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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三世混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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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拎着傅田仲的沈晨曦愣了愣,看向怒气而来的清秀少年,有一瞬间如被雷劈。他在旁人的笑声里回过神,不由朝身旁的兄弟们也笑道:“瞧,哥的名声大吧,这绿风镇也有人晓得哥的名字。”
他说完后放开手中皮青脸肿的傅田仲,不敢去看那赶来的少年,哼道,“你小子口上花花,那位就是考了三次县学儒秀没通过,把理由归咎到没拜会考官的学子哥?哈哈哈……”
左右同他一伙的四人跟着笑了几声。
傅田文抢步上前,拉过已经懵圈的傅田仲。
他朝阿弟看了看又摸了摸,确认他没有断胳膊伤腿,才松了口气。耳听沈晨曦的戏言,明白过来。
【傅田仲一定是为自己才搭上这伙人。结果带路不成反被识破招了打。】
沈晨曦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物,杀起人来不眨眼,现下只是伤了田仲……他不由感到庆幸。
“这位沈爷,我阿弟人小热心,他……”傅田文试图找个合适的理由圆过此事。
“呵呵……”沈晨曦的目光略有躲闪,直接打断傅田文的话,又忍不住去瞧这小白脸,只觉得他脸嫩的……明明眼睛里充满恐惧,还拼命张大眼瞪过来。
不知道为何,沈晨曦心中有种亲妹的小兔子被提在手上,努力探脚来蹬脸的趣意和奇妙的不成有过的心动。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有个名字,叫一见钟情,此感无关男女,只因吸引力法则。
此时,他为了这点兴趣,就没想放过这个读书少年。
“你阿弟说认识路,我们才信了他。结果转了两条街,他自己倒是问起路人,还叽叽咕咕说了一堆官老爷不好的话。
与其等他进了县衙被人打杀,不如我现在就教训教训他。”
傅田仲扒在哥哥的背后,抓紧他的衣衫,忍不住道:“我没有说错。他们就是坏,我哥哥明明学问很好。我听那些入学的学子都在说傅田文的课业好。”
“阿仲。”傅田文拍了拍他,朝沈晨曦道,“沈大哥说得对,若是沈大哥怕我弟闯祸而教训他,我倒觉得这打好,他该打。”
“哥!”傅田仲不理解地拉了下傅田文的衣袖,被傅田文反手拍了拍手背安抚住。
傅田文回眸瞧见沈晨曦满含趣意的神色,不由一滞。
他压了压现在才升起地不可忽视的惧意,转口道:“这样吧,我来带几位兵爷去县府大衙,请几位大哥,特别是沈大哥高抬贵手。田仲毕竟还小,不知事,教训一顿就够了。回了家后,我和阿爹也会再教教他祸从口出的道理。”
沈晨曦耳听这小白兔确实学过几年书,还会顺杆爬,蹬鼻子上脸,不由笑了。他朝左右的兄弟道,“那咱们算了?”
左右同行耸耸肩,表示人家都喊得出你的名字,恐怕是有些关系,咱们几个还能怎么着?
沈晨曦不知道兄弟们的想法,见无反应就当同意。他朝傅田文皮笑道:“行吧,这两拳就当让他吃个教训。小白……兄弟,带路。”
傅田文在那“小白”二字出口时,瞳孔猛得一缩。
他的脸色极度不好。
当初在山上,与沈晨曦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就被他在折腾中低吼:你个文书兵,整日跟只无辜的兔子一样,你知不知道这样才会遭人眼热,被人蹭便宜摸了油。
傅田文脑子里晃过那些曾经的画面,心拧巴得在颤抖。
他被傅田仲拉了把手臂,才缓过神,僵着脸扯笑道:“请。”说完就拉傅田仲走在道旁,路中是这五位道府兵。
沈晨曦瞧着路人开始四散走开,带兄弟们走在路中。
他笑道:“你怎么喊得出我的名字?”
