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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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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饭的时候,阿妈说,隔壁新搬来了一家人。
我没有在意,毕竟那与我没什么关系。我快速地把饭扒进嘴里,就回了我的小卧室。
书桌正对着的窗户,可以依稀看见隔壁那家人的书房。
我摊开暑假作业,却并没有想要写的意思,只是百无聊赖地翻看着从旧书店老板那里淘来的旧书。
我不喜欢写作业,那种对已有知识的机械性重复令我清晰地感受到身体中活力的流逝。
但我喜欢书,各种各样的书,晦涩难懂的严肃文学也好,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也好……看书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心脏仿佛与书中人物保持着同频跳动。
但也偶有例外。比如现在。
我看到手里这本书里,那位中国富商子弟对他昔日的小情人说,他爱她直到他死。
尽管杜拉斯没有让这本《情人》落入俗套,我却依旧很难共情,我把这归结于自己贫瘠的恋爱经验的原因。
我兴致缺缺地掏出随身听,把耳机塞进耳朵里,闭着眼睛瘫在椅子上,很快,一阵困意袭来。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戴着耳机睡了很久,耳机里陈慧娴还在唱着“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阿妈没有叫我吃饭,看来是去街口打牌还没回来。
我伸了个懒腰,扭开了台灯,忽然亮起光让我的眼睛不适地眯了一会,等我适应下来,慢慢睁开眼睛,却忽地看见对面,隔壁人家的书房里也亮起了灯光。
对面那家的窗户边站着一个青年,一身蓝白校服,一丝不苟的黑发,面容清朗俊秀,宽肩窄腰的身形映照在我的瞳孔里。
我的心脏不自觉停了一拍,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生?
那青年似乎是第一次开灯,对老旧的台灯开关拨弄了一阵,也没能让灯更亮一些,不禁皱了皱眉。
他转身离开了一会,回来时手里拿着一节小灯管,一些工具,走到桌前摆弄了一会。
我就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拆换灯管,拧螺丝,最后打开开关满意地看着明显变亮的灯光。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那么闲,会对一个陌生人换灯管感兴趣。
实在想不通,于是烦躁地把随身听和书本往书包里一放,下楼吃饭去了。
从那天起,我就经常在书桌前偷看对面的青年,那人通常都是在看书做题,写写画画,那专心致志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好学生。
我有些不忿,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却是个书呆子?
书呆子一点没察觉到我偷看他,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发现他身边有个窗户。
七月末的南滨市,气温之高令空气扭曲,我穿着条白色短裤,坐在家门口,吹着风扇闭目养神,却被一声洪亮的女声打断。
“周思南!你怎么不来找我玩?”
我烦躁地睁开眼,看着眼前这个打扮得像假小子一样的女孩。
万年不变的短发,象征科比的24号球衣,男款运动鞋,还有掂在手里的限量款篮球……我打量了她一会,终于开口:“张珊娜,你又装男生去打篮球,张叔叔知道了会骂死你的。”
张珊娜“切”了一声,不屑地说:“他出差还没回来呢,少吓唬我了,我才不怕。”
我只好“哦”了一声,继续闭上眼睛。
张姗娜看我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来气,用脚踢踢我的椅子,不依不饶,“喂,周思南,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玩?这都放假好久了!”
“因为忙。”
“你忙什么?”
“忙着休息。”
张姗娜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随后不顾我的挣扎,要拖着我去新开的水族馆。
我不情不愿地走着,太阳太晒,我有些紫外线过敏,只能拿着过路做兼职的小姐姐发来的广告勉强遮着脸。
张姗娜撇撇嘴,“你一大男人怎么比我还娇气?”
我回击道:“因为我不算个男人,你也不算个女人。”
张姗娜气得指着我“你你你”了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最终恨铁不成钢地说了一句:“你可真是不成器!”
