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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9 ...

  •   1942年夏,重庆朝天门码头。有个人胳膊上搭着件薄外套从民生公司的大船上下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爬上几百级又高又陡的石阶。他一边抹着脑门上的汗,一边饶有兴致地望着两边那些吊脚楼,在薄薄的晨雾中都像是浮在天上的——原来天宫里也是如此寒酸——这就是战时的陪都,向他展现的第一道风景。朝天门是长江和嘉陵江的交汇处,现在正值涨水季节,浩浩荡荡两条大江滔滔东去,发出阵阵轰鸣。远处的汽笛飘荡在风中,轮船上的万国旗漾起朱红的微笑,像是挂着一串串辣椒。潮湿的空气里,闷热无处躲,他搓着手对身后跟着的一个年轻人道:“都说南方气候宜人,我看倒不见得,在北平冷极了还有炕头,到这里只想把身上的皮都剥下来。”
      “爷,你热么?”年轻人像是会错了他的意思,忙将掀起自己的衣服为他扇风。
      那人无可奈何地揉了揉他的头发,道:“个子长了,脑子却不长,现在都一门心思顾着逃难,哪里说得上热不热,你当还在北平享福么。” 短短五年,他高了。也壮了,自己比他都还要矮上一截,去够他的头顶已然有些吃力。他正是沈绍,当年跺跺脚九城乱颤的沈二爷,辗转几年之后,和他须臾不可分离的狗腿子阿飞一起,也到了重庆。

      当年沈绍料到在日军的围困下,上海必然物资奇缺,而美英法等列强都在上海设有租界,绝不会坐视这座城市的沦陷,日军最终定会会铩羽而归。但是全世界却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当他历尽艰辛,带着一大车的日用品走到上海郊外的时候,才知道上海已经被日军攻克,城里的人都在向杭州无锡等地逃难,他雇佣的伙计们见势不好,也一哄而散,沈绍只得独自北上,转向另一个备受日军压力的重镇——郑州。
      这个时候徐州会战已经开始,中国守军节节败退,连张自忠上将也战死枣庄,沈绍才走到黄河边,便遇上国民政府为了阻挡日本人的进攻,掘开了花园口的大坝,将整个河南变成了浩瀚泽国,一夜之间,四百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沈绍被滔滔黄河水困在原地动弹不得,亲眼目睹那些灾民惨状,卖儿鬻女,家破人亡,心中竟不忍起来,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将那一车的货物以难以想象的低价就地卖掉,连本钱都没收回来。
      待洪水退去,已是一九三八年的九月,沈绍动身返回北平,他去赵夜白的小院寻谢家声,却已是人去楼空,他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丹桂大戏院,在门口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词,倒和赵夜白的声腔有些相像,沈绍大喜过望,进去一看才发现是他的那个叫少白的徒弟,一年多光景他长大了不少,正立在台上全神贯注唱一出《汉宫秋》,这本是赵夜白的戏,现在他顶了这个名头,言行举止都学得似模似样,涂着白惨惨的一张脸底下,恍若赵夜白附身。
      沈绍将身上仅剩的几个钱给了那店小二,跑堂的还认得他,当年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沈二爷,谁能忘记?“爷可是好久都没来了……”小二觑着他下巴上略有些凌乱的胡茬说道,很有些嘲讽的意思。
      沈绍在后台等了很久,终于看见少白出来,他今年十四,还不到十五,却已经像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极风情地往那镜子前一坐,头靠在椅背上,自有人上来为他卸妆,看着自己本来的肤色一点一点从那些脂粉下面挣脱出来,少年竟有些厌恶的样子,微微皱着眉道:“我认得你,沈二爷,是么?”
      “是我。”沈绍规规矩矩地答道。
      少白红艳艳的嘴唇慢悠悠吐出一口气,道:“你是来找我师傅的?”
      “我来找赵夜白。”
      “我就是赵夜白!”少年突然跳起来,“睁大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给我听好了,我现在就是赵夜白,没有别人!”
      “我来找赵夜白。”沈绍念着他的本名,“你知道他去哪里了么?”
      少白对着镜子一笑,忽然推开伺候他的人,晃晃悠悠地站起来道:“你找他做什么?”
