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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剑客下山 ...


  •   古道,西风,没有瘦马。

      夕阳西下,饿肚子的人,不在天涯。

      扬州城外,道旁田埂上,一名年轻男子正在问路。只见他目光真诚、姿态谦恭,抬手冲前面深深作了个揖,诚心诚意地发问:“请问,去最近的食肆该怎么走?”

      配合着他的问题,男子腹部也发出“咕噜”一声响。

      “哞——?”被他提问的对象缓缓转过头来,同样目光真诚、表情温润、顺便还甩着尾巴,发出一声悠长的鸣叫。

      “阿娘阿娘,你看那个人,为什么要跟牛说话?”

      “嘘,小点声,没准是个疯子。”

      路过的一对母女朝青年和牛看了两眼,做母亲的赶紧牵住女儿加快脚步,以便远离那个奇装异服还跟试图牛说话的怪人。

      来往行人大多都是这个态度,倒有个老婆婆看得于心不忍,摇头叹息:“可怜的孩子,年纪轻轻的,就傻了。”看他连件好衣裳都没得穿,披了几尺破布到处跑,定是亲娘死得早,家中娶了个恶毒继室进门,时时苛待原配子女。

      不过几弹指功夫,老婆婆已自行编了一出“恶人终有天收”的大戏,并对跟牛说话的傻青年产生无限怜爱之情。

      于是她趋上前去,打断对方仍在进行的自言自语,和蔼地表示:“孩子,这是牛,不会说话的。你要是饿了,便跟婆婆家去,婆婆给你做饭吃可好?”

      “牛?”费劲转过头来,双目圆睁、一脸茫然——原来他眼前这黑乎乎的一团不是人?难怪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山下好像还是有好心人的,至少身后这位就……

      “啊!!!不、不要杀我、大侠饶命!”一看到费劲的眼神,不待他开口说话,这位六十八岁高龄的老婆婆就瞬间面色大变惊恐万状,连滚带爬地跑了开去,其身姿之矫健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在费劲眼里,刚刚所发生的一切不过只是有个模糊的身影从他眼前迅速闪过,很快就与四周风景融为一体,再也分辨不出谁是谁。

      “咕噜。”

      “咕噜咕噜。”

      腹中又响起雷鸣,费劲有些无奈地摸摸肚子,可怜兮兮不知该如何是好。这山下的人怎么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他初奉师父之命下山历练,在此之前一直于山间长大,从未经历过红尘繁华。

      原本费少侠对所谓的凡尘俗世还充满了好奇向往,可没想到自他下山以来,遇见的人要么躲在远处对他指指点点叽叽咕咕,要么如同见了鬼一般大喊大叫作鸟兽四散,仿佛见到了什么极为可怖的东西。

      可怜这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真是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不,好不容易遇到个不怕他的人问路,结果问了半天,才知道对面竟是头牛。

      ——没办法,费劲生来就有眼疾,空长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其实三尺之外六亲不认,九尺之外人畜不分,那双眼睛唯一的作用,大概是摆着好看。

      自认为的好看。

      至少,下山后遇到的所有人都没说好看,个个哭爹喊娘跑得飞快,始终问不到路的费劲此刻饥肠辘辘,不由得怀念起在山上时无忧无虑的辰光来。

      师父说的果然没错,江湖险恶啊。

      三个时辰前,空明山上。

      “师父,您找我?”

      沈空明一走进房间,就看到自己那个傻徒儿正面对房内花盆,恭恭敬敬地弯着腰。他今天穿了一身苍青色长袍,发间随意地束着同色木管,腰间则一无所系,袍袖被窗间溜过的风微微吹起,愈发显得青年身姿飘逸。

      如果他不是手里拎着把斧头的话。

      是的,斧头,非常平凡的,乡间樵夫用来砍柴的斧头,不过要更小一些。斧刃上些许斫痕,显示出青年刚刚用它干过什么。

      傻徒儿,从门口走进来这个才是你师父,天天管盆栽叫师父,盆栽能传你神功吗?沈空明在内心嘀咕了半天,摇摇头,最后还是妥协地默默走到盆栽后面,假装自己一开始就在那里——不能打击徒儿。

      “咳咳。”沈空明清了清嗓子,和蔼可亲地开腔:“小费,刚砍、咳,不是,刚练完功回来呐?”

