里间,免得又被她念“言者淳淳,听者藐藐。”
      大姐在煲一款靓汤,满室飘香。
      “你的莫言要来?”我说着今天听到和想到的第三个“言”字。
      “不是你和小秋一起回来?”大姐满脸诧异,告诉我秋公子致电要来蹭饭。
      我挠头,就知道这个家伙,不会平白帮忙的……好在只一顿饭而已。
      他很快登门,循着香味一路找到厨房。“大姐在做什么汤?好香!”
      我不悦,“谁是你大姐呀?”受不了他见人自来熟,尤其是在我家混的如鱼得水。
      “冬瓜鳖裙羹。”大姐微笑,以默认的姿态站在他一边。
      我无法,从冰箱里倒了牛奶后折回自己房间。
      某人跟过来,虚晃着随便敲两下就自己推门进来,“忙什么呢?”
      我呷口冰牛奶,充分品尝了那份香浓后才斜睨他,“可惜了一双大眼珠,没看见呀?”
      我在上网,想找颜公子聊两句再去会周公。
      偏偏他又不在。
      我有些奇怪,颜公子应该知道这个时间我会找他才对。
      “哈,原来你还搞网恋。”他看到我发短信息的称谓写着“致老公”。
      我微笑,“说你无知吧,还不承认。”
      他果然不承认,要我划下道来。
      “韦小宝侍候的大太监叫什么?”
      “海老公啊……”他脱口而出,而后没了声响,仿佛自己把后半截舌头咬断。
      我很奇怪他那副表情,像受了作弄又有苦难辩似的,“喂,又不是说你,干嘛反应那么强烈?”
      他义愤填膺,“叶连波!原来除了我以外,还有这么多人受你压迫,我要……”
      怎样?我抬眼静候他下文。
      你别说还真挺期待的,因为秋大少要上台绝对属于声色俱佳那种,表情蛮苦大仇深的,极俱观赏性。
      “我要把你那份汤也喝了!”他瞪大眼睛望着我,大喊一声后转身就跑。
      我急了,跳起来在屁股后头撵他。
      大姐常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每次煲汤都是掐准了人份的。这坏小子,明明是馋虫作祟,非要找个莫须有的理由来霸占我那一份,委实可恶。
      ……
      厨房争夺战,极其惨烈。战果更在顷刻间几经易主,最终由两方平分,各进其肚。
      只是我不小心喝了他的,他则饮下了我的。
      呵,你问我怎么区分?
      笨,大姐新买的汤碗,我们每个人的都不一样。
      噢,为什么秋大少也有?
      不清楚啊,是大姐好心吧,谁知道呢。

      到晚上颜公子才爬上线来,“累死了。”他告诉我说。
      “不会是因为工作吧?”他一向是那种才高八斗,力气却使不到一升的人。
      “当然不是了。”我果然猜得没错。
      “哈,我知道了,追求女生碰壁了吧?”
      颜公子不置可否,“最近这个目标比较凶悍,很难攻克。”
      我笑他形容追女像攻占山头,他直言不讳,“可不正是,因其蛮横……”
      我以为他要放弃。
      “我已经准备把她列为永久性目标了。”他发着狠誓。
      我笑得肚痛,很没有同情心地对他指摘一通,到最后才大发慈悲教他数招追女秘技。
      “真的管用?”我突如其来的好心,让他以为又要骗他。
      “十足真金。”我大力点头,鼓励他一试。
      小瞧我哟!以并不怎么丰富的实战经验编织出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难道真的是功力过人?
      呵,鬼才会信。还不是我平时注重收集这方面的材料。
      咦?你好奇?问我怎样收集?
      不好意思,商业机密,恕难奉告。
      总之颜公子半信半疑地走了,留下我面带微笑坐在屏幕前。
      不知为什么,回家后反倒没有睡意。
      最怕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宁可失眠到天亮也不愿半梦半醒间见到故人。
      故人……
      尽管我嘴巴毒,个性也不可爱,人缘却是极好的。
      从小到大结识的人基本都还有联系,只除了一位。
      呵,宾果!
      你猜得没错,我的故人是烈帅,当然是独一无二的烈帅。

      大姐终于决定要嫁给莫言,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母亲老怀畅慰,笑着擦拭着欣喜的泪花。
      我们三姐妹抱在一起,浓浓的姐妹情让每个人都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大姐嫁给烈尚伦时我们还小,帮不上忙还总给添乱。
      今次却不同,我和流波暗暗发誓,要献给她一个最完美的婚礼。
      我们的大姐呵,她那样美好……完全配得起。
      她自己却唯恐再嫁招摇,执意要一切从简。
      众人劝说无效,还是准姐夫的一句话令得大姐回心转意。
      他一反平日的低调,“为什么?当然要大办,我要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娶到了世上最美丽善良的女人!”
