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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来(微修) ...

  •   天边夕阳只剩半边脸了,似一个力不从心的老翁,虽憋足了气,涨红了脸,但终不敌地颓然落下。地面妖异的残红也在一刹那全部消失,黑暗夹着阴风从四面八方一涌而出,现在是黑暗之王的天下了。

      在一家酒楼的后巷,放着一盆又一盆的肮脏碗碟,这后面蹲坐着一个纤细的身影,还在和碗碟奋战。她满面油光,齐耳的短发蓬乱如鸡窝。从早上起床开始,她就一直呆在这里。

      终于天黑了,花翎几乎要跳起来手舞足蹈地欢呼,但结果只是用湿漉漉的手捶了捶自己弯得已麻木的腰。缓缓站起身,僵硬的腰似铁板一块,痛得她眼泪直飚。

      举手想拭掉鬓角的热汗,手上的油腻味直冲鼻腔,她即刻嫌恶地放下。

      无法置信,天天和这些油腻的碗碗碟碟打交道整整一个星期了。每天在喊叫怒吼声中起来,所盼望的就是夜晚的来临。这家酒楼的生意实在太好,肮脏的碗碟从开门后就源源不断地送来。惟有夜晚来临,客人才少了,才能结束工作休息。虽然碗碟还是没洗完的,但洗不洗完有何差异?从她来到这里起,就从没有听到老板口里吐出过一句不是辱骂的话。

      无法相信,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七天了。

      这是个怎样的世界?花翎不知道,只能说是古代。

      满大街的人束着长发,穿着长袍广袖,见面是又鞠躬又作揖的,酒店挂着牌子叫“客栈”,水是一担担地用木桶挑回来的。

      如果没弄错,花翎就是俗套地穿越了。

      “是哪路神仙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这样恶整我?“

      花翎第一千零一次质问苍天。但天上连颗星星眨眨眼的回应都没有。

      “又是谁说穿越好?帅哥任我挑,恋爱美得冒泡泡?我是啥也没见着,七天了,只能蹲在这肮脏的后巷给碗洗澡,还有几只该死的小鸟,东蹿西跳,将我的劳动成果搞得一团糟?

      我是穿过来做灰姑娘的吗?王子骑着白马也来不了这后巷呀?谁来拯救我这洗碗女工? ”

      她好郁闷,郁闷外加被骗的感觉。

      “晋江的大大们,你们也太会坑我们这些单纯的读者了吧?左穿右穿,男穿女穿,身体穿灵魂穿,个人穿集体穿,啥细节都写到了,但为什么漏了最重要的一环——语言不通?古代没有伟大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推广普通话,即使古代有通行语,也决不会是我们的普通话!”

      六十里不同语。现在中国的语言还分北方方言、赣方言、湘方言、粤方言等七大方言呢。一个广东人去到上海,不讲普通话,也是鸡和鸭讲,寸步难行,连个厕所也找不到。

      按《圣经》里说本来人类只有一种语言,但有一天古埃及人计划造一座“巴别塔”,这塔要一直造到天上,上帝让人类语言不通破坏了这计划。同时也苦了可怜的她。

      “我们的大大们果然是上帝,一笔就抹杀了语言差异。凭什么穿越女主一穿就什么话都会说了?无论掉在哪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一见人,就是本地地地道道的方言,哪怕是契丹语、蒙古语、满洲语,也顺溜得不行,无论是谁都听得清楚明了,更不用说和男主谈情说爱了。”

      她愤愤地将一个碟子扔进水盆中,激起一片水花,扑了她一面油腻的洗碗水。她又不得不晦气地用衣袖擦了擦。

      “难道穿越时都给配备了一个自动语言翻译器?但为啥我就没有呢?呜……哪个神仙也太玩忽职守了吧,装备不齐全就将我扔了下来,你可害苦了俺呀!

      她发誓她最近绝对没有做什么得罪神灵的事!之前她是在四川峨眉山旅游,虽然她什么教也不信,但她也知道峨眉山是佛教、道教的圣地,还是满怀崇敬之心来鉴赏这天地之灵气所汇聚的山水古迹的。

      深夜四点钟起床,坐了120元一个小时的车,爬了两个钟头的山,只为了观看传说中象神迹般的金顶日出。但在刚登上山顶还未喘定气时,就一个霹雳让她华丽丽地穿了。更可恨的是,还听到有人在嚷嚷“太阳出来了”,而她还来不及看一眼!

