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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墨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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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事情我记得,虽然说不能跟钱老板记得我欠他的帐一样,一分一厘都不带差的,不过大概的事情,来龙去脉,我还是有那么些个回忆。
墨言是我的酒友,他在通常情况下,在我的回忆里总是那么与众不同,简洁点说吧,当我想起这人的时候,印象里他不是站着就是趴着,极少有跟正常人一样,摇着扇子从街口走过去的时候。
所以我想起他的时候,脑子里的画面就总是这样开始的——
“酒,酒……”墨言趴在桌子上,醉的和离开水的螃蟹一样,我比他好不了那去,索性是没站起来,否则非得横着走。
“酒,酒呢!”墨言又叫,连连拍桌子,我看着最后一个馒头就这样被他掌下三下五除二的拍成了蒸饼,扭过脸也开始喊:“馒头,馒头老板!”
“你才叫馒头!你们全家都叫馒头!!!”老板钱先生叉着腰在柜台里骂,他是个胖子,家有良田还开着个酒馆,有钱,连胖都胖的肆无忌惮,向前探着身子的时候,腆出来的肚子能挤得柜台上算盘砚台什么的唏哩哗啦的响着挪到台子边上,在掉下去之前他就不挤了,伸手把一堆东西都拽回去,只是用手点着我们俩,手指头抖的跟抽风一样:“可算是不要钱的,今天我这一屉的馒头都让你们俩吃了。馒头是我的,肚子可是你们自己的,看你们俩这模样,再吃可就吃出内伤了!墨公子,白姑娘她傻你也跟着她犯傻啊?快收拾收拾回吧,我店里打烊了!”
他说我傻,这话太伤我的心了,于是回家之前我为了报复,又狂吃了他三个馒头,并且决定明天一早先去围着城门跑个十圈,把肚子腾出地方,好中午给店里送柴火的时候再多吃,吃穷他。
你们都看见了吧,有我这志气的能算傻么?对天发誓,我真的不傻,也不特别的经常忘事。只是三年前大雪封山,被猎户们从山沟里拖回来的时候就不大记得自己再从前的事情而已。
老猎户们说,他们看见我的时候,我身边还躺着头正捂脸哼哼的熊瞎子,按道理说这么冷的天熊都该回树洞里睡觉去了才对,一旦被人搅扰,必然起床气发作,暴怒着冲上来一通厮杀……但是从现场看来,它好像似乎大概可能是被人强行从树洞里拖出来之后揍了一顿就撂倒在外面。而我一半身子在外一半身子探在熊瞎子的树洞里面,半死不活的睡的正香,就是快冻僵了。老几位围着现场蹲在旁边抽了一袋烟,最后一合计,说没见过这么大力气的女娃,于是没管熊,把我抬回镇子来了。
因为我,镇上热闹了一阵,来看我的除了猎户之外,不是做石磨、打铁的,就是扛大包押运货物的,等到我恢复的差不多,他们就开始游说我过去帮工……又过了半年,墨言也就到镇上来了。
相比发现我的时候那么悄无声息的,这小子出现的阵势可是真气派,真排场,真够档次。
当时大姑娘小媳妇们早晨起来去河边捣衣洗菜,远远的就看见岸上一动不动的趴着一位,身上好像还套着渔网,隔着一段距离看上去,就跟下河摸鱼,不慎被谁家的网给搅住致死的一样。女人们吱哇乱叫着跑回来报信,镇上的人除了打渔的慌了神,回家抱出来自己渔网丢在门口,让大伙看东西还在以示清白之外,都跑出去看热闹,一时间跟过节看舞龙的一样,欢声雀跃的就站了一河岸的闲人。有人大着胆子过去凑近了瞧了瞧,才发现是女人们谎报了军情——这位身上根本就没渔网,那一道子一道子的,都是伤口,全身上下就竟然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伤处让水泡的都泛白了,估摸着是从悬崖上掉下来,一路在溪流里的岩石上磕碰着才漂到这里。大伙都觉得这位就算是有八个脑袋也不够这么蹂躏的,合计了一下之后,就找正在人群里看热闹的我商量,让我去山里砍棵树下来,打个棺材,把尸首装进去找块地方埋了就算了。