      “是,师父。”费劲认真地抱拳:“已按照您的吩咐,磨炼无名剑术一百遍。”

      “哦,那你那些柴……”

      “柴?”

      “不不,我是说你练剑的成果呢?”

      单纯的小青年恍然大悟:“哦,我已经放到后院,请师父检验!”

      沈空明喜滋滋地透过窗往后院瞄了几眼,见新劈的柴都码得整整齐齐,心情十分愉快:“不错,那你今天的心法练过了没有?”

      费劲点头:“练过了,控制在最佳火候,保证水的温度合您心意。对了,您说的新药材,山下王大哥昨天已经送来,我都给您加入其中了,就是这新药味道有些怪怪的。”

      不错不错,徒儿虽然傻了点,胜在听话又呆萌。沈空明便背着手,溜溜达达到隔间,看自己香喷喷的洗澡水……才怪啊!为什么那么臭!

      中年男子龇牙咧嘴地捏住鼻子,在院子里团团转,终于看到了传说中已经被用掉的药材,和药材边消失无踪的一包私人特制花肥。

      那可是最新鲜的花肥,保证洒下去花儿朵儿们枝繁叶茂,当然最新鲜也就意味着,嗯,最臭。

      我的洗澡水啊!沈空明欲哭无泪,徒儿有眼疾怎么办?打!狠狠地打!

      他飞速地跑回房,只见费劲乖乖地转过头——冲着另一盆盆栽的方向:“师父,您这么快就练完功了?”往常师父练内功起码要练半个时辰呢,今天竟如此快,是自己烧的水不够热?

      “……”沈空明捏了半天拳头,最终还是再度挪到盆栽后面,假装自己一开始就在那里,叹着气摇着头:“没事,师父突然想起有点事忘了跟你交代。”

      “请师父吩咐。”

      沈空明就开始默默地看着眼前青年。

      过了今天,这个小青年就到了弱冠之年。回想起二十年前在山间小溪捡到傻徒儿的往事,沈空明就有种“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之感。

      当年那个浸在水里差点淹死只会哇哇哭的小弃婴,如今也长成了昂藏七尺的好男儿,虽然说眼睛有问题,人也有点傻,可好歹是平安长大了。

      嗯,以沈空明这种东一榔头西一锤的瞎养小孩法,能平安长大确实是费劲的运气。

      他们如今脚下这座山,在沈空明来之前,没有名字;而在他定居于此之后,就取名叫空明山,可以说是非常偷懒的取名法。

      由此可知,费劲之所以叫费劲,并不是因为他父亲姓费——弃婴哪来的父亲——而是因为,沈空明觉得给小孩取名,真的很费劲。

      沈空明已年过不惑,自觉也将终老于此,不过他没打算让费劲也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虽然这二十年来长于山间,费劲已经跟野人也差不多了,整天跟野猪野兔野鸳鸯做朋友不说,连棵树都要称兄道弟一番再去砍。

      当然,鉴于费劲的目力问题,谁也说不好他砍的是不是喊过兄弟那一棵。

      对不住了兄弟。

      孩子长大了,还是该去见见世面,嗯,对。他绝对不是因为傻徒儿把花肥当药材洒进洗澡水里,绝对不是,向苍天大地发誓。

      “师父?”鉴于师父开始发呆,费劲有些忐忑。

      “嗯,哦,过来。”沈空明摆摆手,一脸语重心长地教育他:“我应该跟你讲过山下的江湖了吧,也告诉过你,江湖传说中,剑术的最高境界,乃是一步一杀。”

      “说过。”

      “那么小费啊,你知道要练成一步一杀,最难的地方在哪里吗”

      “需要宝剑?或者秘籍?”

      “不不不,都不对,一步一杀,你听听这招式名,就知道练成它的关键,是要保证你每步之内都有敌手!”

      “那不是要当武林公敌?”

      费劲若有所思。

      而沈空明,则弯起一抹神秘微笑,用爱怜的眼神盯着徒儿头顶。可惜费劲看不出来,认真思索片刻就恍然大悟,师父不愧是师父,果然有见识!

      “所以,下山去吧,去看看山下的江湖。等到练成一步一杀,再回来见我。”沈空明伸手摸了摸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须,装模作样地晃着头。

      嗯,很像世外高人。

      “可是师父……”费劲却有点犹豫。

      要知道这整座山上只有他和师父两个活人,师父又体弱多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歪在塌上好端端地都能叫这里痛那里痛。这向来都是由他来照顾师父的饮食起居,如果他下山了,师父怎么办?万一师父饿死了可怎么好!

