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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痴心痛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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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的,从来便不是李寻欢,不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似乎只有当坐进这注定步上绝路的花轿。我才终于有足够的闲情来细品自己的心意。
书香门第,独生天骄,自幼娇养,如掌中之珠,心尖之肉。亲情浓真,毫无保留。直到七岁那年,天崩地裂。
严母先殁,慈父后离。
叔父姑母,争分家产。
三尺孤幼,投亲求庇。
那时候我是讨厌李寻欢的。我还讨厌李家,讨厌李园。我骄傲而孤独,立着自己浑身上下的刺将整个世界置于自己的对立面。我冷着一张脸步入李园,下定决心决不理会这个大了自己七岁,素未谋面的表哥,传说中文武双全的神童。即使他是我未来的夫婿,也绝不理他,绝不去做任何抓住依靠他的努力,一得到机会就离开他。从此天长水阔,别处去寻自己的幸福逍遥。
又不是除了李园,我林诗音就没处去了!我又不是没有那个本事!我又不是没有别的出路!
然后?
然后……
然后我终于是爱了他。
我,爱了,他。
只是,他。
不是表哥,不是李寻欢,不是小李探花。
只有一个字。
他。
他!
遥想当年,也是年少。
那时的我,身上仍旧是浓浓的,不属于这个世界,更不属于李园的锋芒。或许正是因为自小娇养,父母蓦然双双辞世,才将这份格格不入重新酿得深沉。
我看他的时候,眉毛都是立起来的。
而他——他看我的目光从来只是坦荡,将这份孤傲尖锐,乖僻刻薄尽数包容——我是因为这个爱他的吗?不不不,不是的。那充其量是两小无猜的亲情。爱——浓重深沉,我诉说不清。
我仍旧记得我七岁那年初入李家,那一日下着雪,他堆了好大的雪人,顶着张又是雪又是煤灰的大花脸,毫不生分,笑盈盈拉我去堆雪人。笑盈盈将那圆滚滚的煤球递到我的手中。分享孩子们最纯真,最原始的快乐。
我仍旧记得我八岁开始与他一起进学,这个大我七岁的表哥,这个文武双全的神童为我的阴阳术数之学样样强过他怄得吃不下饭,隔了三天功夫居然自己消失不见,闹得全家上下鸡飞狗跳。隔了一个月回家,这才得意洋洋的告诉我,他中了秀才,将来还会中举人,中状元。
我仍然记得每年春天踏青的时候,他都会跟我比谁的风筝放得比较高。
我仍然记得平日习武之时,他也曾因为我一句话,答应我再不用飞刀射鸟练习。
我仍然记得那些年,我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跟他习字,看他练武。赌书消得泼茶香,轻嚼红茸笑唾郎。
我仍然记得……
太多的记忆,太多的美好。到了最后或者反而变成不看诉说的东西。我只知我爱了他。我想要去做他温良的妻,而不是走上师父为我铺好的路。
妻。
一个字的,简简单单的,妻。只要念着这个字,心中突然就可以浮现某种温柔缠绵的情绪。我认真的想,你这样的人,你的妻,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书香门第,青梅竹马,这些我都已经有了。那么再加上温婉贤德,颇通诗书,品貌相当,两情相悦。贤妻便是如此吧?婚后温柔相待,举案齐眉,偶尔花前月下,红袖添香,闺中晨起,淡画娥眉,夫唱妻随,两相恩爱的极致,也不过如此吧?
我不需要,也不应该懂得太多。你有你的江湖,我为你留守家中。你风尘仆仆踏上归途,想要休憩自己疲惫的身与心。而我——并骑驰骋的佳话,不过属于浪迹天涯。既是浪迹,何来归途?风雨如晦,哪里寻孤灯一盏,灯光如豆,却是家乡。
我想,作为林诗音,作为那个你爱的人。我只该给你家的温暖,江湖倦旅的归处。于是我将自己的棱角磨尽,锋芒尽敛,只为你一人绽放的芳华清隽。我做了那将一颗不羁的心安定,归于温婉平淡的林诗音。把那个桀骜不拘的自己深深藏着这三个字的背后。习女红刺破的十指,从何时起,将你家四季衣裳尽裁?下厨房烫红的双手,从何时起,调羹入味,家常味道原是最暖心肠。
你寒窗苦读,林诗音为你做三娘子断机之言,洗手做羹汤。
你入京赶考,林诗音为你百般叮咛,厚币轻裘,细装行囊。
你官场失意,闯荡江湖。林诗音为你独守家中,辛苦操持。
然后。然后?呵呵——
然后啊——所有一切都证明,我太天真了。在宽敞的花轿中斜倚了身躯,我料想自己的目光,该是倦的。
然后两年前他携龙啸云回家,转眼间对林诗音恩断情绝。
然后两年间林诗音对他痴心一片,含辛茹苦,不怨不悔。
而他却!我仍然记得……
罢了罢了。便什么都记得又能如何?无论我是不是真的温婉贤良,我是真的爱他的!爱得刻骨,爱得激烈,爱得——有时候我自己都想要大声问问我自己:你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为了一个李寻欢这么作践自己到底值不值得!——爱得甘心折了这腰,失了这名,忘了这我!
却只怕还是求不得。
“小姐,小姐,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老奴拼了这张脸,性命相逼,拉也要将少爷为您拉将出来!”
陈伯。你不明白。听帘外掠空的风声,陈伯竟是提足十成功力。花轿之中,红纱之下,我唇角含笑,嘴唇颤动,一字一句,只有我自己方听得到。
“他不会来的。哪怕我拿自己的命去逼他,也是一样。”
他是李寻欢。
李寻欢最爱的女人是林诗音。
可是李寻欢心中至重至爱至上的,却不是林诗音。
从来,根本,永远,不是。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