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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02

      一溜烟飞出农场,回头看向身后的两层土墙建筑,温明曦还心有余悸。

      抬头望天,醍醐灌顶般往鼻孔里,嘴巴里,钻进的寒冷,又瞬淙萌死渚病??

      大雪过后,远处飞来一大群雪雀。

      它们的羽毛跟雪一样白,扑腾在夕阳金色的余晖里,就像张扬的雪花。

      温明曦苦中作乐地想,重生后第一次出来,就碰见这么难得一遇的鸟儿,也许,这是她的幸运鸟?

      街上一眼看过去,一水的黑灰蓝装束,温明曦倏地又福至心灵想到,这时的北大荒,好像可以以衣服识人。

      穿灰色的,可能是劳改犯,黑蓝色是大众穿着,而绿色……好像多是高干和军人。

      那刚刚那位……

      芭比糗了!

      她,不会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吧……

      *

      863农场。

      温明曦走后,三个来逮人的,把韩羡骁围到走廊上。

      韩羡骁非但没半点惧怕的神情,反而十分气定神闲,眼神淡淡地从三人身上扫过,语带不屑:“干嘛呢?”

      “干嘛?长这么精神,却不干好事儿,偷马还有理了?还搁这吓坏女同志!”那人说得青筋暴起。

      韩羡骁一点没怂,眼尾上挑,像在笑:“等等,这顶天算征用。农场接新来的知青,人家扛着包裹雪里奔走,再晚点回不来,夜里喂狼,你去收尸吗?”

      说话间,从兜里掏出个铁烟盒,打开,取了一支,拿在修长的指尖把玩。

      “偷就是偷,哪来那么多歪理!?”

      韩羡骁将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看他,擦了根火柴低头吸燃,火星子里散出一层白烟。

      天色在黄昏和夜幕间模糊不清,天地人黑白两色,显得这火星子更夺目。

      韩羡骁话锋一转,目光才又瞥向来人,瞬间占据主场,“别给我瞎扣帽子,我认得黑尾,这不是怕它走失在路边才给骑回来吗。倒是你们,公器私用……通讯兵是吧,哪个团哪个连队的?组织给你们马是让你搞通讯干革命,让你们光天化日骑着马去小树林卿卿我我吗?”

      那几人被说得脸红耳燥,实在是这个男女都不太说话的时代,这样的话题确实难以启齿,没想到却被这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但气场又不能太弱,梗着脖子叫嚣,“那你跑什么跑,跑到这大院里干什么,不是做贼心虚吗?”

      韩羡骁挑眉,双手抱胸,不耐烦地冷笑,“我回自己家不能走快点啊,被你们追得,都走错门了。”

      家门口还能走错?

      三人听着就想笑,但姗姗来迟的一人打断了他们的僵持。

      “搞错了搞错了!都是自己人……场长家就在隔壁大院。”她在场长办公室当资料员,知道方场长儿子就在家门口的部队当兵。

      早就听说场长的儿子一表人才,这么一看,果然是:“您刚从部队回来吧,方场长昨天就在念叨你要休假,还说要去打酒加菜呢。”

      韩羡骁目光瞥向说话的人,没搭理,掸掸烟灰。

      低头看了眼身前的人,“还有事?”

      哪里还有事?

      认得黑尾没什么,但要骑在黑尾背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这畜生是整个农场最难驯的马,登时就明白,这人说的不假。

      韩羡骁声音极淡,“那赶紧把马牵回去,天黑了,别真跑了。”

      ……

      半天前,韩羡骁从部队回来。

      刚到农场,就看见雷子和黑子往外走,一打听,是要去接两位落单的知青。

      韩羡骁不爱待家里,一合计,就跟着他们去接人。

      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话他:“你这德行,家里又给你安排姑娘相亲吧。”这才有家不愿意回。

      韩羡骁一离了部队,在发小跟前,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纨绔少爷模样。

      “是又如何,我真就不信了,难不成还能架着我去?旧社会似的,还搞包办婚姻,亏他们还是干革命的。”

      “娶媳妇不就是干革命吗?你也二十五了,可以成家了。”雷子是娶了媳妇的,深知有老婆的好。

      韩羡骁不屑一顾,“瞧你这点出息,你懂我这叫什么吗?媳妇这玩意,能轻易尝试吗?情债啊,难偿。儿女情长,什么玩意儿,放纵,会成为我远走高飞的羁绊。”

