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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定情信物 ...

  •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下得雨声多。

      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雨后的天色格外清朗。算算时间,该去送货了。街上行人不多,马车一路颠着,行向三贝勒府。送给皇太后的生辰贺礼,自然马虎不得,我一直小心地抱在怀里。

      贝勒府里竟不似想象中的静默,向应门的小厮道明来意,我便带着货物进了院儿。天虽未晴,府中环境却格外舒爽宜人。院中景色清雅别致,远处可见一片色彩斑斓的菊园,外围一圈金灿灿的尤为耀眼。
      近观亭阁交错,参差有致;廊腰缦回,檐牙高啄;虹桥卧波,意韵独特,高贵与古朴并存,很有格调。

      可惜我不能随便逛,左顾右看,跟着引路的小厮走到一间耳房,将货物放置其中。我心中不解,难道这三爷不验货吗,就把东西凉这儿了?不等小厮开口,我道:“这位兄弟,我先回去了。不用送了哈,我认得路。”

      见四处无人,我悄悄溜到菊园里。我对这些花花草草的并没有什么研究,但这菊园冷香沁沁、花团锦簇的,着实令人赏心悦目,挪不开眼,比我在现代的什么植物园里看到的美上千百倍。
      我蹲下身细细观看,菊花在雨露的滋润下开得正好,饱满而鲜艳。鲜红的、粉红的、深紫的、浅紫的、金黄的、淡黄的、雪白的,甚至还有绿色的。这种绿色菊花我在书中看到过,好像叫什么“绿牡丹”、“绿荷”之类的。各种珍稀品种齐聚一堂,我只识得帅旗、黄石公等几种,却都是传统十大经典名菊之中的,由此可见一斑。我啧啧有声,皇亲国戚,就是不一样啊。这三阿哥是个风雅之人,满园菊花颜色搭配得也是格外协调——对比色交错搭配,相近色渐变搭配,极为符合美学标准。一言以蔽之:妙!

      由于时间有限,我正准备起身离开,却无意瞥见了一簇紫黑色。隐约猜到是墨菊,我不由一阵兴奋,曾经在外祖父的家里看到过,虽然时间久远印象不深了,但此时还未到深秋,墨菊开花时间较同类其它品种晚一些,还未完全绽放,心里也就确定了七八分。眼前这一株花色如墨,醇厚如酒。脑中蹦出几句诗来,就这么脱口而出了。

      “不争春/色不争芳,不媚时欢作紫黄。
      朵朵如拳深墨色,秋风舞罢斗寒霜。”

      我欣喜地伸出手,轻轻捏住枝干,凑上前嗅了下,又爱不释手地摩挲着,完全忘却自己早该离开了。来到清朝两年多,事事皆与现代天差地别,惟有这一花一叶,隔了三百多年,依然还是那个模样。原来,他才是我在这个时代的知己!忽然觉得很欣慰,很温暖,我看着墨菊笑得深情:“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我想我已经爱上了你。”

      “我当是谁这么大胆闯进我的菊园,原来竟是个爱菊之人。”

      我猛然抬头,眼睛转了一圈,赫然发现一个暗紫色的高大身影在我面前逐渐放大,很有一种压迫感。而我则恨不得自己真的会缩骨功这种武侠小说里才有的武功,让这满园的菊花可以掩藏住我瘦弱的身躯。可是想归想,在别人的地盘上不能放肆,我羞愧地起身,不敢看向来人。

      “我、我是送送货的,马上就走哈。”话都说不利落了,我只想赶快离开。
      那人却伸出他手中的折扇,挑起我的下颌,迫我与他对视:“走?”
      我的视线对上一张英俊儒雅却神情淡然的脸,五官端正,成熟沉稳的气质令我想起俊美刚毅的太阳神阿波罗——正是那位仪表不凡、气宇轩昂的三阿哥。他看到我时眼睛微微眯起,语调不扬不抑却隐约透着魅惑:“我这贝勒府可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慌忙侧首避过他的扇柄,解释道:“您误会了。我只是看您园中的菊花开得正好,忍不住进来观赏一番,并没有想要惊扰任何人。”
      三阿哥笑了笑,似乎没有想再追究我的意思。他掀了袍摆,优雅地弯下身,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茶香,令我心安。他抚弄着那株墨菊,对我道:“诗吟得不错。”
      “啊?哈,三爷过奖了。”我挠着头,这么久了我还是不知该怎么和一个既是古人又是权贵的人对话。
      “这几天正缺打理菊园的人。你这么喜爱菊花,不如来我这府上照料它们,如何?”

