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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我 ...


  •   我是大小姐的护卫。小姐自顾自给我加上一道前缀,即命都是小姐的的忠诚护卫。

      这个称号是我在庄园外乘凉,而小姐翻墙而出砸掉了我半条命来的。
      失去意识前我听见小姐千呼万唤,醒来的时候听见小姐大呼小叫。喊的内容基本一样,说我命都是她的,怎么可以不留下来!
      其实是假的,我签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卖身契。

      我把白纸黑字亮给小姐看,都改变不了她那种我是她私有物品的思维定式。
      老爷和夫人也真是够奇怪的,留一个大男人在自己女儿身边,完全不担心吗???
      我的女儿身边要是有个这样的男人,我直接快刀斩乱麻好吧。
      好吧,这也是假的,因为我不会有女儿。

      大小姐把我看作她的东西,即她对我有占有欲,但这不代表她爱我。
      真是很难懂阴晴不定的大小姐心思,也是不理解女仆温莎是怎么容忍下大小姐娇蛮的性格,还对小姐的呼唤甘之如饴的。
      不过小姐确实喜欢温莎,还和她一起夜宿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床上除了自己和玩偶外多了其他人。
      可喜可贺。

      我也有喜欢的人,是一位少爷。
      说来不巧,这座小镇一共就两家名门望族,还是死对头,发展到这一代,就是小姐和那位少爷了。
      太不巧了。

      但是也很巧。
      我替小姐去买想送给温莎的礼物,正在礼服店里挑选时,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那位少爷推门而入。

      该说上流社会都有共通的坏毛病吗,他和小姐性子异常相似,简而言之,就是唯我独尊。
      但小姐面对温莎的时候会稍微收敛,撒娇地征求对方的意见。说是这么说,其实是撒娇地让对方跟自己一个意见。
      而这位少爷面对我的时候,他会有种腼腆到令人心动的气质。

      他进到礼服店里,却是直直朝我走过来。
      我差点以为他是认出我的身份,决定抓我去做人质。
      但实际上他只是艰难磕绊地跟我说,他觉得我不适合大花边的晚礼服。

      ……
      或许他真的和小姐一样没有常识吧。
      我解释之后,他似乎仍有怀疑,尽管在点头,却还是坚持向我补充,如果我真的有什么特殊的爱好,请一定要告诉他。
      如果不是有小姐的前车之鉴在,我懂得如何换位思考,知道他的确是站在他所设想的好的方位出发,我大概会当场翻脸吧。
      小姐,开班吧,你会给世界带来崭新的人才也说不定。

      他没问我身份,也没问我要任何的联系方式,风铃又一响,他匆匆走了。
      我几乎疑心他是在拿我取乐,但第二次见面他着急火燎,让我知道他那次的确是紧张到忘了。
      但我没法说。他很伤心,问是不是他哪里不够好。

      我向上帝起誓,在我心中,他那张精致俊俏的脸足以抵消所有不够好。
      何况我和他根本不熟,我怎么知道他好不好。
      我不告诉他的根本原因,是我下次还想见到他。

      小姐说我最近的心思不在庄园里。
      她说这话时眺望窗外,我知道她的心思也不在我身上。
      她望着温莎以前精心照料的玫瑰,语气不解:她为什么不继续照顾它了?
      我说:小姐,玫瑰有刺。

      温莎的家庭我不清楚,但从她温和到近乎懦弱的性格来看,那也许不是什么好地方。
      温莎签的倒更像是卖身契,不过不是她亲手签的字。
      她只剩庄园和小姐,因此加倍珍惜。我见过温莎在角落里为冬日做准备而织就的围巾,针脚细密。
      但玫瑰不喜欢那朴素的样式,她问温莎,是不喜欢她送的礼服吗?