      雷子取下嘴里的烟,对上替他点燃,分不清眼前的白气是烟还是说话的雾气:“你就能吧,跟你说你也不懂。”

      两位知青都来自沪市,昨天下火车后,肩搭着肩去解手,解完手又溜达了一圈。

      一回去,大部队已经走了。

      在车站狭小呛人的小屋住了一夜,联系到农场里,这才派人来接人。

      从863农场到县城火车站,全程有三十六里路。

      隔着好几里才能看见一处村庄。

      中间要经过一块沼泽地、一条河,沼泽地总是令人犯怵,一般人都会选择绕道走,但……这三人却是走惯了。

      抄了近路直线走,不到中午就抵达县里。

      远道而来的知青,行李都不少,带着木箱和行李卷。

      好在昨天木箱跟着团部的汽车拉走了,今天上路,每人肩上就扛着一卷行李。

      因为带着两个“拖油瓶”,回程走得慢且小心翼翼,韩羡骁瞅着两人左顾右盼没下过乡的模样,还给两人各找了一根木棍。

      经过沼泽地时,要专挑高的干地方落脚,雷子在前面探路,后面跟着一个知青,再跟着黑子,韩羡骁善后。

      两位知青没见识过,走得像盲人探路,最后总算有惊无险地经过。

      但过了沼泽地,眼前又是一片结了冰的河面。

      到了这里,黑子和雷子就松懈多了,封冻的河面,可比沼泽地安全多了。

      韩羡骁却不这样,捷径可以走,但其实处处是危险,一不小心就坠河祭河神。

      “等等,我走前面。”带着军人独有的气势,雷子和黑子都自动让了道。

      几十米宽的河面,结的坑坑洼洼,河面像山峦一样起伏,有的地方,地底下还有常流水在流动。

      走到一半时,韩羡骁忽地停住,侧了侧耳朵,眼眸轻眯,深黑的眼里有不明漩涡在涌动,唇角抿成直线。

      紧接着,黑子和雷子就看见他忽地趴在冰面上。

      两人的心霎时跟着提起来,每年葬身河底的人,可不少。

      “前方三四米处有急流水,挨着水边的冰层不结实,别往前走。”韩羡骁抬手示意他们别动,然后弓着腰起身,慢慢往后退,再往后退。

      两位知青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咬紧牙关跟着后退,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跟着韩羡骁,最终顺利找到结实的封冻冰层,绕路登了岸。

      上岸时,无一不汗流浃背,被吓的。

      冬天天暗得快,这么一耽搁,眼下走回迎春镇准要天黑,而且两人还背着行李卷,本就走得慢。

      “要不咱抄小路吧,往山边走,快一点。”雷子提议说。

      “给你能的。”韩羡骁瞥了他一眼,“走小路,你有枪吗,带家伙什了吗?走大路就算碰见狼,多半是孤狼,小路妥妥的是狼群在等你。待会咱们晚上就交代在这儿了。”

      黑子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这哥们就爱吓唬人。

      两个知青更是不敢说话。

      “那还是走大路吧,骁子这么说怪吓人的。”黑子挠挠后脑勺。

      大路走一段至少能瞧见人,但路却绕得更远。

      城里来的知青,走一段就开始喘气。

      三人轮流替知青背了一段路的行李,走到半路,韩羡骁眼尖地看见不远处的小树林边上,树上拴着三匹马。

      黑子和雷子都是跟韩羡骁混久的,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在示意他什么。

      “这不是我们农场的马吗。”雷子暗喜道。

      “是黑尾。”韩羡骁也认得。

      马就跟汽车一样,都是农场重要的交通工具,但骑马容易出事,一般只有通讯兵和专门训马的人能骑。

      黑子接了韩羡骁的眼色,心领神会,往小树林深处走去。

      没多久便拐回来,一个大老爷们,突然有点不太好意思,唾弃道,“搁这拍婆子呢。”

      雷子:“都躲小树林里了,能叫拍婆子吗,那叫搞对象,你个老男童。”

      韩羡骁不跟他们在外人面前瞎扯,走过去利索地解开缰绳,安抚几匹马,那马儿其实都认得他,摇了摇尾巴。

      迅速安排好,两人一匹,最难驯不好骑的黑尾由他骑。

      马蹄“铛铛铛”跺起来时,小树林里有人跑出来。

      “什么狗崽子,偷马!快给老子还回来,你们这些狗丨日的兔崽子……”

