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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   沈锦是要挑人当书童的,最好是要找个年纪大一点的男孩,手脚勤快踏实肯干的,会洗衣做饭的更好。会运到这边来卖的一般都是农家过不下去才会卖儿卖女甚至自卖自身,这些活都是做惯了的,价格贵不到哪里去。

      那么就得看买家自己的眼力,看能不能从一群差不多的里面挑中最合心意的来。

      陈氏给了沈锦十两,让沈锦买了人后早点去签了契约,然后给人买套利索的衣服打扮齐整了再带回家看。因为大儿子还未回来,二儿媳还有孕总不能总是指使人家男人,就让沈青陪小儿子走了一趟。

      清水镇没有人口市场,最近的人口市场在桃花县,除了有钱人家会找了人牙子到府里去挑选,其余想买人的都得去桃花县。

      沈青在外走南闯北多年,人脉多,到了桃花县后只是去打听了一下就知道地方在哪了。

      说是市场,其实只是在县里找个偏僻的角落,几个人牙子合租下这边一排的小院,院墙打通个小门,把找来的“货物”安置在各自租下的院子里,等人来挑。

      这样的格局也是防止有“货物”私自逃跑,起到互相帮忙监视的作用,算是人牙子之间的不成文的“约定”。

      因为“孝敬”过官员小吏,在本地运转多年的人牙子也多数有各自的人脉“通风报信”,根本不愁“货物”被衙门当成功绩压下,把他们抓起来,所以父子二人抵达时,里面的“老板”们竟一个个懒散的不行,还有几个伙同着吃酒打牌,过得有滋有味的。

      “哎哟,生意来了!老板,是给小少爷找小厮的吧?”一个眼尖的男人一眼看到走进来的身家父子,从两人的打扮穿着,和身边小孩一身至少八成新,袖子边还带着讲究的青竹刺绣的书生长袍就能看出,不是来“倒卖”的同行,而是带着自家儿子来“涨见识”的父子俩。

      是为了给小儿子买个书童小厮伺候的,这些家里有闲钱的文人家里就爱讲这个排场。

      沈青淡然的点点头,他走的地方多,见多识广的,对眼前这一切早已习以为常。沈锦虽说有点不习惯,但也知道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得习惯这个世界的规矩,想改变规矩,就得让自己足够强大。

      而不够强大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就像这几个院里,一脸丧气的“货物”一样,看不到未来一点光亮。

      “就像你所说,我是给我儿子找个小厮照顾他的。要求呢,至少在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能干活的,人得利索爱干净,会做家务手脚麻利的。你把人领过来,我儿子挑,他挑中谁就算。”

      男人诧异的打量了一眼身边看着文文静静的小少爷,眼中划过一抹惊讶。这年头都是当父母的给儿子挑选下人,孩子年纪越小越是这样,生怕自家出息的儿子被个不学好的下人带坏。

      这个当父亲的,怎么就这么心大呢?这小少爷,有八岁吗?就这么放心?

      不过,这孩子长得真好,如果卖去京城,估计能卖个顶好的价钱。

      男人眼中划过一抹贪婪,还未收好自己的小心思就看到刚还文静内向不言不语的小少爷抬起头来,一双清冷黝黑的眸子里毫无感情,仿佛在看死人一般。

      男人本能的打了个寒颤,心里的恶意收敛了不少。

      做这行这么多年,他太知道什么样的人不简单不能惹。赚不到钱不要紧,命没了才事大,而往往要了你的命的,就是那些看着软和无害的,下手最狠。

      男人赶紧跑去挑“货物”去了。

      沈锦慢悠悠的收回目光。学医那么多年,见过的死人成百上千,甚至惨烈程度不比这时候的侩子手见到的差。只是吓唬一个古代版人贩子而已,又不是那些动不动就弄死人的拐子,小意思啦。

      沈青可没注意儿子和人贩子斗智斗勇的过程,虽说挑人得儿子做决定,但自己作为孩子亲爹,还是得给孩子把好关。

      去府城学习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一次家,如果找了个内里藏奸的奸猾小人,儿子又心软,万一糊弄了儿子,偷抢了银钱跑了还是小事,拐带儿子学坏,借着读书名头拿家里银钱为非作歹可不行。

      这么一想,沈青表情越发严肃,仔仔细细的盯着那男人挑选出的每一个男孩,意图看清人心一般,吓得人一个个站的笔直,一声不吭。

      “呵呵,这位老爷,按照您的要求,我们这边五家店,符合您要求的男孩全给您找来了。这边这几个是旁边这几家的老板,您选中谁可以直接商量价格。”