这时候我已经在镇上找了个砍柴的营生干着,一天下来砍的柴比后生们干一个月的都多,但是干了几天东家就让我歇了,说第一他仓库放不下,第二我再上山山就能让我砍秃了,第三我这么干,很容易让劈柴的市场紊乱,让劈柴业的业内产生供大于求的矛盾,甚至会导致劈柴价格大幅度下跌……
总之,这事儿不是很好,他告诉我得收手。
我清闲了好久,大伙此刻让我给这位河漂备出来口寿材,这本来这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儿,但是介于附近已经没有能做寿材的大树了,假如想找粗点的木料,就得翻过几道光秃秃的山梁,跑出很远的地方才能搞到,不过我这么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日子才能认路回来,搞不好这位都烂成羊蝎子了这寿材都没备好。
介于这些原因,我就跟大伙说:干脆还是找几块木板绑个筏子,推回水里让他漂走算了,回头找个秃子穿身儿道袍站河边念段三字经,也算是给他做过法事超度过了,祝他立刻往生极乐。
大家深以为然,本来就这么定了,没想到正说着,死人自己开口了。
“饿……”
话音未落,他就让我跑过去飞起一脚踹在脸上给踢回河里去了——死人还能说话,这不吓死爹么!当时水花溅起多高,太阳一照还出了条彩虹,近看水珠迸溅远看瑞气千条,围观的一阵鼓掌,都说没见过摔的这么好看的,不禁连声赞叹喝彩:好!好功夫!
我这边还没来得及起手道谢,欢乐之后那边的大伙先醒过味儿来了,立刻就有人喊救人,也算这小子命硬,马上有会水的跳到河里把他拽上来就搭回了镇上。好心的郎中赶快给他医治,道貌岸然的完全没之前看热闹时候张着大嘴傻乐的劲头。
一通忙活之后,这人可算是活了下来并且清醒了,大伙围着看,发现他最重的伤还不是磕碰出来的,而是肩头一大块烧伤,焦黑焦黑的。
我作为此人的加害者之一被推到了前面。
这位刚能说话,直勾勾的盯着我看,我也看着他肩膀上的伤皱眉,问他怎么搞的,他先是不说话,我以为他聋,连说了几次,最后憋了口气在他耳边又大声问了一遍,把房上的一块瓦都震下来摔了个两半,这位才回过神来赶忙挥手,示意自己耳朵没事,之后喘息着,用微弱的声音,苦笑着说从前这里有一块刺青,他自己嫌不好看,于是找了块火碳给烫下去了。
当时在场的大伙全体呆滞,场面安静的都能听见有人在磨牙。等我忍住了想要暴打他的心情之后,便又问他的名字。
他清了清嗓子再度开口,声音清朗的就像是三月雨后初晴的天气,云淡风轻的挑了眉角笑:“肩膀上从前纹的是鱼丸,以后你就叫我粗面吧。”
打脸,上去我就打脸,现场群众基本都在磨牙,满场咯吱咯吱的声音,没一个拦着我的。
打到他嗷嗷叫着说自己叫“墨言”,我才收手。
就算被蹂躏成这样,墨言公子还是活了下来,没过一个月就摇着扇子到处跑了。而且谁都没想到,这小子洗吧洗吧干净之后,整个就是一祸害,不但长得一表人才玉树临风,还嘴甜腿勤,记性又特别好,七大姑八大姨三婶子六舅妈的认的比在镇上住了半年的我还熟络,深受广大中青年女性怜爱。这些都放一边,最了不得的是墨公子博闻强记,比方他说自己13岁之前在夜郎国都的酒肆里听过一次穆天子传,之后就硬是背了下来,再说的时候比私塾先生讲了一辈子的书还溜。就冲这一点,镇上唯一的酒馆兼驿站兼旅店兼馒头房的钱老板慧眼识金,赏了他一身利落行头和住宿的地方,就让他在自家馆子里占了个地方说书。
