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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陈竟夕走进奶茶店的时候带着熊猫发箍的徐浒正在跟一个女孩聊天。
      抬手跟他打了个招呼,陈竟夕径直去换衣服洗手。
      今天晚上单子不多,陈竟夕站了半天也只接待了一对情侣,他们的电影快开场了,一边核销团购券一边拜托陈竟夕做快点。

      “那就先这样,你回去考虑考虑,觉得合适就给我回个话,然后周六来试岗。”徐浒听到了,简单地跟女孩交代了一下便转过身看单子,发现是一杯手摇柠檬茶和一杯龙眼生椰,“我来做生椰。”
      两人分工,很快饮料就做好了。
      陈竟夕转到一旁去剥龙眼,距离打烊还有几个小时,生椰龙眼又是热销新品,估摸着还能卖几杯。

      “有人来面试了?”陈竟夕问。
      徐浒“嗯”了一声,忍不住感慨,“不容易啊,招聘启事都贴出去大半个月了。”想了想又说,“再过一段时间你们就该期中考试了吧,前两天把我愁的,真害怕到那会儿都招不到人,耽误你学习。”
      听出徐浒话语里的真切,身为学酥的陈竟夕感到一阵心虚。
      徐浒真是好人,离开了徐浒,还有谁会把他当学霸啊。

      陆续出了几个外卖的单子,正好把剥好的龙眼消耗得差不多了,徐浒决定提前打烊,自己去后面清点备货,大手一挥放陈竟夕下班。
      “这周六你休息,”趁着陈竟夕换衣服的功夫徐浒看了一下手机,之前来面试的女孩发消息说可以到岗,“我来带新人。”
      “好哦,”陈竟夕点头,心想这样的话自己正好可以陪陈平去医院复查,笑眯眯地说,“浒哥对我最好。”
      徐浒只是普通人,当然受不了这么可爱的小狗对自己撒娇卖萌,色令智昏,抓起两个大芒果塞进陈竟夕的手里,“拿回家跟叔叔阿姨一起吃,走吧走吧,路上小心啊!”

      回到家后陈竟夕第一时间向苏倩和陈平宣布这周六自己休息的好消息。
      “到时我陪爸去医院,这周该做康复训练了吧?”他一边说一边把切好的芒果端出来,扎一块递给正在包包子的陈平。
      苏倩跟在他后面,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水珠,“还是我陪你爸去吧。”
      “那咱们一家三口一起去?”
      “你去医院春游呢?”苏倩笑,“你在家写作业看电视玩手机,总之,好好休息。”
      听起来挺美好的,但对陈竟夕来说没什么吸引力,还不如去医院春游。
      正要开口再争取一下,就听陈平道,“小夕,你周六去帮爸爸去看看小宝吧,听他爷爷说小宝前几天发烧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小宝是陈平以前的同事林松的儿子。
      陈平和林松关系不错,经常一起搭班跑长途,包括出事的那一次。
      林松运气不好,伤得比陈平重,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三天也没能苏醒,最终连句话都没留下便走了。
      只剩下年迈的父亲和年幼的儿子。

      陈竟夕眼前浮现出一个脑袋圆圆眼睛也圆圆的微胖团子,上次他们见面时还是春天。
      那次苏倩带着他去给林松扫墓,小宝一脸认真地将父亲的墓碑擦干净,转身看见他,便主动开口,很乖地叫他“竟夕哥哥”。

      “小宝生病了,什么时候的事?老爷子怎么也不说一声。”苏倩惊讶,显然这件事她并不知道。
      “说是大晚上的不想麻烦咱们,就给小宝吃了点药。”
      “那现在是好了?”苏倩还是不太放心,“小夕,那你周六就过去看一下情况,陪小宝玩一会儿再回来。”
      “好。”陈竟夕点头答应。

      敲定了这件事,陈竟夕想起明早要给陆遥夜带包子,便对苏倩说:“妈,能不能给我包两笼香菇包子,我明天早上带去学校。”
      “好啊,这有什么难的,刚好冰箱里还剩点昨天买的香菇。”苏倩一边说一边站起身走到冰箱前,打开门将一个塑料袋拿出来,“是要带去给同学吃吗?”
      陈竟夕乖巧点头。
      苏倩笑了一下,对陈平说:“看来咱们儿子真的交到新朋友了。”
      陈平也笑,又忽然想到一些事情,开口说,“新朋友旧口味,我记得小夕的初中同学,以前总是来咱们家玩的那个男孩也喜欢吃香菇包子。”
      陈竟夕:“……”

