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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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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东隍·西冷镇(与飓北国临近)·芙蓉客栈
南宫牧羽现在很无聊。
方圆三十米以内的人类请小心。
通常情况下,当南宫牧羽无聊的时候,估计就代表有人要倒霉了。
大概,明天启程的话……过个两三天就能到衡阳了吧?这样一来应该会比“赔钱货”他们早到一些,至少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好对付……不,照顾他们。据“老妖”师傅说,那个小混蛋似乎也来东隍了,莫非他已经要动手了?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真是——好玩啊!
反正当年他一开始就只答应了要照顾好南宫世家,即是说,只要不灭就成了,不是吗?现下的局势那么麻烦,苍澜、冥月、傲龙、乃至小混蛋的天绝,哪个是他家惹得起的?别人不说,小混蛋就算是他师弟,翻起脸来也是不认人的……唉,果然做了亏本生意!现在连嫁个丫头都要他亲自下海来操办,想累死他这把老骨头啊?
南宫牧羽一脸无奈,几乎是三步一摇头五步一叹息地走着。
他喜欢给人家添麻烦,却不喜欢自己被麻烦缠上呀!
“哗啦”一声,一只雪白的猫头鹰忽然出现在南宫牧羽面前,南宫牧羽立即满头黑线——
师傅啊……我记得上次去送信给你的时候是用鸽子的吧?虽然颜色一样,你还来的这个……品种不对啊……白天飞的猫头鹰……
打开信笺,第一句话——
“超出时间,追星小子没到傲龙堡方圆四十里内,极可能去了你那,好自为知。”
第二句——
“彦惑和扬欢不出意外将在十日内抵达南院别庄,尽早准备。”
第三句——
“芳华丫头似乎要去抢她姐姐的相公,你自己看着办吧。”
第四句——
“这次送来的鸽子肉不够嫩,倒也鲜美,下次送个大点的过来,还有,猫头鹰什么的已经没有挑战力了,下次送只秃鹫来玩玩。”
“……”四句话,把一向足智多谋处变不惊的南宫牧羽搞得头昏脑涨眼冒金星口吐白沫筋脉大乱险些走火入魔。
不愧是踏叶公子江浸月,怎地一个“绝”字了得?
师傅啊,您饶了我吧,再也不叫您“天山老妖”了成不?您就继续去钻研您那“人与动物的一百四十三种不同之催眠操控成效之不同”去吧,秃鹫可是极西之地准部尔丹的特产啊,还是国宝级的(这个世界的秃鹫是非常稀有的),有钱买不着的!
南宫牧羽悲叹自己的不幸——那该死的老妖怪收那么多弟子做什么?有他一个不就好了?另外三个有俩都是灾祸之源啊!还有,为什么一有事就只压榨他一个呢?
天山·远霄府
“阿——嚏!”清俊儒雅的白发“少年”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心道:哪个不知死活的小鬼开始叨念我老人家了?
一缕微弱的阳光撒入我的房间,不用看也知道天亮了,不过,我不打算起床。
连续几天的劳累,对于我而言实在是太过了,毕竟现在没有武功,怕冷又怕累,虽不是风一吹就倒,对上一个高手也就差不多了。
“嘭!”
又是一声某位仁兄的脸与房门亲密接触的碰音,可怜的门……阿门……不,门毁了,该叫“阿窗”——我冷笑着坐起身,拉紧被子裹起自己:
“下次进来请换个更有创意发方式吧,每次都摔交似乎没什么意思啊。”
“你!你什么眼神啊!没看见吗?”慕应笑踉跄着爬起,愤怒地指着我的鼻子叫道,“这回我摔倒的时候是侧着身的!不是昨天的四脚朝天!”
面对这个奇怪的家伙,我无语。
摔交原来也有差别的啊,这就是神医的艺术吗?
“烟弟弟,该起床了,赖床的孩子不乖哦。”慕应笑说着,就来扒我的被单。
小样儿,这样就让你扒下来我还能在道上混吗?
