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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三回合 ...

  •   剩下的少半坛酸梅汤,陶璋全喂给费暄喝下了,用的是费暄最深恶痛绝的那个方式,不过没办法,当陶璋完全不介意对一个书生付诸武力,并且心怀叵测地面对费暄的讽刺呵斥一笑而过的时候,那费暄真的也没什么反抗的资本,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食物的充足和水分的补充让费暄的身体好受不少,虽然脸色一时半会儿的还没缓过来,但眸光里的神采已经恢复,看得陶璋心里直犯痒痒,但是他忍着没动手,他还在等。
      等什么?

      茶炉上的火一直没熄,一罐接一罐的煲着各色各样的汤水粥品,都是给费暄的,七八罐的营养补品灌下去,根据万物因果往复的定律,那个……有进就有出,有上就有下,有吃就得有……咳咳,胃里东西总要消化,喝进去那么多东西适当也得腾腾地方不是?
      所以……
      天过晌午,人有三急,费暄被灌了一肚子汤水,现在,他有需要了。

      费暄裹着身上唯一蔽体的斗篷,挣扎着要从陶璋的控制下出来,被陶璋一巴掌捏回去了。
      “我要更衣。”费暄提着并不过分的要求。
      陶璋视线从账册转到费暄身上,上下打量,直到费暄的眼神里开始露出不自在,他才转手从阶下拎上来一个铜胎烧釉绘着花鸟画的夜壶,“要帮忙么?”陶璋做好心询问,可胳膊箍着费暄的腰没有半分松开的意思。
      “不,谢谢,”费暄脸色白了一分,“我想下车。”这些日子本来他们一向都在道路边解决私务的。
      陶璋不以为意的放下夜壶,胳膊泄开力道,淡淡开口,“我还以为你不愿意光天化日之下,□□的出去呢。”
      “你……”
      陶璋勾手捏住费暄身上裹着的披风,语气冷肃,“我说过,没有衣服。”
      费暄低着头,死死抓着裹身的斗篷,指关节泛白。
      “真的不用么?”陶璋用手指挑起他的下巴,“老规矩,下次开口涨价码。”
      费暄一句话也没说,他的骄傲不会允许他愚蠢到试图跟这种人讲明白什么叫礼仪廉耻。
      费暄到底没出去,当然也没有用夜壶,不过这是早晚的事,费暄心里也很清楚,可他过往的生活习惯注定要他永远不会适应这样的胁迫,但同样的,就算他能忍,陶璋也不会轻易就放过这种机会,尤其他本是打定主意逼他屈服。
      在其后的一个时辰里,陶璋又强迫他喝了一瓦罐刚温好的银耳汤,费暄现在补是补充盈了,可下腹那里涨得难受,直至开始隐隐作痛。

      只要是个神志健全身体无碍的人都不会允许自己失禁,费暄也一样,可他想忍,身体却不能忍。涨痛变成了另类的折磨,一切外物都在身体的逼迫下变得模糊,他无法集中注意,也无法转移心思,脑海里盘旋的只剩下基本的生理需求,他需要释放,下腹的涨痛已经转为尖锐,无法克制,甚至到了费暄忍不住轻微颤抖。

      费暄知道自己不能再忍下去了,他下唇咬死了好久才完成了再次开口的心理建设,他颤抖着声音,“我,我需要夜壶。”
      “求我。”陶璋眼皮也没抬,漫不经心的翻过书页。
      费暄的脸色顿时全无血色,他闭上眼,唇齿紧闭,无法再开口。
      陶璋在等,他知道费暄已经到极限了,一定会屈服的。

      恐惧加上翻倍的难过,让费暄的身体抖的越发厉害,生理需要在前,一切保存颜面的做法都是荒唐可笑的,所谓尊严都可以被踩在脚底下,遭人任意践踏,是的,他赢了,费暄不得不承认,这一关他过不去。
      “求你……”微弱的,细嫩无助的呜咽终于飘出了口,陶璋看到费暄紧密颤动的睫毛下溢出剔透的泪水,凝成一行,慢慢划过惨白的脸颊。

      猫是一种骄傲、自我又任性的动物,虽然它一脸和善,姿态优雅,行动慵懒,但身为老虎的师傅,实际上它的战斗力非常强,尤其那双尖利的爪子几乎让它所向披靡,要不然也不至于一挥之下就能让老鼠开膛破肚,当然了,如果考虑养在身边作宠的话,那尖利的爪子就显得特别多余了。陶璋自己没养过猫,不过家里的几个侍妾倒是喜欢养那东西,据说为了避免猫儿抓破衣裳或者抓伤了人,爪子都要预先磨圆了才准抱进屋的。