      什么,我没听错吧?三阿哥要我照看他的菊园?
      “这、这怎么成?我什么都不会啊!”
      “不会?”他似乎不信,“有人会教你。”
      “可是……”我已经在遗风堂工作了,暂时不准备跳槽。
      “你在遗风堂挣多少钱?我出三倍的价钱。”

      听了这话,我两眼发亮:想不到我关云罗也有被人抢着涨薪的这一天?不过我还是有点局促不安,我可不会养这些娇贵的植物,何况我已经习惯了遗风堂的工作。

      他见我不答,紧接着问了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是八弟的人,还是九弟的?”
      “您说什么啊?”我困惑不已,“我的人,是我自己的啊。”
      三阿哥道:“既然如此,为何不愿来?”
      我这才明白他是以为我身不由己,这里确实不比现代。
      “不是不愿,只是我真的不会。别说养菊了,我连菊花的品种都记不全呢。”
      三阿哥仔细看了看我,大概是觉得我不像在骗人。又低头想了想什么,随意挥了挥手:“你先去吧。”

      ***

      节后,遗风堂的生意依旧不温不火,但与以往相比回头客和因人介绍来的新顾客还是多了一些。我暗自得意,要知道只需比以前多卖掉一个古董这一个月的利润就出来了,包赚不赔。
      我觉得自己距离开一家美容护肤店的理想已经愈发接近了,这几日来都是热情高涨。我打算今日回家后算算自己和远山存下的积蓄,好好计划一下我们的未来。

      穿过厅堂,我看到胡师傅拿着一块玉石仔细端详,那玉石晶莹剔透,和我的那块蛟龙戏浪的玉质有些相似。我正想从怀中取出对照一番,顺便向胡师傅请教一番,在衣服里掏来掏去却怎么也没找到。我心里一慌,明明一直藏到这里的,不会又被小偷偷了吧?如今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顿时直冒冷汗:钱丢了不要紧可以再赚,可这玉是我和现代唯一的联系,是我的的命根子啊。我越想越急,把衣服扯得大开也没发现,两只手胡乱地摸着,只希望能够摸到那个硬硬的物件。

      胡师傅忽然抬起头,两条眉毛拧成毛虫,看我的眼神惊异中带着点儿嫌恶。我这才发觉自己正对着人家对自己“上下其手”,忙不迭地道歉掩饰:“胡师傅,打扰了。我在找我的玉佩……”

      我努力令自己镇静下来,细细回想是否放在什么别的地方自己忘记了。踱着步子忽而想到几日前去三贝勒府上送货,偷偷溜进菊园赏菊……不知会不会落在那儿了?记得去三贝勒府的路上抱着人家的宝货时玉佩还硌到了肋骨,而下了马车进府前除了领路的小厮外也没有遇到其他什么人。也就是说在进菊园之前玉佩还是在身上的,菊园是第一个可能丢落的地点。

      我略松口气,若是这样还有寻回的可能。只是,还要再去趟三贝勒府吗?才拒绝人家的好意没几日,又厚着脸皮去人家府上,岂不是徒增尴尬?更何况,以我现在的身份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我再次感到懊恼不已。

      这厢正苦无计策、愁眉不展,混世小魔王十四阿哥又来了。我本没空理会他,相处久了彼此间熟络了很多,也不再过分拘礼。只是这次是他继那晚识破我女儿身后第一次见面,不免有些不自在。

      “罗云。”十四阿哥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只笼子。
      “十四爷,这是——”
      “——虎皮鹦鹉!喜欢吗?”