      他们四目相对,情深款款。
      两个小不点凑过去,挤进两人中间,“还有世上最可爱的两个小姑娘!”吉莲不知羞地大声说。
      玛嘉“咯咯”笑着,一只手拖起妹妹,另一只则放入莫言的大掌中,“爸爸!”她响亮地叫着。
      在这幸福的时刻,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有些想哭。
      雪泠噙着眼泪去开香槟,不小心却喷洒出来。
      屋子里登时乱了,语声笑声连成一片。
      罗珊娜帮着倒香槟,一边不知为什么念着老土的言情片对白,“香槟…..是喝不醉人的!”
      我能理解,不单是她,大家都有些激动。
      我们做了分工,所有的人都各负其责。
      婚礼主持人是大姐的一个朋友,据闻经验丰富,诙谐庄重两相宜,并很能调动现场气氛。
      我还是不放心,假借大姐名义在婚礼前夕送他水果篮,并附卡片,“这场婚礼也许是您无数次成功主持中的一次,于我却是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让我们一起为它在记忆中的完美努力吧!”
      拽文,没头脑,神经质……对吧?
      原谅我……..没听过新娘的妹妹也会患婚前恐惧症吗?
      呵,不,我原谅你好了,孤陋寡闻属努力不够而不是什么错误。

      终于盼到是日,大姐身着象牙白丝缎礼服,沿着长长的红毯一步步走向莫言。
      她一向是美丽的,但从没像今天般美得让人摒住呼吸。
      那长约三米的镂空蕾丝婚纱是莫言祖母的,保存得极为完好,为大姐的美丽平添几分尊贵。
      玛嘉和吉莲穿着可爱的白色蓬蓬裙,为她们亲爱的妈妈提着婚纱。
      后面则是骆风和骆云,一对同样英俊的小帅哥。
      所有的一切进展顺利。
      除了莫言的誓词稍长了些,但没有人不为它感动。
      他们携着手沿红毯走回时,我和流波拼命地撒着花瓣。
      嗳,你看那漫天飞舞的花雨,就该知道我的眼泪流得有多凶。
      烈帅,你真伟大,发掘了我不为人知的发达泪腺。
      呵,原来他们都说你眼光独到,自岩石下看得到流淌的黑色黄金……都是真的。
      大姐换装的时候,主持人宣布宴会开始。
      我在人群中看到傅君增湘,臂弯中的女伴明眸皓齿,身段一流。
      他看到我遥遥举杯示意,微笑着回敬。稍顷在女伴耳边低语,径自走过来叙话。
      我笑,“不怕冷落了佳人?”
      他神色淡然,不答反赞,“干得不错,婚礼很成功。”
      我与他一向相熟,笑道,“你的功劳也不小。”
      那个女伴,是傅增湘带来的烟雾弹吧?
      他骗不过我,却绝对可以让大姐信以为真。
      这时大姐出来,一袭玫瑰花苞刺绣旗袍美轮美奂。他的视线被吸引过去,怔怔地有好几秒钟才调回。
      知道我在打量,他叹口气,眼中满是坦荡,“只要她高兴……就好。”
      我们又一同转而望向大姐窈窕的身影。
      她太善良,也太心软。明明一个小女子,偏要把所有人的悲喜都装入心中。
      你应该知晓我在说什么功劳了吧?
      他让她……放了心。
      这是他给她最后的也是最宝贵的礼物。
      他微笑着,嘴角说不出一种什么神情。
      宴会人很多,我忙着招呼客人,无暇多叙。
      不知过了多久,才松口气,靠在花拱旁稍息。
      原来力用的太过,真的会有些虚脱,疲累得两条腿仿佛都是空的。
      “哈,姐姐嫁了两次,妹妹却被人甩!”讥诮的语声在我背后响起。
      我定了下神,才回头看是哪个家伙敢如此无礼。
      烈尚伦!
      宴会刚刚开始,他却已带了七分醉意。
      我冷笑,不屑理他,只想着怎么将他引开,不能破坏了婚礼的欢乐气氛。
      “连波,说中你心事了对不对?”他看我不答话,却愈加张狂。一边还凑过来厚颜无耻地媚笑,“你……喜欢姓烈的,不如找我……”
      扑鼻的酒气中人欲呕,我向后躲着,却扭到脚险些跌倒。
      有人从背后扶住我,待我站稳后立刻放开。
      我背脊僵住,不敢回头。
      这个怀抱我太熟悉不过,淡淡的草木气息是他专有。
      几乎不用我去证实。
      烈尚伦抬起眼,表情像见了鬼。“烈,烈……”
      “堂哥,你喝高了。”他说,“小何,帮我送他回去。”
      烈尚伦握紧拳头,满面怒色,终还是不敢反驳,怏怏地离开我的视线。
      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
      我深吸口气,转头望向他,“好久不见!”