      费劲有点忧伤地望着盆栽。

      盆栽后的沈空明一头雾水:你这满脸我要死了的哀悼表情是怎么回事!不等他发问,费劲已经诚恳地说:“师父,我不下山,我要照顾你一辈子。”

      沈空明望着天空,虽然只看到房顶,看不到天空。

      他错了,他真的错了,他一开始就不该偷懒装病把什么事都推给费劲做,没事还躺在床上缠缠绵绵伤个春悲个秋,现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傻徒弟不肯下山了!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

      “咳咳,咳咳。”沈空明连忙开始咳嗽起来,费劲大惊失色,赶紧搀着眼前开始移动的黑影往床榻边走,更加坚定了不能放师父不管的决心,就听对方说:“徒儿,有件事,其实我一直瞒着你。”

      反正费劲也看不清,沈空明就不挤眼泪了,调整声线虚弱地说:“其实,师父的内伤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灵药‘晓笼霞’,可能天不永年啊。”

      “小、小龙虾?”听上去仿佛是种很好吃的东西。

      “不,是晓笼霞!江湖里,也流传着它的传说,你如果下山,就咳咳,咳咳。”

      不等沈空明说完,费劲霍然站起:“师父你放心,徒儿一定为您寻来晓笼霞!”

      干得漂亮,沈空明弯弯嘴角,指着费劲腰间斧头:“这柄剑,名为渻砾,是由为师的为师的为师所传,今天,师父就将这柄祖传宝剑传于你,江湖险恶,你一定要小心。”

      费劲大为感动:师父果然是世界上待我最好的人,原来我天天手拿宝剑练剑而不自知,这柄剑形状如此优美,剑刃又如此锋利,不愧是祖传宝剑。

      为了师父,我一定要练成一步一杀,拿到灵药,成为江湖中鼎鼎大名的武林公敌!

      ——费劲就是这么下山的,下山时,唯一人、一剑、一身宽松长袍、一叠巨额银票、以及两袖清风而已。

      与所有初入江湖的年轻人一样,费少侠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只不过旁人是要当名满武林的侠士侠女,他却想做那恶名昭彰的武林公敌。

      然而他的雄心很快便被现实用一盆凉水扑灭——肚子饿了,吃不上饭;没有舆图,认不得路;想要问道,眼前只有“哞哞”叫的老牛,与他相对无言。

      等下,这算不算已经成为武林公敌了?费劲思考了片刻,认定不算,毕竟行来所见都是些普通百姓,并未遇见江湖人士。在百姓中称王称霸,那就不是武林公敌,而是混混恶霸。

      卑鄙,无耻。

      他默默按着腰间祖传大宝剑,暗下决心,必不折堕师祖威名。

      只是……威名归威名,饭还是要吃的。

      小青年茫然四顾,嘴里开始紧张地碎碎念:“师父说过,在山下不能乱吃东西,要是饿了,须寻酒楼食肆,付了钱银方可饱肚。但,酒楼食肆到底在哪儿?长什么样?也不知好不好看。”

      他声音极低,本该无人听见,此刻却闻得身后“噗嗤”一声,有个男人的声音说:“你顺着这条大路径直走,前面便是扬州城,城中有家望亭春,做的极好的醉蟹。”声音顿了顿、又含了些许笑意,意味深长:“长得也好看。”

      费劲心中欣喜,正要回头道谢,只觉得眼前模模糊糊跃进一道红影,热烈已极的颜色随着振衣声铺陈开来,顿时将他眼中世界染成大片纯粹的红。

      是欢悦耀眼的颜色。

      也是血腥杀意的颜色。

      更是惊鸿一瞥的颜色。

      他只不过眨了眨眼睛,对方已消失无踪,甚至没来得及让他凑近细辨下轮廓。“好厉害的功夫。”费劲喃喃,又觉得哪里不对,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呀,是个江湖人!”

      下山后遇见的第一个江湖人士,还没跟他打上一架,就跑了!他连祖传大宝剑都还没抽出来呢。

      果然还是混江湖的经验太不足了,等他吃饱了,一定好好去当武林公敌,嗯。

      先吃饭。

      扬州城中。望亭春酒楼。

      望亭春是扬州城内最有名的酒楼,大厨做得一手好淮扬菜,尤其那道醉蟹,真真滋味入骨,叫人流连忘返。有这样的好吃食,这店中自然日日客似云来,若不提前知会,便是等到日落西山也没有位置。

      望亭春中的掌柜和小二们也早已习惯酒楼内外这番热闹景象,不过今天似乎格外热闹,而且热闹的地方有点……不太对劲?

