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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婆娘跑啦     山 ...

  •   山路上瘴气弥漫,四面大树参天,其上绿叶幽深交错,衬着满地堆叠的枯黄深绿格外清幽静谧。

      周边或有溪流环绕,依稀能听见水流声,再配上时不时冒出一两声的诡谲鸟鸣,端看此景,若有诗人定能吟诗一首,但若是有人定然拔腿就跑。

      太阴森,有种从看不清的虚空里会随时随地伸出什么的惊悚。

      然后也确实伸出了一个人。

      沉沉白雾里,一道悠长瘦削的白衣身影隐隐浮现,又隐隐消失。

      徐徐行来,又行去。再行来,再行去。

      …吓得两个砍柴人喊着鬼啊鬼啊,又吓得两只过路鬼喊着人啊人啊后,沈衡终于默默停下,并张大嘴,徐徐打了个哈欠。

      他眼下黢黑,纯困的。

      胳膊上全是包,被蚊虫咬的。

      天地老爷,沈衡一面拍打着走到哪咬到哪的蚊子,一面踮着脚到处看,心想,让他逮着那罪魁祸树,包给削直了当衣杆子用的。

      西南山林水土丰美,容易滋生树精妖怪。

      树可以化成生灵,皮却无法化作衣服钱财类死物,夏天有叶子还能蔽体,天气转凉入秋,就只能拦路当强盗,做些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人过留衣的勾当。

      树精生来矮小,胆子更小,生性欺软怕硬,最喜欢骚扰这条路上来来去去的妇女儿童,不知道近来哪一只新生的最是凶残,隔壁村的老汉也没放过。

      老汉年逾五十,遭了殃哭哭啼啼地找沈衡要个说法,翻来覆去念了三百遍俺还没娶媳妇衣衫就给它扒光咯,俺以后还怎么见人呜呜呜。

      呜得他才守着隔壁婶子的鸡窝逮了一晚上黄鼠狼,脸都没洗一把就来这山路上守着,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树精给人衣服扯了。

      旁的衣衫追着薅也只是薅个外衫,男人的怎么裤衩都不留?布料就那样紧俏不成?

      循着路来回走了几遍,又又绕了几圈,左看右看地,眼睛就瞪大了——雾气尽头,一个人状物浑身血糊拉兹地躺地上。

      旁边几个还没化明白形的树妖顶着半张人脸,挥舞着树杈指指点点,挥斥方遒,嗓门之激烈,老远便能听见:

      “你要外衣衫,我要里头的。”

      “不成,里头的干净,外头的不干净。”

      “那你要里头我要外衣衫?”

      “不成,里头的八成有汗,外头的闪闪发光漂亮呢。”

      “那你都给我吧,下一个遇着的全给你。”

      “不成,下一个肯定没这个穿的好。”

      …

      树妖还探着头正商量着分赃,沈·下一个·衡已经出现。

      并大喝一声,大行正义,“呔!可恶,歹毒树妖,竟然敢害人性命取人衣衫!还将人当大白菜挑挑拣拣!”

      他抡起袖子里的鼎朝着那几个树妖,锤地鼠似地邦邦邦邦,邦得树妖连滚带爬,哭爹喊娘:

      “你干嘛啊啊啊啊那破榔头洗了吗就砸我!”

      “好恐怖不做人不做人了…”

      “俺娘咧俺才长的头毛!”

      正要跑,闻着意识到是个人,又纷纷下意识露出龇牙咧嘴的青脸皮,于是迎头又是邦邦邦几下。

      沈衡眼也不眨顺手得很,这些精怪伤不得什么人,碰着硬茬子捂着脑壳就跑了。

      有待瓜分的大白菜战利品却留下了。

      也是走近了,才发觉这人不是糊了满身血,而是穿了一袭红得扎眼的衣袍。

      布料确实比自己好不少,瞧着不是哪个宗派或者国家常见的式样和款,也不是寻常得见的红,这颜色说来很美,也很怪,并非喜服的艳丽喜庆,妖冶暗沉得像才从血池子里捞出来的,仿佛凑近便能闻到森森血气。

      有种说不出的鬼魅阴森之感。

      沈衡静默半晌,后背都起了一层毛汗…远远看着像,近了看了反而不确定了,这样怎么瞧得出来哪里有伤?怎么瞧得出来是不是人?

