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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01

      北大荒的冬天,太阳来得晚、走得早,正如迎春镇牡丹村的居民作息。

      但村口的老温家,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烟囱里已冒出一股热腾腾的炊烟。

      陆英子拿火钳拨了拨灶里的柴火,伸直腰瞅了眼锅里的水,站起来擦擦手,朝门边走去,打开用麻布封边的木门,往外看去。

      嘴里嘀咕着,“快来了吧。”

      温名生踏进村口,望见老伴的身影,赶忙哈着气,三步做两步跑回家。

      手里拎着刚从集市买的鲜五花肉,七毛八一斤,一路走来,表面已经结了层冰渣。

      递给陆英子,顺带在一旁打下手。

      一个是当年的炊事班班长,一个是炊事员,手艺自然没得说。

      陆英子手脚麻利,白肉、口蘑、黄花菜、黑木耳、鲜鸡蛋、猴头菇各自处理后放到卤水里煮,最后热点花椒油,浇在卤上。

      滋啦滋啦——

      一盆卤色红润,鲜香诱人的老北京打卤面就成了。

      *

      “好香好香!”

      堂屋里,六妹温明娇鼻子最灵醒,从门缝里瞧见二老端着早餐过来,赶紧给开了门。

      陆英子先匀了三碗的分量递给儿子温明阳,“快给春梅拿去,她刚生娃娃,得多吃点,你别贪嘴,让着她些。”

      温明阳拿一条小被褥里三层外三层裹紧搪瓷饭盆,开门跑去隔壁屋。

      温家在牡丹村条件算不错,住的小院有三间正房一间灶屋。

      中间最大一间,给温明阳娶媳妇,最左边一间有堂屋和里屋,是两口子在住,兼做客厅杂物房。

      最右边一间只有一个屋子,是女儿的闺房。

      但这几天四妹病着,一家人都睡在左屋。

      两姐妹睡里屋,两口子就睡在堂屋炕上,方便照顾。

      温名生退伍后,在公社当仓库保管员,陆英子在镇上当理发员。

      两人生了六个娃娃,前头三个——大妹、二弟、三妹都成了家。

      家里现在就剩四妹和六妹两个,至于五弟,命苦,毛没长齐就没了。

      虽然温家条件不算差,但人口多,像这样开荤腥的日子,也是少见。

      六妹温明娇捧着碗就要滋遛滋遛来一口,被陆英子“啪”地拍了一筷子,“小耗子似的,喊你四姐了吗?”

      温明娇笑了笑,往后指去,“在屋里呢。”

      正好见温明曦掀开帘子朝他们露了个笑脸,心里叹气,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她就瘦黄瘦黄的,她家四姐就这么好看呢。

      即使刚生了场病,即使大家穿的都是一样蓝幽幽的大棉袄,也跟年画上的人儿似的,笑起来顿时让人没了脾气。

      又敲着碗抱怨:“四姐,快来吃饭,你不来我都不能吃了。”

      温明曦挽唇浅笑,脚下顿住片刻,看着屋里糊了满墙的旧报纸,炕上摆着的搪瓷保温壶,墙上挂着的红红火火的日历,老式挂钟不辞辛苦地日夜“滴答滴答”的摆动。

      再次确认,她,穿书了。

      还是穿到一个和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身上。

      三天前,她跟父母在大草原上坐热气球,因为天气骤变,热气球损坏,一篮子的人从高空坠下。

      她以为自己小命不保,谁知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穿到了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

      死过一回,物资再匮乏,她醒来时,也是开心的。

      就像以前,从没觉得平平无奇的打卤面有这么好吃。

      “我们家今天,可顶上谁过大寿了。”六妹温明娇像是饿死鬼投胎,三两口就把面滋溜完。

      看她四姐吃得那么美滋滋,觉得这打卤面好像确实比以前的好吃,忍不住又夹了一碗。

      温名生是个慈眉善目,五官端正的中年人:“那可不比生日好?你嫂子平安无事生了个小子,你四姐病了一场总算醒来,说明咱们家是有福气的。你四姐今天要去上工,得吃点荤腥的才有力气。”

      老北京打卤面有“人生三面”的说法,老温家祖上从北京来,到现在还有生日吃打卤面的习惯。

      陆英子听到这里,说,“要不别去了,再休息休息躺一天。”

      温明曦笑着摇头,语气自带一股暖糯的撒娇气,“我真的好了,躺了三天了,再不去人都要躺废了。”生活总是要重新开始的。

      陆英子想想也有理,见女儿面色红润,瞧着没大碍,就由她去。

      温明娇想起三天前,心有余悸地道:“四姐平时没怎么生病,这一病真吓人,醒来的时候哭得哗啦啦的,可把我给心疼的。”