      何掌柜看门外的人越聚越多,却偏偏都围在门口,既不进来也不出去,只管直着脖子在那朝天看,心里也是疑窦丛生,忍不住招手叫小二过来:“去看看他们看什么呢,把我们客人的路都堵了。若是无事,叫人都赶紧散了,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小二也早觉得好奇,连忙跑出去看热闹:“诸位,诸位让一让,让一咦咦咦?让?”自觉见过不少世面的店小二也惊呆了,死死盯着自家大门,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门上面是不是有个人?

      “客、客官?这位客官,您趴在蔽店牌匾上作甚?赶紧下来!不对,这、这怎么趴上去的?”牌匾可悬在房门上啊,这里又没梯子又没垫脚之处的,这人怎么上去的,还姿态如此、如此不雅地凑在牌匾上。

      费劲怎么上去的?费劲跳上去的。

      他先前按那好心人指点一路进了扬州城,从未下过山的青年差点被眼前涌动的人间繁华迷了眼,即便他看不清楚,也能感受到那种难以言说的气氛。

      最关键的是,这城中如此之大,要如何去找传说中的“望亭春”?

      那只能凑近点,再凑近点,更近点,好了够了,没错,牌匾上三个大字正是“望亭春”。费少侠眼前一亮:就是这里了,吃饭的地方!

      于是他兴高采烈地从牌匾上一跃而下,转头望着黑压压的人群,准备说他要吃饭。然而他刚一落地,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刚还看热闹看得津津有味的众人就“哗啦”一声全跑了。

      只有靠得最近的店小二没来得及脱身,被费劲伸手搭在肩上,顿时面色苍白瑟瑟发抖“噗通”一声跪了下去,眼含热泪嚎道:“大侠饶命,小人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求阁下放小人一马吧!”

      费劲:“???”

      “你好,我要吃饭。”

      小二纳头便拜:“大侠,本店没有人肉!”

      “没有人肉就来点别的什么……咦,山下时兴吃人肉?这不太好吧。”

      小二偷眼去看费劲腰间别着的斧头,看斧头上那红色的东西,是血吧,肯定是血吧,这必须是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带着杀人凶器到处跑,真是悍匪。

      啊,看他年纪轻轻,身上杀气这般重,看这眼、这眉、这眼神,看死人的眼神!呜呜呜娘啊我要被杀掉当菜吃了,这悍匪还假心假意地说什么吃人肉不好,虚伪。

      儿子不孝,不能奉养您老人家了,您可千万别伤心呜呜呜。

      费劲看不清小二那伤心欲绝的表情,只感觉山下的人动不动就跪下来行礼这风俗不太好,居然还流行吃人肉?江湖,真的好险恶。

      望亭春掌柜并没亲眼目睹门外那场闹剧,等了半天,只看到小二隐约跪在那里哭哭啼啼,心下烦躁,便高声说:“叫你让人别堵了门,在那学小娘们唱戏干什么!有客人就迎进来,这幅样子成何体统。”

      费劲闻言却很高兴,看来里面那个才是老板,他便把自己的袍角从小二手里拉回来,跨进店里:“你好,我要吃饭。”肚子真的已经“咕噜咕噜”叫好久了。

      他想了想,又认真加了一句:“我不吃人肉,不用上这个。”

      掌柜初时还低着头算账,听见“人肉”二字,莫名其妙一抬头,差点没被费劲的眼神给吓死——多么凶神恶煞的眼神和气质,这这这简直江洋大盗啊。

      哇腰间挂着什么,让人一看就汗毛凛凛的斧头,带血丝的!

      悍匪!吃人肉!

      掌柜双腿一软,差点也给跪了。好在他终究比跑堂小二多吃了几年盐,还能强忍着颤颤巍巍把钱匣子拿出来,推到费劲面前:“大、大侠,钱都在这里了,您看看满不满意。”

      费劲不明所以地看了眼钱匣:“我不要钱,我要吃饭。”吃饭不是应该要给钱吗,想了想,他认为大概是这家酒楼怕他赖账,便把银票掏出来摊开:“看,我有钱,我会付钱的。”

      这下更坐实了掌柜关于江洋大盗的揣测,寻常人哪个带这么叠巨额银票在街上走,这分明是刚血洗了哪个村哪个镇,得意洋洋出来挥霍来了。

      苍天大地啊,他这是做了什么孽遇上这档子事,万一惹怒了这位大爷,岂不是要血溅当场?

