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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玫瑰纹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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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陷入一片僵持的寂静。
程今打量着陆霏齐。
确实五年不见了,这个男人变得更邋遢了,明明才三十一岁,把胡子剃了装个二十几岁也没什么问题,可这个男人就非得把自己弄得这么沧桑。
陆霏齐曾经对程今说,他打扮成这个样子,都是为了伪装。
至于伪装给谁看,程今就不得而知了。
他跟陆霏齐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也曾经觉得邋遢颓废的陆霏齐很性感,尤其是当他那满是青灰色胡茬的下巴蹭在程今敏感的脖子上的时候。
每次被蹭到的时候,程今都会敏感得浑身发麻,之后他就会转过身去,搂着陆霏齐的脖颈跟他接吻,最后再把陆霏齐扑倒在那张床上。
在这段感情中,虽然程今不是上面的那个,但程今一直处在主动位置上。
从当初告白,到后来发生一切一切。
陆霏齐从退无可退到接受,再到对程今毫无保留的宠溺,也曾经让程今怀疑并且问陆霏齐,你是不是因为把我养大,所以不忍心拒绝我。
陆霏齐当时抽着烟,坐在窗台,望着窗外,望着巨大的地下工厂在夜色中轮转,并没有回答。他的眼底有一星火光,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程今也没有再追问过。
很可惜的是,他们在身体上无比契合,但灵魂上却背道而驰。
这也是后来程今跟陆霏齐分开的原因。
何况他们在这段感情里本来就不清不白。
程今到后来都搞不明白自己对陆霏齐的究竟是迷恋,还是单纯对一个比他大七岁、把他从贫民窟的垃圾堆里捡出来养大的人的一种依赖。
正如陆霏齐一直说的,他一直把程今当儿子养,直到某一天,程今说他喜欢他。
程今也不知道自己对陆霏齐的感情是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
他只知道,陆霏齐曾经是他的信仰,是他的教父,但现在不是了。
“……”
程今看着陆霏齐,没过多久,终于开口:“你偷了尸体,所以不敢见我,是吗?”
陆霏齐掀起眼皮看他,“偷什么尸体?”
“别装傻了,”程今冷淡道,“你闯入SG检验科,偷了四十八具尸体当中的一具,留下了一朵玫瑰花,你敢说这不是你做的?”
陆霏齐道:“去了一次案发现场,还留下一朵玫瑰花?怎么,我是偷心盗贼吗?”
程今没有说话。
站在陆霏齐身边提着灭火器的那个人,程今并不认识。但是这个人显然开口的时机不对:“什么案发现场,老大今天一早上都没出门呢。”
程今冰凉的目光落在这个人的身上。
那个人莫名其妙觉得自己好像被毒蛇的信子舔过一样,哆嗦了一下。
程今问陆霏齐:“几年不见,换口味了?”
陆霏齐挑了下眉,表示没懂。
程今说话很直白:“之前你说喜欢我这样嫩得能掐出水的小男生,现在换口味喜欢上跟你一样的老男人了是不是?”
拎着灭火器的邹天南:“……”
他连忙想要解释,但他还没有开口,陆霏齐就懒洋洋地道:“人会变,口味还不能变了?再说了,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只喜欢一种,小男生……偶尔玩玩还是可以的。”
程今攥紧了拳头。
他很少被人激怒,但只要遇上陆霏齐,就难以控制情绪。
陆霏齐直接推开了程今,走进厨房,看了一眼被咬了一口的面包,也没在意,直接从锅里拿出来,直接继续吃。
他叼着面包靠在门边,对着程今的背影,问道:“说说,什么偷尸体。”
程今转过身来。
他冷冷道:“外面新闻满天飞,我不信你不知道。”
陆霏齐:“?”
他指了指家里的电视机,“电视坏了一个月了,我没修,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在手机上看新闻,我可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程今没有说话。
半晌,他转过身,“不知道就算了,跟你没关系。”
程今走到门口,停下脚步,看着那扇倒在地上的门板。停顿了一会儿,他没有选择把门板扶起来,而是直接踩了上去,离开。
陆霏齐叼着面包,半晌,才伸出手拿着面包,咬了一口。
邹天南拎了灭火器,心有余悸。
他凑到陆霏齐身边问道:“刚才那是……”
陆霏齐淡淡扯了扯唇角,“是我那个五年了叛逆期还没过的儿子。”
“卧槽?”邹天南道,“老大你什么时候有的儿子?!”
陆霏齐眯起眼思考了几秒钟后,回答道:“记不清了,可能是十九年前吧。”
邹天南:“……你十九年前才十二岁啊。”
陆霏齐并不打算继续打理邹天南,一边吃面包,一边走到客厅里,随手拿起桌上放着的遥控器,按开了电视机。
可惜电视机是真的坏了。
半天都是雪花屏幕。
陆霏齐把遥控器扔在旁边,三两下就吃完了面包,紧接着起身,把电视机整个儿搬了起来,放在地上,随便掏了什么工具就开始修理电视机。
邹天南就在旁边看着。
等陆霏齐修完电视,蹲在电视机面前,用遥控器打开电视机。
电视屏幕闪烁了一瞬,随后很争气地播放了起来。
邹天南忍不住“芜湖”了一声。
陆霏齐把台调到了新闻台。
其实也不用刻意去调,因为现在各个台都在播报关于冷库船藏尸案的事情,这算是东临市百年来最耸人听闻的案件了。
陆霏齐站起身,看着电视里播报的情况。
半晌,他微微眯了眯眼,“偷尸体?小屁孩在瞎说什么,还留下一朵玫瑰。”
邹天南看着陆霏齐。
说到玫瑰,他的目光无意识地扫过陆霏齐的后脖颈,在宽松的衣领下,若隐若现可以看见一朵未盛放的玫瑰纹身,半隐半现。
……
程今离开陆霏齐的家后,就回到了地面上。
他烦躁得要命,不仅仅是这一次,这五年来,只要想起陆霏齐,自己就会很烦躁。
毕竟见前男友总不是什么让人觉得快乐的事情。
程今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出酒吧,给李阳打了个电话。
很快,电话被接通:“咋了,我的车,能还回来么?”顿了顿,“对了,你说偷尸体的那个混蛋,你找到了么?”
程今没说话,坐进车里。
他的手指敲着方向盘,过了很久,才道:“是我想多了,那条狗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
李阳:“……”
他很好奇,究竟是谁,能让程今一嘴一个狗。
“调查得怎么样了?”程今重新戴上墨镜,单手转方向盘,准备往维多利亚港的方向开去。
李阳在电话那边沉默片刻,才道:“监控查过了,检验科那边的监控也看过了,全部都被提前破坏了,留下来的监控也都被替换过,所以很麻烦。”
程今没有说话。
安静了一会儿,他说:“如果检验科内部的监控也出问题的话,那就证明内部有人是内应了。”
李阳“嗯”了一声,“更奇怪的是,检验科说这四十几具尸体都有一个共同点。”
程今找了一包烟出来,倒出一根,咬住,“什么共同点?”
李阳道:“身上都有玫瑰纹身。”
“……”
程今的动作一僵,烟掉在了腿上。
他几乎是在那一瞬,下意识抬手,抚上自己的后脖颈。
那里有一个很不明显的,几乎与肤色融为一体的,已经被洗掉的玫瑰花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