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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终于填坑 ...

  •   十二岁那年,我写了人生中第一部小说,但没写完。

      最初的灵感是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忽然想到的,我们当时都觉得,言情小说里的主角为了家国大义或是所谓高尚的事业而放弃爱情,实在太无聊了,虽然很正义,很有自我牺牲精神,也很有担当,但真的太无聊了。

      再说了,都已经是虚构的故事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主角抛开所谓的责任,轰轰烈烈地去爱呢?

      于是我想写以爱情为先的主角,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恋爱脑主角。

      当然了,诸如让主角抛开责任与担当这种听起来很沉重的话,是我现在总结出来的,小时候的我根本没想这么多,那时我只是想写一个爱情故事,往故事里塞很多感情纠葛。

      产生这个想法后,我很快就动笔了,但大概只写了两周,就不再写了。

      当时我特别郑重,专程买了个特别漂亮的笔记本,想把它写满。

      最终我只写了八页,而且这小说连题目都没有,因为我觉得题目很重要,必须郑重决定,结果等我不想写了的时候,都没想出个合适的题目,所以这小说到现在为止也没有题目。

      今年我二十七岁了,比李梅时,也就是我小说里的女主角大了整整七岁。

      在这十五年里,我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然后上班,十二岁时的生活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如果不是碰巧在我妈大扫除的这天回家的话,这本小说估计还被埋在书架的最里面。

      于是我拜读了一下十二岁的我写的小说。

      太羞耻了。

      首先,字写得太丑了,虽然能看出是很认真写的,但还是太丑了,虽然我现在的字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但至少不是歪歪扭扭的。

      其次,剧情太尴尬了,充满了自嗨,有些地方我都不理解是什么意思,比如有一段写一个叫赵明殊的人被大象砸中了,他怎么会莫名其妙被大象砸中呢?我怀疑我写这段的时候已经困得不行了,趴在床上,握着笔,脑子里想到了什么就写下了什么。

      大概小时候的我在清醒之后也觉得这段剧情离谱,所以后面换成了赵明殊是被毒蛇咬了,可我却没有把前文的大象给改掉,这样前后文就不一致了。

      不过这还是小问题,和我写的男女主的对手戏比起来,真的是小问题。

      太尴尬了,我都不想说。

      我发现我可太喜欢虐主角了,没事也要制造出事故来虐他们,好像不虐就不能体现出他们深爱彼此。

      另外,叙述视角也乱七八糟,一会儿是李梅时第一人称,一会儿又变成了第三人称,甚至有几个段落是用第二人称写的。

      我怀疑我在写这小说的时候,是刚好在语文课上学了叙述视角的知识,所以急于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小说里,写的时候估计还很得意。

      总体来说,就是太尴尬了,除了我之外,这部小说绝对不能被第二个人看。

      虽然很羞耻,但我还是把它看完了,毕竟只有八页的内容。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自恋了,看到后面的时候,我甚至从阅读中体验到了一点乐趣。

      虽然很羞耻,但有些情节还是挺有意思的嘛。

      比如过年的时候被迫展示才艺,半夜去上厕所结果被刺客劫持之类的,我甚至还写了边疆打仗的情节,虽然是狗屁不通,而且因为不会写战争场面,所以偷懒套用了象棋的规则,但至少我写了,那时候我可不觉得自己太无知,所以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现在的我是没有那种勇气了。

      扯远了扯远了。

      总之,我在看到女主角被敌方暗探诬陷是卧底的那一段的时候,忽然心里一动。

      男主角宋杭是个恋爱脑啦,他和李梅时都是,他当然不会相信李梅时是刺客。就算她是刺客,他也不在乎。

      让我心里一动的不是这个,而是宋杭旁边的那个老头儿。

      我突然觉得可以给这个老头儿多加一点儿戏份,让这一段故事复杂起来。

      所以我在便签纸上又写了一小段,让这个老头儿成为敌方的卧底,让他卧底六十年,为了拿到黄金面具诬陷女主角是卧底,然后被男主角一剑解决掉。

      写完后,我把便签纸贴在了笔记本上,翻到下一页继续看。

      在十二岁的我的笔下,主角两个很快就打了胜仗回京城了,之后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总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打了胜仗,怎么皇帝一点表示都没有啊?

