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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   第二天晚上我就拎了个包进了寝室,正躺在床上打游戏的她们看到我就那样回来了仿佛还在梦中,她们以为我昨天晚上说的要搬回来住只是玩笑话,压根没放在心上。

      她们还真是挺好的,都放下手里的手机帮我收拾东西,在洗漱台空出个地方留给我。
      我觉得真是难为她们放下手机了,当天晚上我就陪她们彻夜玩到天亮。

      很奇怪,明明搬回来会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机会见到何微怡,可是跟她见面的时间却比以前还少。

      仿佛很有默契,她也很少会来找我。

      女生之间的友谊很奇怪,我们明明那么好,明明没有什么矛盾,却会在有些时候比陌生人还要陌生。

      而我也不知道,有一天她会突然接到那个她好多年都没见过的妈妈说像要见她的电话。
      那个声音对于她来说是陌生的,久远到她甚至不记得她什么时候听到过。

      她记忆中关于她的印象还是好多好多年前,她坐在她的床头给她唱儿歌,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说着她爱她。

      之后的记忆就像是被洗掉了一样,她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但她还清楚的记得一件事,有一天她和爸爸大吵了一架,然后就趁着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就走掉了,她甚至都没有带走一件衣服,自然也没有发现躲在门后面的她。

      她还记得在那之前,她听到她讲电话,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我爱你。
      而在她看手机的时候,却发现那是一串陌生的数字,那时她吓的没敢告诉任何人。

      她们在约定的咖啡馆见了面,她看着面前这个穿着讲究,妆容精致的女人,就算装扮的再好,也能看见这些年岁月留下的痕迹。

      她也看着她,惊讶这么些年,她已经长成了个漂亮的大姑娘,眉眼嘴角都与她相似。

      后来何微怡总会想,要是那个女子没来找她,或许我们之间的故事会不一样。

      第二天我还是逃了晚自习去他上班的地方。高中三年的早自习晚自习好像把我这辈子的早自习晚自习都上尽了,也透支了我的学习欲望。

      本来抱着大学可以睡到自然醒,每天可以玩到困了再睡,却没想到被告知,每天都有早自习,偶尔居然还会有晚自习。
      就这一点,打破我对大学所有的美好印象。

      所以在我听说有晚自习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下定决心,不愿意去的时候还是要逃的。
      更何况我觉得自己现在是有正经事要干,逃课都显得理所当然。

      也在我的意料之中,结果并没有很理想,还是没有一起吃成饭就送我到学校了。

      好在我早就知道生命中有些东西并没有那么容易就能够得到,对于喜欢的人和事,我都愿意去浪费时间和生命。

      后来的几天我都有去找他,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有耐心的决心的。
      就像高中一晚上不睡觉只是为了把英语课文背下来,还有日月反复的不停移动的笔尖。

      努力和决心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这个道理,是我在那些个没日没夜,除了高高一摞一摞的书本看不到明天和光的日子里明白的。

      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并不知道他会是这样认真的一个人,以他的身份就算他不努力,也能
      够很富裕,过着在别人看来很轻松而且体面的生活。

      不过也不奇怪,大学四年来,该拿的奖他都拿了,我甚至都怀疑除了去参加比赛的时间,其余的时间是不是都花在颁奖典礼上了。

      可能太累了,我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的坐了好久便睡着了。在睡梦中我梦到他向我走过来,像腾云驾雾而来的齐天大圣,是紫霞仙子的盖世英雄,是一步一步走向我的梦中人。

      不记得睡了多久我才醒过来,我眯着眼睛看到窗外一片漆黑中还有零星的光,星星和月亮还在天上亮着。

      听到他语气极淡的说,“我肚子饿了。”

      在听到他的声音后我整个人立刻就清醒了,还没睁眼就先发了声,自告奋勇的说,“我知道有个地方的东西特别好吃,我带你去,我带你去。”

      他起身就往外走,明明是我说要带他去的,现在却像是他带我去,我只能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他后边。

      在起身的时候,我意识到身上墨黑色的西装外套。原来那不是梦,他是真的朝我走过来。

      他看着笑得连眼睛都没有了的我无奈的开口道:“怕你着凉了,别多想。”

      这么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怎么可能让我不多想呢。

      于是我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继续笑着打量他笑道:“放心放心,我肯定会多想的。”

      他没理我,劲直走上车。我赶紧一溜烟的跟过去,他问我想吃什么的时候我在心里想了那么一小会儿。

      “都可以,你想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

      “是不是不知道要吃什么?”

