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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

  •   紫姬是否是源氏的正妻,不管在日本还是所有喜欢或研究它的人中一直都没有定论。
      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日本古代的妻妾制度和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的《唐律疏义》中说“妻者,齐也,妾通买卖。等数相悬。”而日本的《养老令》却明确规定妻和妾同为二等亲。《大宝律令》的注释书《古记》中记述有“本令(指唐朝的律令)妾比贱隶……此间(指日本)妾与妻同体。”
      十世纪中叶以后的平安文学作品中,由于假名的普遍使用,“妻”、“妾”等汉语词汇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北方”、“当腹”、“外腹”等词语,这些词语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以区分同居和别居的这些妻子们,同居的妻子明显优于别居的妻子。从这时期起,日本的妻妾制度从从前的按结婚时间的先后顺序,过度到了同居别居的时代。
      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准确的说应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位发妻,二位平妻子,四位偏妾)”,而平安贵族的婚姻,无论从婚姻理念还是婚姻形态上来说,都是一种“一夫多妻制”,其最大特点就在于无法将“妻”的地位永久的固定在一个女性身上,也无法在制度上将一个女性与其他女性作明显的区分。当然这种“一夫多妻制”并不意味着妻子们之间的完全平等。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所区分的,古日本甚至还流传有一种“打后妻”的习俗,即先结婚的妻子有权对后结婚的妻子表示自己的嫉妒和愤怒。
      在《源氏物语》的世界里或者说在平安朝贵族的多妻婚社会里,男子的诚意并不表现在他对妻子的忠贞上,而是表现在他对妻子的坦诚上。
      对女子,特别是同居的正妻公开自己和别的女性的关系,以此表示自己并无隐瞒之心是很重要的,而女子在对待男子和其他女性的关系上则要适度的表示“嫉妒”,这种“嫉妒游戏”在光源氏和紫姬之间能够经常看到。
      再回到《源氏物语》上来,有人认为紫姬缺少一个正式的“婚礼”,她并不住在寝殿而住在“对屋”,以此断定她不是正妻;但也有人认为从紫姬被称为“北政院”这一点上,就可以认定她应该是源氏的正妻了。紫姬是否为源氏的正妻,是一直存在有争议的话题,我们不能用古代的中国婚姻制度去理解日本婚姻制度。

      平安时代妃嫔地位最高的是女御,其次为更衣,皆侍寝,又次为尚侍(也可侍寝)。
      由于日本后宫中没有宦官服侍,是以大量的女官和宫女来替代,其中后宫十二司中的内侍司(又称尚侍所)之女官职位有:
      *尚侍二人,为内侍司之最高长官
      *典侍四人,为内侍司之次官
      *掌侍正官四人、权官二人,共六人,为内侍司之三次官
      *命妇数人
      *女嬬,为内侍司最低阶的女官,定员百人

      由于天皇后宫并未详细规定如何选定后妃及女官,只对出身有所限制,因此后妃的入宫(日本称为入内或参内),都是经由各家大臣于天皇面前毛遂自荐,才有可能入宫(官位越高,女儿入宫的机会越大),但也有权臣逼使天皇立后封妃的例子出现。

      后妃入内之后,虽然并未如中国后宫一般;「只知其姓、不知其名」,但习惯上还是会冠之以该女御所居殿舍名,如居住在承香殿的女御,即称为承香殿女御;或是是冠之以该后妃的籍贯或出生地,例如高仓女御,也有少数曾任斋王的皇女入宫成为后妃,此时将之称为斋院○○或斋宫○○(○○为该皇女的位号)。

      当时的中央官厅称为太政官。左大臣为太政官长官,右大臣次之。太政大臣在左右大臣之上,为朝廷最高官。左右大臣之下有大纳言、中纳言、宰相(参议)。太政官下设少纳言局、左牟官局、右牟官局。少纳言局的官员有少纳言三人,外记次之,外记有左右大少各一人。牟官有左右大中少牟各一人。左牟官局统筹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四省;右牟官局统筹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四省。统称八省。省下是各职和各寮,均属省管。省的长官称卿,次官称大辅,三等官称大丞、少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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