      而且这俗套到有些许脱俗的陷阱套路,自己真的要踩吗?

      心里是这样想着的,身体却很诚实地上前一步,俯下身探对方的鼻息。

      再抬起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一张脸,一张极具冲击力的,宇宙无敌超级惊天大美人的脸。

      沈衡此人,靠着一双腿走南闯北,东溜西窜,可谓天下第一街溜子,见到的美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没有八百也有八十,却确实没见过这么美的。

      更没见过美得这么锋利这么晃眼的,像妖像鬼像仙,也像一张薄而锐利的刀片,上面满是繁琐惊世的花纹,有着叫人落到脖子上生死攸关间,先于逃命也要用眼睛贪婪多望一眼的美。

      如此这般,与这身红衣又莫名般配了,天下第一等美人,便当配天下第一等红,显天下第一等风姿。

      但再无以伦比的张扬色泽,也压不下这人眉眼间哪怕三分绚丽。或许伤重,苍白的面容如薄雾覆面,描上某种不显山不露水的脆弱。

      更美了。

      哦哦,伤重。

      沈衡又又又看了几眼,开始动手检查对方的伤势。

      对付自己这种色胚颜控,按照这种档次的上,自己吃一堑吃一堑吃一堑,能吃饱了。

      想着,沈衡伸手拨拉了一下美人的衣角,到底长叹一口气,“捡了这么多人怎么还是忍不住捡呢?到底谁在乎呢。”

      说着,又拨拉一下手臂上的布料,轻轻提起来一点瞧是否是湿润血迹,“好吧,这个小人在乎。”

      莫名其妙笑了下,又拨拉一下腿脚处的布料,继续碎碎念,“还是这个小人在乎。”

      …

      轻手轻脚快拨拉到胸口时,不知是碰着哪里了,脖颈处掉出一粒小小的绳坠子,小小的,白色的什么。

      正要细看,方才还安详躺下的人垂死中惊坐起,哇地吐出一口血,继而一手护住坠子,另一只手狠狠挥出。

      指尖寒光闪烁,与语气如出一辙的狠戾冰冷,“滚开。”

      困兽犹斗的殊死一搏,沈衡果断往旁边一个滚身避开,眼看着旁边树藤被劲风削去一半的切面,心惊肉跳。

      是把他当树精了?

      他后怕地举起双手,“我是在救你。”

      老天奶啊他发誓,全程也就碰了对方的衣角,虽然是因为太美伸手触碰都有种冒犯的错觉,事实如此,别处动都没动一下。

      可再这样看来,衣衫款式倒有些眼熟,加上出手狠绝并非常人,可气息却又是人类…难道和他一样?

      沈衡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上前,试探地开口,“这条小鱼在乎?”

      重复了两遍也不知道美人听明白没,但先前的肯定听明白了,对方挣扎着,神志不清地又骂了一句,“你才是小人!”

      沈衡:“…”

      沈衡忍不住乐了一下,但也就一下,行吧,不会接梗,起码能证明这不是个穿书的。

      对,他是穿书的。

      穿来多年,穿来多次,非他这等强人不可忍受,其中颠沛流落,艰难困苦,不讲不讲。

      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穿书,但他允许一切发生也不用全部发生,人家当霸道总裁吃香的喝辣的,他搁这儿不注意点自己容易变成香辣味的。