      费暄就像一只猫,自傲、独立,聪明并警醒,即使被抓进笼子里,只要你稍不留神,一准儿被他弄得一身伤。陶璋这一点深有体会,几次短兵相接,身体方面的强大阻止不了他脸面和尊严被抓得伤痕累累的事实,易筠就是最好的证人,不过现在没关系了,他忍辱一时,终于熬到咸鱼翻身。

      “再来吃一块,最后一块。”陶璋此刻半躺在软垫上,一手支着头,一手拿着块糕饼半强迫地喂费暄吃下——他享受这种过程。
      费暄用那件黑色暗飞鱼纹的厚绒斗篷把自己裹得像蚕茧一样密不透风,缩在陶璋身侧,腰部以下被陶璋死沉沉的一条大腿担在身上,不得动弹。

      “你的伯父,如果没有意外,日后的家主就应该是他了吧。身为长子,身后还有俩儿子。” 陶璋一边拉家常,一边帮他抹去嘴上的面渣,温馨体贴的气氛就像两个情人亲昵私语。
      “是。”
      “那说说你两个堂兄,他们学问好么?也要去考状元?”陶璋又随便拉出了一个话题。
      费暄抬眼看了他一下,咽净嘴里的芙蓉卷才开口,“学问都是家里的兄弟几个一起学,一个先生,没有谁先谁后之分……”

      其实陶璋这是在探费暄的底细,没错,就是变相审问。自从打压了费暄的‘嚣张’气焰,逼得他‘知无不言’之后,陶璋就采用这种拉家常的方式套他的话——绝对居心叵测的圈套。因为一旦触及生活中的细节问题,若再想编假话就会非常困难,一是容易被推敲出破绽,二来,编假话的人也不能保证在每一次重复时都能描述出同样的细节,当然,如果是真话就不会存在这样的困扰。

      “祖父请来岭南儒生在家里开私塾,只要想学就是门房的叔伯侄子也都是允许的,大堂兄的学问不会比别人更超前。”
      “那就是说,他学的不怎么样了?”
      “他习武更好些,但因为是嫡孙,也没办法……”马车这时猛然一顿,费暄一个没留神一头栽到陶璋的身上,不知道碰到哪里,磕得他头昏眼花的,还未等眼前的星星散去,就隐约听见外面呼呼嚷嚷的喝声一片。

      陶璋把侧耳倾听的费暄拉回来,“是劫道的小毛贼。”他倒是没事人一样,捋着费暄的头发,语气阑珊,“你继续说。”
      费暄盯着前面纹丝不动低垂的毛毡门帘,似乎外面的声音变得更大了。
      “不用怕,你知道这一路上我们遇到过多少拨毛贼么?”
      听到这话,费暄回头,似乎有点意外。
      “山贼路霸,盯梢的,偷袭的,这一路可热闹呢。”
      “我都不知道……”费暄喃喃的。
      陶璋笑着拎起费暄的一绺头发,搔他耳朵,往他耳朵里吹气,“不用你担心,外面的事自然会有人料理……”

      陶璋话音未落,毛毡低垂的门帘忽然被撞开了,一个半个膀子都是血的彪壮大汉以狗啃屎的姿势撞进大半个身躯,趴在席下半尺外的脚蹬阶上,接着迎面扑来一股混着血腥、泥土还有点不讲个人卫生的汗臭让费暄当下脸色就变了。
      几乎就在同时,陶璋身形暴涨,费暄只觉得眼前一花,再一眨眼那恶人就已经站到了车厢门边上,然后前一秒还趴在台阶上半死不活的彪壮大汉,后一秒已经连人带门帘一起被踢飞出去,陶璋的身影也不见了。门帘被卷到了车厢顶,外面的声音更加清楚,刀剑之声铿锵不绝。

      费暄裹着披风移步到门边,外面十多人的大混战让他只觉得飞沙走石日月无光,殴作一团的那片乱糟糟的人影中,只有一抹瘦长青色,左右飘忽在一堆灰黑色的斗殴中显得特别扎眼,是易筠。平日看他纶巾长衫,一身浓浓的书卷气,真没想到居然也有如此洒脱俊逸的身手。至于那恶人,身影飞快已经化成一道灰影混在扬尘中不甚真切。费暄略瞥了几眼便没有再看,外面的血腥味渐浓,他不得不缩回车厢往里面靠靠。