      ……

      有了马匹代步,天还大亮着,五人就已经回到863农场。

      韩羡骁在农场门口勒住马,马蹄高高跃起,扬起一地灰尘。

      黑子和雷子各骑一匹带着知青,见他停下,也勒紧缰绳。

      “你们把马卸在办公大院门口,带两位知青去报到,我留下来等他们,得给他们个交代。”

      “得嘞。”雷子和黑子纷纷照办,这些年一起干了那么多混蛋事,一点都不担心韩羡骁的办事能力。

      ……

      *

      四位公器私用的农场职工被韩羡骁唬走时,黑子和雷子正好把两位沪市知青送到知青点回来。

      在楼梯口和那灰头土脸跑回来的四人擦肩而过,就知道又给他搞定了。

      韩羡骁十几岁时跟方银河一起来农场,雷子和黑子都是场里的干部子弟,他们是那时候认识的。

      从那时,就知道这个哥们非同一般,不仅长得不一般,脑子也不一般。

      韩羡骁正靠在走廊上吸烟,雷子插着兜走过去,“刚刚上来,听他们在嚼舌根,骁子,听说你从人家温美女的办公室出来啊?还把人家吓得花容失色?”

      韩羡骁忽略他的调侃,挑眉问,“温,美女?”

      “这办公大院的人我都认识,除了她,还有谁能称得上美女吗?”雷子言之凿凿。

      韩羡骁没答话,只说,“是把人吓到了。”脑海里不知为何又浮现出那张被他吓得通红的脸。

      雷子见他盯着办公室的门不说话,又说,“你可别也难过美人关啊,这温美女,名声可一般般。”

      “什么意思?”韩羡骁漫不经心地接话。

      黑子说:“在这院里谁不知道,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说她男女关系混乱,拿别人的东西,来者不拒……反正名声不太好,大家是兄弟,提醒你句,别被女人的表面给迷糊了。”

      “你们是看见了,还是有证据,就跟着嚼人家小姑娘的舌根。”

      黑子被噎住了,确实没看见过……但是,“无风不起浪啊,红颜祸水听过没。”

      迷糊住倒是没有,但想一想,自己却是也被骗了,还以为不会出声,转眼就把他出卖了。

      真红颜祸水。

      韩羡骁弹弹手里的烟灰,“这种话别乱说。”

      说着指了指对面的农场卫生所,“许所长,见过没?”

      黑子点头,“这说的啥话,当然见过。”

      韩羡骁,“美吧。”

      “美!”黑子斩钉截铁,“那模样,一看年轻时就是个大美人。”

      说到一半戛然而止,才发现又被这小子阴了。

      果不其然,韩羡骁接下来的话就成了,“美吧,红颜祸水吧,她一个人在这里,跟寡妇一样,是不是也男女……”关系混乱?

      那位可是军区首长的老婆,黑子赶紧捂住他的嘴,“这话可别乱说。”

      *

      从总场到牡丹村,步行大约十五分钟就到了。

      这还是温明曦穿过来后第一次上班,感觉还有些新奇,所以一路走得很慢,看着周遭的景色,有种踩在棉花上的虚浮感。

      温家自己住着一个院子,隔壁院子小一点,是温名生的三弟在住,温家老太跟着隔壁住,两家连在一起,屋前是小院,屋后是自留地。

      三婶黄莲枝在镇上供销社上班,走路自带一阵风,远远地,温明曦就瞧见她从镇上走来。

      不过没往自己家里去,而是走进她家。

      跟在黄莲枝背后的,是六妹温明娇,明娇没有跟着黄莲枝走进去,看见温明曦从不远处走来,笑眯眯地等在门口。

      温明娇今年十七,人长得黑瘦,不似温明曦肤色雪白,但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却小灯泡似的特有神。

      她拉住温明曦,贼兮兮的:“四姐,你猜猜我今天进账多少?”

      温明曦心中了然,笑问:“能买几颗糖?”