我抓紧被子抗议:“不许再那样叫我,我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叫我‘烟弟弟’那种奇怪的称呼,像楚天那样叫‘律烟’不就好了?”
可恶!自从昨天从宋楚天口中探听到我的年纪比他小了两岁就得意洋洋地说什么要改称呼,叫得跟什么似的!
“烟弟弟不喜欢吗?那就叫律弟弟好了。”慕应笑一脸无赖样让我想起了苍鸿影那痞子,不过,与姓苍的不同的是,他慕应笑整个一疯子!
“我还绿油油咧!”我克制怒吼过去的冲动,只将冷笑挂在脸上,化悲愤为力量,猛地扯过我的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就往床里窝,两耳不闻床外事,一心只求被中舒。
“烟弟弟生气啦?别那么小气啦,我会把你当女人哦。”慕应笑玩上瘾般笑着打趣,可惜床上的人把自己蒙得密不透风,当然听不见咯,于是,他决定用行动来把床上的人叫起来。
昨天不就成功了?只要掀开被子,然后钻进去就成——谁让那人这般怕冷,决计受不了他从小泡在药水中而产生的一身寒气!
这样算计着的慕应笑,显然没有想到不是每个人都会象他一样在吃了一堑后,又再次去上同样的当的。
为了有创意,慕应笑今天决定用扑的办法……
或许,我依旧象昨天一样背对着他会更好吧……抡起拳头准备在他掀开被子的时候揍歪那张俏脸的我,自然与冲上来的慕应笑面对面地……碰在了一起。
然后……又是“砰”地一声,我的脑袋和床边的墙壁热烈而亲密地来了个拥吻……靠!还是法式的激烈浓情型,害我大脑小脑也几乎跟着“缠绵”了一番,久久才回了神的我,无奈地看向躲在门外偷窥的仆人侍女被冲出去的慕应笑吓得摔倒的样子——不知道今天又能有多少我和慕应笑的爱情新版本出现呢?是“梁祝”?“茱罗”?还是“牡丹亭”?啊,忘了,这个世界没那种东西。
冲出南院别庄,慕应笑漫无目的地跑着,,在摔了第十九次跟头后,满身满脸灰尘的他才因为体虚无力趴了下来。
混蛋!可恶!他连女人的手还没摸过呢,怎么就把第一个吻送了个男人呢?与其如此,就不要去寻求能与自己媲美的美女了,随便找个看得过去的“献身”就是!现在倒好,想欺负人,想看那张温文的脸被气得变形,满足自己欺负比自己英俊的男人的平衡感(男人长太美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去妓院却被男人当红牌嫖的事情已经发生不止一次,所以对英俊的男人,慕应笑是能整则整),结果陪了夫人又折兵,别提多窝囊了!
“你在做什么?那么狼狈。”
背后忽然传来一道冰冷的声音,慕应笑心下一惊,忙转身,在看见那张虽不能与自己媲美却仍美得慑人心魂的脸后,立即沉静下慌乱的心——
“药堂堂主慕应笑拜见二堡主。”
紫衣白袖,眉目如画,偏是眼中抹不去的煞气让整张脸多了阳刚,多了冷漠。沈醉夜,一个足以让黑夜为之沉醉的美男子,自小聪慧的他就和宋楚天一样是偏房的庶子——甚至,他不是前堡主的亲生骨肉的传闻,至今都流传在傲龙堡之中——冷傲的个性即便是在他兄长面前也不减退半分。
这样锋芒毕露的他,却心甘情愿地臣服在其兄沈默之下,这着实让人费解,但这就是事实。外人或许不了解,沈默其实很疼爱这个无论哪个方面都尤胜自己的弟弟。若非其父一直排斥沈醉夜,或许今天的傲龙堡堡主,便是这个美如女子的男人了。
面对沈醉夜,就算活泼如慕应笑,也沉默了。
他们,该算是朋友吧?曾经无数次代替沈默南征北战,沈醉夜受伤的次数也可与之成正比,所以要说最常带着身伤去慕应笑那边的,就是他了。慕应笑健谈,爱笑,幽默——当然,在多数人眼里,他的存在已经等同于笑话——多年下来,连傲龙堡上下公认最难相处的沈醉夜都耐不了他的缠功,成了勉强交往的朋友。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只消是有些智商的生物,都该感受到了沈醉夜身上的低气压,简直媲美极冻光束!慕应笑神经粗,个性大大咧咧,却不是笨蛋,清楚沈醉夜与宋楚天之间的千千结后,他也明智地不再随意撩拨某人的怒气,省得成了出气筒,得不偿失。
“刚刚见你跑得那么急,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吧?”也难怪不怎么理人的沈醉夜会“关心”,能让慕应笑惊慌成那样实在是罕见啊!加上沈醉夜又做不到边追在后面边叫唤,导致两人现在跑得都快累趴下(一个没有内功,一个刚受了内伤)——可惜某人爱面子,表面还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就是了。
“也不是……”难道那么丢脸的事也要他说出来?