      “是吗?”苏倩疑惑,她只记得小同学姓陆,长得好看个子也高,就是有点黏人,不见面的时候总是给陈竟夕打电话。
      “当然啊。老婆你忘了,有一次他来家里玩,刚好赶上你试新口味,包了一锅香菇猪肉的包子,他一个人就吃了一半。”
      苏倩还是想不起来,“还有这么回事?”又随口道,“他们那个年纪的小孩正长身体,能吃很正常。”

      说得没错。
      只可惜深渊巨口陆遥夜本人虽然胃口大但是脸皮薄,无论如何都拒绝承认自己是个英俊的饭桶这一事实,为此不惜绞尽脑汁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编了一个新的设定——

      最初的魔龙跟深渊并无关系,而是栖息在奥休斯大陆南部某一片布满湖泊的原始丛林里。
      每逢雨后,丛林各处便会生长出一种通体深褐色且散发着独特气味的魔菌。
      这种魔菌体型硕大,最小的也如同伞盖,并且本身富含着极其丰富的魔法元素,是原始魔龙最喜爱的食物之一。

      然而随着登阶之战爆发,原始魔龙被当时还是凡体的太阳神联合其余八位勇者击败,不得不逃进深渊缝隙以求存续,其栖息地也因受到战斗波及而严重损毁,无数种魔法动植物濒临灭绝。
      此后一千年,奥休斯大陆再没有出现过原始魔龙的踪迹,与之一同绝迹的便是这种独特的魔菌。
      又一千年,原始魔龙受到环境的影响逐渐转变为深渊魔龙,但其体内却始终留存着对魔菌的喜爱。
      那是对家的渴望。

      ……

      “所以这跟香菇有什么关系?”未满十四岁的陈竟夕呈大字型摊在床上,半闭着眼睛懒洋洋地问。
      受饭桶影响,刚才这一顿他吃得比平时多了许多,这会儿正有点犯困。
      “香菇是这种魔菌在人间界繁殖的产物。”躺在旁边的陆遥夜侧头看着他,语气肯定地说。
      “可魔菌不是已经灭绝了吗,那又是怎么来到人间的呢,谁把它带来的?”

      陆遥夜想了想,在这个设定上继续打补丁:“可能是某一只原始魔龙。”
      “啊?”
      “某一只原始魔龙在战争期间不小心掉进时空裂缝来到人间,它随身的包裹里带着一些魔菌。”
      “好怪啊,它为什么会在随身包裹里装魔菌呢?”
      “因为这是魔龙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前面说过的。”
      “好吧,”陈竟夕点头,然后慢了很多拍才觉察出不合理:“等等,你刚才说时空裂缝,这是哪里来的?设定集里没有啊。”
      “有的。”
      “绝对没有,我昨天才看过这个部分。不然你告诉我它写在哪一本哪一页。”
      “时空裂缝不是在哪一页,而是一直存在,它的存在是客观事实,”陆遥夜努力辩解,突然脑中闪过一道灵光,“——不然我是怎么来的呢?我从魔界流落到人间,总得有个通道吧?”

      好像有道理。
      但还是感觉怪怪的。
      饭后的困倦让陈竟夕的脑子转得很慢,也懒得去深究这些,反正关于魔界的一切最终解释权都归唯一真魔王陆遥夜本人所有,于是陈竟夕再次妥协:“好吧,你说得对。”
      “所以不是我吃得多,而是我的身体对魔菌有强烈的渴求。这是一种思乡情结。”陆遥夜一本正经地说,总算为自己的饭量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嗯嗯,思乡。”陈竟夕敷衍他。
      年少的陆遥夜叹了口气,因为太投入以致于竟然真的被这个刚出炉的设定所打动,有些沉浸其中无法自拔,“还好我找到你了。”
      他看着陈竟夕,一脸深情地说:“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故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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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本文停更,之后会跟编辑沟通解V,勿买。 辜负厚爱,实在抱歉。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