      温明曦嗔了她一眼,“我不想死嘛,那是开心的。”

      她说的是真话。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醒来发现还有知觉,身体没有半点受损,鬼门关走一趟,更知道活着多好。

      虽然是穿书,但温明曦真的是……喜极而泣来着。

      不过哭到最后,就变成真伤心了。

      也不知道爸妈……

      哎,她不愿意再想,只愿当她们跟自己一样,到了某个平行世界依旧过得好好的。

      事实证明人是很坚韧的动物,才三天,她已经接受了新身份。

      三天前醒来,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但怕一时不适应露出破绽,这才装病又躺了两天消化。

      现如今,基本把老温家的亲戚都认全了。

      大冬天的,大家都很闲,遛弯看狗狗似的,都要遛过来家里看她一遍。

      额……温明曦忽地发现,这样形容自己好像不太好。

      “多吃点多吃点,有力气才能活蹦乱跳。”陆英子作为老母亲,想起前几天面色青白的女儿,自然是心疼,又替温明曦夹了一碗。

      “吃碗打卤面,不是生日胜生日。”陆英子指着碗里的菜开始说道:“这黄花菜,是今年夏天,我踏着八九点的太阳在山上摘的。你们别不爱听,摘黄花菜可有学问,要在开花一小时内采花骨朵最鲜美,过了花叶变薄,就没这么美味,打卤面没了它,味道就不对。还有这猴头菇啊,是你爸秋天上山采的,洗得干干净净,煮熟装瓶,家里还有好多,使劲吃使劲吃……”

      寒冷的冬日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确实是……真鲜!

      身上也热乎乎的,温明曦戴上雷锋帽,裹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往农场去。

      出门前,突然被温明娇喊住:“四姐,秋苗姐喊咱们明天一起去山上,他们队里去锯木头,正好有伴,我们带小爬犁去拉柴火,你去吗?”

      “去!”温明曦毫不犹豫。

      她穿进的是一本男知青写的年代文里,就在去坐热气球前一晚,骂骂咧咧地把这本书看完。

      原主是这一代有名的美人,托人来提亲的人不少,但老温家疼孩子,不想女儿早嫁,都推了。

      而且这个年代倡导晚婚晚育,为了响应号召,二十三四岁才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温明曦就这么一直长到二十二岁。

      按照原书的剧情,这次山上锯木,男知青宋溪使了小心计,在大树倒下时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性子软弱善良的原主感动得鼻涕泪流,就此答应了他的亲事。

      这是对原主描述最多的片段,结婚后,对原主的描述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就是——“贤内助”一个,全程无高光。

      温明曦那时在思考原主看上宋溪什么,想了想,大概是颜值吧?

      在书中,宋溪是个堪比宋玉潘安的大俊男。

      像不少漂亮女孩一样,原主的美好人生,以结婚为分界,戛然而止。

      结婚后,温明曦马不停蹄给宋溪生了个大胖小子,宋溪也搬到老丈人家住下,从此摆脱条件贫瘠的知青点,过上有人伺候吃喝的生活。

      眼下是1972年,再过几年,宋溪嗅到回城的风吹草动,立刻托关系回了城。

      跟原主说等回城安定下来再来接她,结果一等,就是十年。

      更可恨的是,宋溪没留下老家的任何信息,原主想写信都没地方寄。

      这十年,宋溪可不是兢兢业业地赚钱创造条件接她们回去,而是回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厂长女儿。

      可十年里,一个蛋都没下出来。

      彼时宋溪已经飞黄腾达,以生不出儿子为理由,踹了厂长女儿。

      本来想再娶,但宋溪的老母亲病入膏肓,一番算计后,才勉强回到迎春镇把儿子和原配接回去。

      回城后,温明曦依旧是兢兢业业相夫教子,宋溪却是百花丛中过,叶叶都沾身。

      书里每一位“红颜知己”都极尽描述,对温明曦的描述都是一笔带过。

      ……

      最后,温明曦在五十岁那年就因为郁结过多,得了绝症死去,什么福也没享到。

      而宋溪,转身就娶了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

      看完这本书,温明曦也差点郁结而亡……同名同姓,代入感成指数增长。

      原书已经够让人心梗,而更让温明曦想将书丢进火盆的是,这本书的后记是作者的亲儿子撰写的。

      后记里,儿子透露这本年代文中,温明曦和宋溪这条线真实存在,是他爹改编自自己的亲身经历。

      而谈到自己这位早逝的老母亲,作者儿子的语气里都是嫌弃——

      嫌弃她没追求,没事业,又土又上不得台面,只会守着家里一亩三分地,对家庭没贡献,坐享其成享受他爸爸的成果,没帮上一点忙,小地方来的,带出去还丢人……

      还表示,支持父亲娶这位继母,觉得这才是配得上他父亲的“佳人”。

      ……

      仿佛睡前吃了耙耙,温明曦气得,凌晨三点才睡着。

      这种儿子,真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他!