      越想越郁闷,怎一个冤字了得!

      那天等到花翎恢复知觉,一睁开眼,就看见一团圆圆的、粉粉的、中间还有两个圆圆的小孔的物体在她面前晃动,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气味。

      她惊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跳了起来。

      原来是一头猪,肥头大耳,嘴哄哄地正在寻找食物。

      环目四顾,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处农家的后院,院子里凌乱地放置着一些农具,地上满是散落的稻杆,还有几只麻花鸡在啄虫吃。抬头看看天色,红日西沉,霞光满天,应是傍晚时分。

      闲来无事总上晋江看穿越文的她,警惕性极高,看如此境况,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我穿了?”接着第二个念头就是:“难道我穿成了猪八戒?”

      看看手脚、衣服,摸摸鼻子、耳朵,还好,还是本尊。

      但究竟是不是?她很是郁闷。又没有一个身穿长袍、发束美玉的帅哥端着一碗水(热汤)前来对她说一声:“姑娘,你醒啦?”

      怎么办?

      四周静悄悄的,可能这家的人都下地去了未归。

      花翎轻轻地绕到前院一看,不禁呆了。

      就象无数部古装电视剧里出现过的那种农家小院一样,三、四间土砖瓦房,有一间特小的,可能是茅厕,土墙上面顶的是稻草盖。要命的是前院的竹竿上还晾着几件衣服——古装的,斜开襟,没纽扣,大衣袖,肥裤腿。

      真是寡妇死了孩子,没指望了。

      穿了,怎么办?

      根据穿越小说的定律,美丽聪明、多才多艺的女主就象一块超级大磁铁一样,很快就会吸引到某位帅哥,此帅哥乃是第一男主或第二男主。但无论是谁,都是或雄霸天下,或统率一方的厉害角色,从此女主衣食无忧,只是要死掉无数脑细胞,或背颂诗词歌赋,或天天勾心斗角,或利用现代科技屡建奇功,或以现代商业理念经商致富。

      而花翎……能在回现代前不被饿死已是侥幸!先天条件不足,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现代社会,她是一个大学体育老师,身高1米73,足以吓退绝大部分男人;相貌?某某名人说过:“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而是因可爱而美丽。”被她从小奉为圭臬。她绝对是可爱的,清澈明亮的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芽,永远勾起的嘴角,露出甜甜笑容;诗词歌赋?只爱看小说的她,会的可能就是穿越女主常用的那几首,呵呵;心机城府?如果要让她与康熙的那十几个阿哥周旋,无论他们有多么帅,恐怕她也无福消受。

      她是很喜欢帅哥,但还没有花痴到为看帅哥送掉自己的小命。以她的粗线条,帅哥还没有勾上手,就已稀里糊涂地被砍头了吧。

      如果硬要说她有什么女主的潜质,那就是她有一异于常人的特点——嘴角永远是勾起的,哪怕她不想笑时也是如此。

      这张不笑时也像笑的脸从小到大可没少给她惹麻烦。

      小学一年级时,班主任是个刚从师专毕业的女孩,长长的头发,白嫩的皮肤,喜欢穿带蕾丝、花边的衣服,整个芭比娃娃样。姓白,也好穿纯白色。开学的第一天,她就穿着一件纯白的连衣裙,宽宽的裙摆,走动时水波流动,恰似一朵盛开的白莲。白莲在教室里飘来飘去,还不时发出甜腻的声音:

      “小朋友们,我是白老师,你们叫我白姐姐就好……”(痴迷《新白娘子传》的她想:她是不是白蛇变的?)

      “啊,小浩真乖,给姐姐亲一个……”(她满身鸡皮:还好我不是最乖的……)

      “小美真是我们班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孩,姐姐奖给你一个我最喜欢的发夹……”(看着她将一个艳红的蝴蝶结夹在另一个芭比娃娃的头上,她想:那是不是她的妹妹?瞧瞧那身白色的蕾丝花边公主裙。)

      ……

      不用一节课,这位既漂亮又温柔的老师就征服了这群未经世事的小屁孩的心。

      上了一个上午的课后,白莲姐姐笑眯眯地站在教室门口和她们告别。坐在最后自然也走在最后的她突然发现白莲裙上沾染着几点红色,就走过去好心地说:“白姐姐,你的裙子好像脏了。”

      “哪里?”

      “屁股上。”她又好心地指给她看,暗自惋惜这么漂亮的裙子弄脏了,不知那红色是什么来的。

      白莲看了看,脸变了颜色,有点苍白。

      “你发现多久了?”