      这是姐妹俩的秘密,温明娇和这个四姐最要好,什么都跟她说。

      这个年代,孩子最喜欢的就是逛供销社,那里仿佛装着全世界。

      温明娇从小也爱去,这姑娘机灵,每次去不知找什么缘由,趴在玻璃柜下,总能捡到钱,还能不被人发现。

      有时候是几分几分的硬币,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捡到票子。五分钱可以买一颗糖,所以温明曦才这么问。

      温明娇献宝似的伸出五根手指,“五颗呢。”

      两姐妹手牵手进去,还没进屋里,鬼精灵的温明娇就拉住温明曦,“要不要去二哥屋里躲躲,三婶来,准没好事儿!”

      原主性子软弱,所以一家子的人都护着她。

      “也就那点事,不怕。”温明曦径直往堂屋走。

      温明娇有些微微讶异,大病一场后,四姐怎么跟,会发光似的,以前碰见这种事,哪回不是躲着的。

      温明曦没猜错,果然又是那点事。

      “大哥,不是我打包票,这次托我来提亲这位,条件是真好。隔壁公社公社书记的儿子,这条件,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配我们四妹绰绰有余……你要知道,四妹是好看,但是女人啊,再过几年谁不是老黄花一朵,就要趁着这时候,找个好的……”

      温明曦和温明娇掀开帘子往堂屋进去,黄莲枝一见到人,更来劲了。

      “你看三妹,比四妹就长一岁半,都嫁了一年了,说不定明年就做妈了。你们家这四个女娃,就三妹和四妹长得好,可不能耽搁,过了时候,就不值钱了。”

      温明娇撅撅嘴,不太开心。

      温明曦朝她露出一个笑。

      温明娇是不爽三婶,不是不爽她四姐长得好,喊了声三婶就直直往里屋去。

      陆英子和温名生都是上过战场的老红军,不是耳根子软的,说到:“说就好好说,你倒是说说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四妹也没说不嫁人,但你也别说得好像明曦嫁不出去似的。”

      这话倒是真,这几年,托人来提亲的人可不少,一开始是觉得还小不想那么快结婚。

      后来嘛。温明曦接过陆英子给她倒的热水,原主这份工作时常要去生产队,认识了宋溪,原主心里就装着他,就等他捅破窗户纸,所以后头的,也没答应。

      这时候也没什么谈恋爱的说法,看对眼就能把婚结了。

      而就在明天,按照原书的剧情,宋溪救了温明曦后,立刻趁热打铁,让人来提亲,原主以为是得偿所愿,立刻应下。

      从此开启悲剧的一生。

      “明曦啊,虽然你长得俊,学历也高,但眼光可不能放的太高。这真是个顶顶的好人家,你是三婶看着长大的,三婶不会骗你。”

      “这个小子,是公社书记的小儿子。小儿子好啊,嫁人不能嫁老大,小儿子才吃香。你是读书人,三婶跟你说道说道,结婚要看几方面。军人是好,但太高了,咱们泥腿子出来的,够不到。接着还有啥?”

      黄莲枝掰着手指数,“还有干部家庭、工人家庭、农民家庭、知识分子家庭、资产阶级家庭。这后两个可不能碰,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公社书记,那就是政治上没风险,经济上,咱们也不吃亏。我们是工人家庭,人家是干部家庭,这是属实高攀了。”

      黄莲枝说久了费唾沫,拿起搪瓷水杯就咚咚咚直喝,“怎么样,三婶没说错吧?你呀,差不多可以定下来了。人家说了,彩礼好说,随我们提,人家就是看你有学历,长得俊其实还是拖累呢……怎么样,要是可以,我明天就费腿跑一趟,班也不上了,去帮你应了人家,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庙……”

      温明曦唇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原主嫁的是宋溪,这桩婚事自然没成,以前怎么吹的她不清楚。

      但是这个公社书记的小儿子,她却是见过的。

      记忆里,一个月前原主去生产队,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也许是那之后,他开始打听原主。

      而温明曦此时脑海中浮现的人影……

      怎么说呢,额……大概就是猪八戒转世,头顶能反光,估计蚊子落地都要滑脚停不住。

      这年头,能有这样有油水的身材,那经济上是必然不吃亏的。

      在里屋听了一耳朵的温明娇像炸了毛的小猫,觉得自家四姐又要被欺负了,赶紧从里屋出来,站到温明曦身边。

      温明曦笑了笑,从搪瓷缸子里抬起头,眼神里再没有以前的软弱可欺,看着黄莲枝,轻飘飘地很气人:“要这么好,三婶不如先给秋苗谈,秋苗姐比我大小半岁呢,三婶很着急吧,是不是嫌她白吃家里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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