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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缕衣 ...

  •   再次醒来已经躺在一张软绵绵的香喷喷的床上,身上也穿了衣服,既没有疼痛也没有酸软无力,证明没有被那啥啥。
      我松了一口气。
      睁眼前,先探测下确定房里没有旁人,虽然以我的实力应该还探测不到所谓武林高手的气息。
      这个世界应该有武功的吧,方才妖孽出手的速度又快又准,应该身负武功,不知道是不是绝顶,如果是高手,倒可以考虑拜师。
      虽然整天面对一个比自己长得漂亮的男人会很自卑会很受罪,但我毕竟初入江湖,急需靠山。妖孽的金子那么多,应该是个不错的傍家。
      想到这个词,不由得抖了几下,睁开眼。
      妖孽果然是大款,看这床,居然是紫檀的,难怪这么香,就是不知道整天被这么熏着,长此以往会不会影响嗅觉功能。
      我伸了伸胳膊,准备下床,离床不远有梳妆台,我可以照照镜子,然后看看外面的世界,来这么久,还没见过呢。
      “孙姑娘醒了。”还没等我坐起来,床后就转出来一个人。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武侠世界里的小白,你说这里人走路怎么都跟鬼一样没有声音呢。我看了看他的鞋子,果然是布底的,就像港台武侠剧里常见的那种朝脚上一套就搞定的布套子。
      “是啊,你是?”我连忙坐起来靠在床上,毕竟躺着说话有点暧昧的说。
      然后打量这个随随便便出现在姑娘家床前的人。
      这还是个孩子呐,十来岁的样子,个子肯定不高,脸还没长开,不过模样很秀气,头发也保养的很好,又黑又密,还没有束发。
      唉,这个世界的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好看,莫非相貌普通的我注定成为这个世界的异类。
      其实在高中时代,除了身高一直停留在一米六,胸围一直保持于七十三,在班里也算是骨感型小美女,给我暗中投递情书的,没有十几二十个也有三五个,其中还有我们年级的级草——学习排第一相貌排第二体育排第三文艺表演排第四的原文浩同学,虽然丫的情书交到我手里其实是为了我能够转交给钟嘉敏那个死女人。唉,这段孽缘不说也罢,原文浩虽然也枚帅哥,跟眼前这个少年比起来还差一截,跟不要说那个妖孽了。
      我这可怜的命运啊,难道要一路阴影到底么。
      好吧,老师教育我们不要怨天尤人,要勇往直前,我们继续跟少年的对话。
      “我叫明玉,是公子的侍从。公子吩咐孙姑娘醒来可以吃点东西,孙姑娘要吃么,我去给你拿。”
      “哦,好啊。”于吃,我一般是不会拒绝的,而且我的肚子比我的嘴更早的回答了。
      在听到那个咕噜噜的声音之后,明玉先愣了一下,再笑了一下。
      果然还是诚实的孩子啊。
      明玉出去了,我于是下床,打量所在的这个屋子。
      在东摸一阵,西探一番之后,我再次肯定,妖孽是大款,而且是非常非常大的大款。
      你见过有人用寸木寸金的紫檀做全套家具的么?
      所以说,妖孽不光是大款,还很败家。
      如果是我,我宁愿想象这样一幅场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某个荒凉的乡村的小屋内,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个小小的女孩,一边数着怎么也数不完的钞票,一边唱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回忆完豆腐同志的绝世名唱,我在那个看起来很华丽而且工具齐全的梳妆台面前坐下。
      每个人都说朦胧会产生美感,而眼前这面镜子也确实很朦胧,可为何我还是能清楚的看到镜子里那个跟皮球一样炸开的发型,以及一张颓废的脸。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指了指镜子,对着已经帮我把粥端进来小明玉说,脸上当然挂着微笑。
      话说这就是境界。
      “噗嗤!”明玉被我的动作惹笑了,“孙姑娘讲话真好玩,有不认识自己的人么?”