      我手上有茧,觉察不出太大区别。但温莎心思柔软,她很伤心。
      或许以前是不会的,毕竟她也很早就习惯了小姐高高在上的姿态。
      我说不出所以然。小姐不悦地瞪我一眼,接着光脚翻窗,踩进泥里,伸手握住玫瑰茎叶。
      一拉一扯,温莎含着泪跑过来,她的目的就达到了。

      小姐鲜血淋漓地拔了玫瑰的刺。
      我因此被罚。
      原因是没有阻止,害小姐受了伤。

      我不冤,但确实有点郁闷,不过因此放了假,算赚。
      只要夫人和老爷没有说出“你明天不用来了”的话,我就不大在乎。

      我的生活需要瞻前顾后,但是少爷不用。
      我在庄园门口遇到他。少爷徘徊在庄园门口,被尽忠职守的保卫横眉冷对。
      他漂亮的眉收紧,一派愤怒神情。他显然心情不佳,但在看见我时展了颜。

      我冷汗哗哗,生怕好好的工作因为那个笑容被毁于一旦。
      把他拽离那座雕花大门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举动非常失礼。
      不知如何估计少爷的性子,希望不像小姐那样喜怒无常。我抬头打量,他笑意未减,唇边带些羞涩。
      我低头,发现忘了松手。
      我在心里又道了个歉。

      我回头看了一眼洁白的庄园,大概知道少爷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我不说,他自己去问,没有人会不告诉他。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生气,觉得失去隐私,又觉得好像理该如此。
      毕竟他屈尊降贵了,不是吗。

      想到这一点,我并没有很高兴。对拥有俏丽脸庞的人冷言相待,还是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他刚刚才被保卫斜睨过,又被我这样一待,顿时有些受不了了。少爷委屈问我,是不想看见他吗?

      诚实是护卫必备的品性。我实话实说并不是。
      效果立竿见影,他又复高兴起来。
      但我希望场合不是在这。我斟酌着请求。
      他问我那希望在哪?是充满鲜花的街道,是溢满麦香的小屋,还是对天空触手可及的高塔。
      我艰难地想象,最后说:哪里都好,只要不在这里。
      他纯真地追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珍惜这里的工作。

      这话很正常。但落在他耳朵里,或许有“你在我面前,却还想着别人”的别样意味。
      少爷脸很黑,他提起一件事,非常不情愿,甚至有些难以启齿。不是羞耻,而是单纯不想承认。
      他说,听说我的命属于小姐?
      无稽之谈。我否认。
      少爷的脸恢复红彤,有活泼的喜悦。他悄声问,那属于谁?

      他和小姐还是有相似之处的。
      小姐也总爱问温莎,你是我的吗?
      不等温莎开口,她就撒娇肯定,你是我的。
      而温莎纵容小姐自问自答。

      我真怕少爷也自信说出那句话,因此冷静道:属于我自己。

      少爷没听见。这点也和小姐很像,选择性接收自己想要的讯息,对其他的置之不理。
      他无动于衷,表情不变,邀请我去约会。

      大概没有贵族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拒绝。
      他的脸不可遏制地沉了下去。于是我知道他其实听见了。

      我:我对鲜花和高塔不感兴趣。
      我:但如果有面包,请允许我带走一些。

      少爷转怒为喜,他兴高采烈地带我上马车。
      坐垫柔软舒适。他好整以暇,我如坐针毡。

      其实我的喜欢没有那么强烈。我自我评价道,我不应该上这辆马车。
      但我的喜欢也很肤浅和没有原则,就是想看他笑一笑。

      你在走神吗?少爷忽然说。
      我如梦初醒。出于诚实和礼貌,我抿住了嘴。
      不说话,就不存在撒谎。我掩耳盗铃。
      少爷又笑了,他心情愉悦地没再追问,而是转向另一个话题。

      他问我要面包做什么。
      我说劫富济贫。

      从他的表情来看,我应该是讲了个冷笑话。
      但到目的地之后,他的表情又变了。

      一群孩子将我簇拥包围,叽叽喳喳地问我怎么突然来了。
      我说假期,接着将面包分给他们。
      与我最相熟的阿尔将面包递给身后眼巴巴的孩子,自己最后。很成熟。
      我拍了拍他的头。阿尔红了脸,仰头问我今天的面包怎么格外香甜。
      我指了指少爷,说托他的福。

      少爷的衣着与这儿格格不入。
      阿尔是个好孩子,虽然有点畏惧少爷的气质,但还是礼貌颔首道谢。
      他跑开时扑起的茅草屑在阳光下透光,像灰尘一样吸附在了少爷身上。

