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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佰贰捌 “真是一片 ...


  •   关于对松竹雅集的探查,慕天知和秦觅从未放松过。

      只可惜他们派人几乎问遍了曜京中的文人墨客,都没有得到这雅集的蛛丝马迹,只能把目光转向别处。

      老鳖藏头露尾是为了掩饰身份,避免被人抓获,显然他在隐藏行迹方面会十分谨慎,极难找到漏洞。

      秦觅觉得,松竹雅集这个东西到底存不存在,还值得商榷。

      没准儿只是他编出来的一个名头,为的就是以目标人物便于接受的方式靠近他们。

      “陈茂幼年念过书,后来因为家境异变失去了念书的机会,从此沦为低人一等的龟公,这是他心中的症结;连宵年少时长期被霸凌,但人天生聪慧,长大后便如饥似渴地寻求读书的机会,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崔明自不必说了,他恃才傲物,虽然科举失利,但依旧认为自己才华过人,与雅集之人交流,让他获得了知音和伯乐。”

      在慕天知新修好的办公邸书房中,俩人望着黑板上的名字,讨论当下的情况。

      秦觅道:“可是他们三个人都没有见过老鳖,一切只停留在文字中,没准儿这只是老鳖为他们虚构出来的桃花源。”

      “是虚构的又有何妨?他如果还想控制别人作案,就还会打着同样的旗号去寻找合适的人选。”慕天知说。

      秦觅又在纠结:“如果他下一个目标并非陈茂、连宵、崔明之流呢?或许他不会再用松竹雅集的名头。”

      “我觉得你在钻牛角尖,松竹雅集这样的名头是用来让人放低戒心的。”慕天知敲了敲黑板,“他之所以用这种‘笔友’的形式接近别人,是因为这种方式更隐蔽,而并不是真的要教授别人什么文化知识。陈茂也好、连宵崔明也罢,他们是真的想通过书信学文化吗?并不是,他们只是获得了被认可的快.感!”

      “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在我们那个时代,有了互联网,大家不用再用笔写字,可以用手机、电脑打字,通过网络交流,这就是笔友的升级版。也有过犯罪者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甚至教唆犯罪,本质跟老鳖干的事是一样的。”

      一席话点醒了秦觅,他意识到自己是走偏了,可能因为自己是书生,喜爱读书,想要海纳百川,尽管知道老鳖是投人所好,但还是下意识地对方的目标应当都是好学之人。

      这些人自己之前都曾分析过,“好学”并非是他们的共性,自负才是,哪怕平平无奇如陈茂,一边因为自己身形矮小而自卑,一边却依然觉得自己有审判他人、决定他人生死的资格。

      他笑道:“大人果然是大人,看出我思路走偏了方向。”

      “到底我的查案经验多,而你呢,一个秀才,难免代入自己的思维,以为他们是真的要学习。”慕天知怜爱的摸摸他的后脑勺,“如果老鳖下一个想唆摆的是个工匠,他肯定会与其大谈工艺之美,或者用其他方式迎合对方的期望。”

      秦觅若有所思:“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老鳖至少也是博学多才之人。”

      “倒也未必,用我们那儿的话说,可能是‘知道分子’,就是什么都知道一些,跟各色人等都能聊起来。”慕天知说,“你之前也分析过,这老鳖很善于玩弄人心,何况又是通过书信上的文字,每一句都可以经过精心雕琢,用挑动对方的情绪来掩饰他专业不精的缺陷。”

      秦觅笑了笑:“‘知道分子’?这词倒是形象,我师父就——”

      话说一半就把嘴巴紧紧闭了起来。

      “你师父怎么了?他是这种人?”慕天知搭住他的肩膀,“好阿鲤,我真心的不再怀疑你的师父,你不用刻意不提他,我现在讨好他老人家都来不及呢,不然他不肯答应你和我成亲可怎么办?”

      秦觅:“……”

      抬手捣了他一手肘:“能在一起生活已经不错了,还要敲锣打鼓地成亲?官府又不认。”

      “认不认,咱们也得有这个仪式啊!”慕天知挑眉,“这事儿你别想跑,早晚你得穿婚服给我看。我们家大美人穿一身热烈的红袍,实在是美不胜收!”

      秦觅耳根发烫:“说正经事!”

      “正经正经。”慕天知笑道,“你师父外出游方,见多识广,比知道分子强多了。那些被老鳖挑唆的都是实际上并未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人,就算你一个年轻的秀才,忽悠起他们来,不也是手到擒来?”