      沈绍闻到他身上的腥气,皱了皱鼻子道:“你喝酒了?”从前赵夜白对自己最是严苛,晚上有戏场子的时候因怕声音粗浊,绝不吃一口东西,甚至连茶也不喝,只用清水润喉。
      “不喝酒怎么成得了赵夜白?”少年自梳妆台下拿出一个玻璃瓶子,拧开来就往喉咙里灌,沈绍一闻便知是烈性的威士忌,价格不菲,亏他能买得起。少白已经有些微微的醉意,两颊被烧得绯红,曳着声气道:“赵夜白一生下来,就是活在戏里面的……我……我没他那么好的福气,肉体凡胎,拙嘴笨腮,学不来那样人戏不分,君临天下……沈二爷也是因为这瞧上他的吧……”
      见沈绍不说话,少白极痴迷地瞪着那镜子里的人影道:“你看,你看,这里面的人多贵重,多漂亮,谁看了不喜欢?我也想要变成这个样子,钻进去,抹杀他,扒了他的皮穿在我自己身上,一辈子都不脱下来……”
      沈绍知道那赵夜白,是多少年才能出一个的,他为戏而生,也只能为戏而死,抑或是,他自个儿就是一场以天为幕,以地为台的大戏,世上所有人都是他的观众,看他在上面演一出千古绝唱。多少人恨他,也有多少人羡慕他,却都是因为爱他。爱他,学他,在醉眼朦胧中,穿他的衣服,唱他的戏词。
      还是不像他。
      瞒得过所有人,却终究骗不过自己。最后只好发疯似的,隔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嫉妒他。
      沈绍不声不响起身告辞,他终是没有找到谢家声,连赵夜白的踪影也失去了。
      往后几年,他走遍大半个中国,被拆掉炮台的天津卫,还没洗干净血腥的南京城,碾成齑粉的徐州,还有打得在地图上只剩下一个名字的长沙,到处都在兵荒马乱,那生意自然没什么起色,本钱也越来越少,最后他在上海买了一张船票,逆流而上,终于在一个月后,到达国民政府的新首都。然而这座地处西南的城市显然并没有做好成为都城的准备,到处都还弥漫着江湖习气,码头外被烤得滚烫得沙石路上店铺林立,精赤着上身的汉子将货物狠狠往肩膀上压,他们的汗水流淌成一条河,然后汇入长江。背着孩子的女人,坐在檐下那一线可怜巴巴的阴影里,做些缝缝补补的伙计,偶尔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邻居们说些闲话。沈绍猛然想起北平城里的那些小胡同里,静悄悄,雪落的声音,从北平到重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
      阿飞第一次来重庆,看什么都新鲜,闻到旁边角落里传来的烧饼香味,嘴巴也不禁有些馋了,沈绍看他的样子,笑着从兜里摸了几毛钱道:“正好我也饿了,你去买几个饼回来填填肚子。”
      阿飞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这些年跑了许多地方,面容比五年前稍微活络些,但总是跟在沈绍屁股后面撵来撵去的习惯却一直改不了。他接了钱,几乎是有些雀跃地向烧饼摊子跑去,厚实的胳膊在尘土中轻捷地摆动起来,黑硬的汗毛被阳光镀成金黄的颜色,曾经让苏千袖赞赏不已的纤细腰杆上生出一层有一层紧梆梆的肌肉,摸上去就像是碰到了一块铁板似的。沈绍也不知道,他的那条小看门狗什么时候竟长成了一条凶猛的狼犬,或许是他敏锐地意识到主人仅是不同往日,乱世里,想要保护一个人,除了自己变强,还有什么办法。阿飞没念过几年书,也不及别人聪明,只剩下一把力气,一丝不剩,全用在了沈绍身上。
      沈绍看见阿飞强健的汉子的身体,脸上却挂着少年般的懵懂神情,笑着骂了声“没见识的东西”,他现在才发现,这个狗腿子长得还是有几分气魄的,浓眉毛,高鼻梁,厚耳垂,怎么看怎么像东北的男人,但那脸盘还是狭小,甚至是有些尖削的,五官都几乎塞不下,于是委委屈屈生了一双小眼睛,又像是江南人氏。
      不一会阿飞就揣着四五个烧饼回来了,大热的天他竟还怕冷了似的捂在怀里,拿出来的时候,沈绍见他的胸膛上都被灼红了一片。“傻子,痛不痛?”沈绍戳着他的伤处,那样毫无保留的忠诚让他宁愿相信也许阿飞脑筋真的有问题。
      阿飞咬着嘴唇笑了笑,郑重其事将一把零钱交到沈绍手里:“本来是八毛一个,我一口气买五个,只收我三块钱。”
      “一块钱也这样省?”