我一向无所谓这些,我也一直不认为我算一个严格意义上,或者说普罗大众意义上的男人。
在我之前,我有一个阿姊,才六岁就夭折了,我算是阿妈阿爸为了怀念女儿而生下的产物,阿姊叫周楠,于是我的名字叫思南。
阿妈阿爸一直把我当女儿养,像是要把阿姊失去的通通还到我身上来。
于是我从善如流,一个男儿身,真的活成了一个娇气的小女儿。
《霸王别姬》里,程蝶衣挨了无数打换来的“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在我这儿变得轻轻松松,简简单单。
我愿意承认自己的灵魂不像个男人,也愿意接受自己的身体不是个女人。
男人女人,对我而言都不重要,阿妈阿爸高兴比较重要。
张姗娜有个毛病,不认路。而我今天也犯了个毛病,相信张姗娜。
“所以……我们要往哪走?”我看着眼前人迹罕至的深巷,发出了疑问。
张姗娜显然迷糊了,“这……我也没来过这里。”
我按下怒火,“你没来过那你走得这么自信?”
张姗娜心虚道:“我也是听说这条路比较近,听着挺简单的,没想到走起来还挺复杂……”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打算原路返回,却不料被一伙人挡住了去路。
为首的是一个纹着大花臂,脖子上戴了条金链子的男人,身材臃肿,叼着颗烟对着我,打量了一阵,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容,“这么清秀的小女孩,是不是雏儿啊?”
旁边几个狗腿子立马捧场地嬉笑,眼神黏糊糊地从我身上过了一遍,其中一个恶劣又猥琐地说,“二哥,肯定是!我在这片儿还没见过长得这么纯的呢!”
我知道,他们把我当女孩儿了,我的头发很久没剪,已经变成了肩发,又因为是卷毛,软软地搭在耳边,打扮得还比较中性,平常在学校就有人把我认成姑娘,这伙人不认识我,更会把我认错。
为首的那个“二哥”又把目光转向我身边的张姗娜,恶声恶气道,“哟,这是小男朋友?小孩儿,我劝你识相点,把小女朋友给哥几个玩玩,我们就不动你。”
张姗娜毕竟只是个假小子,拳脚功夫还是很差劲的,又是家里娇生惯养长大的,没见过这阵仗,一时被吓呆在原地。
想到张姗娜才是个真真正正的黄花大闺女,我暗叹口气,戳了戳张姗娜,小声说:“快走!找人过来救我!”
见张姗娜着急的还想说什么,我赶紧捂住她的嘴,眼神严肃,“好了,快跑!”
张姗娜一步三回头地跑离了巷子,她眼神里的慌乱,感动等种种情绪几乎可以演一部《情深深雨蒙蒙》了,但我没心思回应她,我得解决眼前的问题。
“你们别想了,我是男的。”见张姗娜走了,我清清嗓子说道。
那个“二哥”一愣,怀疑地打量了我一番,啐了一口,“操,真是个男的。”
正当我松了口气的时候,“二哥”下一句话让我呆在了原地。
“男的也行,长这么带劲,不知道后边儿是不是一样……”
话音刚落,我就感觉到身边两个人拉住了我的两条胳膊,我反应很快地踹向两人,从他们手里挣脱,却还是被剩下的人一拥而上,控制住了。
我不得不承认,张姗娜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人闲的时候就该多练肌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用了。
此刻我被一个人揪着头发,扯着头皮,跪在地上,被迫仰头看着那个“二哥”。
“二哥”露出一个yin/邪的笑容,一边缓缓拉开裤链掏着家伙,一边说:“人不大,力气还不小……来尝尝哥哥的宝贝吧……”
我瞪大了眼睛,奋力挣扎着,明明是个唯物主义者,此刻心里却在求着各路神佛显灵救救我。
在我的脸离那腌臜的物件只有不到五厘米的时候,神佛显灵了。
“二哥”被突如其来的一脚踹倒在巷道里,摔得头晕目眩,还没来得及吼叫,就被又一脚踹得蜷缩起肚子,像一条肥白蠕动的虫。
另外几人一愣,反应过来立马冲着来人挥舞起拳头,却无一例外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这是什么英雄救美的剧情?
我还沉浸在刚刚的恐惧中,直到来人蹲在我身边,问我:“姑娘怎么样?有伤到哪里吗?”
嗓音清凌凌的,又带着发育成熟的男孩子特有的低沉,显得声音很有质感。
我抬头看向眼前人,这熟悉的面孔让我心脏又停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