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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花流水似无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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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莫知松了口,除去本该的条件之外,她还要求解除禁足,让她在未出嫁的日子里面搬去南苑,照顾姨娘谢氏。
思及她日后远赴边戌,迟戚栩同意了,但还是忍不住挖苦刺几句:“你如今一个废人,也只能依附侍从搀扶,又要去照顾另一个,真是自讨苦吃。”
没有回应,对方看也不看他一眼,他便再次气得甩袖而去。
迟莫知被推进南苑,屋内陈设依旧如此,只是屋子的主人缠绵病榻,昏迷不起,多了许多浓厚的草药味。
她转着轮椅侧的木轮往床边靠。
谢氏是迟莫知的生母,从前就是一位才名远扬的佳人,如今病倒了脸色惨白,蹙眉沉睡着,从眉眼中依稀窥辨出母女的相似处,不说旁的,这迟戚栩也肖似谢氏,可惜他向来不认,对此为这皮囊痛恨得很。
“姨娘。”迟莫知手里拿着一只拨浪鼓,转动一下,上面的珠子轻轻敲打着鼓面,她的声音在这有节奏的鼓声中显得有些轻,“我要嫁出去了。”
谢氏沉沉睡着,没有听见女儿的话。
迟莫知语气平淡,仿佛不是在诉说着自己的人生大事:“我要嫁去北漠,嫁给新王为妃,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可能一辈子也回不来……”
迟莫知想握住谢氏的手,想象幼时的一样,可是伸到一半,却又怯懦的缩了回来。
“这个冬日,好漫长。”
她的腿,好疼、……好疼。
皇帝的下旨倒是比预想的慢,不过大漠派来护送的队伍也没有到,这点小事间还是能容忍的。
“奉天承运……今封尔为郡主,封号端淑,钦此——”
迟莫知低下头,语气无喜无悲道:“谢皇上恩赐。”
内侍是知晓这里面的水深,如若有宗亲郡主,那必然是直接封为公主,奈何迟莫知只是大臣之女,封位得一级一级的来,到时候在工业上就正式封为和亲公主,如今也只不过是给个名头。
他收起圣旨御帛,怜惜的看着迟莫知,感叹世事无常。
明明前些年还能看到这位主张扬的作风,这一转眼,又销声灭迹那么久了。
对方叹了口气,道:“郡主快快请起,这几日好生待在府中吧。要不了多久,迎亲的队伍就到了。”
“多谢公公指点。”
迟戚栩缓缓起身,待人走了之后,半真半假的嘲讽祝贺:“真是恭喜妹妹了,如今就成了郡主,这要是你当上了王后,那岂不是得道成仙一般,真是喜事一桩。”
“若是哄着赤燕王高兴,你也算是为大宋做了一份贡献。”
迟莫知勾起嘴唇,面露嘲讽,仿佛又回到了那指高气昂的时候:“迟戚栩,你如今只是白身一个,身上没有功名在身,你又对着我叫什么叫?就算你真的有什么功名在身,面对我这个郡主,也不该如此无礼。怎么?是教礼未曾学好?”
迟戚栩目光一凛,冷冷道:“是啊,有娘生没娘养。我也只能从嫡母手中学上几分,只学了如何对庶出的什么态度。”
“是吗?那看来你礼教未学好。”迟莫知冷冷地看着他,“见郡主,该做什么?”