      小姐不是能闲住的性子,她漂亮的礼裙常被荆棘刺破划伤,再带些泥土风尘仆仆地归来,给温莎递几枚未见的新奇野果。
      温莎微笑接过,转头问我怎么会让小姐如此狼狈。
      由此一点,我看透小姐在温莎面前伪装得相当完美。天知道我看见她临近庄园开始撕扯裙子时,有多么目瞪口呆。

      我学着温莎的样子替少爷扫去草屑,解释这群孩子。
      这座农场属于老妇人曼莎,她宅心仁厚,我不过是顺水推舟。
      其实这种事情没有什么说的必要。我忽然觉得这些故事有点俗套无聊,还有点卖弄自己的意思。
      我动作一滞,忐忑抬头,少爷享受着我的照拂,神情专注地落在我身上,问然后呢?

      没有什么然后,我不过是好人做到底,直到现在。
      少爷若有所思。
      我的视线局促地在金色的稻草和褐色的田野上徘徊,又开始觉得自己话多。

      小姐是个很没耐心的人,常常要我说些什么,又在我讲话时注意转移,于是那个话题不了了之。
      小姐一视同仁,温莎为此生过气。
      看小姐委屈憋闷抓狂但是老老实实自我反省,我心里有忠诚护卫不该有的暗爽。

      但我还是没找到可以听我说话的人。阿尔太小,即便他想,我也找不出可以和他说的话题。
      也许是太闷,我下意识地遵照了内心的想法,直到现在才有些后悔。

      少爷出声,我的视线回归。
      他轻快地说以后,说下次来,我们再带些新鲜牛奶。

      他想和我定个日期,最好是固定的,他好为此腾空。
      他期待雀跃,等我的回复。
      事不过三,我不忍心再次拒绝第四次,因此含糊不清地承应下来。
      但实际上我需要工作,且并不自由。

      但阿尔和少爷还是逐渐熟稔起来,甚至得寸进尺地发展到糖果。
      巧克力搭成的糖果屋改日在农场里熠熠生辉。
      很温馨的发展,如果阿尔没有悄悄跟我说他牙疼的话。

      我把这件事怪在了少爷身上。
      我难道还能盯着阿尔刷牙吗。少爷扁嘴。
      我看着他。
      好吧,那我下次用牙膏搭糖果屋。少爷遗憾。
      阿尔声音弱小:其实我不是这个意思。

      小姐课业繁忙,但我总觉得她所学的知识用错了地方。比如她展示了一张函数图,用来证明我的告假频率和笑容呈正比。
      我有些无语,问是不是温莎不在,她太无聊了。
      小姐将图纸一丢,大声说是。

      贵族之间近来有破冰迹象。温莎因为细致周到,被调去了主厅工作。
      少爷终于不再被拒之门外,而是作为尊贵的客人被老爷夫人奉为座上宾。
      小姐不得不与我作伴的原因不外如是。

      但奇怪的是,少爷常常出入庄园,作为继承人的小姐却从未与他见上一面。
      这其实不合礼仪。毕竟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小姐都不是被豢养的金丝雀。

      小姐的不满在我被叫去见客时达到顶峰。
      她阔步在前,先我一步推开主厅富丽堂皇的大门,无视了少爷。
      老爷夫人阻拦不及,眼睁睁看着小姐连珠炮质问为什么她被迫闭目塞听。

      看吧,什么金丝雀会暴力撕扯牢笼啊。
      我默然无语地想,被老爷点了名。

      贵族的结盟不会是一时兴起,百年的坚冰破解,需要一个共同的敌人。
      有反叛军盯上了这座小镇,想以此为据点,向遥遥的君主宣战。

      这种兵荒马乱的事情像风般永不停歇,卷土重来。
      老爷问我愿不愿意加入军队,跟随少爷作战。

      我在那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事情。
      曼莎婆婆农场上的风车刚刚起步,阿尔刚得到的小牛才会走路,小姐的玫瑰谢了还没再开,我还没看见高塔上的白鸽。