      “一毛钱也要省。”
      沈绍笑了笑,低头咬了一口,虽然是码头旁边的小铺子,手艺却着实不凡,外酥内软,满嘴生香,细津津的香油从牙齿缝里流出来,还混着一股蔗糖的清甜。阿飞刚吃了一个,还嫌不够,抬头却看见沈绍的脸色忽然一变,抓着他就问道:“这烧饼是哪里买的!”
      阿飞一怔,指着街对面的黄桷树底下道:“就是那家!”
      沈绍捏着烧饼,三步并作两步从马路上横穿过去,抬眼就是那棵巨大的黄桷树,他隔着浓密的树荫,看那个卖烧饼的人戴一顶破旧的斗笠,将整个脸都遮住了。大热的天,他像每一个码头工人那样,穿一件灰色的布褂子,露出两只肥白发亮的手膀,那襟口却扣的严严实实,像是要穿出长衫的风姿。他一双手在炉子上忙忙碌碌,却被一排油盐酱醋挡着,着意让沈绍看不清楚。沈绍把手里的烧饼都要捏碎了,香油浸透薄纸,从他的指缝间顺手手背上的关节,滴在他的衣袖上。
      阿飞忙不迭地夺过来,连声问道:“爷,烫着了么?”
      沈绍却望着那个人道:“你看,他像不像?”
      “像谁?”
      “蠢货!还能像谁!”
      阿飞突然明白过来,这几年都没有听沈绍提起过,他以为他已经忘记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但他还是不敢当着他的面扯谎,仔细看了一阵道:“是有点像,又不太像,胖了些……”
      这时有个过来卖烧饼的人,递过去一张纸币,那摊主像是找不开似的,他伸过左手在衣摆上擦了擦——只是这一瞬!
      阿飞只看见沈绍风一般地冲过去,一巴掌掀掉了那人的斗笠。
      “果然是你!”那么咬牙切齿的四个字,炮弹一样喷射到他的脸上,然后以一种说不清是温柔还是惊奇的语气说道:“这么久不见,你长胖了……”
      谢家声长胖了,他自己也知道。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仅没有抽干他的精神,乱世反倒教他磨练出一身骆驼似的本领,他就像是沙漠里一棵渴极了的仙人掌,将吃下去的一切东西都在体内存积起来,只怕度不过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干旱。
      谢家声仿佛有些不好意思,将两只手都揣到裤子上的口袋里。“你也来重庆了,真巧。”
      “重庆可真热……”沈绍忽然感到一阵滑稽:他说这些做什么!
      “你住在哪里?”谢家声问道。
      “早就订好了的,福生旅社。”
      “要不去我那里坐坐,就在这里不远……”
      “可是你的生意……”
      “都是小本买卖,这个时候也赚不了什么钱。”

      说是不远,沈绍却走得腰酸腿软。随着国民政府西迁,各部官员携带家眷一起涌入,另外还有从沦陷区不断逃过来的难民,有投机者哄抬着重庆市中心的房价一路高升,谢家声租不起,东挑西挑,终于在沙坪坝区南开中学后门处的南友村附近找了一栋房子,一间客厅,东西各一个房间。这十几里的上坡下坡走得沈绍暗中叫苦不迭,方知这山城不是浪得虚名,他这几年虽久经历练,阿飞却将万事都料理好了,倒没吃多少苦头。只见谢家声竟是步履如飞,沈绍跟在他身后,看他的腰背较之五年前强壮了不少,隔着一层布衫,已能窥见下面肌肉蛰伏的影子。尤其是那两根手臂,蟒蛇似的,恐怕一旦缠上,就再也挣脱不开,暑气蒸腾下,沈绍竟平白打了个冷颤。
      开门之前,谢家声先贴着木门听了片刻,道:“待会进去的时候小声些,这个点他怕还在睡觉。”
      “你这里还有别人?”沈绍跟着谢家声进去,见东边的屋子外挂着一道青色门帘,却没关门,谢家声探头进去望了望,有些埋怨道:“这么大的太阳,不好生在家里歇着,跑出去做什么……”