迟戚栩身形一僵,看向她,却见被派过来的几个女使也看着他不说话,那目光十分具有压迫。
那些女使是皇宫只派来侍奉郡主的,除却之后陪嫁的身份之外,她们也代表着皇室礼仪的颜面,迟莫知被封为郡主,虽然没有入皇室牒册,身份却已然算了半个皇室贵亲。
别说迟戚栩,这个没入仕的臣子,就是丞相来了,见女儿也得先行礼。
先君臣,后亲缘。
迟戚栩脸色有点发黑,但还是顺从地跪下来行礼:“臣子迟戚栩,见过端淑郡主。”
迟莫知托腮看着他,眼睛没有什么焦距,似乎在出神,也不应他。迟戚栩知道这是在为难他,但他又不能发作,却还是忍不住瞪一眼迟莫知,然后愣了一下。
在迟戚栩的印象中,迟莫知这个不被他承认的胞姐,向来与他和阿姐不对付,心肠歹毒,总是对他们百般刁难,不分场合缓急。
料他一生好涵养面对迟莫知也总是夹枪带棒,向来不拿正眼瞧她,因此,无论是记忆还是印象里,总是只记得那一抹张扬的红。
而如今,迟莫知一身白衣黑裘,衬得她身形越发消瘦,坐在轮椅上托腮出神,仿佛神仙出世,分外清冷。
迟戚栩也不记得对方有多久没有穿过红装了,仔细回想了一下,似乎已经有半年之久……
迟莫知眼眸微亮,像是回了神,突然止不住的咳嗽,不再说话,似乎累了,慢慢被人用轮椅推回去。
迟戚栩看她消瘦的背影,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份滔天的快感,心中那以为平静如水的地方有点波澜。
皇宫赏下来的东西很快就搬下来了,除了绫罗绸缎之外。迟莫知见过最多的就是华而不实的物件,唯有抬过来的大红嫁衣、凤冠霞帔才能分去她几分注意。
“小咳——郡主。”侍女端起一对玉镯金环过来,献到迟莫知面前。
玉镯金环成色极佳,用的玉石料除了玉泽之外还比较厚重,很轻易就能受到京城女子的喜爱,大抵连皇后都没有这种东西。
皇帝看上去也是不大会赏下这种东西的。
侍女恭敬低下头,轻声说:“这是太子殿下从东宫库房里找出来的,托人添入贺礼中,说是送给郡主的私人体己。”
迟莫知绝不会相信那个自恋的男人说话会如此委婉,可真是麻烦侍女拼命的掩盖修饰。
她道:“将他的话原原本本传达就信。”
侍女脸上只为难犹豫了一下,便痛快的说出来了:“太子殿下说,您手腕上的陈年旧疤会影响事情的进展,若是对方不满意便是功亏一篑。”
迟莫知很乖巧顺从的抬起手,道:“那来吧。不用很轻,这双手已经快没有知觉了。”
侍女微微惊诧,她还以为对方会不满,起码也要大闹一场,结果却是非常良好的接受了。
玉镯金环的确有些重,最可笑的是这一对居然还是腕扣式的,看上去就像一副漂亮华丽的锁拷。
“真漂亮。”迟莫知感叹道,看向侍女,“你是我的陪嫁女使?”
侍女点点头:“除了奴婢还有三个陪侍,皇上非常重视此次联姻。”
“离开这个风水养人的地方,你估计不会习惯的,你们可太倒霉了。”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为如花似玉的姑娘惋惜。
侍女要说什么,迟莫知已经走回去了,她只能默默跟在后面。
嘉禾二十七年冬,北漠边戍十八部汗王病逝,各十八部骚动不断,终由赤骨部族长赫司兰领年十岁的汗王血脉小王子登上汗王。同年十二月,被晋封为右贤王的赫司兰携新王王印及使节入都,协商贸易支援,并提出和亲联盟之事。
帝今有五十九,膝下子嗣单薄,独女于嘉禾二十五年离逝,各皇亲国戚无适女,正忧。丞相之女心忧国家,请父兄代为上谏,愿往北漠为使节公主和亲。
帝大喜,封其为公主,赐号清和,下令礼部择吉日,预备和亲送行事宜,为表亲厚重视,规格一律按皇室公主行仗嫁宜。
迟思昭过来看迟莫知时,对方手里正拿着几颗光泽细腻的珍珠把玩,听见动静也不回头,随手将价值千金的珠子丢回盒里。
迟思昭慢慢靠近,轻声唤她的名字:“莫知。”
轮椅慢慢转过来,露出那张艳而不俗的容貌,清瘦冷淡,艳中带冷。
迟莫知道:“我不想弯弯绕绕,迟思昭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变成废人的吗?我的双手双脚又是怎么断的?”
迟思昭红了眼眶,轻轻点头。说:“你还在——”
“停,我不想听你扯这些,你还记得你欠我一条命就好。”迟莫知冷冷的说,“你曾经说过无论什么条件都会答应,包括一命偿一命。现在我不要你去死,我要你帮我照料姨娘,治好谢氏,可以做好吗?”
迟思昭点头,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做到的,等有机会我会向太子他们提议让你回来,一家团聚,好不好?”
