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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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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阿甲的时候,我五岁,他六岁。
那时,他总拖着他那系着红头绳的小辫儿坐在我旁边乱晃。我们上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班,还是同桌。或许更早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认识了,但我不记得了,阿甲给我的最早的印象就是幼儿园老师牵着他的手指着我旁边的座位对他说坐这。
我很不待见他,我想他应该也不待见我。因为幼儿班那么多小朋友,他都一下子混得很熟。我是他同桌,他却从不跟我讲话。
不讲就不讲。反正我也看他的小辫儿不顺眼。
直到有一天,我和隔壁香蕉班的大丙在操场后面的树丛里打架,正好阿甲路过,他跟我一起和大丙干了一架。那是这么多年以后关于阿甲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他护在我前面,对着庞大丙说不许欺负她。那天我们三个人都挂了彩,大丙最惨,他的脸被我的指甲划花了。衣服也破了,鞋子被我踩得脏脏的。阿甲的小辫儿被大丙扯得乱七八糟,红头绳断了,他的小辫儿没了型。我算是比较好的,阿甲将我护的很好,除了头发乱了些,基本看不出来我刚刚经历了人生中怎样的天翻地覆。
没过几天阿甲就把他的小辫儿给剪了,理由是打架时它拖他后腿。他把头发剔成了干净利落的小平头,短短的,摸上去刺刺的,却很舒服。他的新发型我很喜欢。他那小辫儿,实在让我很不顺眼。本来我还想转着弯儿说服他去把辫子剪了呢,结果他自己就那么自觉了。
打架后,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成了好朋友。阿甲成了阿甲,我成了小乙,胖大丙成了大丙,跟大丙很要好的一个女孩也加入了我们,我们叫她丁丁。甲乙丙丁,这是我想出来的,这是到现在为止,依然让我觉得自豪的事。五岁,我就知道用一二三四以外的东西来排行。
我们组成了“□□”,从此无恶不作。我发现阿甲住在我们那条弄堂最深处的大红色的门背后。我没有进过他家,不过大人好像都有些忌惮。我无所谓,那时我那么小,哪知道什么忌惮不忌惮,只知道跟着阿甲乱疯。我们上树抓小鸟,把蝉烤了当饭后的点心。我们到麦田里踩麦子,将麦子踩落一大片。我们会在桑葚熟了的季节叫大丙爬树上采桑葚,我和阿甲在树下接,盛满一小袋后到河边一边洗一边吃一边聊天,直到衣服、手指、嘴巴都成了绛紫色,再也洗不掉了,才拍拍屁股,各自回家。
阿甲是我们的核心,他能想出很多很有意思的点子,让我们的生活天天都在新鲜和刺激中度过。这样的生活过得很惬意,直到我父母离婚,母亲带着我回了她的家乡。
没有跟阿甲、大丙、丁丁说再见,我就离开了我生活了近七年的城市。事情太突然,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自己一直相敬如宾的父母突然就离婚了,一点征兆都没有,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只在母亲要离开的前两天才告诉我,我的父母离婚了,我跟母亲。
再见阿甲,我十九岁,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看外面风吹过树,落下片片落叶。台上的阿甲在做自我介绍:“大家可以叫我阿甲。”我惊讶地抬眼,看见黑板上那个龙飞凤舞的名字,看见站在台上高高瘦瘦的男孩,小麦色的皮肤,一笑起来眼睛亮亮的,是阿甲。我从来没有想过,过了这么多年,还能再次遇到他。也没有想过,过了这么多年,我已经无法一眼认出他来。
15年,他变了很多,我也是。我想,他应该认不出我来了。我随母亲后,改了名字,以前我留着两条小辫儿,后来没人打理了,我母亲就主张把它给剪了。一直到现在,我只留短发。这样一个我,阿甲怎么可能认得出。15年的时间,改变的东西太多,我们都不再是童年时的我们,所以阿甲不可能认出我来。
果然,他没有认出来。
这样挺好。我安慰自己。童年的自己,在他心目中,应该更好吧。现在的我,不招人待见,连我自己都不喜欢,阿甲又怎么会喜欢,认不出来,我在他心里,至少还是美好的,就像童年的阿甲在我心目中一样。
阿甲很受女孩欢迎。他家世不错,人长得也不赖,出手又大方,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大学里,也算是一个人物。而我,只是窝在角落里自己学习看书生活的几乎可以被人忽略的一个人而已。
这样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现在,只是在继续习惯而已。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