见慕应笑一脸做错事的小孩表情,便知道其实没什么大事,沈醉夜也懒得逼问,只道:
“跟宋楚天一起的那个男人不可能真那么简单,我会派人再去探察,你最好能把他的身份弄清楚点,不然就尽量不要太接近他,否则若受了骗也怨不得人。”
“你在关心我吗?”
“哼,少自作多情,省得被伤得体无完肤。”
“呵呵。”“沈醉夜式”的关心其实也不坏,慕应笑不知道自己这时候笑得有多让对方想扁,就在沈醉夜犹豫着要不要来一拳时,他似是感应到般正了神色,“那个梵律烟,一路上我测试了好几次,发现他的体质过弱,的确不适合习武,但这人的心思也真的很难把握,表面上似乎只是长相冷淡,内在温和,实际上或许他比任何人都淡漠,明明很厌烦,却还是装得生气的样子一起玩闹,要看出他哪句认真哪句开玩笑都难,比看老堡主那张棺材脸都累。看来即使不用武功,这样一个人也有能力把武林玩弄于股掌之中。”
“能让你这么评价的人还真少,那你有多少把握能了解他的心意呢?”
“七……不,六分。”
“……还是不要接近他了,六分的把握,太少。”
慕应笑是个敏感的人,没什么抱负,没什么野心,却总能掌握住对方的个性与情绪,只是,若他不明白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那就另当别论了。六分,对他而分是少得可怜的把握了吧?
“不,他对我来说也是种挑战,何况这样的人才,连江湖上都没有太多的资料,极可能是不出世的奇材,若能收拢,对我傲龙堡也是有好处的。”
“你又想玩了?”沈醉夜柳眉微拢,这是他担忧的表现。
“呵,除了玩,我找不到什么让我继续为你们效力的理由啊,莫非你们还能用那二十几年前的事情,象对娘一样对付我吗?”用打趣的口气。慕应笑提起上一代的恩怨。
“我说过了,不要再说那种话,被哥哥听见了,又生事端!”
“好了,开玩笑而已,我才不会笨到去搔他的痛处呢。”
“你……罢了,你这样没心没肺的人也不会明白。”本想明白地告诉慕应笑沈默的心思,转而又想到不该多管闲事,沈醉夜只能做出这般回应。
“喂!我哪有没心没肺!?”
……
就这样,又一个被称为“没心没肺”的人诞生了。或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说美人如糖衣毒药,那么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上天赐给了一个人绝世的美貌后,便会剥夺了他的‘人心’”呢?至少现在,最没心没肺的几人,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心”上,已经悄然开始“长肉”了。
入夜。
“笃笃笃”我敲着慕应笑的房门——
“应笑,你洗完了没?南宫小姐问你是要在外厅用晚膳呢,还是在房间里。”
今天慕应笑满身尘土狼狈万分地从外面回来——说实话对于这一点我是在偷笑的——见到我时跟见了鬼似的,搞得别人一头雾水的同时,也让“神医不能接受神秘美男子的求欢而落跑”的谣言又有了新的证据。
“呃……”虽说想玩,但想到早上发生的事情,房内正吃着点心的慕应笑便浑身不自在,尤其现在那个让他尴尬的对象还在门外叫唤。“我还是在屋内吃吧。”
“哦……”我靠上门左斜方的柱子,轻声笑道,“原来慕神医害羞了?莫非是‘第一次’?”
