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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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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堂不大。
正对院门进去是个小厅,左右各一间卧房,院子两边分别是厨房和柴房,除此之外,没有多余的房间,常平只得将男子安排在了柴房,还好家中多备了几条被子,打个地铺也能将就着住,至少比露宿街头强些。
柴房久不通风,男子一走进去,便被扬起的尘土呛得咳嗽不止。
“不好意思叔叔,这边平时没有打扫,您没事吧?”
男子也不理他,只用手掩住口鼻,强行将咳嗽给憋了回去。
被无视的常平也不甚在意,一边整理床铺一边说:“叔叔,您安心住下吧,我爹他不会赶您走的。”
男人目光如潮,一直随着常平的动作起起伏伏,直到他铺好床铺以后,径直过去坐下,将头瞥向一边,不仅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甚至好像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常平见他脸色不善,也不敢和他多说,便回去自己房中。
男人伤口的狰狞始终让常平心中不安,刚才又忘了跟义父拿药,心想万一明天恶化了该如何是好?
估摸初歌已经睡熟了,常平蹑手蹑脚地潜入他房中,心想拼着被初歌惩罚,也要先取些药物来给那个叔叔用上。
随缘堂虽名义上是个药铺,实际却并没有几根药草,仅有的宝贝就是几瓶初歌亲自调制的灵药。
常平并不知道那些灵药放在什么地方,本以为还要费些周折去寻找,谁承想竟然就放在初歌床头的桌子上。不仅如此,下面还压着一套干净的衣服。
常平当场愣在原地,不由朝那熟睡的背影发呆许久后,才拿起衣服和药耷拉着脑袋走了出去。
柴房大门打开。地上的男人眼睛瞬间睁大,可当看清来人后,脸色又沉了下去。
常平友善地笑了笑,“我先帮您处理一下伤口吧。”
估计男人不会给他任何反馈,常平直接在他身旁坐下,以手沾药,准备往对方伤口去涂,岂料刚一抬手便被攥住了手腕。
“啊——”
常平手腕吃痛,险些将瓷瓶给摔在地上,挣扎道:“疼——放开我!”
对方非但没有松手的意思,反而握得更紧了。
感觉手腕快要被掐断,常平慌了,惊恐地看向粗喘连连的男人,却见男人的脸色比自己更加慌张,一双眸子好像剥了皮的葡萄,被烛火映照出隐隐戳戳的泪光。
涂个药而已,不至于吓成这样吧?
常平看呆了,顾不得自己手腕疼痛,赶忙安慰道:“叔叔……你别害怕,涂药不疼的,这药可以止疼,真的。”
手腕痛感越发强烈,好像男人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话一样。常平刚要再出言安慰两句,怎料突然周身一阵酥麻,脑中晕眩之感骤升,还没等反应过劲儿来,手腕便被松开了。
“抱歉。”男人重重呼出一口气,目光好像突然柔和了许多。
晕眩之感觉消失了。常平有些懵,吞吞吐吐道:“啊......没事,没事......要说上药,换我我也害怕,不过这个药很好的,您不会感觉到疼。”
男人点头,主动撩起下摆。
常平活动两下酸痛的手腕,开始给男人上药,涂了两下后问:“我没说错吧?”
男人点头。
“我小时候贪玩,总弄得一身伤,一开始我爹给我用的别的药,我总是疼得哭天喊地的,他嫌吵,便给我用了这个偏方,您猜怎样?”
男人没有答话,却意外地对他笑了笑。
感受到对方的友善,常平心中欢喜,继续说道:“然后就是,我更贪玩了,反正就算受伤了也不疼。”
常平笑着,忽听男人说道:“他很疼你。”
见对方竟然愿意主动和自己说话了,常平十分开心,“是啊!我爹是全天下最好的人!”
不知是不是错觉,常平在男人脸上好像见到了一丝转瞬即逝的笑意,但他可以肯定的是,此时这人身上全然没有了之前的冷利寒光,包扎结束后,甚至还对他说了句“谢谢”。
翌日中午。
初歌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走出屋子,看到有个陌生男人正在打扫庭院,穿的好像还是自己的衣服,以为在做梦,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昨晚家里来了个陌生人。
初歌暗暗后怕,本想熬个通宵,怎料一不留神竟睡死过去了,自嘲地摇头道:“哎呦,你还挺早。”
听到初歌的声音,男人立马转过身来:“早。”似乎心情不错,竟朝他笑了笑。
初歌好生奇怪,怎么这家伙和昨天判若两人似的?总之可疑,趁常平不在家,直接下达逐客令,“看你恢复得不错,请吧,我就不多留你了。”
男人低下头,“我,我......”
