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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情 ...

  •   江湖上有一书生剑,称作诗剑。
      十步一诗,必斩人首级。

      沈雾见过他两面。

      常年着白衫斗笠,负一木剑,手持酒囊,疏朗清狂。

      传言其乃蜀中人氏,自小聪慧过人。三岁成诗,五岁成文,有神童之名。

      三元在身,彼时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谁知突逢横祸,家中大变,一夜之间白头顿悟,踏入宗师级别。

      此后两年,江湖上便出现了赫赫有名的诗剑。

      -

      而寒山镇的书生——

      “他这剑,叫什么?”有人在问。

      沈雾没说话。

      他饮了杯中酒,远望一眼那背负长剑,一脸决然的书生。

      旋即座上有人跟着叹了一句:“许是多情罢。”

      多情?

      沈雾再次替自己斟上清酒,抬手举杯,“只听闻水云涧有无情剑,如今这江湖还能出一位多情剑?”

      水云涧,江湖第一剑宗。

      掌门人称灵剑子,九品大宗师,以无情剑闻名天下。功力之深厚,无人可悍其锋芒。

      而宗内弟子在其教导下,也多以无情剑为道。是江湖里除浮屠寺那群秃驴外,第一清心寡欲。

      “师父。”

      姜刃突然夺过沈雾的酒杯,眼皮都没抬一下,“第三杯了。”

      皮肤摩擦过,青年人的身体不似那清且冷的嗓音,滚烫似火。

      滚烫,烫得沈雾一顿。

      他莫名地,思绪飘飞,想起第一次见到姜刃。

      -

      姜刃被捡回来时,十四五岁。
      细算,应当是十五。

      没有这么高大,瘦得像猴。那双眼睛墨黑得同山中野兽一般,沉默又狠戾。

      “叫什么?”
      沈雾撑了柄天青纸伞,站在城墙下问他。

      彼时朔州大雨,一场败战,尸山血海。

      少年郎从死人堆里站起来,满身血污,沙哑着声音回答:“姜刃。”

      喘了一口气,再次扬声。
      “我叫姜刃。”

      他手里还握着和身体极不相符的一柄长剑,那是他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寻到的。

      剑身厚重,剑光却凛冽。

      沈雾目光在剑上流转几度,眉眼旋即铺开笑意,“丹阳王没了,朔州保不住,你一介小兵,留在这里也守不了百姓。”

      “走吧。”他说:“找个地方好好活下去。”

      姜刃没有回答。

      他只是缓缓提起剑,而后,剑尖直指沈雾眉心。

      -

      最初沈雾只是到朔州寻找王剑。

      天下无主之剑何其多,流落各地的也比比皆是。

      但这把剑,是两年前由丹阳王妃三扣柴门,请得沈雾以神铁铸就。绝非凡品。

      这样的剑,从哪里来,就该到哪里去。

      只可惜世事难料,王剑最终到了一名少年手里。

      这少年,叫姜刃。

      狼一样的眼睛,因为太过瘦弱,透露出近乎天真的残忍和麻木的冷漠。

      可他身后,分明是更小的孩子。

      惶恐、依赖、挣扎,这样的情绪,比这潮湿的雨意还要渗透进人的五脏六腑。

      那一刻,沈雾突然改变了主意。

      -

      “三杯就三杯。”

      沈雾笑叹一声,大有说到做到的态势,手一退,举起筷子夹了个鸡腿。

      整桌宾客,猛地都看向他。

      “吃啊。”

      沈雾丝毫没有尴尬,十分随意地招呼:“看戏也别忘了吃饭。”

      “……”

      当下众人都关注着台上,没有一个人动筷,沈雾倒显得十足特别起来。

      连台上的太和庄庄主都笑起来:“早听闻沈老板爱热闹。今日一见,名不虚传。”

      沈雾把鸡腿放进碗里,头一偏,手臂搭上扶手。

      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动作,可他一做,眉眼那点散漫就风流起来。

      “我也早听闻庄主虎父无犬子,今日一见,不过如此。”

      -

      习武之人有强弱之分。
      以内力层划分,一品至九品,分别是武者、宗师、大宗师。踏入九品,才有资格称大宗师。

      如今这太和庄庄主,至少是六品,宗师级别。他坐在台上,不怒自威。

      少有人敢触他的眉头。

      沈雾不是少有人,他向来不买谁的账。方才那番话,可谓是骑在太和庄庄主头上拉屎。

      太和庄庄主脸色陡然阴沉,“沈老板。”

      沈雾甩甩袖口,全然没理会那少庄主难看的神情。

      “这台这么大,不若比比剑。谁赢了,今儿这事听谁的。”

      -

      江湖是这个规矩。

      玩心眼子去朝堂,在江湖上,向来快意恩仇。谁拳头大,听谁的。

      只是放在眼下情况来看,沈雾这话有点道理,但委实不多。

      婚礼上有人砸场子,还比武?说出去也不怕叫人笑掉大牙。

      然而奇怪的是,少庄主应了。

      宴席上本是静悄悄,突兀地,他大笑。

      “我当如何?”太和庄少庄主抖了抖长袖,斜眼冷嗤:“这书生,贼心不死,惦记阿玥!”

      他道:“拿把剑便当自己有资格?”

      -

      这场闹剧在众人眼中似乎不值一提。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书生,正如太和庄少庄主所说,他有什么资格?

      有没有资格不是少庄主说了算,也不是众人说了算。

      书生亦没有回答。

      他慢步上了石梯,举起剑来,面目沉然:“请。”

      少庄主哈哈笑,松了牵红,一步踏出。衣袂飘飞,神情傲然。

      “不自量力!”