“乓”门倏的打开了,随之而来的,是慕应笑气得通红的脸:“谁害羞了!还、还有,什么‘第一次’!?”
不是第一次见他惊慌,却是首回看见他脸红,不觉心中一荡,在感叹自己定力不足的同时暗道美人就是吃香,古来红颜多祸水,不料在男人身上竟也能体现,看来以后要小心点儿了,省得七魂被迷去了六魄,徒惹一场笑话——虽然我喜欢的是女人。
“不惹你生气,你怎么肯踏出这门来?”
“喂!难道你就可以对早上的事情无动于衷吗!?”
好激动……不会真的是初吻吧?
“可以。”我实话实说。
“……”
“人生在世,在意那么多东西有什么意义呢?需行乐时且行乐,幸而我们不是女子,早上的事情,即便不是意外,那样一个轻浅的……”我迟疑了一下,“接触,应该不算多么大不了的事儿吧?”
被我这么一说,慕应笑却露出了一种微妙的,略带苦恼的神色:“你不懂。你长得那么好,哪里明白我的苦处!”
被一个我所见过最美的人这么说,我倒不知该怎么回答了。在这个人眼里,什么叫“长得那么好”呢?我很怀疑。
“我……你也看得出吧?若换了红妆,怕没一个人看得出我还是个男子,什么绝世美貌!只会给我添麻烦,自小就只有男人会缠在我身边,女人们看我的眼神不是嫉妒就是象对姐妹一样的亲热,从小到大我从没和一个女的……‘接触’过。”想了片刻,他还是决定用我的措辞演示尴尬,“我再好看又怎么样?我,慕应笑,依旧是个正常的男人啊!我曾经对自己发过誓,即使这个世界上女人都死光了也不让男人染指自己半寸……”
“如有违誓,会怎么样?”
“……”慕应笑思考了半天,终于露出憨憨的傻笑,说出我不用想也知道的答案,“我就说我发誓,没有说下文耶……”
唉,我就知道,这个除了吃饭什么都能忘的家伙,一定忘了发誓时要说什么“天打雷霹”“不得好死”的话了。
“瞧,没有下文,应了誓又如何?顶多让你多摔几交罢了。”
“……”慕应笑知道不会应誓了,神情立马阳光灿烂了起来,“烟弟弟就是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因为你太笨了——几乎忍不住把这句话说出来的我浅笑着转移话题:
“那晚膳你还打算在屋里吃不?”
“当然。”
这回我倒要挑眉了——这家伙,心结解开了怎么还闹别扭?
看出我的疑惑,慕应笑笑道:“我们一起在我房里吃吧,我有东西给你看。”
耸耸肩,我不予置评地去拿饭菜。走到大厅门口,我才猛然想起——又不是犯贱!我干什么来帮他拿饭菜啊?!
在众人见怪不怪的目光中,我让仆人搬走了桌上五分之四的菜和整桶的饭,运到了慕应笑的房门口。
“应笑,开门。”
指示仆人们把食物放下后,我轻声唤着。
然后,门,打开了,而我,也僵住了身子……
“你……在做什么?”
鸿影的答案出来了——曾是惊鸿照影来(沈园二首·陆游)
希望四月前有人能猜出来应笑名字的来源啊,否则......速度就一直这么慢下去......我也会头疼呢......做人要厚道......做好孩子要诚实......
给个提示,是宋词里的哦,我很喜欢的名作哩~~~~~估计看过《风姿物语》(非常好看哦)的人会知道,那是主角兰斯洛的招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