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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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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充满好奇的注视下,李荨之介绍给了他那款曾经在朋友圈风靡一时的微信内置小游戏。玩家需要操作小人从一块砖跳到另一块砖上,以按压的时间估算距离,坚持得越久,分数越高。
显然,这种需要经验的游戏食怨更加不是他的对手,才第一次起跳,他就直接掉下了平台。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比我更手残的人。”李荨之忍不住吐槽了,“不是,再怎么说,第一块砖也该跳过去吧……”
“本大爷不玩这个了!再换一个!不要你练习过的,不公平!”
“好吧好吧……”
……
如此一番,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漫长作战,食怨终于不得不选择了放弃。他瘫倒在地面上,绝望地盯着头顶的柿子树,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你输了第十三次了哦,食怨。”李荨之说。
“啰嗦!该不会是你作弊了吧?李荨之!一定是这样!不能一直由你来选游戏,我也要选!喂,你会玩陀螺吗?”
最后,恼羞成怒的食怨终于忍不住提出了他最擅长的替代方案。
——抽陀螺。
陀螺是风靡于上世纪末期的一款非常原始的手动玩具,基本都是爸爸妈妈年代的人的回忆了。和手机游戏不同,陀螺对操作的唯一要求就是准确而有力的“鞭打”。食怨从箱子里抱来两只大木头陀螺,放在李荨之面前。
李荨之好奇地端详着它们,每只大概有十二厘米高,还刷上了彩色,十分漂亮。
“这是你亲手做的吗?”
“对。我们俩同时让它转起来,陀螺撞到一起之后立得更久的人获胜。”食怨大概演示了一下鞭打陀螺的方法,看得李荨之两眼放光。
“这个有意思!你真厉害啊!”
“哦……”食怨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其实做这么一个玩意也不用多久。”
到了21世纪,孩子们似乎都已经不屑于玩这种亲手制作的粗糙玩具了。但李荨之一向偏爱手作的工艺品,对竹伞都爱到那种程度,看到木头陀螺当然也会觉得喜欢。他发自肺腑的赞誉让食怨干劲十足,马上带着“教练”般的威严督促他快些拿起小鞭子,抽打陀螺的侧面。
“一定要找准位置,从边上给力。”
“这样吗?”
“差不多!再带一点角度,不要往里面使劲。让它转起来。”
“哦……”
“动作果断一点!”
李荨之折腾了半天,总算学会了让陀螺立起来的办法。
“我成功了!”
“那现在我们就来比试吧。”食怨自信满满地说,“我说一二三,我们同时让陀螺转起来,都往中心移动,看谁的陀螺被撞飞!一,二……三!”
两人在同一个瞬间挥动了鞭子,木制陀螺马上在地面上转动了起来,发出呼呼呼的风声,李荨之紧张兮兮地握着拳头,目光一刻不离自己的陀螺表面。转吧……转吧……然后快点把对方的陀螺撞走!他在心里默默念叨着,一点点一点点地,那两只陀螺离得越来越近……
只闻“哒”地一声,李荨之的红蓝陀螺就跳出了圆圈范围,失去平衡,很快停下了旋转。
“好气!就差一点点!”
李荨之很是遗憾地捶打着柱子。
食怨嘿嘿一笑,道:“李荨之。”
他汗毛竖起,“嗯?该不会真的要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去村口撒——”
“哈哈哈哈!啊,我很尽兴。”看到李荨之吃瘪的表情,食怨开怀大笑起来,他笑得无拘无束,比昨晚的深竹还要畅快,“已经好久没人陪我这么玩过了,哈哈哈,真是神清气爽啊!太开心了!”
在他的注视下,食怨再一次瘫倒在地上,只是嘴角还带着笑意,他的胸口因大动作的呼吸而上下起伏,仿佛一下子清空了二十年来积压在灵魂深处的愤懑和寂寞。
“谢谢你啊,李荨之。”
“谢我什么?”
“今年我也该满27岁了,按照村外的时间的话。”他的声音突然充满了坦诚,“真不想承认,但是……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吧?”