      “没多久,就是刚才你站在门口时。”

      她看着白莲的脸变成了红莲,后来又变成了墨莲,小小的心里满是钦佩:以她刚才的表现肯定会被川剧大师收为入室弟子的。

      “快走吧,你怎么这么慢?”白莲一把将她推出教室。她回头看了看,不知是不是应该争取一下权利,提醒白莲:个个都派的红花没有给她贴在额头上。但看着她还是墨莲的状态,她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的。

      从此以后整整三年,白莲都没有给过好脸色她看,她很是疑惑自己究竟什么时候得罪了她,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白莲和同事在聊天:“什么?你觉得我们班的花翎可爱、有礼貌?她的心思可不一般,早熟得很,整天嘻皮笑脸的,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还经常嘲笑老师,你不知道我刚见到她的那一天……”

      原来如此。这副不笑也笑的皮相可害苦了她。直到小学四年级换班主任,她才逃离了墨莲的阴影。

      还有一桩经典的,是发生在外婆的葬礼上。

      那时她才九岁,虽然和外婆相处的日子不多,但她也知道外婆是极疼爱自己的。每次见面,外婆就笑出满脸的菊花,伸出颤巍巍的手抚摸着她的发辫、肩膀,嘴里叫着“满女,幺儿”。看着那慈祥的笑容,听着那宠溺的声音,她心里温暖极了,知道自己是外婆心尖尖上的肉。她印象最深刻的事,就是每年秋天黄叶飘飞的时候,外婆就会走几十里山路坐车来市区,怀里揣着一大包刺栗。这刺栗个头小小的,远没有现在卖的糖醋栗子多肉,但粉粉地,极为香甜。市面上是没有得卖的,因为它都是野生的,个头又小又多刺,一般人都不会费心去采它。但外婆知道她喜欢吃,所以每年都去采。每次她看着那一大包刺栗,都不由得猜测外婆花了多长的时间去采,之后又花了多久时间去一个个去掉外面的刺,被那些尖尖的刺刺了多少回手。

      但一天上午,妈妈来到学校,告诉她:外婆去了!她失魂落魄地跟着妈妈去给外婆奔丧。走进正屋,原本宽敞空旷的正屋挤满了人,正中央摆放着一具紫红漆的棺材,旁边一个头系白巾、身穿麻衣的妇人正抚棺号淘大哭。花翎茫茫然地看了许久,才省起那是自己的舅母。刚想开口说什么,只听见身旁一位吨位极大的大婶声若洪钟地说:

      “你们看看,这小外孙女可真是邪了!外婆都躺在棺材里了,她还嘴角弯弯、笑得出来!孝心哪儿去了?难道这城里的娃就跟我们乡下不一样?”

      众人一听此言,皆目光齐刷刷地望过来,难以置信地望着她犹自弯着的嘴角。

      花翎看见众人鄙视的目光,想起自己亲爱的外婆,终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眼泪如开闸洪水喷涌出来,不可遏制。

      她的哭声在寂静的正屋里显得特别响亮。伴随着她的哭声,屋里的众人也悄悄地舒了一口气。

      总之,这讨喜的脸关键时刻会变讨厌。穿越女主不个个都是惹祸精吗?这一点上看,她的确有潜质。

      但总不能呆在这里,当个猪圈里的女主(猪)吧!现在该怎么办?

      暮色四合,咶噪的知了声里开始夹杂着几声蛙鸣。天边暮蔼沉沉,青黑的山影背后还有一片亮红。山的那边是哪里?我该怎么回去?有生之年我还能回去吗?

      孤独油然而生,悲哀溢满胸腔,她几乎潸然泪下。

      但她竭力不让它掉下来。怕什么,桥到船头自然直,说不定我命定的美男就在前面的路上等着我呢。

      她向来相信求人不如求己。——七岁时,她曾失足掉进村边的小河里,开始时惊慌失措大声呼救,后来自己手划足刨,竟湿淋淋地自己爬上了岸。从此,她再也无法像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扮娇弱,看见老鼠从路边窜过就尖叫,毛毛虫掉到衣服上就晕倒。她知道娇弱自然较惹人怜爱,但她更喜欢依靠自己。