      秦觅觉得,很多现世的词都相当形象,比如这个“忽悠”,完全表达出了这个行为的精髓,就是把人说得头晕脑胀,忽忽悠悠地中计上当。

      他不谦虚了,略有些得意:“这倒也是,就算是我,若真想教唆这些人,也必定无往不利。”

      “不通人性的人狠辣无情,太通人性的,又太狡诈,那老鳖就是两者叠加,着实是十分棘手的一个人。”慕天知叹息。

      门口脚步声传来,窦乾在外边喊道:“报!”

      “进来!”

      “大人,师爷。”他抱拳汇报道,“程四郎招了,是他与贼匪合谋,把程瑾绑了的。”

      那日梅淼回来之后,慕天知就安排了窦家兄弟带人去了程氏所在的县城,以程家与龙跃峰案有关为由,联合当地县衙一起出动,将程家几乎所有人都带了回来,更很快查清了二娘和程三郎所在之处。

      程三郎是个实诚人,二娘也不是心机歹毒的那种,不然他们娘俩不至于被程四郎算计到这个地步。被从程家赶走之后,母子俩险些流落街头,程家还派人驱赶,非要把他们赶出县城不可。

      身为程家曾经的一员,程三郎知道他们会决绝到什么地步,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便带着母亲躲去了乡下,凭着一把子力气给人家当力工,勉强度日。

      现在被北镇抚司找到,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当年的事一五一十说了个清楚明白,还说在陪程瑾赶考的路上,二哥跟他提过“有人要害我”,还提醒他“你要多加小心”。

      程三郎没想那么多,只当二哥与父母闹得不合,再加上因为考试心情紧张而胡思乱想,然而在路上两人被打晕,他醒来后发现程瑾不见了之后,才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另外,程家五郎虽跟老四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但两人向来不睦,看到四哥上位,心知有鬼,私底下也搜集不少证据,这次更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地有什么说什么,甚至还有些添油加醋。

      “所以,程瑾应当是哀莫大于心死,那样的家他不愿意回去,回去还要背负着家人给予的折磨,不是逼他昧着良心干缺德事,就是来自同胞的算计,这种生活于他而言本就是折磨。”秦觅道,“当然,这不足以让一个人选择自尽,可这种无望的生活,再叠加他得知自己曾经对无辜女子犯下了怎样的恶行,最终促使他选择了早早结束生命。”

      慕天知点头:“这种绝望的情绪是会传染的,与他同住一屋的那位,不知道此前是否也有过悲惨的回忆,在绝望蔓延之时,冲动之下也做了傻事。”

      他又问窦乾:“程四郎交代他是如何与拐子接上头的了吗?”

      “说了。”窦乾道,“那拐子叫刑三,我对过咱们的抓捕记录,从龙跃峰上抓回来的人中就有他。据程四郎所说,他起了歹心之后,就暗中打听寻找专干这种缺德事的人,几经辗转找到了刑三后,他透露了程瑾和程三郎的行踪,让刑三见机行事便是,并叮嘱他要抓走老二,栽赃老三。”

      秦觅无语地摇了摇头:“谋害亲兄弟,实在令人发指!”

      窦乾也鄙夷道:“这一家五个儿子,本来是鼎盛之家,现在可好,除了老大死于疾病,其他四个是一个串一个地出事,我感觉这老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么多儿子有什么用,搞得家无宁日。”

      “那关于松竹雅集呢?他可曾听说过?”慕天知问道。

      窦乾神色有些遗憾:“问了,他说不知道,闻所未闻。”

      “程家老爷和主母呢?”

      “他们也不知道。”

      正在失落之际,梅淼兴冲冲地闯进来:“大人,师爷,程四他老婆说听说过松竹雅集这四个字!”

      “官大人,草民可真的没骗您!”

      刑房中,程四的妻子王氏跪在地上,看着慕天知和秦觅,声情并茂地说:“有一个穷书生,曾经为我们家画过几幅画,我相公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便想着帮他打响名号。您也知道,这年头,捧出一个丹青圣手有多难,在那之前,都是我们程家往里扔钱,赔本赚吆喝,哪有钱分给他呢?”

      “所以,在真正能成为名家之前,他就得耐得住寂寞,就得甘于清贫才行,一个丹青圣手要是满脑子铜臭气,可如何画出清新脱俗的画来?我相公看他不是那块料,便有心赶他走,谁知那人不服,跑上门来要结钱,我当然不可能给他,就让家丁把他打了出去。”

      秦觅冷笑道:“你们愿意烧冷灶,是你们经商需要付出的本钱,怎能将代价尽数转嫁到别人身上?书生付出了劳动,拿到相应的报酬,这不是合情合理的吗?丹青手也得吃饭、也得过活,事实就是你们想获取免费劳动力罢了,少用一些不沾边的大道理掩盖你们剥削别人的真相!”