      黄金在哪里?珠宝在哪里?豪宅在哪里?笔在哪里?

      于是我抓过碳素笔,又在便签纸上添了一段朝堂戏。

      但问题是,我不会写朝堂戏。

      准确来说,我什么都不会写。

      当时我正在发愁,我妈正在客厅看电视,她喜欢看戏曲频道,戏曲演员清脆甜美的声音从客厅传进了我的耳朵。

      于是我像小时候套用象棋规则一样,也把戏曲里的扮相用进了小说里。

      这个主意很蠢,但至少我能写出几行情节了。

      我让所有人都化妆,穿上戏服,去上早朝,让皇帝赐女主角万亩良田与百幢豪宅。这么好的事这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了,只能在小说里写一写,所以夸张一点儿也没关系。

      为了让情节显得波折,我还添加了一个新的白脸反派,这个反派很坏,坏得毫无理由。

      我可太喜欢脸谱化的反派角色了,他没有害人的苦衷,也没有作恶的理由,就是非常单纯的邪恶,恨这样的角色不会造成任何心理负担。

      他刚出场就被我写死了,因为我不喜欢反派。

      另外,我发现李凝这个角色死得有些蹊跷。其实不是蹊跷,是小时候的我写得太随意。我还记得当时本来是想给男主角写个情敌的,就像赵明殊那样的,但后来我又改了主意,所以我把赵明殊和李凝都给写没了。

      好像我是想写三角恋的,但两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小时候我就是个纯爱战士,现在的我则是个坚定的纯爱战士。

      三角恋之类的,我才不写。

      而且出于对女主角的偏心,我设置了一些让男主角吃醋的情节,但他从始至终都不会故意伤害女主角,他是个坚定的恋爱脑,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会站在女主角这边。

      十二岁的我在笔记本上写:宋杭其实什么都知道。

      这话让二十七岁的我有点疑惑,可能我想表达的是他既是个恋爱脑,又是个类似开了上帝视角的角色吧,知道很多其他角色不知道的事,因此绝对不会误会女主,更加坚定了他的恋爱脑。

      又扯远了,总之,我觉得李凝死得毫无意义,所以不想让他死,至少不能是这种死法。

      但具体该怎么改,我还没想好。

      对了,说起赵明殊,他送给李梅时的貔貅吊坠被强盗抢走了,后面我好像忘了这个东西,没有再写。

      其实我根本不记得我写过貔貅吊坠这种东西,不过这小说毕竟是我十多年前写的,里面的大多数情节,我早就不记得了。

      总之,我又在便签纸上写了一段,让主角两个人打了胜仗往回走的路上遇到劫匪,这劫匪正好是之前抢走吊坠的劫匪,让他们拿回了吊坠。

      写完这一段之后,我就累得不行了,把笔记本塞回书架,去客厅陪我妈看电视了。

      后来我再想起我的这本旷世巨作的时候,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那天我放假回家,又陪我妈看电视。

      电视上在播什么诗词大会,我已经习惯了追剧的时候开三倍速,所以正常节奏的电视节目对我来说都太慢了,我很快就觉得无聊,打开手机刷朋友圈。

      我刚给同事的朋友圈点了个赞,忽然听见电视里有人说了句“试问闲愁都几许”,我的脑子就自己对出了剩下的部分,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我已经忘了这首词的题目,忘了作者,也忘了这首词的开头了,所以我立刻打开浏览器搜了一下,是贺铸的《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

      看到这首词的开头,我才流畅地回忆起整首词。

      我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梅子黄时雨”这一句,喜欢到取了里面的“梅”和“时”两个字,作为我没有书名的巨作里女主角的名字——梅时。

      至于女主角为什么姓李,这我也记得,小时候我觉得李这个姓氏很酷,我忘了为什么我会觉得姓李很酷,可能小时候我有个暗恋的男生姓李?那我为什么不让男主角姓李呢?

