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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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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岸音阁一名不起眼的死侍,死侍是不需要感情的,所以我没有也不具备感情这种东西。
我是一名合格的死侍,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主人指哪我便打哪儿,我自认为,普天之下,没有比我更听话的狗了。
死侍是需要从小培养的,记忆中我是被家主从乱葬岗捡回来,无爹无娘没有血脉牵挂的孩子,是最适合成为死侍的苗子。
五岁那年,我杀死了乱葬岗里想要咬死我的野狗,家主带我走的那天,我死去的爹娘的全部尸首埋葬在我的脚底下。
乱葬岗里的野狗是吃人肉长大的,我爹娘的尸首被歹人剁碎了喂狗,所以我将野狗的肚子徒手剖开,却只来得及掏出几块还未曾消化的碎肉。
后来,家主命人将我扔进了死侍营,我亲手杀光了跟我一样大的孩子,才从死侍营走了出来。
我没有心软,因为我清醒地知晓,死的如果不是他们,就会是我。
死侍营里有一个身体羸弱的大哥哥,他看起来仿佛要命不久矣,瘦成竹竿的小身板,走起路来没走几步就要咳嗽几声,可就是这么一副唠命鬼模样的人,却是他们之中最后一个死的。
此人十分聪慧,只可惜还是死在了我的手上。论谋略,我比不过他;论武力,谁都比得过他。想来他若是生在官场世家,绝无一人能出其左右,他大概也知晓我无法让他,所以才在最后一刻出手得那般决绝。
只可惜,论杀人,我比他更快。
他对我十分好,因为死侍营里的饭是需要靠抢的,刚进入不久的时候,我不知晓,所以双拳难敌四手,我饿了许久,是他把自己好不容易抢到手的干窝窝分给我吃的,是他救了我,不过我还是亲手杀死了他。
一所死侍营里只能出来一名死侍,所以我杀死了他,因为我想活,因为我想要从死侍营里走出去。
他们也想要出去,没有人不想要从死侍营里出去,所以想为了赢而不择手段,这很正常。
死侍不需要无用的感情,我只用变成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成为主子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家主给我的任务是看护小家主,也就是我的现任主人。
七岁那年,我的小主人也不过是与我般大。
我抱臂立在树上,看着他白皙莹润一团滚来滚去,他喜爱玩闹,如同六七岁的孩童一般喜欢追逐色彩艳丽的花蝴蝶,喜欢看风筝自由自在地飞往天空……
我的目光注定要追随着他,不论何时,所以我总能看到小主人跌了个跟头,从小至大,春去秋来,我已经数不清他到底跌了多少个跟头。
王府的伙食自然是不用说的,随着年月的增长,我看着小主人随之一天天愈发的……珠圆玉润起来,眼睛倒是愈发见小了。
小主人的模样却是没怎么变,仍是白白嫩嫩的一团,年岁几载,仍旧钟爱他那一身素白华服,温润如玉的白,倒是同他向来般配。
虽然我一直唤他小主人,但其实我从来就只有他一位主人,也只会忠于他一人。
自死侍营里培养出来的死侍,只会有一位主人,从生至死,死侍的生命在出死侍营的那一刻便永远同主人挂钩了。
他生亦我生,他死亦我死。
我本来以为我这一生也就这样了,我这一生的视线永远只为主人追随,我父母的仇恨也许再无机会得报。
家主不会允许一个侍卫拥有自己的意志,任何妄想背主弃信的棋子下场何其凄惨。
我不怕下场凄惨,我只怕大仇未得报而枉死。
死侍营刑法残苛泯灭人性,两年之后,在我沾满一身鲜血挣扎着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时候,我就明白,人命有多么卑贱,死侍其尤甚。
稚子无辜,稚子何其无辜?