      温明曦不想走老路,所以这次上山砍树,想把一切扼杀在摇篮中。

      *

      家里,温明娇目送四姐走出院子,搓搓手,关了木门回堂屋。

      刚坐下,就被陆英子拿筷子敲了下脑袋。

      温明娇“哇呜哇呜”的,“妈,你干嘛呢,会把人敲傻的。”

      “我是该把你敲傻一点,上山去捡柴火就算了,还想让你四姐去锯木头啊。”

      “才没有锯木头呢,就捡捡柴火回来烧,买煤多费钱啊。”温明娇捂着脑袋,可怜兮兮的,“我这不是瞧着她在家也没事,上山走走也锻炼一下身体嘛。”

      “就你好?你心眼比马蜂窝还多,我能不知道?”陆英子一点也没客气。

      温明娇眼珠子骨碌碌转,见状,软声道:“好啦,我就是想出去玩嘛,四姐不去,你们会让我去吗。”

      陆英子其实也没生气,就是温明娇这性子,聪明机灵,但没完全定性,又还小爱玩,怕她不小心飞了收不住,所以忍不住要敲打一下。

      “你四姐那皮肉跟纱布一样薄,平时擀面杖擀多了,手心都发红发痒,你明天看着点,记得带几个棉手套,别回头在山上给伤到了。你们这些小孩别看锯树好玩,其实很危险,你们到时候离远点,一棵树砸下来,地上都要抖一抖……”

      温明娇缩缩鼻子,语气透着一股假装的不满,“妈你真偏心,就成天担心三姐和四姐。”

      陆英子又要拿筷子去敲她,“你这猢狲,老娘还是少打你了。你三姐和四姐,一个单纯一个软弱,都是实心眼,要没我们替她们兜着,早被人吃干抹净了。你倒是问问你自个儿,人小,心眼比路上的石子还多,你用得着我们给你打算吗?不用我们,你自己都替自己打算到猴年马月去了。”

      温明娇嘿嘿一笑,“所以我和大姐可能不是你们生的,长得不像,性子不像,三姐四姐都跟爸一样俊。所以,我们是捡的吧。”

      内涵她生得不如她老伴呢,陆英子怒瞪她:“半点不吃亏,就该把你先嫁出去,你四姐还能再留几年……”

      *

      今年的冬天来得早,才十一月初旬,一路望去,已经白得快没界限。

      屋顶、地上、远山、近树,经过几日的积累,覆上白皑皑一层雪。

      也是因着这场雪,三天前,原主自己中午在家烧炕,没注意烟囱一年没清理,差点睡着睡着煤气中毒昏死过去。

      幸好秋冬时节活儿少,家里人下工早,不然真是回天无力……

      温明曦工作的地方离牡丹村不远,就在迎春镇上。

      她有高中文凭,毕业后分配到农场生产办公室当技术员,这里是863农场的总场场部,条件比其他分场都好。

      刚走进办公大院,就碰见迎面走出来的堂姐温秋苗,正跟几个人围着说话。

      温秋苗看见温明曦,立刻指着她朝旁边的男生道,“这就是明曦。”走过来搀住她,“你总算来上班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有多少人偷偷来看你,你这人气,可以啊。”

      温明曦心里一咯噔,这年代男女之防堪比城墙,温秋苗这话,对她可不太友好。

      记忆里温秋苗和原主很要好,因为只比她大半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

      可如今这么看,可不像记忆中的好姐姐……

      温明曦将手臂从她手里抽出来,冷淡地说:“秋苗姐你别乱说,我都不认识。倒是你们,看上去很熟的样子。”

      闻言,温秋苗不可置信地看向她,这是她认识的温明曦吗?

      以前知道有男人听闻她的美名来看她,都是红着脸跑回办公室,哪会这么酸里酸气地说话?

      温秋苗在分场大队做会计,时不时要回总场场部办公大院办事,经常能见到有人过来趴在院门口看她。

      温家几个小姐妹,就她和温明曦、温明心长得好,但温明心才读到初中,温明曦和温秋苗都念完了高中。

      按理说,温秋苗小日子过得也不错,也不乏有年轻小伙子示好。

      但是凭什么温明曦这种性子,喜欢她的人比她还多,还总有人给她送礼。

      那些人嘴里说温明曦一脸资产阶级落魄小姐的娇气样子,嘴上嫌弃她,却又跑来围观她。

      凭什么?脸蛋和身材,她都不输人,温秋苗百思不得其解。

      这些年来她什么都比温明曦好,比她会做人,性格比她讨人喜欢。

      温明曦从小就是软性子,而她,从小会说话,食堂打菜的大人看到她,都会给她多打两片肉!奶奶也偏疼她。

      她从来就不会输给温明曦。

      以后在搞对象上,在婚事上,一定也是!

