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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十五、不是狮祖是虱祖 ...

  •   二十四日一早,普林斯就显示出一种焦躁不安的状态,这种状态体现在他对戈德里克的各种吹毛求疵上,不仅对他的衣着打扮挑挑拣拣,还抽了风似的开始考教他言传身教过的所有知识。当戈德里克第三次因为无法倒背《威尔士常见草药大全》时,普林斯发出绝望的嘶吼。
      “不,这样怎么行呢?我一代天骄安德鲁•普林斯,几十年来唯一收的学徒居然是个草药学白痴!这太丢人了!我不能这样去参加集会!”
      “……别说倒背,我正着背都背不下来的好嘛?”戈德里克瘫在桌上□□,“更何况我昨天折腾到半夜两点才睡,而你四点半就开始折磨我……你这老疯子!”
      老普林斯顺手拿起手边的烛台扔过去:“我是疯子?你是个傻子!”
      年轻的巫师学徒仍然保持着曾身为骑士学徒的矫捷,仅仅举起一只右臂便接住了扔过来的凶器,身体其它部分仍毫无形象可言地瘫在桌面上。普林斯气得吹胡子瞪眼:“只有四肢发达!”说着便抽出魔杖指向戈德里克。
      总之在赫尔加从二楼下来查看厨房里的骚动时,看见的就是满屋魔咒光束追杀戈德里克的场景。
      “那真是个不错的掏肠咒!哦,这是什么?掏肝咒?掏心咒?啊,又来了个掏胃咒!您在针对内脏的咒语上真是别树一帜!” 她倚在楼梯上袖手旁观,“但是普林斯先生,您打算一早就解剖您的学徒吗?”
      “这不是学徒,这是只猴子!”普林斯恨恨地回答,“而我注定会被人看成耍猴戏的!与其带他去参加集会被人嘲笑,还不如在这里干掉他,然后我独自出发!”
      赫尔加看看一边吱哇乱叫一边夸张地扭动身子闪躲魔咒的戈德里克,笑意盈盈地叹口气:“或许您可以把他拎给菲亚斯先生退货?就我所知,菲亚斯先生绝不会错过任何一次集会。”
      普林斯停了两秒,颇感意外地看向她:“我以为你不曾参与过英国的巫师集会。”
      她羞涩地捧住双颊:“奥利凡德先生经常用事无巨细的描述弥补我的遗憾。”
      老人瞪着她纯情的模样,正想说些什么,手里的魔杖忽然被戈德里克夺走了。他怒视学徒,后者气喘吁吁地道:“你比格兰特还可怕!这真是我一辈子的训练量了!”
      老人伸出手:“把我的魔杖还给我。”
      “还给你?然后让你再追杀我半个小时?”戈德里克将战利品藏到背后,“没门!”
      老人龇牙一乐:“你以为没了魔杖我就不能收拾你?——千虱万蚤!”
      白色的光束从老人的手指射出,在极近距离击中了年轻人。在最开始的两三秒中,金发学徒以为什么都没有发生,但很快,他感受到了不对劲。
      “我好像全身爬满了虱子和跳蚤!”他跳起来,拼命地挠着身体的各个地方,尤其是后背、腰部和大腿,痒得几乎要发疯。
      “嘿嘿,这个咒语有四十分钟的功效。”普林斯好整以暇地捡起被扔在地上的魔杖,“挠破哪片皮的话,自己去找蚊虫叮咬用的药草。我教过你。”
      尽管戈德里克立刻便求饶,但老人只是发出志得意满的笑声,毫无同情心地继续道:“决定了!今天晚上,我要带着这家伙找菲亚斯退货!这傻瓜蛋绝对更适合跟着他!”
      “祝您心想事成。”
      赫尔加行了个提裙礼,愉快地回到楼上去了。

      “药膏抹好了?”
      “嗯,全身都抹遍了。”
      “扫帚归我了,你拿个钉耙没问题吧?”
      “……我们真的没有别的旅行方式吗?”
      “这是传统!别犹豫了。来,对你的钉耙说‘起来’!”
      “……起来……”
      就像是在回应年轻学徒的犹豫一般,钉耙无精打采地晃了晃,不甘不愿地把自己的柄交到戈德里克手里。旁观的赫尔加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记得我对你说的话吗?如果有人问起你的钉耙,你要怎么回答?”
      “温柔善良的赫尔加制造!不仅可以帮助您完成一般农务,在田地间被追杀也能立刻升空逃亡!巫师农夫的贴心好帮手!详情请猫头鹰咨询伦敦的赫尔加•赫奇帕奇!现在订购就送飞天锄头唷!”