      何掌柜心都在滴血,只能不情不愿地摸出身上荷包,又打开抽屉下暗格,把这么多年昧下的进账都交出来:“大侠,小人所有的钱财都在这里了,您请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边说边对店中其余瑟瑟发抖的小二们使眼色,很快,费劲面前就堆满了荷包、钱袋、银匣和臭袜子。

      至于为什么有臭袜子——里面藏着私房钱。

      费少侠被臭得直打恶心。

      他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师父在山上住得太久,已经跟不住山下风向,未能跟他说明,如今不兴吃饭给钱那一套了,时兴吃饭拿钱?

      好吧,入乡随俗,既如此,拿钱就拿钱。

      但那臭袜子和里面的银钱不能要,影响食欲,剩下的便拢起来。

      众人见他拿了钱,皆大松一口气,心想这煞星得了银子总该走了吧?虽说破财,至少消灾保命,不必心疼……不是,还是很心疼啊,那么多钱!

      就见费劲拢好钱,大大方方往桌子边一坐,转头道:“有什么好吃的都拿上来,对了,要个醉蟹。”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打算。

      何掌柜脸色青白:好亏。拿了钱不算,还想吃人肉。

      鉴于堂中坐着的是个要吃人肉的主儿,望亭春大厨为了保命,使出浑身解数做了席淮扬宴,堆了满满一桌。

      从前在山上都是费劲做饭,他也不会什么秘方,只懂把食材煮煮透再扔点调料,因而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顿时幸福得无以复加,还顺手拉住厨师,要他介绍哪个是醉蟹。

      大厨两股战战,撑着桌子向何掌柜使眼色,何掌柜满脸“英雄你撑住”的惨烈表情,暗暗从后门溜了出去。

      于是,望亭春大厨忽然觉得自己老了,也许,他应该洗手不干,回家去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可惜,他儿子还没能给他生个孙子,早知如此,就该许他纳个美妾……

      “嘎嘣!”清脆的响声打断了大厨的自怜,就见费劲嘴里咬着螃蟹皱着眉,疑惑地屈指敲敲螃蟹壳。哇,这个醉蟹,居然这么硬的。

      妈呀,果然是悍匪,螃蟹居然连壳吃!

      当望亭春的窗被“咣当”踹开,有位美丽少女身披粉衣手挽粉绸衣袂飘飘从天而降时,看到的正是这么一副“凶恶”画面。

      “何方贼子,竟敢在我三分坞地盘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劝你速速交出劫掠银财,本姑娘便饶你不死!”

      粉衣少女在半空中优雅地转了个圈,裙摆如花瓣绽放,轻盈地立在桌上,居高临下娇斥一声,顺便不忘将披帛挽起,以免胡乱垂下使得身姿不够优美。

      却正好对着费劲那张桌,看到了青年直接啃螃蟹壳的蠢样。

      粗俗悍匪就是粗俗悍匪,竟连螃蟹壳都直接往嘴里送,也不怕磕了牙,下半辈子做个漏风大盗。

      跟在少女后面进门的正是那之前溜出去的何掌柜,原来他不是不讲义气抛了厨师小二们先行遁逃,而是搬救兵去了。

      如今救兵搬来,他也自觉有了底气,于是挺起胸膛,远远站在门槛外,粗声粗气附和:“没错!小小贼子,你可知这位女侠是谁?”

      费劲嘴里咬着螃蟹摇摇头,十分给面子地乖乖接话:“是谁?”

      何掌柜就洋洋自得地介绍:“算你倒霉。她可是我们扬州城第一大派‘三分坞’最最出名的明月仙子楚女侠,一身武功名震武林,如今有她主持公道,你在劫难逃。”

      女侠?