束发之年,家主为主人挑选了数十位家世样貌皆为不俗的姑娘,小主人自幼被娇纵长大,自然不可满足于依附家主的安排。
正是情窦初开的年华,主人早已有一个心上人,主人心悦的那个姑娘,家世比不得那些名门贵女,样貌也才堪为清秀,可主人偏偏爱上如此一位清秀佳人。
主人是家主老来得子,所以自幼娇纵惯了,做久了衣食无忧,生活富足的人上人,那里看得到人世间疾苦?
正所谓老狐狸窝里出白兔,想来便是如此。
主人被家主保护的太好了,好到丧失了辨别虚伪,自我保护的能力。
今天下世道正乱,家主可从未试想,一旦他那日故去,仅凭家主手上沾染的人命,便足以将年幼的主人反扑至死。
家主已过花甲之年,自知如此,方下令为主人举行联姻,可惜了,主人并未懂家主的用苦良心。
大婚前夕,主人同他的心上人携手逃婚了。
主人从未想过,明里暗里有多双眼睛正在盯着他。
一路上,我在暗处替主人解决了多方从旁处派来的杀手。
主人只知道牵着他心上人的小手傻笑,那位姑娘也是个傻的……如果主人不曾冲动地逃婚,家主还能留她一命。
主人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殊不知,家主早已派人给我下达了命令【制造意外】,我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一个死侍,只需要执行命令。
一个主掌行刑的刽子手,不需要拥有多余的感情,感情这种东西,于我而言,只能成为累赘。
后来,又一批刺客行刺的时候,我留下一人性命……
方姑娘死了。
尔后三年,家主逝世。
同年,主人迎娶方姑娘为妻。
三书六礼,十里红妆,凤霞披冠,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
后来,新任家主问我知道为何叫我前来,我说不知。
如今细细瞧来,家主真像家主,眉眼舒展开后更是像极了——我的灭门仇人。
他坐在高位上打量了我许久,最后大发慈悲地摆摆手,放走了我。
临走前,他送给我一个黑檀木的盒子,我不解,他却说是故人所赠。
故人?
是他的故人,还是我的故人?
或许——
是我们共同的故人。
*
我们家为家主做事,不过一直瞒着家弟,家弟年幼,是我们家唯一能延续下去的血脉。
这也是当初同家主说好的条件,后来,全家惨遭灭门,我护着年幼的家弟死里逃生。
自幼我便在家主身边培养,一明一暗,家弟在明,我在暗,我们都是家主的棋子,是家主为下任家主培养的一双棋子。
如果说家主培养我是为幕僚早有预谋,那么家主挑选家弟为死侍则纯属意外。
是以,我决定以身做局,亲手将家弟淘汰出局。
‘爱哭鬼,却不哭了?’
我没想到再见时竟是如此一番景象,他被人欺负的毫无还手之力,眼神呆滞僵硬,哪怕我将他从脏乱的人群中拽了出来,也是一副愣愣的神态。
我快要心疼坏了,我的弟弟是我自幼手心里捧着长大的,他咿呀学步时,膝盖磕痛一下都忍不住哇哇大哭,他怎么不哭了……?
心脏一抽抽一地痛缩,心绪乱得毫无章法。
我是不是做错了。
我开始觉得我错了。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只能尽我所能地护着他,不过,我明白一切都晚了。
一步错,步步错,我原本试想借助假死使家弟脱局,可他不愿,他不愿……他真是长大了。
后来,家主下令杀死方姑娘,他竟然冒着违背家主的命令的危险,助方姑娘假死逃生……
家主眼线遍布朝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家主的监视之下,他不要命了吗?!
不,违背家主命令的处罚他不可能不知晓,他是想要……小家主同家主日后反目成仇!!
家弟既意已决,为兄又岂有不助之理?
他的兄长是阴暗潮湿地里的蛆虫,死不为惜,若能为家弟铺顺遂路,亦为得偿所愿。
此后路漫漫,愿家弟平安喜乐,顺遂无虞……
所遇良人,子孙绵延富贵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