      赫尔加眉眼弯弯,轻轻鼓掌:“真棒!普林斯先生,您的学徒有着过人的记忆力!我才说了一遍,他就能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呢!”
      “让我的学徒广告这玩意儿,也亏你能想得出来。”
      “这不就抵了您二位的租用费了嘛。”赫尔加嫣然一笑,对着敞开的窗户比了一个“请”的手势,“祝您二位有个愉快的夜晚!”
      清爽的夜风从窗外吹进。普林斯哼的一声,跨上扫帚,从二楼的窗户飞了出去。戈德里克犹豫了一秒,也如同骑马一般跨上自己的钉耙。不同于普林斯的平稳飞行,他三次撞上了窗框,才在赫尔加温柔的惊呼声中飞向夜空。
      如果不是普林斯有先见之明地给了他一个静音咒,他激动的叫声一定能喊醒全伦敦的麻瓜。
      “唔噢噢噢噢噢噢————!!!!!我会飞耶!!!!!!!!!”
      戈德里克亢奋地抱着钉耙在风中做360度左侧翻、360度右侧翻、360度前翻,以及360度后翻。当他试图进行斜向旋转时,普林斯忍无可忍了。
      “你的脑子在窗框上撞傻了吗?这样下去天亮前也到不了目的地!”老人额头青筋乱跳,“咱们现在还在赫奇帕奇家房顶上!”
      戈德里克低头一看,果然,赫尔加正殷切地注视着自己,美丽的小脸上神情紧张,若不是昨夜的前车之鉴,戈德里克几乎要相信她真是在为自己会不会摔破脑袋而担忧了——或许也不是假的?
      “……咳,出发吧。”
      端正坐姿,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戈德里克正色道。
      普林斯翻了个白眼。师徒二人正式出发。
      扫帚和钉耙迅速爬升到高空。夜晚的伦敦一如既往地弥漫着大雾,这时候即便有麻瓜往天上看也看不见什么吧。两人默默地在雾气里飞行了一阵子,环境的静谧让戈德里克十分不自在。
      “我们要去哪儿?”
      “到了你就知道。”
      湿冷的雾气钻进戈德里克的嘴巴里。担心喝多了凉风肚子疼,他不再开口了。
      他们飞行了将近两个小时。此时戈德里克依然完全忘却了初尝飞行的激动,开始不安起来。根据风向,戈德里克判断他们在往西南方向飞。扫帚和……钉耙的速度似乎比骑马更快一些,也更平稳,唯一的问题是很容易被高空中的冷风吹得浑身僵硬。此时他们已经飞到了一处平原上空,四下里坦荡荡毫无遮蔽物,风也十分的……坦荡荡。衣服早已凉透。戈德里克估计再飞上两个钟头,他非得冻成面瘫不可。他实在不愿意想象在降落之后自己可能出现的丑态:头发蓬乱,满面尘灰,四肢僵硬,腰酸背疼……无论如何,这是他第一次在巫师的——如果有的话——社交界中出场,年轻人希望自己能给人们留下一个好印象,他不禁有些焦虑。
      “还要飞很久吗?”
      他忍不住问,并尽量在不影响钉耙的平稳性的情况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而老普林斯的状态似乎并不比他好多少。
      “我也希望不会。”老人嘟囔着,“说实在的,我怀疑我有点迷路,但是方向没错啊……”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什么名字?”戈德里克抱着一线希望,“说不定我去过。”
      “不可能,那个地方没让麻瓜发现过,几千年来它一直是英伦三岛的巫师的夏季集会地。”老普林斯皱着眉头,“不过我没想到这一路过去居然都没能碰上一个熟悉的巫师。以前每次我都能遇见一个两个帮我带路。”
      所以说您从来不记路是吗……戈德里克在心中泪流满面,却也只能附和导师的话:“您说的对。真奇怪,我们住的那条街上不是有很多巫师吗?比如奥利凡德先生?为什么他们不和我们一起出发呢?”
      “是我们没有和他们一起走,小子。”普林斯语气缓慢地纠正他,“他们在夏至前两天就已经抵达目的地了,比我们早了三天。事实上,集会的重头戏是在夏至前夜里,我故意错过了。”
      戈德里克惊奇:“为什么?”
      老人哼了一声:“因为——你笨手笨脚地拖延了我的时间!”
      敏锐地察觉到老人在掩饰真实想法,但戈德里克因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而将这场对话抛之脑后。在他们行进方向的左前方,也就是正南方向,在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影子。凭借刚刚升起的月亮的光辉,以及那物自带的一点灯光,他很轻易辨认出了那物的轮廓:“……一辆……马车?”