      他笑笑,墨黑的眼睛中看不出一丝情绪波动,“是吗?忙起来倒不觉得。”
      我无言以对,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你……谢谢你来参加大姐的婚礼。”大脑是一片空白,绞尽脑汁,才期期艾艾挤出这么一句。
      他神色平静,“莫言的婚礼,我怎么能不来?”
      他在撇清。是啊,我真傻。既然他不再是我的烈,我的大姐又怎会还是他的大姐。
      至此我才真的没有话说。
      我知道自己一定脸色苍白得像个女鬼,所有的胭脂都凸现出来,像两个红蛋蛋挂在脸上。
      他望着我的眼光……那么奇怪。
      语气平淡地足以摧毁人的全部精神。
      我的脚不由自主地向后撤,一步一步,直到抵到某样东西。
      秋大少扶住我,源源不断的热力由他的手掌传递至我身上。
      “烈,还不过去向新人祝酒?”
      他颔首,几乎不做任何停留地离开,没有再望我一眼。
      我怔怔地望着他背影,口不能言,泪不能流。
      周围的目光纷乱起来……毕竟,我是烈帅唯一公开承认过论及婚嫁的女友。
      “连波,跟我来。”秋大少拉起我就走,不理我步履蹒跚。
      “去哪儿?”第一次我不想和他斗嘴,只要离开这里便好。
      “好地方。”他回头望了我一眼,笑得无比灿烂,脚下却不停,让我不得不加快跟随的步伐。

      他带我到路边摊吃烧烤,看其与老板娘的熟稔似乎是这里的常客。
      我以为自己会没胃口,未料到却吃得津津有味。
      “我一定是疯了,放着精美的婚宴不享用,过来和你吃大排挡。”看着他不顾形象地举串大嚼,我喃喃地道。
      语毕却突然醒悟,话该倒过来说才对,是他……陪我呵。
      他粲然一笑,递过来串烤鸡心,“吃了吧,感觉会好点。”
      我茫然接过,咬一口下去,鲜嫩筋斗,浓烈的香味溢满口中。
      呵,这人有点意思,懂得吃什么补什么的老话。
      我学他大啖起来,但愿他说的对,我失掉的……能借由吃补回来。
      都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聪明又勇敢,而第一个说烧烤定要配啤酒的却已无法考证。
      辛辣浓香的肉串,配清凉甘冽的啤酒,虽不健康但确实美味。
      我不由对他竖起大拇指,“要寻坊间食肆的美味,确实要由老饕带路才能一一发掘。”
      他擎起大酒杯——在我看来是小酒桶——畅饮一气,痛快地砸了砸嘴才道,“别拍马屁,不给我点贿赂才不带你去别家呢。”
      我笑了,举起酒杯和他相碰。
      谢谢,我用眼睛对他说。
      人伤心的时候,不爱说话而更喜欢以眼神交流。
      然后大口大口地喝酒,享受那微微眩晕的感觉。
      夜色微凉,我们坐在简陋的桌椅旁,你一杯我一盏,喝得不亦乐乎。
      渐渐的……便觉不出伤心来。
      有种莫名的快慰充斥在胸间。
      是酒精的作用吗?
      还是他陪在我身边……令人温暖?
      后来我喝醉了,除了头脑外四肢都软得不听使唤。
      他酒量不错,喝了那么多……还能稳稳地将我背起。
      我阻他叫车,央他陪我去附近的街心公园坐坐。
      他便背着我一路踱过去,免不了有些摇晃,走出无数个“S”。
      香港是个不夜城,灯光永远比月光明亮,照耀着我们面前的道路,宛若白昼。
      他的背很宽阔,趴在上面既舒服又感到十分安全。
      我伸臂搂住他脖颈,小腿垂下来晃呀晃的,并且缠着他唱“哆啦A梦”给我听。
      小时候最喜欢机器猫,爱它圆胖的面庞和口袋里层出不穷的新鲜玩意儿。
      真希望我家写字台抽屉里也钻出来一只,交给我遗忘过去的灵药法宝。
      偶过的路人都对我们行注目礼,看着西服革履英俊潇洒的秋大少背着个醉酒的疯癫女子,一路唱着童曲招摇过街。
      终于他将我放到长椅上,然后一把拽掉早已松垮的领带坐在我身侧。
      头顶上的桃花开得绚烂,在微寒的夜风中绽开朵朵微笑。
      “烈就是那个脾气……他当你普通人看待,心中却恰恰相反。”秋大少轻轻地说,仿佛怕惊扰了这和谐美好的夜色。
      我微笑,闭上眼睛,感受着风中传送的脉脉桃花香。
      我明白他……就像明白我自己。
      忍不住伤心……人之常情也是定力不够。
      花底春寒……月下人微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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