      “不服是吗?那就拿出你们卖画的账本,看看你们用他的画赚了多少钱,又给了他多少钱!”

      “你这妇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怎能恶毒至此?先是助纣为虐,又敢动手谋害妯娌,你该当何罪?!”

      王氏被他骂得一愣一愣的,但并没有轻易妥协,垂死挣扎道:“青天大老爷,您不能胡说啊!我何时曾经谋害过妯娌——”

      “前阵子去你们府上的安氏一家,还记得吗?!”慕天知厉声道,“是不是你故意想要绊倒安氏女子,想让她腹中胎儿流产,避免给程家二郎留下子嗣?!”

      为了不暴露南慕青的身份,梅淼给他们一家都取了化名,假称姓安。

      一听这话,王氏面色发白,跪在地上颤抖道:“我那就是不小心……再说她也不是我妯娌啊!”

      “是我亲眼所见,你还敢狡辩?!好,若你当时没当她是妯娌,那便是谋害人命,两桩罪名处罚不同,你要认哪桩?!”梅淼怒喝道。

      王氏哆嗦得更加厉害:“不、不……我没有!”

      梅淼又道:“废话少说,这案子稍后跟你算,你如何听说松竹雅集的,速速从实招来!”

      慕天知慢悠悠地开口:“王氏,你相公已经招认了谋害程瑾一事,他入大狱是板上钉钉的事,最后怎么判还得看本官的心情,我劝你还是老实些,把该交代的交代了!”

      “啊?!”王氏整个人都傻了,再没有先前的张牙舞爪,说话也结巴了起来,“我说,我说!”

      “就那天,我让家丁把那书生打出去,书生不肯走,他们就把他、按在门口打了一顿,他、他嚷着说什么自己的才华已经被人看到,绝不会再、再任我们盘剥。我、我在门后听着动静,就、就嘲讽他几句,问他谁看上了他的画,他就说,是、是叫松竹雅集。”

      秦觅紧跟着问道:“他有没有提到人名?”

      “有!”王氏连连点头,“我说我从未听说过松竹雅集,说他被人骗了,他说不可能,对方寄来的画作他看过,那人号‘日照大千’,是丹青圣手,如此才华横溢之人,定能欣赏他的画作!”

      秦觅心中冷笑,果然,要忽悠的人是画家,这老鳖连化名都不再叫某某先生,而叫起了丹青手的名号。

      慕天知问道:“这书生姓甚名谁,家住何处,现在是否还在你们县城?!”

      “他、他叫隗因,是本地人,住在哪儿我不清楚,在不在县城我也不知道……”

      “此事何时发生?!”

      “大约半年之前。”

      有了名字就好追查,慕天知懒得多看这毒妇一眼,跟秦觅离开了刑房,安排人手去追查霍因的全部线索。

      “不知一个画画的书生,将来能帮老鳖做些什么,老鳖盯上他的目的又是何意。”回到办公邸书房,秦觅若有所思道。

      慕天知在黑板上写下了“隗因”和“日照大千”两个名字:“从时间上来看,两人像是接触的时间并不久。”

      “但从行为上能看出,隗因也是那种倔强、偏执,骨头很硬的人。从王氏所说看来,他出身低微,但又恃才傲物,想必心中藏了许多不平事。一旦被老鳖的花言巧语哄得走上歧途,定然也会心狠手辣。”秦觅道。

      慕天知深深叹息:“总算能赶在老鳖前头一次,说什么都得抓住这次机会。”

      南慕青的事处理到最后,居然能牵扯出老鳖的线索,这说起来算是善有善报,秦觅心情很好。

      让他心情更好的是,给师父定做的狼皮毯子和护膝都做好了,他要尽快寄回去。

      自己的新家也收拾得很快,慕天知找了信得过的工匠,把那四进院前前后后全都修整了一遍,主院全都换上玻璃花窗,买了素雅的布料做成了窗帘,还拔掉了小花园里枯萎的树木,准备开春种上新树。

      在种上植物之前,这位看起来艰苦朴素、但实际上惯会享受世子,命人在花园中建了一个玻璃房。

      花园本就不大,暖房更不算大,面积比一处凉亭大不了多少,以钢筋为骨架,从顶到四壁,全部是玻璃制成,不知用了什么工艺,这玻璃看起来澄澈许多,单看透着极为浅淡的蓝色,整体看去,颜色便浓俨起来,就像是一座蓝宝石小屋。