      离得这么远还看得这么清楚,那车得多大啊……戈德里克果断判断对方绝非麻瓜,而应该是和自己同一目的地的巫师。他扭头看向自己的导师,后者显然他也是如此认为。
      “准确的说,一辆飞在半空中的马车。”老人的声音里似乎也有那么一点惊奇的意思,“用得起飞天马车的人可不多。能养得起一匹伊瑟龙当坐骑的已经少见,更何况使用两匹以上的伊瑟龙拉马车……”
      迅速将巫师的价值观与麻瓜的价值观换算一下,戈德里克咋舌:“巫师也有贵族?”
      普林斯纠正他:“是贵族里也有巫师。”看见戈德里克迅速摆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普林斯没好气地道:“别和你自己家的情况联系起来!这些贵族都是承袭几百上千年的大家族,有的家族更是在基督教传进英格兰之前就存在了。那些真正的贵族,甚至曾经掌控了一整个国家的权力。”
      “就好像……梅林?他真的曾经用魔法帮助君王得到一切?”
      “他是真实存在的。当然,史实和传说,尤其和你所听过的麻瓜传说有很大出入。那些‘奇迹’在我们眼中不过是一些小把戏。我认为他真正擅长的是政治权术。能把‘权术’和‘魔法’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才是他的伟大所在。到现在依然有巫师奉行着他的理念。事实上我并不欣赏他的作风,太高调了,而且已经不适应这个教会逐日壮大的时代。但某些人就是想不开非要去撞墙,撞得遍体鳞伤还不肯罢休,我也没办法。”
      说到后面似乎在发牢骚的样子……戈德里克眨眨眼:“您还是给我讲讲伊瑟龙好了。比起遥远年代真假难辨的故事,伊瑟龙才是马上要出现在眼前的问题——它们真的是龙吗?”
      普林斯果然神情为之一振:“不不不,它们是马,飞马!一会儿你看见了就知道,它们有着非常美丽的棕色鬃毛,用来绑定骨折关节特别好用。它们的夜视力也非常好,我曾经拿它们的眼球入药……”
      老人滔滔不绝地讲着,但话题似乎在诡异的方面上打转。听见“飞马”两个字就激动地展开联想的前骑士学徒开始头晕目眩。他真的不想知道如何解剖一匹矫健的、可爱的、忠实的飞马啊!
      坐在扫帚上吹着冰凉的夜风,戈德里克觉得,再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得到见风流泪的毛病……
      于是就在普林斯亢奋地讲起“如何正确抽出伊瑟龙的中枢神经(剔出伊瑟龙的第八节脊椎骨!——可是神经是什么?)”、以及“如何保存完整的神经束以便高价转卖给他人(卖给魔杖制作商会有更高利润!——可是神经束又是什么啊死老头!)”的时候,远方的飞天马车终于与他们汇合了。戈德里克睁大眼睛,发誓自己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健马。那结实的肌肉,光泽的鬃毛,在黑暗中熠熠生辉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以及——巨大的数倍于老鹰般的翅膀,这一切在一瞬间折服了他。
      “比布里吉夫金贵多了。”他喃喃地下了结论。
      如果老普林斯知道戈德里克拿什么样的一匹老马和伊瑟龙比美,一定会想抽他吧。但老普林斯只听清了“金贵”两字,于是连连点头。之后他向空中举起魔杖,念了一个荧光闪烁咒。马车驾驶座上的马夫回了一个荧光闪烁,车速渐渐慢下来,直到一把扫帚与一把钉耙可以与马车并驾齐驱。近距离下戈德里克分神扫了一眼马车车身:全车漆成蓝色,青铜包边,车门上绘制一朵娇艳的百合。这并不如飞马更吸引他。他继续着迷地盯着飞马巨大的羽翼,思考它们如果在地面上奔跑该是什么模样。
      “你们也是去参加集会的吗?”老普林斯向车夫打招呼,“我们迷路了,能带我们一程吗?”
      蓝色的车灯下可以看出车夫是名年约二十四五的青年,带着军伍出身的人特有的气质。听见老普林斯的话,他犹豫一秒,回身向车厢里喊道:“路易斯,你的意思呢?”
      他用的是法语。马车车门上的木板窗户随之拉开,一张年轻、高贵、不悦的脸露了出来;他看看一脸痴迷地盯着飞马的戈德里克与一脸期待的老普林斯,皱了皱眉头。
      “英国人?”他撇撇嘴,“我怕他们身上有虱子。”
      木制车窗磅地一声,关上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十五、不是狮祖是虱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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