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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七十三章 逆行的剑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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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哪里?是要投敌吗?
城门戍卒将这消息层层上报,到达城主府时天色已黑,刚从外面回来的信王一面听着下人的汇报,一面把刚喝进去的一口凉茶喷了出来。
一个普通剑客出城本来不会引来那么大的风波,可他是洛春风。不论他本人平日里报不报家门名号,他的一举一动,都对于这一唐国首富的家族有着一定的象征意义。
何况他如今是四海剑室的掌柜之一,四海剑室在百花城的人脉又如此之广。这些不听话的江湖势力,此前以城主府之势强迫他们尚敢阳奉阴违,万一在危急关头真的临阵倒戈,他信王的罪过可就不只是办砸了一场评剑大会这么简单。
信王焦躁地在原地踱了两步,还是决定下令:“给我把四海剑室的人先抓过来!”
能抓的只有李长歌一个。据那回来的官差禀报,四海剑室在一个时辰前刚刚给伙计们结算了最后的工钱,随后一部分人各自回家,另一部分人跟着林羽和孙叔德,到城墙上点着火把检查那些守城器械去了。
“王爷,您看他怎么办……”官差有些为难地指了指被他带来的李长歌,后者一副只剩下半条命的样子,站都站不稳。
信王也无奈了:“送他回去,找个大夫看着,别把人给弄死了。”
看来洛春风这趟出城与四海剑室并无太大关系,信王想道。
那他出去是做什么的呢?前线的斥候已经探得了阿黎国大股部队的踪迹,距离百花城已经不足四十里,先头部队则离得更近。这个时候往西走,岂不是要直接一头撞进敌人的怀里吗?
他最终找来了辛易雪:“你跟他们熟,知不知道洛家的那个少爷,脑子是有什么毛病?”
辛易雪难得没有反驳:“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毛病。他只是说,他想把那些孩子带回来。”
百花城以西的小镇关山,有一座五湖书院。
洛春风已经许久没有去那小镇看过,只是通过那聘来先生的书信得知,那里的学生已有二十四名,都是镇里的孩子。
关山镇本就处在唐国与阿黎国的交界地带,如今兵祸将起,还不知道那里乱成了什么样子。
洛春风纵马疾驰,朝那小镇的方向径直奔去,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可这一路也并不平静。到处是拖家带口、衣衫褴褛的平民,想来是为了躲避兵灾而背井离乡。路边不时会出现坐着或躺着的人,乍看上去辨不清究竟谁已死了谁还活着,秃鹫落在空地上耐心等待,野狗叼着襁褓跑来跑去。
前方逐渐有了亮光,关山镇快要到了。
但这亮光并不是寻常百姓家的灯火,而是草料、木屋被点燃后的冲天火光。与之相伴的还有四处奔逃的乱影,男女老少的哭喊,铁器断裂,战马长嘶。
洛春风没有犹豫,驾着马朝那已经一半化为废墟的镇子赶了过去。
我来晚了吗?他有些悲凉地想着。
似乎还不算晚,至少在他纵马进镇时,还有不少人相互搀扶着往外跑。
他好容易截住一位中年大哥:“请问镇里现在是什么状况?是阿黎国的军队到了吗?”
“什么军队……”那中年人脸上淌汗,“我们这小小的镇子,就算军队路过了也懒得看一眼……是马匪,马匪来打劫了!”
这里本属于两国的交界处,所住的多是两国的牧民,平日里常在同一片操场放牧,也不太分得出彼此。
至少在这关山镇里没人想要打这一仗。这儿又小又破,并非什么兵家必争之地,原本应当可以躲过这一场兵祸的。
然而在这三不管的地界,还有一股势力相当活跃,那就是马匪。
洛春风对此也早有耳闻。马匪并无国属,或者说两国的人都有,专爱在无人管束的地方横行霸道。如今两国即将开战,都是厉兵秣马磨刀霍霍朝着对方脸上挺进,这些平日里就没有什么人管辖的小地方,自然就更加成为无法无天之地。
这里的镇民并不富裕,但人人家中皆有牛羊马匹,也有往来客商在此以丝绸茶叶换取皮毛货物,加上几乎不会遇到任何官兵围剿的风险,着实是个土匪们扒皮的好去处。
“短短十天,来过三波马匪。我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有血性的正拿着马刀箭矢和土匪拼命,其他人能逃就逃,逃不出来就待在里面等死。”
灰头土脸的中年人叹着气说完这句话,转过身逐渐跑远了。
洛春风继续策马前行,在已经有些面目全非的镇子中艰难地辨认着方向。
他终于摸到了五湖书院附近,一时间松了口气。书院位置偏僻,不在镇子的主路上,看上去还算完整,没有被刀劈火灼过的痕迹。
他急匆匆扣响了书院的门:“沈先生,你们在里面吗?大家情况怎么样?”