      沈绍这才明白了,谢家声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再是北平饕餮居的掌柜,一双妙手,牙尖嘴利,他现在是全中国四万万逃难人群中的一个,只有最强健的臂膀,才能保护得他和那个人在这个艰难世道里生存下来。谢家声逼着自己变强,再强,强到可以他的胸膛足够厚实宽阔,才能阻挡一切危险的侵袭。“你成家了?”沈绍若无其事地问道。
      “我倒想,可谁肯嫁给我这个还拖着个病人的穷小子?”谢家声猜到沈绍的心思,轻轻笑道,“那里住的是我的师兄。”
      “赵夜白也来了?”沈绍一惊。
      “我们一起从北平逃出来的,他身体不好,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只能趁下午没人的时候勉强眯几个小时。”谢家声时常想起南下路上,他们两个挤在破旧旅馆的同一张床上,半夜醒来,就看见赵夜白大睁着的两只眼睛,牢牢盯着天花板上的某一个点,像是要将它活生生吞到肚子里去。他没了戏台没了戏,连名字都失去了,谢家声也很惊奇他竟然能一直撑着活到今天。谢家声想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似的伸出一根手指,往他脸上缓缓按下来,看那肌肉逐渐现出一个小小的凹槽,脸上平白添了一个酒窝,再慢慢弹起来,恢复原状,只剩下一个微微泛红的小圆点,仿佛被蚊子咬过一样。谢家声像是不愿再顺着这个说下去,他沉默一阵,道:“你饿了么,我给你做点东西吃吧。不过我现在不比在北平的时候,几道家常菜,你可别嫌弃……”
      沈绍哈哈笑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谦虚,我记得当年的饕餮居老板在厨房里可是比我还要狂妄。”
      谢家声举用左手揩了揩额头上的汗水,道:“今时不同往日,你沈二爷不也……”他却没有继续说下去,有些事情,提起来也只是徒增伤感。他站起来,将那件沾满油渍的围裙又系上了:“长久没有客人来,只怕我的手艺都生疏了,沈二爷请稍等片刻。”
      沈绍听厨房里传来锅碗瓢盆的声音,还有淡淡然新鲜的蔬菜汁水味道,沈绍从门缝里看他来来去去,竟生出几分熟悉的感觉。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谢家声和赵夜白在北平定然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他们对于北平那座城市的感情远比他来得深,他始终是个外人,而对于他们来说,那却是他们的根。
      虽然是两个大男人住着,但赵夜白和谢家声都是极爱干净的,目光所及之处都被收拾得一尘不染,沈绍还瞥见被烟尘熏得昏黄的墙上孤零零地挂着一张老旧照片,他在谢家声的房间里也曾见过,十几个七八岁的孩子,裂开缺牙的嘴笑得畅快,有的张狂,有的腼腆,沈绍认不得哪一个是赵夜白,哪一个是谢家声,只看见有个稍微大一点的男孩促狭地趴在另一个肩上做着鬼脸,他是唯一一个没有笑容的。
      沈绍等了许久,觉得脚底板都僵了,他掏出怀表一看,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他正有些不耐,谢家声才陆陆续续端着四个盘子出来,看见他脸色,只得抱歉地一笑。沈绍细看那些菜色,两菜一汤一碗凉稀饭,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他提起筷子搅了搅,一盘土豆丝竟没有切匀,长长短短,粗粗细细,不像是出自谢家声的手笔。“你的刀工可是退步了。”沈绍说话毫不客气,转头再看那盘青菜,炒得老了些,颜色看来没那么鲜亮,顿时就倒了一半胃口。他勉强挟了一筷子,舌头一扫就囫囵吞下去,那味道稀松平常,若是旁人倒还说得过去,但搁在谢家声身上却是太过离谱。
      “这种东西也来糊弄我,你是想药死我么?”沈绍瞅着他就笑,话里面不知是个什么滋味,谢家声生来就与油盐酱醋打交道,怎会品不出来。他却也不计较,顺着沈绍的话头接过去道:“那……沈二爷想吃什么?”