迟莫知垂眸,轻声说:“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天真……我累了,容燕,送客。”
婢女从外面走进来,对迟思昭恭敬却不容拒绝:“迟大小姐,请。”
之后几天都没能见到迟莫知,据说对方在屋子里学习简单的北漠文,要么就是在养病,谁来也不见,直到出嫁离都当日。
裕朝有一个习俗,便是新娘子嫁去外地时,家中会在临出阁时提上一壶酒,既是送行离别,也是祝愿规划。
因此迟莫知穿着大红嫁衣在阁中,与其余三人相对无言。
按情理此等出嫁大事,无论出身,总会由生母送行在场,可惜谢氏病重昏睡不醒,便由正室夫人代为主理,丞相坐在前堂等着见最后一面。
除夫人外,迟思昭和迟栩也过来,她们早早备了酒。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迟莫知与他们三人并不亲厚,是以只一味倒酒,递过去。
迟戚栩眼眸一闪,道:“事到如今,他只希望你去到北漠能安分守己,不再惹事生非,善妒嘶——”
迟思昭暗暗掐了一把他的大腿,道:“莫知哪有你说的这么……阿栩,别拿自己的标准去评判他人。”
“我又没有说错。”
迟莫知目光平淡地看着他,问:“安分守己?安分守己。在你眼里,我是不是从头到尾都是个十恶不赦、善妒成性的女人?”
迟戚栩冷哼一声,显然是默认了。
迟莫知指尖划过杯口,点点白粉融入酒水中,被女使端给迟戚栩,亲眼看着他喝尽后,将酒壶泼在他脸上,淡淡道:“既然都这么说了,那我不在临走前下点手也着实说不过去了。”
迟戚栩拍案而起:“你!”
“够了。”夫人发话了,迟戚栩瞬间像收了爪子的猫,讷讷坐下来,下巴还滴着酒液,气得满面通红。
夫人道:“迟戚栩,你这般行事实着失了体统礼数,如今衣衫也湿了,就不必误你。回去好好反思,别碍着郡主的眼。”
“母亲······”
迟思昭连忙说:“去罢,回去换衣衫罢。”
恰好门外传来礼官报时:“吉时已到,送新娘出阁!”
“不必他走,我走就是,容燕。”迟莫知将酒壶放在桌子上,披上盖头手持羽扇,“我出去。”
“是。”
迟思昭起身:“莫知……”
迟莫知只说:“记住你的承诺。”
她今日一身华美喜服,衣服上绣着一只金线红羽凤凰,跃跃高飞,金钗玉簪挽住青丝,垂落玉坠,衬得迟莫知容颜艳美庄丽,有了几丝生气。
和亲出嫁的送行人选帝王早已拟定好,让战功赫赫的豫王世子来送行,不失礼数,一路送行出京百里,北漠使节便在此恭候。
燕都中人物都在下方观赏,帝王与皇后亲临城门送礼,喜庆的旗帜在空中飘荡,迟莫知在马车内掀起盖头,面色沉静,无喜无悲。
“这是哪位公主?居然能被舍下来?”街上人流涌动,一些地位不错或者更方便看全貌的自然会去茶楼找位置看。
余良随意撇了一眼,手中把玩着一块上好的玉佩,看上去颇为珍惜。
他的好友拍了一下,他才悠悠开口:“不是公主,公主总就那么两三个,个个都是人家母妃的心头肉,哪会送出去啊。”
“那总不可能是什么郡主,这适龄的只有如玉郡主,都已经和谢家换贴了。”
“你脑子都不会转一下的。”余良道:“又不是非得送一个真的,平民宫女,或者……世家贵女。”
对方一愣,随即兴奋的问好友:“哪位姑娘?你知不知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就一介商户。”
“你可得了吧,京城首富是一介商户?你都和太子搭勾了。”
“那我也不知道啊。”
对方有些惋惜:“可惜了,不知哪位姑娘如此倒霉了,非要离了这乡景。”
余良漫不经心的说:“这怎么叫可惜了呢?这可是为大宋争光的好事,光宗耀祖着呢。”
好友皱眉道:“余良,你这么说也不对。无论如何,牺牲女子保一国安康,始终都是最最最下策,其实也不是什么为国争光的好事。”
余良笑了笑,说:“你读的这书够叛逆的,这要是传出去,你就是在质疑圣上的冶国能力了。”
他知道那个公主是谁,毕竟是他提议的人选,怎么可能不知道。
抱歉啊,余良不甚真诚的在内心说:毕竟那人可是能保我命的良缘。
迟莫知似有所感,侧头看外面,微微摇摆的红纱布只能让她看见侍女的衣袖。
她合上眼。
轿子风光出行,鞭炮锣鼓喧天,街道的欢声笑语和好奇的目光让她觉得可笑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