      年代太久远了,根本想不起来。

      但我现在不觉得姓李很酷了,因为我老板就姓李。

      这就像是把最喜欢的歌设置成起床铃声,再好听的歌一旦成为起床铃声,我就不喜欢了,同理,再酷的姓氏一旦和老板的姓氏一样,我就不觉得它酷了。

      又扯远了,总之,我因为这个偶然,又想起了我未完成的小说。

      电视上的选手已经开始回答下一个问题了,但李梅时这三个字一直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

      李梅时,我年少无知时创造出的女主角,我创造出的第一个、大概也是最后一个女主角。

      当初写的时候我没有在意,但现在想来,我让她受了太多的苦。

      这也就罢了,因为结局会甜回来,我记得我小时候是想写个大团圆结局的。

      可我没写啊,我只写到结婚前夜,叫冯粟粟的一个角色被刺客刺伤,就没了。

      我可是豪情壮志地要写个大长篇的,结果只写了八页就不了了之。

      说起来,我前几天做梦,梦里梦见我的女主角因为我没把小说写完,所以跌入了循环,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经历小说写完的部分情节。

      她好像已经循环了七十多次了。

      真够恐怖的,我从这样的噩梦中醒来,喝了一杯水压压惊后,又继续睡了。

      噩梦虽然恐怖,但作为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我才不会因为做了噩梦,就连夜把十二岁时写的小说写完。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我懒啦。

      总之,今天我因为电视节目,联想到了我可怜的女主角,于是突然很想把小说写完,至少也要有个完满的结局吧。

      所以我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回房间寻找我的著作。

      没找到。

      于是我使出了很多人在遇到类似困难时都会用的技能。

      “妈!”

      我妈只用了大约十秒钟的时间,就找到了我的著作。

      我拉开椅子坐在桌前,开始构思结局。

      首先,冯粟粟被刺客刺伤这一段不能要了,如果保留的话,一时半会是没法结局的,所以删掉。

      直接写结婚吧。

      我拿起笔,但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于是往前翻,想获得一些灵感。

      在回顾前文的过程中,我发现我还写了结婚前七天不能见面的设定,完全不懂小时候的我为什么要这样写,可能是受了什么电视剧的影响吧。

      结婚的话,热热闹闹比较好。所以我决定让之前的角色们都在结局露个脸,来参加李梅时和宋杭的婚礼。

      不过陈燕平这个角色就免了吧,我不喜欢他。

      总之从此他们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以这样写,但我不太满意。

      其实结婚……并不是通往幸福的唯一选项啊。而且把结婚作为结局,似乎有点不负责任。比如婚后他们是否打算要孩子呢?

      我有这个资格来替他们决定这些事吗?

      虽说要写个完满的结局,但总要尊重角色的个人意愿吧。

      太复杂了,我决定先把结局放在一边,把李凝的部分补一下。

      我没有让李凝死,狼村的村民救了他,然后他回家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和他爸的关系,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所以我决定把李凝爸写死,这样他们之间的问题就不用解决了。

      我真聪明。

      补完了李凝的部分,我忽然灵光一现。

      结婚嘛,去参加婚礼的人可以带礼物去。虽然我去参加婚礼都不带礼物,而是提前转账份子钱,不过如果和新人关系特别好的话,完全可以送礼物的吧。

      那我作为这些角色的创造者,送个礼物也完全合理的吧?

      就这么办。

      我翻到空白的一页,写下了我的祝福,并送出了一份大礼——自由。

      其他的东西,他们也不缺,唯一缺的,大概就是自由了。

      我只创造出了他们的一部分人生,之后他们该如何生活,我就无能为力了,所以我把选择的权利还给他们。

      就这样写完了,我长舒一口气。

      还行,至少写完了,我也该继续陪我妈看电视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9章 终于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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