      费劲愣了愣,心想这位女侠倒是特别,声音听上去与其余女子不同。虽然他从小到大所见过的女子也只有空明山下猎户王大哥的妻子王大嫂,一根手指头就能数过来。

      “嘶。”费少侠吸了口气,这醉蟹好吃是好吃,就是太硬,咯得牙疼。

      要不下次先拿剑砍砍碎再吃?他这么想着,就看了一眼腰间的“宝剑”。

      而那厢何掌柜抬出武林名门三分坞的名头,本以为会吓得这悍匪屁滚尿流,没想到对方八风不动,还凶恶地边“嘎嘣嘎嘣”硬嚼螃蟹边拿眼去看腰间血迹斑斑的凶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连三分坞都不怕,他是不是不应该有了明月仙子撑腰就跑进来凑热闹?万一楚女侠打不过——何掌柜就拿眼去觑粉衣少女。

      楚姿这个精彩亮相摆了半天,不仅没能收获对面小毛贼惊艳的目光和赞美,反而被只螃蟹抢去风头,顿时也有些气不顺,便冷笑一声:“谋财害命在先,不知悔改在后,今日我便替天行道,收了你这恶贼!”

      她扬起声调说得响亮,立刻迎来店内店外一阵掌声。

      这会儿费劲却突然反应过来,咦,刚才这浑身粉坨坨的姑娘飞进来用的是轻功啊,那岂不是江湖人士?虽然听不懂她在说啥,不过不要紧,是江湖人就好。

      终于遇见了江湖同道,费劲立刻精神抖擞,螃蟹也不嚼了菜也不吃了,连忙站起身来,十分有礼地对楚姿抱拳,认真请求:“女侠,麻烦请做我的第一个手下败将,非常感谢!”

      他自己觉得态度非常好,礼貌又恭敬,说话还带敬语,实在是不能更有诚意,却把明月仙子给气了个七窍生烟。

      想她堂堂三分坞大师姐,又是当代掌门之女,行走江湖无往不利,无论哪个少侠见了都要客气几分,结果出来抓个小毛贼,这家伙对她说什么?

      手下败将?笑话!今天就他感受一下什么叫绝望。

      心中大怒的明月仙子也不多说废话,轻喝一声就欺身上前,直接向费劲捶去。

      没错,三分坞以近身打斗的拳脚功夫闻名天下,拳法名“花拳”、腿法名“绣腿”,合称正是“花拳绣腿功”。

      别听这武功名字缠缠绵绵像女子闺阁中练来解闷的玩意儿,其实招式凶狠毒辣,内中又蕴含蚀骨侵髓的绵绵内劲,若是结结实实中上一拳一腿,任你功夫多高都要留下内伤,轻则吐血重则身亡。

      因此即便叫着这么柔情似水的名字,江湖中人却轻易不敢招惹三分坞弟子。

      如今楚姿自觉被挑衅了,手下并未留多少力道,一拳直取费劲胸口。眼看就要砸实,只听费劲“啊呀”一声,轻轻巧巧往后一跃,便脱离了拳势范围。

      那身法也不知是什么身法,明明不见对方有什么特殊动作,却轻奇妙诡,难以捉摸。

      明月仙子立刻收了小觑之心,也认真起来。

      费劲却还在牙酸,心想这山下的人真是不同凡响,这么硬的东西也当名菜天天吃,下回果然还是要拿剑砍砍碎。至于眼前,还是比武要紧。

      头次对战,青年满心兴奋,模糊中只感觉对面粉坨坨什么武器都没拿,肉身破空的声音传来。

      他却没有什么大丈夫要让着姑娘、拿兵器的要让着空手人士这类迂腐观点,伸手拔出腰间斧头,高喊一声“看剑!”,便迎了上去。

      楚姿本来沉心凝气,只想把这家伙揍个半死,却被对方举起柄斧头喊看剑的愚蠢行为惊岔了气,一时间笑也不是,怒也不是,恨不得拿自己这双粉拳捶烂对方胸口。

      “你!你这个贼子真是!”内力都被笑憋回去了,差点未战先内伤。

      莫非这就是他的战术?好卑鄙的战术。

      已经瞬间被套上既愚蠢又卑鄙好几个名头的费劲却浑然不觉。

      他自出生以来,只跟教他武功的师父对过招。师父么,体弱多病,一个月内没十天能好的,费劲也从来不敢对师父下重手。因而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战。

      楚姿武功不弱,拳法也十分精妙,费劲是越战越开心,且感受又新鲜,便跟那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什么都要惊呼几声。

      店里店外只听见他斧头砍得虎虎生风还大呼小叫,一会儿“女侠你这拳头好厉害!”、一会儿“女侠你这腿好棒!”、一会儿“女侠你这力道刚刚好,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花拳绣腿?”