开学一个月便是国庆长假。我没有回家,即使家离学校那么近。反正回家也是对着空荡荡的房子,回去干什么。
父母离婚后,母亲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她不断高升,却将我抛在了一边。她过她的,我过我的,没什么不好。我在学校打架,闹事,她从来不管。我考试考第一拿奖,她也不管。仿佛,我的人生,与她,毫无关系。这样挺好,我不用受她的训斥,也不用在她的打压下小心翼翼地过日子。我想,只要我不杀人放火,违法犯罪,她可能这一辈子,除了给我钱花,根本不会管我的死活。
不管就不管,没有她,我的人生一样过得逍遥自在,即使所有人看我都像是在看怪物。
怪物就怪物!小时候弄堂里的爷爷奶奶都说我是我们弄堂里的小魔头。反正都差不多。
十一的阳光很好。我坐在最后一排的窗边,可以看到阳光顺着玻璃射进来的影子,大片的光亮,却不刺眼。学校很安静,很多人都回家了。不过还是有人气的,偶尔可以听到楼底下人的嬉笑怒骂。我很享受这样的时光,没有人打扰,完全的属于我的世界,不安静,也不孤独。
有人闯进了我的领地。我抬头,看到那张最近才熟悉起来的面庞。我盯着他,冷淡的,也贪婪的。他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脸有些红了,笑着说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
这是十五年后,阿甲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么客气,那么生疏。心里有什么在破碎,原来,我是希望他认出我来的。可是,他已经认不出来了。或许,他早就忘记我了。我只是当年的一个玩伴,不长也不断的时间,他又怎么可能记这么长时间。
我没有回答他,收回目光,书上的字迹却有些模糊了。
阿甲很快在第一排坐下翻书,没多久就接了电话走了。离开前礼貌地跟我说再见。留下那个高瘦的背影。
他们都有了新的生活,只有我,一直活在过去的阴影里。
门关了几秒钟,又被打开。“今天我们班没有回家的几个人一起吃饭,一起去吧。”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答应的,怎么跟着他去吃了这样一顿饭。总之到了饭桌上我才知道自己太多余。一桌近十个人,两个是我们宿舍的,看到我脸色变了又变。冷场、尴尬,等气氛活跃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乖乖坐在一边吃饭。如果不是我,他们应该会吃的更舒坦些,所以当他们提议吃完饭去K歌时,我直接拒绝了。既然容不下我,何必去找罪受。
“一起去吧。”几个男生过来邀请,“大家都不熟,趁这个机会也熟悉一下。”
我不能说我不愿意跟他们熟悉吧。其实我还真不愿意。我发现我早已不适应周围有那么多人了。一张圆桌,一个世界,而我,已在这个世界以外,忘记了那个世界的味道。太久没有跟那么多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了,那种感觉,太陌生……
“李昕,一起去啦。”宿舍有个女孩过来拉我的手臂,不留痕迹地躲过后,扭头正好对上阿甲的眼睛,那双很黑很亮我曾经很喜欢的眼睛。他微微怔了一下,然后对着我笑,眉眼弯弯的,文气了许多。曾经是个野小子的阿甲,现在居然学乖了。
最后还是没有去。因为阿甲也没去。连阿甲都不去,我去干什么。而且,我不爱唱歌。很小的时候大丙就笑我,说我唱歌不着调,不像丁丁,唱歌像黄鹂一下,优美动听。现在,我连话都很少说,还唱什么歌。
时间过得很快,跟宿舍三个女孩也熟了些。所谓的熟,也就是我能叫出她们的名字。我不太在宿舍呆,她们也有她们的生活,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的时间是交叉的。有时,我挺享受这样的时光,就我一个人,简单到乏味。有时,也觉得寂寞。与家里空荡荡的房子相比,这里只是小了些。
大学的生活可以说是丰富多彩的,也可以说是一成不变的。我不参加任何活动,除了吃饭、睡觉、学习,再也没有其他。
宿舍有个女生喜欢阿甲,经常在宿舍给阿甲打电话,聊着阿甲的最新近况。阿甲的事情,是我在学校,除了学习,唯一称得上是关心的事情。阿甲,阿甲,即使他已经不认识我了,我还是忍不住想知道他这些年的一切。毕竟他是她除了大丙和丁丁以为唯一的朋友。
听说阿甲进了篮球队,很快成了主力。听说阿甲喜欢上了经济系的某个女生,却不敢表白。听说阿甲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交过女朋友。听说阿甲生日快到了,他打算请全班一起吃饭。都是听说来的,我从来没有和阿甲讲过一句话,每次上课,他坐第一排,我坐最后一排,下课时间,他大多都是在球场度过。我没有他的手机号,就算有了,我也不会给他打电话,发短信。总之,我关注他的一切,却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