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黑兔 ...

  •   “季秋时,你怎么敢的,你怎么敢……”

      喉咙处感到有些刺痒,季秋时伸手想要推开这个一边说着狠话一边紧紧抱着自己的人。

      感觉到季秋时的抗拒,沈渝安更加用力抱紧季秋时。

      季秋时微蹙眉,再次推开沈渝安,双手得空,把门关好,忍不住抵着门咳嗽起来。

      “咳咳!”

      沈渝安抬头望了望季秋时,撇着嘴,找到茶杯,茶壶,倒了杯水递给季秋时。

      季秋时接过,几口下肚,嗓子才舒服些,就听沈渝安道:“季秋时你宁愿住这么破烂的地方,也不宁愿和我成亲!你不要忘记你说过的话,你们读书人,都讲究一落千金,你别因为你现在高中就可以——”

      没听到后面的话,季秋时微抬头向沈渝安望去。

      沈渝安哭了。

      季秋时不是第一次见沈渝安哭,沈渝安是洛城首富的独子,虽是个双儿,但自小就被宠着长大,他的性格骄纵,还有些胡搅蛮缠,季秋时虽家境贫寒,但自诩读书人,也是恃才傲物的。哪怕他寄居于沈渝安,他也从不肯低头。

      他和沈渝安性子本就不怎么合适,总会为了某一件事争吵,而吵架的后果,便是沈渝安的哭闹声。

      沈渝安哭时总喜欢闹得所有人知道,没一个双儿的矜持,像个孩童般嚎啕,这是他印象中第一次沈渝安这么安静的哭。哪怕是在他们欢好之时,沈渝安也是不会忍着独自哭的。他会双手搂紧季秋时,嘴里不停哼/唧着“季秋时我疼,你再疼疼我,季秋时……”

      而这时,季秋时的性子才会软上一点,才肯低下头。

      此时,沈渝安的双眼通红,眼泪顺着脸颊流下,轻咬着下嘴唇,无声的望着季秋时。

      双目相对,良久,季秋时垂下眼,说不清心里的感受,他像是服了软,走到沈渝安面前。伸手,擦拭掉他的眼泪。

      手指在沈渝安的眼角处轻轻摩擦,见双眼忍不住睁大,季秋时忍不住轻笑。

      见状,沈渝安忍不住软下身子,“季秋时,你跟我回去好不好。”

      “沈渝安你回去吧!”

      “你要和我一起回去,不然我就不回。”

      “沈渝安——”季秋时放下手,“你知道吗?我现在是进士生了,哪怕不再往上考,我也能入朝随便去某个县做知县。沈渝安你对我而言已经没什么用了,你知道吗?”

      沈渝安身子一僵,眼泪再次夺眶而出,“季秋时,你答应过要和我结契,是不是因为阿父,你才这么说,阿父答应我了,季秋时。”沈渝安伸手微抱住季秋时,他故意将右脸对着季秋时。

      他知道,沈渝安最喜欢的便是他右脸眼角处的那颗红痣。每次当他犯了错,惹季秋时生气,只要见到这颗痣,季秋时对他便更纵容忍耐些。

      “沈渝安你知道你阿父对我说了什么吗?”

      沈渝安微抬头,带着怯意,“阿父说他要你娶我。”

      季秋时十分平静,“还有呢?”

      沈渝安手抓紧,见季秋时的衣服被他弄得有些皱,松开手,垂下眼,“三书六礼,三媒六聘,我不在乎这些的,秋时,你不要生气了,你理理我好不好?”

      季秋时看着沈渝安,沈渝安无论何时都是神气肆意的,只有在自己面前之时才会变得如此——狼狈,脆弱。

      推开沈渝安的手,季秋时坐下,“你先回去吧!孤男寡双会惹闲话。”

      “季秋时,你个混蛋,骗子,我讨厌你……”哭腔混杂在骂声里,季秋时静坐着,太久没有进食,季秋时有些反胃想吐。咽下一壶冷茶,才稍松些。

      而此时沈渝安也不再骂他,站在一旁不停抽噎着。

      沈渝安不离开,季秋时也不搭理他,压下肚子里的那点不舒服,起身,准备做点吃的。

      上辈子季秋时就脾胃虚弱,每发病时,如有火烧,很是难熬。既然重来了一次,季秋时决定尊医嘱,按时用食。

      看见季秋时出门,沈渝安也顾不得哭,急忙道:“季秋时,你要去哪?等等我。”

      长久站着不动,沈渝安一动,双腿犹如千万只蚂蚁啃咬,麻痒麻痒的,无奈,只能望着季秋时远去。

      在屋里逛了一圈,除了林叔给的兔子,再也找不到一块吃食。

      好在兔子已经处理过,见柴房里还有些柴火,季秋时将兔子洗净,放好。过了那么久养尊处优的日子,季秋时本以为自己早也忘了如何生火,可也许早也成了本能,不一会儿,火就弄好了。

      将刀洗干净,找了两根长木棍,随便削了削,将兔子串起来,架在火上进行烤。为了图快,季秋时不停加柴,兔子外一层很快烤的焦黑,季秋时也不在意,将兔子翻身继续烤。

      “季秋时,你在弄什么,都糊了。”’沈渝安揉着还有些发麻的腿,惊讶道,“这能吃吗?”

      “不是给你吃的。”季秋时淡淡回道。

      “不给就不给,我还不想吃。”小声嘀咕几句,沈渝安慢慢移到季秋时身边,蹲下,时不时添些柴。

      等到屋内柴火烧完,季秋时也不管熟了没,拿着刀,划开,用箸吃了起来。外面的肉烤老了还带这一股焦味,里面的还带着血,实在说不上美味。

      若是前世的季秋时,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吃下这只兔子的,他自当官后,最怕的便是别人说他身上带着一股穷酸味,所以他故弄风雅,学着京城里的那股做派。

      吃这些东西时,用做生火的必须是千金难买的银丝碳,加以金巢蜂蜜刷在兔子上,小火烤上几个时辰。待烤熟了,还要加以秘料伴之。

      不过,现在也由不得他挑剔。

      “季秋时,我饿了。”说完见季秋时不理自己,沈渝安自己拿着箸尝了起来,只吃一口,沈渝安便忍不住吐了出来。

      “呸呸呸,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东西!”

      季秋时瞥了眼沈渝安,“自然是比不上沈府大厨。”

      沈渝安讪笑两声,“我刚刚是乱说的,你别生气了,其实挺好吃的。”为了证明自己所说,沈渝安立刻尝了一大口,边吃边说,“好吃,特好吃!”

      “那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啊!”

      季秋时放下箸,“我吃好了,你吃吧。”同时季秋时嘴角微微上扬,道:“既然好吃,那就多吃点。”

      沈渝安被季秋时的笑容晃了眼,忍不住点头应声。

      待季秋时走远,沈渝安望着眼前这黑不溜秋的兔子,深吸口气,最后像个悲壮赴死的战士投入黑兔怀抱。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