傅田文愣了下,眸光直视前方,轻声道:“曾经有幸去过道府,在守门那见过沈大哥,不过……沈大哥乃是红门,与我等平民没交集罢了。”
沈晨曦恍然。
十日前,他都还是个守城门的小兵丁。平日道府大门下,农人、外乡人进进出出得多,被路人看去、听了名,也是有的。
这次,昌王招募府兵,他自告奋勇去报名。在比斗中,他赢了几人,入了百夫长的眼,得个伍夫长的小兵头。
本来轮不到沈晨曦带人来绿风镇……不知为何,他在隔壁秀海镇和绿风镇之间选择了绿风镇,接了这趟差事。
昌王想要南旋府下辖几大镇县把县府兵都召集去道府,这才有各位伍夫长跑到下面县府来的差事。
傅田文压下心里的恐慌,也在想这事……
前世,他在差不多的时间听到村里人来报说“傅长年的腿断了……”他赶紧收拾东西回傅家村,在镇道口的时候撞了人……
原来前世得这时候,他在青云桥头撞得正是一身朱袍黑甲服的沈晨曦……
只不过,当时傅田文因家中有事,加上对沈晨曦没什么印象,就翻过篇了。
沈晨曦同傅田文第一次相见不是在昌王的阵前,早在这时候就已经撞上过。前世傅田文没有印象,但是沈晨曦却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前世,沈晨曦想要抓住这个急色匆匆的鲁莽小兔子,却被他一个轻巧的侧身从咯吱窝底下溜走。
对此,沈晨曦本想追上去教训他,但听那小子的同村人说他爹的腿断了才这样,就放弃去追人。
加上,沈晨曦本身有公务在身,这事就过去了。
不想,两人的孽缘却是从这开始。
此时,傅田文带他们过了两条街,到了绿风镇中心的县府大衙。
旁边就是儒秀的考场,朱漆栅栏封门,静悄悄得好似庄严肃穆的正气之所。
他的目光嘲讽得从朱红匾额上扫过,敛尽波澜,平静得朝沈晨曦等人道:“我仗着人小,贪喊你一声沈大哥。这里就是县府大衙。”
沈晨曦定睛瞧了读书人好几眼,目光扫向一旁的“儒秀中门”,讽刺地勾起唇角,笑道:“考了几次?”
傅田文一滞,本想把人带到此地,就同田仲离去。
这会,他也只能硬头皮道:“三次。”
“哦,三次啊,不多。当年,我为当个守城门的小兵考了八次不过,硬是堵在上峰从外室家出来的门口,硬塞上峰三十两银子。你们呢?”沈晨曦朝旁边几名兄弟问道。
那四人嘻嘻哈哈一阵笑,在沈晨曦眯眸时赶紧说了。
段长青憨笑道:“没敢跟沈哥学,上门送礼,三十五两”。
田荣嘶了声,摇头道:“四十”。
沈方打趣道:“我是跟在沈哥后面,估计那家伙见沈哥勇猛,怕沈哥入行碍着他道才屡次拒绝沈哥,一样是三十两。后来,他果然被沈哥干下去了。哈哈哈……”
张景竖起大拇指,又是长叹道:“二十八两。”
众人盯向二十八两,唬得张景结巴道:“又请他去了趟风流倌啊,可费钱了。”
众人听后懂得都懂,嘿哼了几声。
沈晨曦拍了拍二十八两,笑道:“原来,你才是我们五人里的有钱人啊。”
张景哼唧道:“不及沈哥口袋丰厚,那狗砸下台后,沈哥定是获利不少。”
沈晨曦听了这话,竟然没发作,而是哈哈大笑,拍着张景的肩头道:“没错,哥不是那些腌臜玩意,哥吃肉,兄弟们连着肉骨头、喝着汤。哈哈哈……”
他身后的几人竟也笑起来。
傅田文听了这些话,心里很清楚。其实沈晨曦对兄弟们都很好,好到别人吃肉他啃骨头喝汤,可以把全部纹银给下属去治伤……为人很是仗义。
不过,这家伙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了。
傅田仲听了这些话,气不过道:“我听哥哥读书,说是为官为民,怎么这世道上的官是你们这样?不给钱还不能当官?”
“阿仲,慎言。”傅田文扯了扯气不顺的田仲。
沈晨曦同几个兄弟就这样在县府大衙前堂而皇之地笑起来。
他上前,拍了拍躲闪的傅田仲,玩味道:“小兄弟,管好你这张嘴。你哥说得对,祸从口出。
有时候生活在底层,蒙味无知未必不是福气。
如你哥哥般开了窍,懂了这世道的‘乐趣’,才知道什么是真苦。
你们兄弟回家去吧,入冬前好好得把粮食放地窖、藏山上都可以。
快滚吧。”
傅田文眸光微暗,听着沈晨曦这话就知道他是来县衙干什么了。
他赶紧拉过傅田仲,在沈晨曦望来的锐利目光里重重地无声地点头,拉上傅田仲就往回路走。
他走得极快,似乎慢一点就怕被身后的狼狗给叼上般。
沈晨曦看向那个弱书生在街道上快步而行,朝左右道:“这小子的眼睛还真是生得不错。可惜了,生在这样的世道上,没点心计真出不了头。
若是在乡下,瞧他这下盘虚浮,两腿长却浮跨,估计做不来农事。哎。”
二十八两张景接话道:“怕什么,男人和女人都一样。若实在不行,南风馆里多得是像他这样的落魄小子,趁年轻还能赚几两银子。沈哥,你不会看上他吧?”
“去,你沈哥我有女人不选,选什么男人,有病。”沈晨曦说完踢了他一脚,带人直接去敲县府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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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头,傅田仲看向一言不发的大哥,扯红肿的眼角道:“哥,对不起。”
傅田文站在县府的景秀医馆门口,叹了声。
【这一趟是来买一点砒/霜、鹤顶红,或者相思子,一品红、夹竹桃之类,混在鸡肉里扔在山上,钓那只前世咬断傅长年腿的大虫。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