      话音刚落,一直沉默不语的玥姑娘忽然掀了盖头。

      朱唇玉面,眉眼含愁。就那么盈盈一眼,书生展开笑。

      他移不开目光,轻轻地唤:“玥娘。”

      仿佛还是幼时,他说我要娶你。玥娘,我要娶你,功成名就,风风光光地娶你。

      她捧着山上采的野花,双颊羞红,一个字也讲不出来,唯有点头。

      -

      如今,玥姑娘站在台上,凤帔霞冠,就那么望着他。

      “走吧。”她喉头哽咽,字句不清:“你走。”

      “阿刃。”

      沈雾忽然偏头跟姜刃咬耳朵,“可知道无情剑是如何炼成的?”

      带了酒意的潮热气息,混着沈雾身上终年浸染的甜香,顺着耳廓,钻进人的骨血经脉。

      姜刃以为自己会习惯。但有那么一瞬间,还是怔愣住了。

      沈雾的气音,和他喜爱的那些果脯糕点一样。甜腻得让人喉头发紧。

      远一点。
      须得远一点。

      姜刃默然退开一些。

      却连自己也没发现,手已经下意识要伸不伸地朝着沈雾背后方向护着。

      他不是第一次坐在椅子上摔倒。

      -

      今日沈雾坐得端正。或许是为了喜宴,还挑了一身勉强能看的衣裳。

      那鸟笼他都专门绑上了红绸,系得虽然歪七八扭,但意思是到位的。

      态度很好。

      “好!”

      他猛地鼓掌,率先为少庄主赢得一招喝彩。连看戏的态度都拿捏得当。

      宾客们:“……”

      “很好!”
      一瞬息,沈雾再次鼓掌。

      “……”

      然后,宾客们也默默鼓掌。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方才那一剑,书生确实使得非常妙,没办法不鼓掌。

      -

      少庄主也算习得庄主真传,双锤力重,砸在台上,震得玥姑娘心头发麻。

      她紧紧凝望这个自己等了多年的书生。

      他变了许多。

      眉眼褪去书卷气,愈发果决坚毅。清瘦身影轻如鸿雁,一手长剑挥舞如笔墨泼洒。

      那时他说的话,突然就一字一句响在她耳边。

      “玥娘。”
      “待将这些画卖了,咱们就有银子了,你不是说喜欢张记的玫瑰糕,我跟张老板讲过了,让他留几盒。”

      “玥娘,玥娘,你理理我。”

      ……

      “玥娘,那幅《上元戏灯图》果真卖得很好。”

      是啊。卖得很好。

      可是她等了又等,还是没有等到玫瑰糕。

      玥姑娘在日落余晖里落下两行清泪,悲伤都无声。

      -

      “无情剑,非有情,不无情。”

      沈雾似乎瞧见了什么有意思的事,语调都轻扬起来,“水云涧那疯子,不也做过多情种?”

      这话算是秘辛了。

      现下江湖上,谁还知道水云涧的灵剑子,也曾为一人入魔断道。

      少有人知晓,姜刃也不知晓。

      “世间事哪有全如意。”

      沈雾指尖轻扣着扶手,遥遥望向台上二人,悠悠道:“总要有缺,才会有圆。”

      姜刃依然没有作声。

      “阿刃。”

      平日里总是懒散不着调的人,话头一顿,眸光流转,语调难得有几分认真。

      “今日为师可是又教了你一份理,好好记。”

      -

      沈雾见过太多爱恨情仇,悲欢离合。那年游至寒山镇,他停下了这漂泊的旅程。

      本欲闲散过此生,未曾想丹阳王妃千里迢迢寻到他,求他铸一把剑。

      他问,一把什么样的剑。

      丹阳王妃飒爽一笑,红衣明艳。
      “一把必赢的剑!”

      没有这种剑。
      世上没有必赢的剑。

      沈雾拒绝了。

      -

      此后三日,丹阳王妃日日求上门。最后一日,她携了神铁而来。

      据说长平三十六年,丹阳王回京给太后贺寿,献上过一件宝物。

      此物状若祥云,通体漆黑,阳光下却呈七彩之色,神秘非常。

      有幸见过的人,都称其为天上之物。

      沈雾也听说过,却是第一次见到。不仅是第一次见到神铁,也是第一次见到丹阳王妃。

      丹阳王妃并不年轻。

      她与丹阳王年少相识,相扶相持,一同立在边疆守卫大梁。

      这些年的风霜,刻在她的脸上,也刻在心上。

      “沈先生。”丹阳王妃笑起来,眉目温柔:“我夫君乃是战无不胜的丹阳王,朔北十三州,是他的心血,亦是我的心血。”

      “这把剑,必须要赢。”

      -

      于是那一把王剑开始,沈雾就喜爱上了为每一把剑寻到归处。

      这一把剑,是他赠给书生的。

      收的银子,不是那块铁,买的是沈雾那本剑谱。

      他给他最基础的剑法,教给他剑是为了杀人,也是为了护人。

      而书生也确实学会了。

      以画入剑,为情入剑。

      -

      这是一场毫无悬殊的战局。

      书生不过苦修两月,纵使天赋异禀,内力与体质是没有办法从根本上改善的。

      沈雾眼见着他倒下,把柄长剑染了鲜血。

      “……玥娘。”

      书生应当是想笑的。只是嘴角扬起,血迹却流下。

      他努力用一如既往的语气轻声唤着:“回家。”

      玥姑娘站在台下,被重重山庄护卫保卫着。相隔望不尽的人群,她慢慢地,轻轻地,只说了一句——

      “林郎,我累了。”

      啪嗒。
      啪嗒啪嗒。

      下雨了。
      雨滴一点点,然后变成一串串,很快润湿喜服,冲刷血迹。

      又是一个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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