      “人哥们都来好几天了,外面这么冷,我就顺道问问。不是我说,妹妹,你这样有违我们总场的形象啊,同志的需求,都应该关心关心。”

      然后偏头跟一旁的大小伙道歉,“我这个妹妹性子就这样,怕生,不是没礼貌。”

      大小伙看着温明曦雪光里的脸蛋,泛着粉粉珠光,眼睛都看直了,心道真美,愣愣摇头:“没事没事。”

      温明曦揣着兜,懒洋洋看着温秋苗,“顺道问问,顺道问了三天?秋苗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才每天来这里守着?我看你们挺配的。”

      “你们自便吧。”然后抄着手往楼梯走去,消失在院门口。

      温秋苗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碍着形象又不好在外人面前骂温明曦,只在大棉袄里攥紧手,回头朝男同志一个劲赔不是:“别介意,我妹妹性子比较怪……”

      *

      温明曦的工作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

      她在生产办公室做实验员,隔几天要去下面的生产队取种子,拿回来登记,把种子发芽,再计算发芽率,最后再把数据报告反馈给生产队,确定最后的播种量。

      种子的生长需要时间,这是个持之以恒的活儿。

      每天到办公室,做完观察和登记,闲下来就没什么事儿。

      生产办公室在靠近农场大门的办公院,在二楼最角落的位置。

      比较偏,但走到走廊上,能看见农场门口出出入入的人。

      因为种子发芽需要适宜的温度,所以办公室里冬天都烧着暖气,待久了叫人直打哈欠。

      再加上办公室时常是轮班制,有时候有同事有时候只有自己,没人说话,更容易犯困。

      昏昏欲睡时,温明曦就会倚在门口醒神,慢条斯理地数着门口的人练视力。

      望着远处和几十年后截然不同的土路和荒芜,温明曦很自我满足地给自己鼓劲,觉得自己适应能力真是太强了。

      站久了有点冷,便又回到办公室取暖。

      一下午的工作忙完,收拾好东西,拉开门准备下班。

      一股冷风钻进来,门被外人打开,像一阵旋风,办公室里闪进一个人影。

      来人穿着一件军绿色大衣,挺拔健硕,五官凌厉,嘴唇紧抿,有痞气,有正气。

      温明曦低呼一声,在脑海中搜寻这人的记忆。

      结果,毫无印象。

      要不是有原主的记忆,还以为原主是有男人,悄悄来办公室偷腥呢。

      一声低呼刚刚从唇瓣溢出,就被一双指尖带着粗粝的大掌捂住。

      男人身手敏捷,一看体格就过人,右手捂住她的嘴巴,顺带着把她按在门边的墙上,长腿微曲,便将她禁锢在墙上。

      另一只手竖起一根食指在嘴边,示意她噤声。

      男人的身板结实有力,温明曦慌乱间不知碰到哪里,硬邦邦的,心里突地一动。

      被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赌得有些害怕。

      这年代没有监控,要是陈尸在办公室里,找阎王爷都没法说理。

      鼻息交织四五秒,那人静止,两根手指挑起门边的窗帘往外看,又收回。

      空荡荡的走廊里有脚步声渐近,带着人声,“看见人了没?”

      “没有。”

      “那边也没有。”

      温明曦惊惧地吞吞口水,仰着脑袋用眼神去祈求他。

      男人低头看了眼,姑娘皮肤细嫩,脸颊急得发红,眸里有水雾,喘着气,胸前起伏,却很冷静,没有做过多的挣扎。

      许是看她手无缚鸡之力,又唇红齿白的煞是可怜,男人竟然开了口。

      弯腰平视她的眼睛,压着嗓子的嗓音愈加低沉,带着一丝警告两分不羁,“你别出声,我就放开。”

      气压渐低,气势逼人,温明曦点头如捣蒜,什么不平等条约,都签!

      走廊里的人商量着要到别处找,有人提议进办公室看看,有人“咚咚咚”开始敲门,“有人吗?”

      温热的大掌脱离白腻的肌肤,似乎还有一层混着两人气息的雾气停留在下半张脸的位置。

      而就在男人的大掌离开的时候,一声穷尽毕生气力的高呼从办公室里传来,“快来人!这里有人!!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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