初歌看不清他的表情,可对这种哼哼唧唧的说话方式只觉得烦,尤其还是从这么个古怪的人口中说出,更不招他待见。
“你你你,你是个结巴就不要说话了,直接哪来回哪去,我这儿小本买卖,可养不起闲人。”
“我,不做闲人。”男人晃了晃手中扫帚,“我可以干活。”
“不需要!”初歌斩钉截铁。
本想多说两句,可腹中饥饿由不得初歌多想,直奔厨房,打开锅盖,盛出如往常一样的稀饭和小菜。
他有不死之身,其实并不需要吃饭,可因为没有灵力护体,他的身体也会如凡人一般饿到胃疼,挨饿的滋味可不好受,所以饭还是要吃的。
初歌端起精神食粮,已经做好狼吞虎咽的准备,却在第一口便险些咬住舌头,倒不是因为吃得急了,而是这小菜,也太难吃了!可腹中恶鬼逼他硬着头皮吃光了。
走出厨房,映入眼帘的又是那张令他讨厌的“假脸”,只觉阵阵反胃,也懒得废话了,干脆直接回了自己房中,眼不见为净。
晚上,初歌听到常平回来的声音便第一时间从屋里冲了出来。
“平儿,你是不是把糖当做盐了?”
“啊?”
“哎!就算是当做盐了,你也不应该放那么多呀!”
“......今天不是我做的。”
“什么?”
“叔叔没和您说吗?是他做的,想报答您的赠药之恩。”
初歌立马瞄准那个在院里“罚站”一天的男人,险些背过气去。
“你......”
罪魁祸首神色复杂,“我,我第一次做饭,一点心意,谢谢你。”
初歌冷笑,“我谢谢你!”
院中气氛有些尴尬,常平的目光在二人脸上徘徊一阵后,凑到初歌身边轻声道:“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叔叔跟我说,他想要留下来打工还债。”
“还什么债?”
“药膏的钱。”
提到药膏,常平想到自己昨晚竟有窃药的举动,小脸瞬间染红。可初歌此时根本没空看他。
“不需要,送他了!”
常平转向男人,自豪地说:“我没说错吧!我爹人很好的,不用您还钱。”
岂料对方竟摇头道:“不行,君子不受嗟来之食,不承无辜之冤。常先生,我既受了你的好,就不能这么罢了,如果不把这事儿算清,我一辈子都不会心安的。”竟没有结巴,一气呵成好像反复练习过一样。
这回不只初歌,就连常平也瞠目结舌,他用力吞咽了几番,道:“叔、叔叔,要不您回家取了钱再送来?”
“我家中无钱财。”
“或者,或者您打个欠条,等以后攒够了钱,再补上?”
“不好,人生处处都是意外,万一回去路上,我不幸再遇匪徒,诺言岂不是永远都不能兑现了?我不想亏欠别人。”
“额......”
常平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迷茫地看向初歌,好像终于明白了义父口中的“引狼入室”是什么意思。
初歌脑中也闪过了无数念头,却没有一条对得上的,烦躁之下竟笑出了声。
“我那祖传灵药,可是天价,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
“白送你你不要,非要明算账的话,恐怕你一辈子都要搭在这里了。”
“一辈子就一辈子,”男人目光炯炯,“我只求心安。”
男人这张平平无奇的脸,长得虽谈不上出挑,可也足够端正,尤其在说前面那几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眼中传递出来的全是坚韧与倔强,好像似曾相识一般,让初歌有点恍神。
初歌最怕麻烦,不过既然麻烦已经找上了门,也懒得再废话了,不然岂不是更麻烦?他又深深看了那人一眼后,转身回房,临到门口时停住了脚。
“你叫什么名字?”
“无音。”。
当晚,初歌在叮嘱不准无音做饭以后,早早就睡下了,等到第二天中午再醒来时,直接把一张卖身契甩在桌上。
“看清楚了。”初歌眼神示意卖身契上的“永久”二字。
无音看都没看便拿起了笔。
初歌笑道:“最后给你次机会,想清楚了再签。”
无音动作毫无停顿,大笔一挥,赫然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字迹工整娟秀,一看就是下过苦功夫练习的。
初歌将卖身契折起收好,笑问:“会做什么?”
