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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色高中 ...

  •   逐渐的我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喜欢男人,看着那些小电影上男女的交合,我的目光不自觉的放在那个男人身上,再到后来,我发现自己对女性没有任何兴趣,相反,却能对着男人脸红心跳。
      到网上查了之后我才知道,这叫同性恋。
      那年我十七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
      他是篮球队的,每天我都会拿着作业去看他打球,他很高,很帅,经常有女生给他递毛巾送水,而我就坐在旁边阴暗的角落默默的看着站在阳光之下的他。
      大概是我的目光过于炙热了,也可能是我来的次数太频繁了,他发现我了,我还记得当时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身上的汗味,那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你想打球吗?”他把一瓶水塞进了我手里,我当时紧张又害怕,生怕自己的那点龌龊心思被他窥探了去,我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是握紧了手里那杆笔,我是个胆小鬼,不敢向前走一步。
      但是他拉了我一把。
      我喜欢和他站在一起,所以加入了篮球队,我愿意做替补,愿意帮所有队员接水,但是我只帮他一个人擦汗。后来所有队员都叫我小媳妇,我有一点点的开心,但是我不敢表现出来,只能说他最厉害,所以只照顾他一个。
      后来有一天,他突然把我单独叫到厕所,我当时有一点兴奋,又有一点害怕,我抱着一点点幻想,想着会不会他也刚刚好喜欢我,会不会他要和我告白了,但是又害怕着他将我再次推远。
      “我喜欢你,对不起,这虽然有一点突兀了,但是我觉得我真的喜欢你。”
      他说出口了,脸红红的,比以前还要帅,捏着我肩膀的双手都在微微发抖,我不知道应该作何感想,半是苦涩,半是感动,原来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我几乎要哭了,但是厕所最里面的门突然被打开了,是我们的一个教导主任,那一瞬间我脑子宕机了,甜蜜在主任阴冷嫌恶的目光里化为泡影,我推开了他的手,眼泪不自觉落了下来
      “你给我滚开!同性恋!”
      那时我只觉得手脚冰凉,
      他脸上的震惊我也能记一辈子,但是对不起,我只是一个胆小鬼。
      后来他被通报批评了,我也退出了篮球队,再后来他转学了,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的高中生活却仿佛因为那件事而鲜活了起来,可能是因为我拒绝他的事传出去了,有时候我坐在教师读书,也会有人过来和我凑近乎,想聊的话题无非就是那几个:“被同性恋喜欢是什么感觉啊”“你有没有发现他是同性恋啊”“同性恋就应该被通缉,还有脸跟你表白,真够恶心的,对吧?”
      “对,真够恶心的。”
      我每天重复着同样的话语,麻木着,那两年我几乎每天都活在他的阴影里,我总觉得他就在我身边,有时候半夜我睡不着觉,耳边也会突然响起他痛苦的吼声,嘶吼的声音中充斥着对我的责怪,他恨我,我知道,但是我不敢承认自己对他的喜欢,只能随着校园里所谓正义的呼声一同为了正确的价值观呐喊,你敢相信吗,我甚至上台做了抵制同性恋的演讲!
      这真的太讽刺了,到现在我还记得当初背稿子的时候是如何从痛苦一步步走向麻木,一次次的念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越发的觉得自己就是个错误,是社会的渣滓,也许我本来就不配活着,也许我本来就应该去死,但是我是个胆小鬼,连从那扇窗户一跃而下的勇气都没有。
      高中的生活对我来说挺难忘的,我父母的感情不是很好,高三的那段时间我几乎一整年都没有回家,住在一个离学校不远的小房子里,房租不高,可能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吧,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大了,狭小的空间让我有安全感,那段最难熬的时光,这个有点霉味的小屋子也算是我的一个避风港。
      那段时间,妈妈经常来看我,但她一直是一个人,来时总是会拿着一袋苹果,有些忧心忡忡的抓着我的手一遍一遍的告诉我“好好学习,啊。”
      可能是因为太久不生活在一起了,我们都没什么话说了,她也只是叮嘱几句就离开了。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回家了。可能是提前打过电话的缘故,到家的时候爸妈都在,满满的一大桌子菜让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个时候我们三个经常在夏天的夜里去破旧的顶楼看星星,那时的星星还很清楚,没有现在那么多霓虹灯的照射,整片天空都很美,爸爸就摇着扇子帮妈妈驱赶蚊子,妈妈抱着我,一切都很美好,那是多少年前了啊,我不记得了。
      我想报考南方的大学,本以为他们会不舍,但相反,爸妈只留下了一句“你想去哪都行。”
      说实话,我有点失望,那个晚上我本来想提议去顶楼看星星,但看着他们两个有些勉强的神色,还是没能说出口,我害怕他们会拒绝,因为我胆小,可能吧。
      晚上吃完饭,爸爸说他有事离开了,屋子里只剩下了我和妈妈,夜里,我睡得正迷糊的时候,隐约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原以为是小偷,于是我拿着小学时使用的棒球棍想去查看,却发现妈妈已经不在了,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都快满了,最中间还插着一根抽了一半的女士香烟。
      那不是小偷,是妈妈。
      再后来我就真的去了南方,南方的天气很潮湿,我的衣服经常晾不干,但倒也无所谓,习惯了就行,我是学医的,虽然枯燥,但是充实。
      大学四年,我不想在荒芜中度过,所以我每天早上都很早起床,去图书馆的角落看书,学习。
      生活很简单,没有人和我说话,我也不去参加社团,每天头发乱糟糟的,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潮湿的衬衣和有点脏的牛仔裤,在校园里我就是个小透明,但是那个时候,我真的很轻松。
      有一次宿舍的人拉我去团建,他们都打扮的很好看,穿着干净的衣服,好像还喷了香水,味道很好闻,那大概是我第一次知道男士香水的存在,我承认自己很喜欢香水的味道,但是我还是拒绝了,因为第二天我要交一个学术报告,而且那个论题很重要,马上就要毕业了,学分攒的差不多了,这个报告做完应该就差不多到毕业论文了,但他们说其中一个室友要结婚了,不能不去,我有点害怕他们会不会因此而讨厌我,最后还是同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天哪,我把他写的这么惨,他未来对象知道了,不会揍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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