      沈绍想也不想,张口便道:“第一要腊八粥,作开胃菜,第二要过桥米线,是主食,第三是云片糕,当饭后甜点,最后还少不了一碗三鲜虾丸汤,我打包回去作宵夜……别忘了,那虾丸可是要豆腐做的。”
      “就你的花样多……”谢家声的喉咙突然疼痛起来,像是这四道菜一股脑全都塞进了他的食道,滚烫的汤汁,去了胡的红枣,还有淘得精细的小米,一粒粒他都数得清楚。他奋力地蠕动唇舌,胃里面发出尖锐而饥饿的呐喊,他是饿得太久了。谁叫北平的盛德楼,分明做鱼翅捞最出名,但堂堂沈二爷那天却偏偏点了一碗三鲜虾仁汤。

      “早就听人说,北平的沈二爷有两件家传的宝贝,日日带在身上,须臾不离。”
      “哦,我倒不知道,你且说说看。”
      “一件么,名叫开口笑,正所谓逢人三分笑,有亏吃不了。另一件么……”
      “另一件是什么?”
      “另一件叫做背后刀,正所谓背后砍一刀,鬼神也难跑。沈二爷自有了这两件家传宝物,就在北平城风生水起,所向披靡……也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谢老板,不知道我的菜单还记得对不对。”
      “对,当然对,”谢家声哑着嗓子道,“你记性真好,我都快忘了。”
      ——如何忘得了?
      谢家声顿了一顿,忽然道:“你若是真的想吃,我倒有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谢家声绕到沈绍身后,取出一方手帕折起来,将他的眼睛蒙住了,一手扶着那帕子,另一之手腾出来拿起勺子道:“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么?”
      沈绍一怔:“自然是在重庆。”
      “不不不,”谢家声一连声地纠正道,“我们这是在北平。”
      “北平?”
      “不错,这是一九三六年冬天的北平城。你沈二爷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黑得不见底……连鞋子也是黑的。你正坐在盛德楼上,三楼的雅间,你早就定下的位子,一开窗后面就是好大的一片梅花林,你闻见那梅花儿的香味了么?”
      “好像是有点梅香,清清淡淡的,是不是有点像刚采下来的蜂蜜?”那个时侯天下太平,,阿飞在,赵夜白也在,他还是一掷千金的沈二爷,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斜睨站在面前的那个年轻的厨子。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是他如今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聚得这样整齐,那天之后,他们便已奔上各自不同的道路。“我看见了,那是红色的梅花么?”
      “不错,据说是宫里面流出来的种子,红的像朱砂一样……”谢家声娓娓道来,带着他再一次漫步在北平熙熙攘攘的街头,“我就站在你跟前,你却好像是故意不看我,窗户外面的北风哗啦啦的吹,冰冷冰冷的,你说你喜欢热闹,怎么也不肯关上……盛德楼东边是有名的张婆婆包子,掌柜是他孙子,包子且不说,那吆喝声却是北平一绝,西边是一家新开的西装店,你说过好几次要送一套给我当生日礼物,到现在还一直欠着呐……不过,我还是觉得穿长衫舒服些……”
      “你放心吧,我是记着的,咱们这就买去……要最好的师傅,最上等的料子,别吝惜着给爷花钱,爷有的是钱,不是最贵的咱就不买……”沈绍的豪气又回来了,他从盛德楼的窗口望出去,中的,西的,土的,洋的,尽收眼底,街面上蝼蚁一样来来去去的人群都在他的指掌之中,像是一转眼他们就会朝他扑过来,抓着他的裤管不放手,仿佛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但他却看也不看他们一眼,身后有阿飞,边上坐着赵夜白,前面还有个谢家声,人活一辈子,还有什么好希求的。
      他心中默数着三二一,眸子一闪,画面定格,眼底是开得无法无天的绚烂梅花。
      谢家声舀了一勺稀饭喂到沈绍嘴里,道:“二爷来尝尝我的这碗腊八粥。我用了上好的黄米、白米、江米、糯米还有菱角米,连同栗子榛子杏仁花生枣泥葡萄干在锅里细细熬了八个小时,最后用红糖一勾……”话音未落,沈绍已赞了一声好:“甜而不腻,清而不淡,你那红糖不是普通的糖吧。”
      “沈二爷好见识,”谢家声笑道,“这是用南洋的蔗糖兑出来的。”
      沈绍风卷残云一般已将那一碗隔夜的稀饭喝光了,还嫌不够,敲着桌沿道:“还有么,你沈二爷可不止这点饭量。”
      “那就请沈二爷来看看我这过桥米钱。”谢家声换了筷子,将那碗寡淡得没有几颗油星的小面端过来道,“我这米线最是精到,功夫都用在这材料上面了,旁人用的是小麦,而我用的荞麦,和着碱面揉好,再反复摔打个三五百次,然后才能下锅。煮米线最要紧就是火候,老了嚼不断,生了难入口,我便在八成熟的时候捞起来,用滚烫的油汤一泼……”
      嘶……沈绍听见那白嫩嫩的米线在滚油的煎熬下发出微微的声响,冲天的香气扑鼻而来,口水将整个嘴巴都胀满了。“快,快给我尝尝。”
      “别急,”谢家声打开他的手,“什么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
      谁也不能跟你抢。
      “好刀工!”他挑着那亮晶晶的米线,一条条都切得如头发丝一般,举起来对着阳光看时根根清亮透明,夹在筷子上铺撒下去,飞珠溅玉,沈绍没有见过庐山,但觉得闻名天下的庐山瀑布也不过如此了。
      “鸡脯肉、乌鱼肉、火腿、豌豆尖、蘑菇……”沈绍不是在回忆,他是真真吃到了这些东西,鸡肉紧实,乌鱼肉新鲜,火腿酥软,豌豆尖细致,蘑菇嫩滑,若是骗人甘愿剜了他的舌头去。
      “还有葱花、仔姜、茴香……”谢家声接下去道。
      “不对,不是茴香,”沈绍突然间打断了他,“一定不是茴香,是……对对,是青椒和胡椒!”