“但凭吩咐。”
初歌仔细思索一番,好像的确没什么可做的,正犹豫着,忽听无音问道:“你叫什么?”
初歌稍愣,“你不已经知道了?”
无音道:“我只知你姓常。”
初歌漫不经心地道:“足矣。别忘了,我是掌柜的,你难道还想叫我的名字不成?”
半天都没听无音吱声,初歌抬头看去,只见无音的视线正落在自己右侧的耳垂上。
他耳垂那里有个耳洞。
是天界第一贵公子——辰寰,曾经亲手为他打下的。
虽然初歌自从下凡便没再带过任何耳饰,但那芝麻大的耳洞依旧非常显眼,偏偏本朝有个奇葩传统,只有欢场男子才会打耳洞。固然厌恶这种标签化的特征,他也从不屑于遮掩,可真被人盯着看时,还是难掩窘迫。
初歌正色道:“看什么看?”
本以为无音会问上两句,岂料他竟将头撇向外侧,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
这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动作又让初歌有点恍惚,不过他可以确定,无音神色里完全没有任何鄙夷,就是十分怪异,说不出哪里不对。
“无音。”
无音回头。
初歌盯着他的眼,“是你的真名吗?”
那双眼中平静无波,回答没有任何停顿与犹疑,“是。”
初歌收回目光看向天空,笑道:“哦,是个好名字。”
“嗯。”
从这天起,随缘堂正式从爷俩的小作坊,成长为了一个看似分工明确的正规医馆。只不过三个人里唯独常平最忙,负责三人的伙食和去外打工贴补家用。
无音这个伙计竟和初歌一样闲,家里根本没有多少活给他做。初歌本想打发无音去山上挖些药草或野菜卖钱,可他不会。初歌倒是可以领他去认认路,然而正直严寒,能采集的资源有限,初歌身体又不好,便打算等到开春再说。
这期间二人均无所事事地窝在家中,谁也不跟谁说话,安静的能让彼此忘记对方的存在,每天只有当常平回家的时候,家中才会有一丝欢声笑语。
这日常平领了工钱,一进家门就将钱袋交给初歌。
初歌坐在桌前,把铜板倒在桌上摊开,拿筷子一个一个地推着铜板,边数铜板边唉声叹气道:“我哪里是收了个打工还债的伙计啊!分明是多添了张需要吃饭的嘴!日子真是越来越难过了。”
无音垂头,“我以后一天只吃一顿。”
初歌不屑,“一顿就不花钱了吗?”
恰巧换完衣服的常平过来厨房做饭,初歌斜睨他一眼,叹道:“我家平儿一天比一天大,再过两年也差不多要娶媳妇了,”又是一声叹息,“他要是个姑娘就好了,往出那么一嫁,我就省心喽。”
“爹......”常平脸泛红晕。
初歌继续念叨:“我愁啊,按照现在这个状况,什么时候能给你攒够一份聘礼呢?”
常平瞪眼道:“不会您说带我来赚钱,说的就是给我赚聘礼吧?”
他爷俩之前一直都住在山上,偶尔去集市卖点山货,从来都不愁吃穿,半年前才搬来九安镇。常平并不习惯城镇生活,他不明白为何在山里住得好好的,一定要到城里来。义父只说是来赚钱的,还说他们要赚好多好多钱,却从没提过为何要赚那么多钱。
初歌心中好笑,心想他需要的钱可多着呢,区区聘礼算什么?也没反驳,而是顺着他的话说道:“当然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嘛。”
“那我宁愿永远和爹在一起,我不要娶媳妇,我们回山里吧,回山里就不怎么需要钱了。”
“不成不成,回头等我入了土,难道还要把你一起带去了不成?”
常平有点懵,不知初歌为何会这样讲,疑惑道:“爹,您怎么会......”
“再说了,”初歌打断道,“你现在小,自然不想姑娘,可我这当爹的总得未雨绸缪啊!不然再过两年,可要被人恨死喽。”
“我不会......”
初歌并没理常平的反驳,而是直接看向无音,用筷子将一只茶杯缓缓推去无音面前。
“不如你给评评理,看我说得对是不对?”
原本无音一直低着头,安静得跟不存在一样,突然面前多出了个茶杯,才意识到初歌在问自己。赶忙抬头,正对上了那张戏谑的笑脸。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的一辈子有点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