      看看四周,她取下一套颜色灰暗的衣裳撒腿就跑!——穿越之人借件衣裳不为偷,想想这件衣服多幸运。

      见路就跑,见沟就跨,她慌不择路地一路狂奔。不知道跑了多远,抬头见前面有个树林,“嗖”地钻了进去。

      “呼——呼——”喘声如雷,心跳如鼓,这一轮刘翔式的奔跑,让她的嗓子火辣辣的。

      心理素质真是太差,典型的做贼心虚。即使刚才有人见到她偷衣服,以她100米的速度也是无人能及的。

      找了一处树荫浓密的地方,将身上的牛仔裤、T恤换了下来,还有扎在腰上租来抵御山上寒气的一件棉风衣,也紧紧地捆好,塞进背上的大背包。这里的天气似乎也是八九月,怪热的。

      那件偷来的衣服穿在她身上空荡荡的,裤子却嫌短,露出脚踝和运动鞋,忒怪异。

      “是件男人裳,不过正适合我穿,”花翎自嘲地想,“反正看我的身高和不过耳的短发,是像男人多过像女人。”

      爬上山头一望,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不小的城镇。找份工作应该不难吧。先解决食宿问题,虽然背包里还有一些饼干之类的干粮,但花翎可不想在此体验露宿街头,半夜被什么狗咬、老鼠啃怎么办?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翎才来到那座市镇,街上比她预想的要热闹得多。卖菜卖小吃的、卖字画古玩的、杂耍卖艺的,还真不少东西。以前她总以为古人的生活贫乏得很,电视里演的那种热闹劲儿是夸大,看来是小看了,古人的日子过得也挺滋润的。

      ——有没有可能我不是穿越,而是进入了一个超级大的影视基地呢?

      花翎抱着最后的希望。

      这些群众演员的素质也真高,她一出现,他们马上有了一连串的反应:奇怪盯着她的大背包,作呆若木鸡状。——如此高度配合只有女主角出场时才会有的吧?

      花翎稳定情绪,挑了一个面善的问:“请问这位兄台,贵地是何处?”

      好别扭,舌头都快打结了,但应该许多朝代都懂得这话吧。

      “•#¥%……—*()%¥#……”

      啥?说啥呢?为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花翎紧张得抓住了那人的手。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遍好吗?”

      “*—……#%#*•”

      那位兄台受了惊吓,拂开她的手,急匆匆地走掉了。

      天!这究竟是哪里?她呆若木鸡地站在那,打击不小。

      周围的人开始对着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语音温软,和谐悦耳,但她仍是鸭子听雷,一个字也不明白。

      语言不通!为什么那些穿越小说里的美眉没有这样的烦恼?就因为我不是美眉?这待遇差别也太大了吧?好歹我化了装也算得上是清秀佳人好不好?!强烈抗议样貌歧视!

      因为花翎的大背包太引人注目,她不敢再在众人面前掏出什么让他们觉得稀奇古怪的东西来,于是找了一处僻静的小巷,掏出一只原珠笔,用便条纸画了幅三画:洗碗图、吃饭图、睡觉图。还好,作为动漫迷,自己短头发的样子还是能分辨的。现在看看韦小宝的方法好不好用了。

      出到大街,见酒店、饭馆之类的就进去拿哪三幅画给掌柜看。试了几家,居然有一家竟聘请了花翎这个来历不明的人。

      当然,后来她知道了,那个掌柜之所以会聘请她,是因为他是远近驰名的铁公鸡,特抠门,原来给他洗碗的大婶刚刚跳槽,他正急招人,但听说过他的人谁也不想替他工作,所以当花翎这个不要工钱的工人找上门时,他开心得大嘴都快裂到后脑勺去了,反正他开饭馆的剩菜剩饭多的是。

      就这样,花翎就在这里呆下来了。她的目标有两个:短时目标——学会这里的语言,找份能挣钱的工作养活自己;长远目标——攒够路费去峨眉山,回到现代去。如果还不行,她就从峨眉山上跳下去!

      穿越小说的女主回到现代不都是死掉或掉下悬崖吗?虽然她是肉身也穿来了,跳崖可能会弄得自己形神俱灭。

      但留在古代,以她这个不是美女的体育老师的资质在这古代何以为生?钓个多金的古代男人来养自己,是没有什么可能的了。哪怕月老一时牵错线,让他头脑发热,以她大大咧咧的个性要她整天呆在家里对着个古人,她也会无聊得去撞墙。

      自力更生当护院、当镖师?她是会一些拳脚工夫,但遇上电视、小说里那些懂功夫的,只怕是不堪一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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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来(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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