      唉,人无耻的最高程度,就是云淡风轻,这么高深的道理,小朋友当然是不会懂的。
      “这其实是一种内涵,我们之间有着深厚的代沟,你在沟这头,我在沟那头,你无法明白我的语言,正如我无法懂你的心!”我一脸高深状,就只差用左手搭着右手,右手支着脑门;或者两手向下,仰头45度角望天。
      唔,屋子里是看不到天的,只能看到天花板,以及天花板上那栩栩如生的画儿。
      我愣愣的看着这些画,脸刷了红了。
      你说画这些画的画师画工这么好,画什么不能赚钱,非要画春宫图。虽然画出很好的裸体艺术是每个美术班学生的必修课,可这个也未免太“艺术”了。
      我摇头,叹气,果然春宫图无处不在啊。
      明玉噗嗤笑了起来,他把给我拿来的粥放在桌子上,跟他进来的还有一个男孩,把手里端的水放在角落里的架子上。
      “这是佩琴,也是公子的侍从。”明玉跟我介绍。
      佩琴跟明玉差不多大,长得也很秀气,可是没有明玉那种淡雅的感觉,跟妖孽倒是有点神似,可惜没妖孽那么魅惑。
      我再次感叹这地儿的水土好,养男娃娃都养的一个比一个水灵。
      “孙姑娘要梳洗么?”佩琴盯着我的头,问。大概他第一次见到我这种跟刨鸡窝一般的发型,吓住了他。可他的眼神,又流露出明显的嫌恶。
      唉,咱也不是故意这样的,谁让昨天咱洗了头没擦干,头发难免不听话,想当年,咱也是有乌黑亮丽的时候,可惜没吃够芝麻,又被咱心血来潮折腾了几下,成了现在这副又枯又黄的样儿。
      我“嘿嘿”笑了两下,咱不能在小屁孩面前丢脸,于是用可以和刘谦一决胜负的手速把头发给梳顺了。当然过程是惨烈的,我那疼到不行的头皮外加地上那一团团掉路的黄发就是证据。
      我又走到小佩琴给咱端来的水面前,捧起一把水胡乱抹了抹脸,拉过毛巾擦了擦。咱没了淑女形象,咱就要学着豪放。
      我拉过凳子,准备吃粥,粥很香,小菜很可口,我的肚子也很饥渴,于是我端着碗呼噜噜喝了起来。
      既然要豪放,不如豪放到底。反正在这儿,咱最豪放的事情都做过了。
      明玉见着我这样,只是脸上又挂了一个淡淡的笑,涵养就是好;而佩琴则继续嫌恶的看着我,那模样,简直就跟在看一个怪物。你说这儿的男人,唉,真没见过世面。
      不过,敢嫌恶姑娘的言行,我得好好给他点儿教训。
      喝了两碗粥,胃里舒服多了,咱继续跟小美男对话儿。
      我瞅瞅明玉,又看看佩琴,决定对佩琴下手:“佩琴啊,你今年多大啦?”
      佩琴瞪着我,一脸不屑。
      我不以为意,继续问:“佩琴啊,你叫这么个名字,是不是会弹琴啊?”
      佩琴的脸上开始抽搐,继续一脸不屑。
      我还是满不在乎,接着问:“佩琴啊,你爸爸妈妈呢,怎么让你一个人跑出来做事?”我果然不是好人,对小孩子这么记仇。可是,咱也不能说咱就不对这些事儿好奇。
      明玉和佩琴长得这么漂亮,应该不是穷人家的孩子,却都跑来做别人的侍从,我很好奇。或者说,我对这个世界很好奇。
      可能身世的事情超过了佩琴的底线,他终于愤怒了,一双漂亮的眼睛狠狠的瞪着我。明玉看看我,又看看佩琴,有点担心,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劝解。
      妖孽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我悠哉游哉的嚼着花生米,而他那两个漂亮的侍从,一个怒目圆瞪,一个不知所措。
      妖孽咳嗽一声,大步而入。
      看清妖孽身上那件黄澄澄的衣服,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差点被花生米呛住。
      那是一件多么奢侈的衣服啊,整件衣服绣满了大大小小的金珠,袖口、下摆还挂满了长长的金叶子。
      妖孽果然是大款中的大款啊,虽然品味差了点,也是咱决定要死赖上的傍家——反正,我现在也无处可去。
      “孙姑娘这是在欺负我家孩子?”妖孽在我面前立定,他那一身的金叶子当当的响个不停。
      “呵呵,我们在沟通,交流。”我讪笑着说。
      “哦?”妖孽笑了一下,那笑,可真够颠倒众生的,我那可怜的小心儿也跟着扑通扑通起来。
      好吧,我那是怕的,怕妖孽护短。这打狗要看主人,主人在的话,咱当然要小心点儿。
      大概是见我的脸已经通红,妖孽不再折磨我,他先是吩咐两个小侍从下去,顺便把碗啊水啊的什么也撤走了,接着脱掉他那一身闪亮的行头,露出里面玄白的袍子,然后走到我身后。
      在我心惶惶的等待中,妖孽的手按上了我的发。
      他的手不断滑过我的头皮,凉凉的手,却很灵活,不一会儿的功夫,那双手已经帮我挽好了一个发髻,最后,他拿过一个簪子,给我插上。
      “这样才像个女孩子。”妖孽透过镜子,看着我说。
      我怔怔的看着模糊镜子里那个可以清晰辨认出来的人面儿,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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