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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你看见我的蛇了吗(二) ...

  •   3.

      同事们这几天又去探查了几次,却未果。他们甚至一个人都没发现报案人说的黑色动物。

      于是有人提了一个建议。

      「既然下水道找不到的话,那我们把它引出来不就行了?」

      我也赞同这个主意:「既然它之前是出现在黑夜里,专门吃肉的话,那我去勾引一下,没准它就会出来的?」

      同事叶达坐在我的对面,表情担忧:「让书雪前辈一个去吗?会不会很危险呢?」

      身后有人拍了他的肩膀笑道:「哈哈哈……叶达,这你就小巧了武书雪了!」

      是当初同我们一起去探查的李警官,他说:「也是,你刚刚上任不久不清楚。武书雪可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进来的哦。」

      「无论是格斗还是文化……」他补充道。

      我望着勾肩搭背的两人,笑笑没说话。

      叶达一愣:「书雪前辈这么厉害的么?」

      楞头青小子一脸茫然。

      我见状:「其实还好,但在场的人确实没有人打赢过我。如果小达什么时候有时间也可以找我。」

      叶达一脸哇塞。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计划。

      由于我家距离那个地方很近,正好方便了这个计划的实施。具体也不是多精妙地计划,就是让我买点带血丝的肉类,时不时经过小巷而已。

      「其他人就远远跟在书雪身后就行,她如果发现了,一定可以抓住那个东西的。」

      「书雪最好在身上带把刀吧,以防万一。」

      我们没想过这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再说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带枪什么的。动静太大,会吓到人们。

      我:「好的。」

      只不过,我总有一种奇怪的预感。

      这件事情或许并不是我们想的那般,可以这么简简单单地解决。

      之后的几天,我都穿着便服,手里拎着牛肉或者猪肉,途径那条路,身后缀着我的几位同事。

      明明我们在做正经事,却表现得异常猥琐,行人看了我们,好歹都得打个110示意一下。

      我走在巷子里,一边自言自语:「牛肉吃腻了,下次买羊肉吧,不知道羊肉它肯不肯吃。」

      现在晚上八点,外边路灯亮着,而这条巷子里却暗得要死,伸手不见五指。

      「所以,为什么我要摸黑走啊?」

      我站住脚,伸出一只手去掏手机。

      「咔嚓」

      一股大力从我另一只手上传来,有什么东西咬住了我的肉,并且用力往那边扯。

      来了!

      但那股蛮力大得不像人,好吧,它可能都不是人。

      我丢开手里的东西,伸手扑向它的身后,它在咬肉,所以它后面绝对可以挨得找的。

      但我甚至都没摸到它,像条泥鳅似的,抓了个空。但它想跑,我的手被它的身体蹭到了,我反手就去抓……

      ——好滑。

      小巷子安静下来。

      同事匆匆忙忙跑过来,一句接一句地问我。

      「出现了?」

      「怎么样,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有没有受伤啊,你还好吗?书雪前辈。」

      这是好晚辈叶达问的。

      ……

      我安静了一下,问:「有没有手机或者手电筒。给我照照。」

      不知道是哪个人打开了手机的后置手电筒,照亮了这个地方。

      我的牛肉壮烈牺牲,就连专门换的皮袋子,都被那东西咬坏了,只剩下一半惨兮兮地躺在肮脏的地面上。

      除去这些,地上还有水渍,像是泼了一盆水一样,而且还有一种恶臭。

      是下水道里,水的专属臭味。

      「唔,好臭啊。」有人吐槽道。

      而叶达注意到了粘在我手上的东西,「书雪前辈,你手上的是什么?」

      我甚至不敢乱动,因为太恶心了。那个东西碰到我了,留下了滑腻粘稠的液体,此时还正往下滴。

      「像鼻涕似的。」还有人吐槽道。

      我:「……」

      「有纸吗?给我来一点。」

      叶达递给我几张纸,我把手仔仔细细地擦干净。

      「我摸到了那个东西,身体滑滑的,应该有比如说跟泥鳅一样的粘液?根本抓不住它,而且……它好恶心啊。」

      李警官思考了一下:「刚刚太暗了,也没有看见是什么东西。滑腻的,身形还这么大的,到底有什么动物符合呢?」

      「而且还跑得这么快,我们听见动静,赶紧跑过来了,都没有看见一面。」

      ……

      我们看着半开着的破碎井盖,站在原地思索了很久,最后得出结论。

      ——下次再来!

      4.

      我们应该是打草惊蛇了。

      因为之后一些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发现它了。并且也没有出现报警电话,没有人碰见那东西了。

      同事们都松了口气,猜想它是不是离开这里了,是不是看见他们,不敢出现了。

      于是他们叫我不要去了。

      但我已经养成了习惯,还是每天都会经过那个巷子,只不过区别就是,不会天天买肉了。

      谁家这么富有,天天吃牛肉啊。

      ……反正不是我。

      这日天下好大雨,可以说是倾盆大雨。把着伞都可以把伞下的我淋湿的那种,我艰难撑着伞,打算赶紧回家洗澡去。

      但出了巷子之后,看见街道旁竟然站着一位没把伞的勇士。

      一个男人。

      穿着白大褂,里面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踩着皮鞋,没把伞。

      大雨覆盖了视线,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知道身材一定很棒。身量极高,近一米九,身形修长,宽肩窄腰。

      重点是什么?

      帅哥!大雨!不把伞!

      □□!