      门外的何掌柜抽了抽嘴角,这话怎么越听越不对劲,简直好像……在跟明月仙子调情似的。

      三分坞是扬州城最大的帮派,势力通天,明月仙子更是此处百姓心中武功第二人——第一人是三分坞掌门。这许多年来,从未有谁能将楚姿挑落马下,更别提戏弄楚姿了,何掌柜现在觉得,大大不妙,大祸临头。

      然而离得更远些的百姓却听不真切,只隐约感觉店内打斗激烈,那个“悍匪”时不时就喊什么厉害好棒,大约是在向楚女侠讨饶,就都高兴起来,觉得今天的扬州城也将在三分坞保护下过得安宁平静。

      于是楚姿从望亭春窗间飞出时,外面响起了热烈的欢呼声,目送仙子袅袅里去。

      然而当随后众人涌进酒楼里,想看看“悍匪”凄惨模样时,却都傻眼了——悍匪“凶神恶煞”地坐在桌前,正拿着把血迹斑斑的斧头砍螃蟹。

      看上去不仅没受伤,气质仿佛还更加凶残。

      楚姿败了,还被羞辱了。

      她是这么认为的。

      当时,因为楚姿的招式都是近身招式,费劲也把“宝剑”舞得进退自如,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终于,他那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些比较清晰的东西。

      一排花。

      一排红花。

      一排桃红色的、整整齐齐的花,一溜插在楚姿发间,别提多整齐了,当真乖巧可爱。

      其实费劲的师父心血来潮时也爱簪花,不过最多簪上一朵,像这样把一排七朵花满满往头上插的行为,记得沈空明说过,那叫花痴。

      但费劲觉得还挺好看,又喜庆,便诚心诚意地赞美:“山下的女侠果然特别会打扮,品味与王大哥家的嫂子完全不同,连花痴都花得很特别。”

      他是诚心诚意,楚姿却差点要吐血,自觉高明的武功在对方乱七八糟砍柴一样的“剑法”下无法招架不说,还要被人如此羞辱。

      于是,真的成为他人手下败将的明月仙子又羞又恼,捂着脸像来时一样跳窗逃跑,瞬间绝尘而去。

      幸好逃跑时也保持住了优雅美丽的身姿,没让扬州城百姓们看出狼狈姿态。

      现在轮到望亭春的何掌柜欲哭无泪了。

      他本以为请来三分坞明月仙子可使酒楼安然渡过今天这一劫,万万没想到这悍匪武功如此厉害,竟将楚女侠都打了出去。

      那么如今,请来楚姿的他岂不是成了对方眼中钉、肉中刺?

      这可是位要吃人肉的主啊,他、他要不要努力辩解一下,说自己已经年纪大了,不好吃?那万一这尊凶神开口就说想尝尝不好吃的人肉的滋味呢?

      不不不,还是不要提人肉了,好好伺候这位大爷,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下定决心的何掌柜强行压下内心恐惧,侧着身子小步小步挪到费劲桌前,点头哈腰地赔笑:“大侠这菜用得如何?要是不够,我再让厨下做,保证不要您一分钱!”

      被无端再度拖下水的大厨:“啥?”

      何掌柜懒得理他,却惊觉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补救:“不不不,我是说您要是想要,我保证把这里所有人的荷包都抢过来孝敬您!”

      还提什么免饭钱呦,人家本来就不打算给的,之前还拿走了他和小二、后厨所有银子。现在,也只能叫里里外外这些不走运的看客们也跟着出点血了,争取让大爷开心、让大爷满意、让大爷忘记吃人肉这茬!

      本来只想看热闹的百姓:……不用抢不用抢,他们自愿奉上。

      笑话,区区一个荷包,哪有命重要。

      结果就是砍完螃蟹的费劲一抬头,就看到眼前堆积如山的钱袋荷包。

      这山下的风俗实在是太不对了吧?吃饱了又打完架的费少侠开始思考,始终还是觉得吃饭不给钱不对,于是问何掌柜:“师父说吃饭一定要给钱的,你不愿意收我钱,是不是看不起我?”

      只听“噗通”一声,望亭春的掌柜翻着白眼晕倒在地。

      今后要让扬州城的百姓回忆这一天,大概是,怎一个惨字了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剑客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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