李荨之惊讶地在他身边坐下,“这么老?比我大好多呢。”
“大了十三岁,都快有你的两倍了。”食怨闭上了眼,“没人教我该怎么在村子里生存下去……也没有人像爸妈一样管着我,我可以不学习,不工作,整天在外头疯玩,随便做自己爱做的事……但是,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却还是和二十年前的自己毫无区别。还是那个啥也不懂的笨蛋小鬼。”
“……”
“真的一点也没进步啊。”说着说着,他揉了揉眼睛,鼻子也有点发酸,“原本到这个年龄,都该结婚生子了才对。”
李荨之觉得现在他不该说多余的话。可他又无法保持沉默。那样显得太刻意。
在主动打开话匣子的食怨面前,他不想成为一个回避话题的胆小鬼。
“你想去外面上学吗?食怨?”
“不想。”这次食怨倒是回答得相当果断,“这二十年来我什么事也没做成,空耗大把光阴,结果连字都没认会几个,没人愿意做我的朋友,最后也只能威逼利诱三胞胎兄弟,让他们做我的小跟班。可我还是不想回去。”
他顿了顿,像在对自己倾诉一般,呼出了一口气。
“我想逃走。”
回忆的画卷逐渐展开,他的眉宇间第一次染上了想哭的颜色。
。。。。。。。
1998年。H市萧山。
一对农民夫妇的新居洋房刚刚建成,他们在稻场里摆上了几桌酒席,邀请来自各地的亲友参加乔迁仪式。
农妇的儿子刚满七岁,正是最野的年纪,常常在村子周围捣蛋捉弄人,她不得不警告他绝对不准动摆在桌上的果盘——要是缺了菜就会不吉利,这种说法来源于农村人普遍对粮食的珍惜。
百般无聊之下,小男孩只好沿着被高墙包围的、平缓的斜坡漫步在黄泥路上,和鸡群打闹,寻点乐子。
今晚他的叔叔会来。那是一个很惹人厌的伪君子,文质彬彬,戴一副黑框眼镜,是市区一家小型服装厂的厂长,自诩读过大学、受教育程度高,总会在别家人办喜事丧事的时候过来掺一脚,写上几幅歪歪扭扭的对联。他还会对仍旧留在乡下务农的弟弟弟媳冷嘲热讽,言行举止中无不泄露出铜臭味儿的傲慢和偏见。
小男孩很不喜欢他。
既然他要来作客,今天就索性不回家好了,免得还要对他说什么“叔叔好”一类的客套话。
叔叔说,小男孩是个很奇怪的孩子。
也许他是对的。才几个月大的时候,被抱在怀里的小男孩就会撕咬他的母亲,像一只受困的动物;两三岁的时候,他的耳朵好似一对无助的扩音器,无论什么内容都会以最大的音量传送给他,让他极容易变得歇斯底里;识字之后,他却对书本毫无兴趣,每天在村子前后的果树上爬来爬去,满足他对嗅觉的高度需求。
他无法控制自己骤然间的冲动,当兴奋感上来时,就必须缠着路过的可怜人让他们配合他玩游戏,否则就会暴怒。
“小十。”然而母亲还是找到了他,把他拎回家,责令道,“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叔叔一起生活了。”
“我不要!”
“城里小学教育质量好,对他的成长会有帮助。”那个男人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在打量一只野狗,充满了嫌弃,“不过要是他不听话,我随时会把他送回来。城里和乡下可不一样,不能让你为所欲为。”
“那是当然。小十!你听见了吗?”
“我不要!我不要和他一起走!”
不论他如何努力地挣扎,都无法改变成年人们的既定事项。他们满心认为这是为他的前途着想,他打翻了一桌子酒席,结果父亲带着绳子走上前来,把他五花大绑地放在了叔叔的汽车后备箱里,无情地关闭了后备箱盖。
“啪——”
他的恐惧随着黑暗的来临达到顶峰。
他知道了,反抗是毫无意义的。早知道这样,也许他就应该趁白天跑得远远的,逃去他们捉不到的地方……
但他已经成为了囚徒。
“进屋要脱鞋。我要说几次你才能记住?下次再犯就不准吃饭了。”
“哦。”
“回话的时候大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