      我点了点头。我没说出来的是,其实也不全是那样,就怕我想吃的他不喜欢吃。

      “既然这样,那就不吃了。”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惊讶的看着他,“啊?”

      “不是不知道吃什么吗?”

      我急了,有些支支吾吾,“要不我们去吃羊肉串。”

      他点了点头,“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啊?”

      他却道:“没什么。”

      “……”

      我指了路,带着他去了我常去的那家宵夜店。
      招牌立在随地搭起的棚子旁边,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不停的闪烁。

      老板是四川人,憨厚老实,带着一家人来这个地方开了个宵夜店,在这里扎根立身。有一次他跟我提起老家里有个闺女,如今快上高中了,每年得奖状。见我来就笑呵呵的招呼我,每次都热情极了。

      “还是老样子吗?”老板问我,然后看到身边的人,望着我笑的更开心了,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的都快没了。“那你们先点着,好久没来了,今天看看要吃啥。”

      是有些时间没来了,这里是在我脱离了酒吧时找到的另一个心灵的寄宿地。那些失眠苦闷无法入睡的夜晚,总是习惯性的来这里。

      或许也只是点些吃的,喝点酒,看着周围那些或失意或得意之人的人生。感受这个城市深夜里的气息,打发孤独难过的时光。

      我应了一声‘好’。把菜单递给他让他选。

      我笑着对他说,“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这一家的味道可是最好的。”

      他一脸不太相信的模样,然后道:“那就跟你一样的。”

      在等东西的期间,我一脸媚笑的对他说:“我叫林一落。”

      “恩,我知道。”

      看着我吃惊的表情,面前的人很平淡的说:“我有脑子。”

      他顿了一下,“而且刚好也识字,你的情书结尾那三个大字我刚好认识。”

      听完他的话我除了有些激动没有别的感受。

      刚刚吃进口的肉串,差点没因为这句话噎着。“你看了啊!”虽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但我还是有些兴奋的叫了出来。

      “你当时怎么想的?”

      “你别管那个,在所有跟你表白的人中,你是不是对我印象最深刻啊?” 我嘚瑟的看他。

      当时还真是天真,以为这个方法虽然有些俗气了,但一定能够给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一定是那些跟他表白的女生中给他印象最深的那一个。
      只可惜我猜对了前部分,在我之前已经有人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

      “确实是第一次收到情书。”他的语气波澜不惊。

      “是吧!”我傻笑,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了。

      “写的不错,哪儿抄的?”

      “抄的,我是自己写的好么,原创的。”

      “没看出来。”

      为了证明这就是我自己写的,我把自己在征文比赛上得奖的光辉事迹说了出来。还说多亏了这次比赛,不然我就不会遇到他。

      然后听见他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当时我自顾自的说要不是室友知道他的名字,我也还不认识他。

      我们就这样有一茬没一茬的聊着,夜晚的风吹到身上,有些微凉。本就有些模糊的意识被吹得思绪更乱了。

      我把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大口,深眼盯着对面的人说,语气诚恳,“我喜欢你,要不你做我男朋友吧。”

      什么借酒壮胆这样的话都是骗人的,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只觉得心里害怕极了,好不容易有些起色的关系会不会就这样被我毁了。

      那个时候真是年轻的肆无忌惮,想说的话从来不会过多的考虑后果,想做的事也从来不会犹豫。就算有这样的担忧也只是在之后,还埋在心里从不说出来。

      他看了我一眼说:“林一落,我们不合适。”

      我急了,忙拉着他的胳膊说,“试都还没试过,你怎么就说不合适呢,好歹,咱们试试啊。”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面孔,一双发光的眼睛,在这个夜晚显得犹为迷人。

      那个时候的自己永远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想要达到自己的意愿到忽视了别人的话只不过是推脱的借口。

      那天晚上直到最后,我们都变得很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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