对了,别看前面说了这么多,实际上我们俩一开始关系并不怎么良善,不但不良善,互相间还都有点厌恶——这小子经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跑到我身边来仔细盯着我看,于是我也回瞪他,最后他一般会先离开,小声说什么“你也有今天”、“装,继续装”、“骗吧你就……”。
一来二去的,我看见他就没好脸色,通常人家还没走到我近前,我这边嘴角已经撇到耳根了,手里抄着块板砖,用看叫驴的眼神看着墨言英俊不凡的脸。
后来他看出我记性是有点问题,就不怎么招惹我了,只是又开始颓废,把客人给的小钱都换了酒,天天抱着坛子灌黄汤。我每次去给酒馆送柴,都能看见他蹲在墙角哀怨的看着我,眼睛红红的,十分可怜。
我记得后来我们开始说话,再后来墨言成了我朋友,他天天都得提醒我很多事情;我记得自己好像趁着没完全傻透了之前说过自己的什么;我记得我说那些事情的时候哭过,笑过,但是我说的事情是什么,就一点都不记得了。
我记得一些事情,但是我还是忘记了很多东西。
虽然如此,我自己怎么着都得表现的一点都不在乎——钱老板的舅父今年九十有三,上炕认得枕头下炕认得鞋,有时候穿上了裤子才想起来没穿内裤,但是老爷子年轻时候也是个光腚坐凳子有板有眼的人,他断然是不能就这么着出去丢人现眼,于是经常把内裤套在外面。他还总不记得自己吃没吃饭,因此怕错过饭口,一天到晚都抱着碗坐在屋里等开饭,在这件事上虔诚的令人感慨万分。
傻成这样的人家都没愁过什么,我就应该更不用愁了。
况且墨言答应过我,即使我没了从前,他也有办法给我补一个过去。
他在写书,写一个相当复杂的故事,他说那些事情无论我认为发生过与否,都会是我的从前。
一开始我感觉这种事情相当之让人不爽,和有人当着面说你犯二一样让人不爽。
比方他在这个故事里叫我白马,当然,他那天早晨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就当时跟他翻脸了——一般姑娘家家的,怎么着也得叫个什么花啊叶啊的名字,所以我强烈要求换一个。墨言说不能换,你必须叫白马,我就急了,说你要是给我起这破名字,咱就就此拉倒,我在这故事里不乐意友情出演。墨言被我噎住,看了我半天,转身就走,那天一整天都没再理我,直到我晚上从酒馆路过的时候,才看见他。
他抱着个酒坛子,醉倒在八角井旁。
“白马。”他叫我。我不理他,走过去十几步之后,听见他又喊:“白马!”
我突然觉得其实被叫做“白马”也没什么不好的,总比被镇子里的人喊“喂,姑娘”强多了。
在此之前,我这日子过的,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
所以……这么也不错?
“你那个故事要写多长时间?”我转过身问他。
“三年……以我的速度,都讲完怎么着都得三年。”墨言说。
“写好之后给我看看。”
他站起身,摇晃着抓住了辘轳:“那当然,这是你要我写的,不记得了吗?”
我想了想,摇头,墨言在我左右晃动的视线里叹气,双手掩面。
过了好久,他才又说:“忘记一切真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想对此说点什么,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说能忘记一切,那才是幸福,但是我明明忘记了一切,却模糊的记得一件事。
这件事就像是一团迷雾,既完全困住了我,又让我无路可退。
“你说过,想要一个过去,我会给你这个你从前想要忘记,现在又想要记得的从前,但是现在不能给你……”墨言走过来,脚步踉跄着,把酒坛子塞到了我怀里:“希望你也记得,你答应过我,会来陪我喝酒。”
我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我答应过他会赔他一起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