      还站在我一定看得见的对面,四周没有人,只有我一个人。

      我:「……」

      这等好事可轮不到我,我直接面无表情直接经过他身旁,天王老子来了,我今天都不会管他的。

      「Have you seen my snake?」

      模糊的声音从雨声清楚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哟,还是个外国帅哥。

      我还是没走掉,因为这个外国帅哥扯住了我的伞边,又换了一种语言问我。

      「你看见我的蛇了吗?」

      我:「什么,蛇?」

      这个奇怪的男人,在奇怪的地方,问着奇怪的问题。

      「snake,有很长的,滑滑的尾巴,喜欢吃肉,牛肉猪肉……喜欢呆在阴暗地地方。」

      他向我解释道,口音很诡异,几乎让人听不懂,带着严重的沙哑。我听了很久,才知道他在说什么。

      而他向我描述的东西,也像极了这几天我遇到的生物。

      「你认识它。」

      男人肯定地说,他扯住我的伞,一点都不放松。

      「应该算见过?原来那是蛇啊!」

      我恍然大悟,果然,我之前猜的没错。滑腻的应该是蛇尾,但这条蛇也太大了吧?

      「那请问你是……」

      「我叫克莱尔拉丁·柏宜斯·曼德尔,是一名研究员。你可以叫我柏宜斯,女士。」

      我上下扫了几眼,「哦,所以那个东西是个实验体?」

      不过,我们这里有这么抽象的实验体吗?从外国来的实验体?听起来好魔幻啊。

      「是的。」

      雨还在下,哗啦啦地把他砸了个透心凉。这里并非谈话的好地方。

      按道理而言,作为一名独居女性,是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的。还是一名一米九的外国帅哥。

      出于对我实力的自信,我还是把柏宜斯领到我家里面。

      递给了他一条毛巾,以及一杯热水。

      「柏宜斯先生,也就是说,你研究所的实验体跑了,跑到我们这里来了?」

      「是的,女士。」

      黑发绿眼的外国帅哥点头承认道,但他全身被雨淋湿了,湿漉漉得像条落水的大狗。

      出于好奇他为什么大雨天不把伞,为什么傻愣愣地站在那里问路过的我。

      我问他:「你是没有地方去吗?」

      「是的。」

      我笑了下:「也没钱?」

      「是的。」

      我愣住:「那……身份证呢?」

      「没有。」

      「……」

      「那你怎么来到这里的?」我心里满是疑惑。

      柏宜斯顿住,想了想,说:「不知道。之前我还在研究室里做研究,然后发现它跑掉了……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到这里来了。」

      「还忽然下起了大雨,看见了你。」

      外国碧眼帅哥诚实地说道,眼睛里尽是认真与慎重。

      他说的是真话。

      这我辨别得出,毕竟之前训练过。

      但他的话,听起来像个魔幻故事。是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吗?哈哈,哪儿有这么奇妙的。

      当这里是小说吗?动不动就搞穿越?

      「那你那边是什么样子的?」我倒是没嘲笑他,只是开玩笑地问:「会有魔法吗?」

      柏宜斯眨眨眼,碧色的眼睛如翡翠一样纯净好看。

      「我不知道,我没有出过研究所,对外面也不是很了解。」

      「不过,我知道,我的蛇是最听话的。它很乖。」

      我看着面前的这个人,「那你可以把它抓回来吗?它最近对我们造成了不少的麻烦呢。」

      「可以的,女士。」

      「我叫武书雪。」

      「好的,武小姐。」

      我看见他的白大褂上,就算被雨水冲刷过,还残留着几丝淡红,就像干涸的红颜料,无论怎样都洗不干净。

      我不相信所谓的研究所里会有颜料,所以这是……血迹么?

      5.

      第二天,我带着柏宜斯去挂了寻人启事,希望他的家人可以认领他。

      一个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的人,在这个世界里,真的是太奇怪了。

      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也不能肯定他穿越了。毕竟我是唯物主义者,没见着的事情不会承认的。

      我带他去买了几件衣服,带他去吃饭。带帅哥吃饭逛街是极其赏心悦目的。

      「喂喂,武书雪。你是你男朋友?」有认识的人拉着我八卦。

      「当然不是,我哪儿来的外国男朋友啊。」我讪讪地笑。

      这人我不是很熟,但嘴够松,今天就算跟她说了不是男朋友,明天所有人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

      她:「哦哦,我懂我懂。」

      你懂个屁。

      我背对着她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算了,跟她争也不是好事。柏宜斯我们去吃饭吧。对了,你喜欢吃什么?外国人一般吃汉堡包?或者西餐吧?」

      吃西餐就是贵了点,我还没这么多钱,可以请得起人吃。

      正当我觉得可能要破费的时候,几颗宝石递在了我的面前。

      「唉?」

      柏宜斯不好意思:「武小姐,我只有这个了,请用这些。以后我再去挣。」

      我不客气地拿过来,「谢谢啦,今天吃什么就直接说吧。」

      「西餐。」

      ……

      「thre……五分熟,谢谢。」

      一份五分熟的牛排被端上来,我看看面前这个俊美的外国男人,动作僵硬地使用着刀叉,就像刚刚学会用餐具的小孩。

      柏宜斯发觉到,他说:「在实验室里好久都没有用过了,都不会了。」

      我:「啊,不好意思。」

      看着他把半生的牛排递进口中,咀嚼之中,甚至有一点血痕粘在了嘴角。

      「看来以后还是得换一种,五分熟还是吃不习惯。」

      我下意识地说:「就是,太生了。」

      他安静地点点头,我不由感叹,好一个欧美风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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