      男人讪讪笑着,丝毫不敢让人看出,自己刚才竟然打过对方儿子主意的想法。

      沈青对儿子使了个眼色,沈锦上前走了两步,仔仔细细看着这些挑选出来的男孩的面色。

      这些男孩也不知道是从多远的地方运来的,个顶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有几个脸上还带有黑灰色的灰尘,看着就埋汰。

      沈锦按照自己的直觉,从中挑出了五个看起来长得周正老实,身体也还算结实的出来,又从一个角落拉出一个个头略显瘦小,但眼神清亮的小男孩,想了想,问道:“这些人,有识字的吗?几个字也行。”

      “老板”们显然也不清楚,纷纷看向被挑出的人。六个人里只有两个举起了手,后面没跳出来的一个也没有。

      而举手的,一个是第一个被挑出的,看着应该有十二三了,还算结实,眼神平静。而另一个,就是被沈锦最后挑出的那个瘦瘦小小的小家伙。

      “我会写自己的名字。”大点的男孩见沈锦看他,抿了抿干涩的唇说道,声音带着点微弱的期盼。

      另一个小的见状,犹豫了一下也赶紧说道:“我也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的也认识一些,是我娘教的。”

      沈锦点点头。

      “这两个,是谁家的?”

      一个妇人赶忙走出来,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小少爷,是我家的,这两个都是我家的。”

      “他们,是哪里来的?”这是在打听来路了,如果是拐来的,沈锦就得考虑考虑了。

      妇人显然也清楚,忙不迭的说道:“都是正道来的,自卖自身。这个大的是卖身葬父,小妇人花了三两银子帮他给父亲买了口薄棺材下葬,他就跟着过来了。小的这个是半路上捡来的,当时人都昏迷了,小妇人只是找了个赤脚大夫灌了碗药,命大活了过来,就也呆着了。”

      “多久了?”

      “半个来月吧。”

      如果按照正常人想法来看,小的这个太瘦,年纪看着也小,能不能照顾人还有待商榷,没准还得沈锦照顾他。但人小代表心性未定,要是有什么恶习坏毛病还可以调教,实在改不过来,卖身契还在自己手上,可以随时处理。人还识字,到时候家里有个信件往来,还可以让他跑个腿啥的。

      而大的这个,看着有把子力气,听这妇人说话也是个孝顺的,但内里不知如何,前世不也有很多犯罪分子,实际上也十分孝顺爹娘?

      万一这人是个表面忠厚内里藏奸的,沈锦可不觉得,自己这才七八岁的小身板能跟他刚力气。

      不过如果真的是个好的,买个有力气的帮着干活打理家务,自己也省心不是?

      眼角余光瞥了瞥两人,大的这个手上到处带着薄茧和划伤,多是在指肚和掌心肉上,说明平时肯定没少干活,至少这一点上老板没有撒谎。而小的……

      沈锦眯了眯眼,好似发现了什么,异样的神色转瞬即逝,表情如常问道:“这两个人,价格多少?”

      听到这话,旁边还等着的纷纷叹了口气,领着自家的“货物”有点不甘心的走开。不打扰偷听同行讲价,这是行规。

      妇人脸色高兴,眼珠一转,说道:“这样吧,这位小少爷,还有这位老爷,您二位也看到了,这两个都是自卖自身,小妇人这边没什么成本,顶多算是这段时间的药和伙食,再加上费的时间,给您一个实诚价,大的这个八两,小的四两如何?好歹人养的还是不错的,又识字,值这个价啊!”

      沈锦冷笑,眼神戏谑的看着好似吃了大亏的妇人:“如果不是我问了,你知道他们识不识字啊?又不是你教的,你也没花钱,凭啥把这当成本算进去?

      还有,这人是自己跟着你的,你是给他们吃什么山珍海味了?半个月要价十二两?有这钱我去乡下雇一个,一年衣食住行全包都用不上十两银子!

      少废话!两个人打包五两,愿意就交接签契,不愿意我现在就走。又不是只有你家有卖,刚才那几个也不错啊!”

      乒乓一顿说的妇人整个愣住了,她见过女人讲价,也有男人来讲价的,但是这么小的个小孩,居然也能讲价这么毒辣?

      谁家学堂教的啊?不教三字经改教生意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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