      这穿的雷霆书里妖魔鬼怪啥都有,修仙修道到处爬,人间江湖,什么有的没的都有就差没见着神仙和外星人了。

      他好想回家啊。

      沈衡抿着唇,默默地仰头感叹一番,于是就扛着小人兼美人回家了。

      暂时的家是山脚下村口的破败小庙宇,一路行来归途渐渐明朗,阡陌纵横间洼地平整,芳草鲜美。

      其中不少在田埂里俯首或山间扛着锄头的村里人,一个个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瞧见他便纷纷露出些笑,“沈道君回来了,辛苦了。”

      沈衡:“一般般苦一般般苦。”

      “沈道君,我娘病快好了,多谢您的药。”

      沈衡摆手:“哎呀,顺手的事。”

      “小神仙,我娘说让我喊您家去吃饭,说黄鼠狼也多谢您给踢飞了。”

      沈衡脚步不停,“呦诶,顺脚的事。”

      小小的孩子坐在树下,软软糯糯也咿咿呀呀地学着招呼,“沈、沈道道,可有什么让小宝宝变得漂亮的丸子吗?”

      沈衡笑得掏出个山里摸的红果,递过去,“小宝宝只需要甜甜的丸子。”

      乡村不通神佛不知派别,喊什么的都有,喊什么沈衡都应。

      如此这般地聊过去,背后夕阳落下,炊烟升起。

      好不容易将背后扛着的红衣美人带进庙里,村长矮瘦蹒跚的影子拉老长,他循声过来招呼,“仙人呐,快来吃饭吧,呦喂,这又是猎了甚回来?”

      沈衡:“嗯…人?”

      村长:“…”

      村长老了,不懂年轻仙人,“那、那还怪厉害。”

      是怪危险,生怕殃及一村人的安全,沈衡也少了怜香惜玉的心思,将美人手脚勉强捆了捆,往稻草堆里一搁,腾起半片尘埃。

      虽说是个庙,其实就是个土坯小房子,神台上的泥巴坯早八百年就没了踪影。这里上有片瓦茅草可蔽顶,虽然下雨一定会漏,下有木板茅草可安眠,虽然睡觉不咋软乎。

      却也是村里人连夜替他收拾出来的。

      沈衡所处的这个地方是原书里没有记载的,却真实存在的一个村落。

      偶尔会有些鬼怪奇事发生,也偶尔会有像他这般赶路误入的外乡人修行者。

      在最开始,初来乍到的沈衡只是给村民们看看病,顺便兜售一下他熬制捏造的药丸。

      修行费钱,是个人都会炼制丹药自产自销,那些粗糙的草药丸在人间销路甚广,哪怕是寻常炸炉的失败品,成分也是凡人难以寻得的珍品。当然沈衡自认不怎么炸炉,他虽然抠搜,用的都是好东西。

      后来在他弄明白隔壁去世的刘二奶奶总闹腾是因为用错了放在祠堂里的寿材,还教训了总半夜冲着月亮嚎叫的红眼狗,一来二去的,大家知道,这是个身上有些好术法的本事人。

      又在他见人总笑,斯斯文文温温和和的,跟小孩说话也塞糖葫芦,给穷人塞药不收钱,三来四去的,大家又知道,这是个但跟旁人不一样的,特好特实诚的本事人。

      大家都很喜欢他,当然,沈衡也很喜欢自己。

      也也喜欢这里,这个隶属于人间北国的小村落,来往靠几十多公里外的大道,却被划分得界限分明。这边的人们一代代地劳作耕耘,依伴着土地安然生活,那边千奇百怪或真或假的传奇故事,被一座又一座山拦截,最后只是化作耳畔的一道风。

      就是这风有时候也刮挺猛的。

      沈衡端着碗才来到村口大槐树下,就听着个阿婆嘎嘎乐,“哎呦你们听说了不,北国那个皇帝啊,他婆娘跑啦。”

      边边上的婶子也不甘示弱,“我也晓得我也晓得,啷什么无情宗还是多情宗的厉害人物,婆娘也跑啦。”

      甚至平日哐哐干饭不吭声的大叔也搭腔,“养虫子那窝啥啥啥南疆的,婆娘也跑啦。”

      沈衡:“…”

      沈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他婆娘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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