      这玻璃房的天顶和四周的窗子全能打开,夏日顶上绷上厚实的帆布,便成了乘凉的好去处,冬日里所有窗户全关起来,留出一些气孔,再在里头放上炭盆,那便是暖洋洋的温室。

      “怎么样,是不是很美?”慕天知带着秦觅进来参观,非常得意地问道。

      从外边看,就能看出来这暖房里很是漂亮,走进来后,眼前的一切更是美妙不可方物:

      地上铺了厚实长毛的氍毹,踩上去十分绵软,窗上帘子都是卷起来的,若想不被人瞧见,放来下就可以遮挡一切;周遭架子上高低错落地放满了各色兰花,红黄白粉,争奇斗艳,因着花香足够淡雅清新,连熏香都可以省了;一侧放了条长书案,上有文房四宝,另一侧摆着一张宽阔的躺椅,椅子上铺了花纹漂亮的虎皮,看着就足够柔软,躺椅边有一张小几,放着茶壶茶杯,另有余地可以放些茶点。

      小小一片天地,足以打发一个慵懒的午后。

      秦觅怕把氍毹踩脏了,站在门口舍不得进去,心里激动得厉害:“真是一片桃花源。”

      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神,慕天知就知道他很喜欢,抱起双臂撞了撞他的肩膀:“夸夸我呗。”

      这等着挨夸的样子活像摇着尾巴的花虎,秦觅乐了,踮脚在他脸颊上亲了亲:“此处我很喜欢,世子辛苦了。”

      “喜欢就好。”慕天知提议道,“要不过去在躺椅上躺一会儿?”

      秦觅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靴子:“稍后再说,我换双干净鞋来。”

      “原来是心疼这个。”慕天知麻利地脱掉自己的长靴,将他打横抱起,走到躺椅上一起躺下,“这样不就行了?”

      听到椅子发出“咯吱”的响声,秦觅有些紧张,低头查看:“会不会担不住我俩?”

      “不会,我叫人特意加固过,就算在上边颠鸾倒凤,也不可能垮掉。”慕天知搂着他,侧身咬着他的耳朵轻声道,“响声是故意留的,这样动起来更好听。”

      秦觅:“……”

      这里跟幕天席地有什么区别?!想到可能会在这儿与慕天知亲热,他的耳根迅速烧了起来。

      “你可真是不知羞。”他顶着一张烧红的脸说。

      慕天知看着他害羞,心里爽劲儿大发,把人压进了躺椅上的褥子和抱枕里,狠狠亲吻,最后在秀才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声中,用气声道:“我就是没脸没皮一糙汉,师爷难道不喜欢?”

      喜欢。

      秦觅胸口起伏得厉害,闭着眼想。

      不知何时,这喜欢已经融入骨血,哪怕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新居已经备好,没有不搬进来的理由,慕天知叫人驾着车,带着秦觅回到胭脂巷,先退了租,再把那小院里为数不多的东西打包收拾好,喜气洋洋地运进了这崭新的秦宅里。

      从国公府调过来的下人都非常勤快且有眼力见儿,还领了赏钱,干起活来更是麻利,根本不用主家操心,按着吩咐去归置物品。

      秦觅陪着慕天知在国公府住了月余,日常用品也都是从那边搬过来的,主屋厅房卧房里的一切早就安置好了,倒是花虎、黑豹和金狮,三个小家伙第一次见面,也是第一次来新家,甚至顾不上打架,开始各自巡逻起了领地。

      不过,相比起傻乎乎的黑豹,花虎的争宠之心依旧旺盛,看金狮不太顺眼,偶尔会憋着坏想要袭击它。

      金狮虽然只是个大约五六个月的长毛黄狸花,但实在是威风凛凛,给了花虎几巴掌之后,狗子就老实了,跑到秦觅房门口嘤嘤嘤。

      可是主人为什么关着门啊,我花虎进不去了!

      关着门,当然是有原因的,慕天知说乔迁之喜须得沐浴更衣,于是卧房的屏风后,一个超大浴盆,两个交错身影,三个炭盆环绕,无数水汽弥漫。

      阳光从玻璃窗映进来,穿透朦胧水雾,照在光洁无瑕如珍珠一般白皙的肩膀上,肩膀的主人仰头靠在浴盆边上,喉结上下晃动,发出难耐的一声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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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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