      没一会儿陶璋回来了,除了带点外面的泥土倒没有什么别的乱七八糟。
      “吓着了?”陶璋挑起费暄的下巴,左右端详确定无事。“这前面的坎子岭是通向建业、青城、九重附近几个大镇的山路小汇总,本来就是易藏匿便脱身的是非之地,做没本买卖的好地方,这类人自然也多起来。”
      说是怕费暄被吓到,陶璋自己的脸色倒是不怎么好,刚刚安慰费暄的话更像解释一般,谁叫他刚在费暄面前吹嘘完,那不长眼的山贼就直接一巴掌扇他脸上了,还有手下的笨拙也让他窝火。

      费暄抱着腿缩着,倒不是害怕,就是理想受了点打击,“我以为现在是太平盛世,毕竟皇上……当今圣上似乎还挺英明神武的。”
      “皇帝佬儿的事咱不关心,”陶璋不以为意地一摆手,“不过这都算不得土匪,顶多一路霸,为商队开山保驾收买路钱的,保你这段地头上一路顺畅,杀人越货的买卖他们不会作。”
      “那刚刚……”
      “出门一趟,我总得找机会让手底下的人锻炼一下,” 陶璋挑高眉毛说道,再说,他为什么要给钱?
      明白了,全是自找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他们出手太重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其后的路程变得太平许多,陶璋甚至察觉到了盯梢的尾巴也变少了,当然,过了坎子岭,他们脚下这条山路就成了直通仁兴大镇的捷径,他们没有第二条路可选,想必那些尾巴也不用死脑筋盯梢盯到死。

      后面的一半路程,不仅日子平静下来,道路似乎也在人走车过的常年踩踏中变得宽阔平坦起来,大约走出山林指日可待。费暄的境遇好了不少,除了陶大城主依然泛滥的控制欲外,结实又暖和的厚绒披风一直在费暄身上老实裹着;吃烤肉时挑最嫩的地方,筋皮骨头都剃干净了才拿过来的;饭后有茶点,饭前有甜汤,不是吃饭的时候还有上下午茶一天八顿的供应着;沐浴有人把风,睡觉有人供暖……说实话,如果忽略费暄的抗拒和委屈,忽略陶璋的强势和不轨心思的话,满天下到哪儿能找这么贴心尽力的‘使唤丫头’啊!

      在山林里又行了十数日,他们一行人经过将近一个半月的陆路,终于到达著名的西南大镇仁兴。不管这一路上猎野味吃的多么尽兴,不管车里制备了多少家当,预备了多少点心糕饼,到底没有上好的馆子、舒服的雅间、色香味俱全的本地名菜让人享受着舒坦。

      仁兴城南的食通天,当地数一数二的大酒楼,陶璋他们的一行的两辆马车先后被请进了院子,易筠直接跳下车迫不及待去定房定雅间,陶璋则在马车里扯着披风试图最大限度的把人裹个周全,就是没想给费暄一套衣服,可那毕竟是披风不是床单,就算陶璋他身材高大,披风大的跟个会走路的帐篷似的,也不足把费暄从头脸一直蒙到脚底板。
      最后到底是遵循了顾头不顾腚的原则,把费暄头脸捂个严实,至于露在外面的小半截白玉凝脂的小腿和光溜溜的一双脚,就那么着了吧。于是,陶璋抱着人穿过热闹的大堂,背后留下一串的眼珠子、哈喇子,落针可闻的静谧和随后爆发的鼎沸喧嚣。

      仁兴城是东南大镇,人多、钱多、地头帮会也多,不提三十年前势力横跨三州七十二县紫竹山庄的老巢就筑在仁兴,单说太平盛世下借助农商发达进而起家的小帮派也多如蝇蚁,云岭城的分量在江湖上不说泰山北斗也差不多了,再说陶璋凭借一双赤拳闯天下,本也不算神秘人物,所以,有关疑似云岭城城主莅临仁兴,豪放且荒淫的带着如花美眷同行的传闻,在陶璋的脚踩到仁兴城的地面之后,迅速传遍了当地所有的帮会堂口。

      百问之对方说什么会让你觉得没辙?
      陶璋:他根本就不愿意开口跟我说话好不好?
      [>_<|||]
      费暄:没有衣服。
      陶璋:= _=|||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三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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