      这确实不该与小姐有关。
      我依然不认可那个长长的前缀,但我理该鞠躬尽瘁。

      我的队长和庄园里七成以上的保卫被纳入了少爷的体系。
      消息不胫而走,小镇上人心惶惶。
      我没有去见阿尔,托人捎了一把新鲜牧草。

      我希望少爷学会审时度势,而不是在情况刻不容缓时,问我为什么不去告别。
      我不说话。没有答案的时候,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阿尔会哭的。少爷想象着说。
      不知道会不会哭得像他拔牙时那样撕心裂肺。我忍不住也想象了一下。

      回去道歉的时候要带什么礼物呢?少爷问我。
      我没想过这件事。没想过礼物,也没想过能回去。
      少爷在一边盘算孩子会喜欢的东西,最后拉住我,要我给出一个选项。

      贵族的心态就是这样吗?前方永远大道平坦?
      还是面包吧。我不知不觉被同化,给出一个相对保守的选项。
      一切都会有的。

      我对火枪的熟练程度似乎不如少爷。
      他的军事课程成绩斐然,在实战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也是贵族的必备素养吗。即便知道他并不只是养尊处优的少爷,我也依然有些意外。

      起初不屑一顾的队长终于对少爷心悦诚服。
      他在难得的闲暇与我谈起,说他以往只知道贵族针锋相对,却没发现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小镇依然欣欣向荣。
      我安慰他不奇怪,我也没发现。

      人往往只看见自己想看见的,讨厌自己想讨厌的。跳出固有思维,才会发现有时即使各执己见,终究殊途同归。

      反叛军垂涎小镇的原因显而易见。他们久攻不下,却仍旧不肯罢休。
      长久的战役,是不可能光靠毅力来维持士气的。反叛军弹尽粮绝。但我们依然有源源不断的补给。
      甚至能供少爷在心血来潮时打理一次自己。

      打理就打理,还要问我喜不喜欢。
      好像我的喜欢是他衡量的标准。

      我是喜欢的。那双澄澈的碧蓝眼睛望着我,容易让我晕头转向,甚至没意识到自己早已点了头。

      事态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回家的日子指日可待。
      队长少了半只手掌,但自信地宣告他举起八岁的女儿依然不在话下。没有人不相信他。

      世界上不会有人喜欢无故挑起争端,但为了活下去,总有人前赴后继,用死亡堆砌回来。但这是他们想要的吗?

      侦察兵带回来的情报,说反叛军内部逐渐分崩离析。没有人不想回家。

      他们失败了,为故乡带去了什么?高高在上的君主会看见眼下的猩红吗?
      那如果他们成功了,又会变成什么情况呢?

      这是一个无解的假设。
      因为现在背负在我们身上的责任,便不会允许第二种情况的发生。

      情感毕竟不受控制。即使少爷再运筹帷幄,他也会忍不住动摇疑惑。
      为什么事情非要走到现在这一步呢。

      反叛军的诉求也是面包。但麦穗绝不会生长在红色的土壤里。
      他们选错了路。也许也只有一条路。

      位高权重者是否真的会为此反思,我无从得知。
      但我眼前的贵族少爷眼中怔然。

      即使没有宗教信仰,人也容易在走投无路时祈祷,谁都好,改变这一切吧。
      神的手鞭长莫及,旨意如果缓缓降临,付诸人世间便是成百上千年。
      而实际上,在改变的是人。
      是反叛军,是队长,是少爷,也是我。
      事情不会平淡归于尘土,但不必急于求成。

      少爷听进去我的话,重点却有些偏移。
      少爷戚戚问,我也是普通人吗?
      我说,是,难道你会飞吗?
      少爷说,好吧,那我确实是普通人。

      鲜花夹道而归之后,少爷依然有很多忙碌的事。
      我一个人去见的阿尔,他瘦弱的小牛已经长大了。
      阿尔越过面包,泪眼朦胧地扑到我身上,接着看看我身侧身后,哭着问,少爷是死了吗。
      接着被我弹额头弹得伤心欲绝。

      高塔之上白鸽盘旋,落在少爷手边时,衔走了温莎所养娇艳欲滴的玫瑰。
      作为交换筹码的,是掉在我身上一串碧翠的枝叶。

      少爷和白鸽相顾无言。
      我心里有种要偷小姐玫瑰养他的不好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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