      十四阿哥将笼子放到台上,我的注意力立刻就被笼中一只小巧玲珑、色彩绚丽的小家伙吸引住了。
      “哇,好漂亮啊!”我忍不住凑上前看,它两爪抓着杆子嗒嗒走近我,叫了两声:“罗云!罗云!”
      十四阿哥熟练地逗弄它,随后向我笑道:“送你的。本想送你一只画眉的,挑来挑去,还是觉得它比较有趣儿,不知你……”
      我有些反应不过,送我鹦鹉作甚?“十四爷,为什么要送我这么、这么……”我掂量着如何措辞,“精美的礼物,是不是太……”

      谁想十四阿哥竟微微红了脸:“那天去鲜风楼,害得你……湿了衣裳,吹了夜风染上风寒,我……”

      呵,原来是这个!看来这十四阿哥果然如史书上所言的那般重情谊。本来我确实有些怨他,那天晚上他喝了酒倔劲儿上来竟死拽着浑身湿漉漉、脸上深一块儿浅一块儿像个小花猫的我一直吵嚷着,说我是珠玉坊的花魁,引得旁人纷纷侧目,让我简直无地自容。但看他这么重朋友之义,且我也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索性就不再计较了。

      “那就多谢了!”我笑着大方接受,“想不到十四爷竟是如此细心之人。”
      十四阿哥也笑了:“你喜欢就好。”说完挠挠头,正想再说些什么,我突然想到刚才还在为如何进三贝勒府寻回玉佩烦恼不已,这下不正有个合适的人选可以帮助我吗?

      我一兴奋,没有听清十四阿哥说了什么,问了一句什么和八哥是什么关系之类的,自顾高声道:“十四爷!”
      十四阿哥吓了一跳,我继续道:“你可不可以再帮我一个小忙啊?”
      大概被我热切不已的目光盯得窘迫,十四阿哥有些结巴:“好、好、好啊。”
      “是这样……”

      我把事情的大致经过给他讲了一遍,当然省略掉了三阿哥想要挖墙角的事情。然后再三请求他一定要帮我。

      十四阿哥蹙了蹙眉:“什么玉佩啊?既然丢了就算了吧,我可以给你买一块儿更好的。”
      我急:“不行!那玉、那玉,那玉对我很重要的!”
      十四阿哥摸摸鼻子,有点讪讪地:“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我和三哥,也不大熟啊……也不是不熟,而是,我们不大来往……唉,怎么说呢?我也没什么理由去啊……”

      你和你三哥不熟,难道我和他会更熟吗?我腹诽。心里焦急不已,只好双手合十,扮作一副可怜相,胡编乱造了一些博人同情的谎话:“你知道吗?你肯定不知道……那玉佩是我的命啊,是我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不能让它毁在我手上啊!”我吸吸鼻子,“不瞒你说,这枚玉佩是我娘给我留下唯一的遗物。除了这枚玉佩我一无所有啊……我之所以在遗风堂拼命地赚钱,就是为了还清欠养父的债。我娘还说……”
      天啊,我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为何他还是光皱眉不言语呢,我咬牙:“说,等我长大了,就把这玉佩送给可托付的人——我未来的夫君……现在这玉佩没了,没有嫁妆我岂不是要、要孤独一生吗!”
      我想到无缘无故地被迫来到清朝,与父母朋友生生分离,孤单的生活里还要赚钱还债……眼泪也就这么晃在眼眶了。

      “你别急……”十四阿哥有些慌了神,“我也想帮你的……你刚才说,那玉佩是你,和你夫君的定情信物?”
      呃?我刚才说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在这个时代如果不结婚,一定很难立足吧?“是啊是啊!但是,如果你实在为难的话……”
      看他有动摇的意思,先暗示“没有玉就没有我夫君,玉与我夫君同在”,再以退为进……

      “你别哭,不要担心。”十四阿哥扶住我,认真道,“我现在就去三哥府上给你找,你等着我。”
      终于听到了想听到的话,我的心暂时放回了肚里。看着十四阿哥渐渐走远的背影,一种奇怪而复杂的心情竟一直萦绕心头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