过了许久,那书院的大门才传来一声轻响,一缕烛光从门缝中悄悄透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文士从中偷偷往外看。
“沈先生,是我,洛春风!”洛春风也凑近门缝道。
“咔哒”一声,门插被打开,沈先生举着烛台站在门口,几个孩子哆哆嗦嗦地凑在他身边。
那沈先生看起来悲喜交加:“洛公子!这种时候你怎么来了?”
书院已经关门将近半个月了,家在镇中的孩子都各自回去做了打算,但留在书院的孩子还有十二人,都是在这镇上举目无亲的孤儿。
沈先生不是本地人,却也因为这些孩子迟迟没有离开五湖书院。眼看这小镇就要在一趟又一趟的洗劫之下化为废墟,他不想在这儿坐以待毙,然而外面兵荒马乱,他又不敢独自带着孩子逃难。
“这儿不能再待了。”洛春风当下决断,“跟我走,我护你们回百花城。”
那儿如今虽然也局势危急,但毕竟城高墙厚,有最基本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不至于担心随时遭到洗劫或丢了性命。
阿黎国的铁骑尚未到城外,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孩子们,你们会骑马吗?”洛春风将那十二个孩子逐一望了一圈,最大的赵珩和喻耽14岁,最小的孩子才5岁。
大部分人给出了肯定的回复。都是牧区长大的孩子,说是马背上长大也不为过。
“可是我们没有马啊。”沈先生苦恼地挠了挠头。
“会有的。”洛春风说,“在这里等我片刻。”
他出去了半个时辰,回来时身上染着血迹:“我带回来十匹,年纪小的和年长的共乘,此去百花城路上应该还算太平,抓紧走。”
书院外马嘶声此起彼伏,他皱了皱眉道:“这些马是从马贼那儿抢来的,性子都烈,你们能驾驭得了吗?”
他的目光扫过赵珩,后者完全没有听出他的忧心,而是一脸崇拜地望着他:“居然能抢马贼的马!洛先生,这也太帅了!”
洛春风苦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天下没有白得的好处,干掉那十个马贼倒是不难,只是他闹出这么大动静,撤出镇子的时候只怕要被人盯上了。
如果一会儿遇上意外,他可能会抽不出手来守护这么多孩子……
思及此处他又问道:“赵珩,喻耽,我从前教过你们一些剑招,你们自己可有练?”
“有,我们天天都练!”赵珩抢答道。
喻耽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点头。
“我这里有一件宝物,穿之可以刀枪不入。”洛春风解下外衣,露出里面一件通体银白的软甲。
“哇……”赵珩和喻耽两人惊叹道。
“我现在要将它赠与你们其中的一个。谁穿上它,这一路上就要和我一起,守护沈先生和师弟师妹们平安。”洛春风脱下那件软甲,目光炯炯地望着二人,“谁敢接?”
两个孩子都向前一步:“我敢!”
赵珩随即退了回去:“也罢,先生,这软甲给他吧。我剑术比他强,用不着这东西也能自保!”
“你胡说,明明我的剑术更强,我不要这软甲。”喻耽也退了回去。
洛春风暗自叹了口气,这两个孩子其实他哪个都不放心。但如今形势紧迫,已容不得他们在这里慢慢琢磨。
那件软甲最终还是被套在了赵珩身上。出发前洛春风叫住喻耽,最后叮嘱了一句小心,他身上没有防护,不到万不得已切勿和人火拼。
“可是先生,你现在身上也没有防护了啊?”喻耽仰着头看他。
“你这小鬼。”洛春风戳了戳他的额头,少见地露出了一丝傲气,“我有剑就够了,你们跟我比?”
他们趁着夜色闷头赶路,只想尽快逃出这片即将成为废墟的焦土。
然而十三人纵马而行的动静还是太大了。一股散匪很快注意到了他们,也很快有人认出了洛春风。
于是有人伸手一直:“头儿,就是那个背着两把剑的家伙,刚刚打晕了我们十几个人,还抢走了马!”
烈马弯弓,在阵阵叫骂声中,向他们老老少少的一行人愈追愈近,汇入的人马也越来越多。
不能让他们再靠近了。
“赵珩!握紧你的剑,带大家先走,我随后就到!”
洛春风勒住缰绳,拨转马头,望着那带着无数杀机的层层黑影,冷笑着拔出了剑。
昔日他的两把剑,一名玉露,一名轩辕,出鞘之时,极尽风雅,然而它们被留在了他广陵的家里。
如今的鸳鸯双剑,是由他们自家铺子打造而成的。
马贼们放慢了速度,在他对面稀稀疏疏地列了三四排,第一排的正朝他张弓搭箭,准备直接狙杀。
“我还没有给你们起过名字啊。”洛春风弹了弹剑身,铮铮有金石声。
他纵马一跃杀入敌阵,瞬间便割下两颗好头颅,血溅了一身。
“我有两剑!”他翻身躲过一柄迎面劈来的马刀,反手砍下那条伸到眼前的胳臂。
一剑忘死!
一剑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