      沈绍看不见谢家声的脸上有些微红,若是放在几年前,这绝对是无法想象的——他竟连自己的拿手好菜都记错了佐料,那些东西本是在他骨头上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叔父那把凌迟过人的小刀,最后终是割在了他的身上,他也就这样微笑着接受,浑不知反抗。谢家声虚着一双眼想,难不成在逃亡路上,他就把自己丢掉了?他的嘴里涌起一阵酸苦,那拿筷子的手不禁停了一停,却招来沈绍的不满:“爷还没吃饱呢,再来!”
      “不错,是青椒和胡椒……”谢家声看沈绍捧着碗,将汤水都喝光了,又将第三碟东西推到他面前,“二爷试试我这云片糕,清清肠胃。”
      简简单单的一盘糯米糕,用几片梧桐叶包着,沈绍风卷残云一样吃得干干净净,连上面粘着的糖渣都舔得干净。他肚子已经很饱了,小腹微微隆起,胃里面饭菜粗糙的味道混成一股气,一阵阵地往上冲。
      但他还是不满足,就这样斜倚在椅子上等,等谢家声的最后一碗三鲜虾丸汤。
      谢家声瞅着他,认得又不认得,眼角忽然一湿,用力攥紧了拳头,声音都颤起来:“我用刚磨出来的鲜豆腐……”
      “好!”沈绍先喝了一声彩,“好手艺!”
      “再将冬菇、虾仁、鱼籽剁碎了,和面粉混在一起,将豆腐球在里面一滚,然后放进锅里,这样就算是用大火也煮不散了。”
      “原来是这样!”沈绍恍然大悟,他看见那一个个浑圆细白的小球活了似的,在沸水里浮浮沉沉,翻腾跳荡,然后就有一只天下无双的手侍弄小孩子一样,极温柔地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捞出来,用那纹着菊花叶子的青花大碗一盛,转眼就端上来一碗黄澄澄的汤水。
      “除却你的馄饨,我最爱的就是这三鲜虾丸汤……”沈绍只是看着,却并不急着入口,他垂着头静了一会,骤然伸手抓着了谢家声腕子。谢家声一惊,出人意料地剧烈挣扎起来,但沈绍的手像两把铁钳,五个指头都深陷到他的肉里去。
      “你有事情瞒着我!”
      沈绍感到身后的那个人突然就不动了,屋子里有什么声音开始回荡起来,恰是那天离别的舞曲。谢家声觉得自己浑身都软了,他沿着他丰硕的手腕,将他的那两只手都拢在一起。有的事情,越是想要隐瞒,却越快就被识破了。他看见沈绍的身体一震,缓缓将眼睛上的黑布拿了下来,他紧紧抓着他的双手,越过头顶,让他生满白肉的双臂绕过他的肩膀,轻轻圈住他的脖子。谢家声袒露着他的手,那曾经让沈绍神魂颠倒,流连忘返的双手。
      屋外的喧闹的蝉鸣一下子远了,在重庆酷热的夏季,沈绍觉得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刹那间夺眶而出,还没来得及落下,就被蒸发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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