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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章 ...

  •   堕落的,夜的天使,
      寻找着他祭葬的目标。
      可以用它鲜蓝色的热血,
      铺染他黑色的羽毛。
      融化冰河遂冻的链条,
      再度展开翅膀,
      飞向地狱深处的天堂。

      他笑着,带着挑衅,递给我一杯蓝色的液体,是维森最引以为傲的“多瑙河之血”。据说维森早年去法国流浪时,拜师偷学来的。这个人一进阿莲莫莲就点了一杯,递到我面前。
      我看看他,他有很西方人的深邃五官,亚麻色的头发,蓝紫色的眼。皮肤倒是浅黄色的。一个混血儿。以前在杂志做模特时也见过不少。不过他眼里的那种傲气,倒很少在向我搭讪的人脸上出现过。不是爱幕的迷恋,而是自信的得意。
      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难怪有自信的本钱。
      我接过那杯多瑙河之血,清清澄澄的蓝色,明亮得妖异,好像引诱人嗜血的本性。维森只让我尝过一次这种酒,因为从它清淡的外表,你绝对猜不出它有多烈。而它却好像火龙,一口气窜进我的腹部,狠狠的炽烧着。
      他看我仰头饮尽,边笑边拍拍手,接回空杯子说:“你就是Rain吧,我早听说过你。我叫Kevin•A•Frost。”
      凯文是中意混血,搞服装设计的,难怪知道我。我曾经问过他,中间名的A是什么意思,他神秘兮兮的凑过头来在我耳边道:“A是Adam的意思。我听说你在寻找你的Adam.”
      我斜着脑袋,不自觉的笑着打量他:“哦~难道我要找的就是你?”
      “你觉得呢?”他低笑着,沉沉的声音有很魅惑人的底蕴。
      我本来没什么兴趣,可又无故被吸引,大概是来自那个Adam的吸引。他搭着我的肩离开阿莲莫莲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店堂,维森还在放着他最喜欢的大提琴独奏《天鹅》。充斥着低沉温柔的音律的空间里似乎格外空荡,今天,魏孝丞并没有来,我想,不知该庆幸还是无奈,没有让他看到这样的我。
      ***
      钱敏果然是六月份就回来了,去接机的除了钱家的几个亲戚,还有免费苦力魏孝丞和冯磊。钱敏的父母不在本地,也没赶来。可能真的是课业结束了,这次回国要带的东西特别多。钱敏很念旧,许多东西都不忍心扔掉,带回来了,反正算计着这里有人帮她拎行李。
      一行人在酒店里吃了一顿,给钱敏接风。席间,冯磊勾搭着魏孝丞的背:“这下好啦,老婆回来了,不用每晚下班后寂寞无处可去,跑去会老相好了。”
      “什么老相好啊?”钱敏好奇的问。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魏孝丞不高兴的拨开冯磊,“冬雨是我高中同学。嗯,前段时候才偶然遇上的。”
      “哦,就是你刚回国时找不到,还让我跟你一起去以前的学校问过的那个同学吗?”
      “嗯,没错。”
      “那时候没找到他的下落,我看你还挺记挂着的。总算功夫不负苦心人,还是给寻着了啊,那就好。”
      “嗯,说来也真巧。”魏孝丞想着刚在阿莲莫莲巧遇上季冬雨的事,顿了一下,又看看表,说:“对了,我跟他说过,你一回来,第一个先介绍给他认识。他现在这时候差不多在店里头,我叫他一起来吃饭吧。”
      钱家人稍微吃了些东西,聊了些话就已经回去了,留几个小年轻自己闹腾。魏孝丞刚好想起来,要打电话给季冬雨,冯磊道:“还是别吧。他那儿最近挺烦的。好像说要拆迁还是什么,反正也不急着马上就见,我看钱敏也累了,先好好休息休息吧。”
      “阿莲莫莲要拆了吗?”魏孝丞呆了呆。
      “大概吧,不清楚。”
      “这样……”难怪这几天看见季冬雨,总觉得他很疲惫的样子,似乎情绪也不很好,原来是为了这事。
      魏孝丞有点担心又有点烦躁,闷闷不乐的坐在那想这想那,钱敏看看他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好多说什么。在这个城市没呆多久,她又飞回家乡去了。看望看望父母,四处拜访一下亲友,几头跑着,准备在跟魏孝丞定居的城市里先找个工作,然后也要开始着手准备一些结婚的事了。
      ***
      我问维森,他和亦言怎么会认识的。维森说:“每个城市都有很多这样的人。”他抬头看看店里喝酒聊天的客人们,又低下头接着擦杯子:
      “很多……但是,像你像我这样,像我们这样的人,却并不多。大多数人因为自己的异于常人而自甘堕落,没有几个人能看见自己心里的那个洞。自以为活得很充实。”
      我笑着把杯里的酒一口饮尽,说:“错了,维森。我跟他们这些人一样。我跟你不同,我和他们一样堕落。”
      维森停下手里的动作,盯着我看了好久。我倒也大大方方的露出惯常的笑容面对他,让他研究个真切。
      “还是不一样的……”他叹:“明明知道对方是同性的人,还要用心去恋的,并不多。”
      我不再说话了,我不想他提起旧事。他也自觉的绕过另一个话题,接着说道:“因为这样的人不多,因为这样的我们是真正用心去爱者那样的人的,并非只为求一夜的发泄而已,所以才更能从人群中辨别出同类。
      我们这样的人,多半寂寞。
      这是亦言跟我说过的,因为空虚所以寂寞,因为寂寞所以才会结识到一起来吧。”
      维森不再说话了,我伏在吧台上把弄着透明的玻璃杯子。背后的杂乱的人声、脚步声时而响彻,时而遥远。我在堕落喧嚣的混沌天堂、和静默空寂的午夜梦魇之间徘徊往复,四处都是紧闭着的门。
      良久,我才开口:“他觉得寂寞吗?‘我们这样的人,多半寂寞’吗?如果他寂寞,那也是他自己选择了寂寞,是他主动抛弃我的,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并且,他什么都没说,即使那时他告诉我他的性向,我也决不会排斥啊。
      是他自己的选择。”
      “雨,不要太过沉浸于自己的痛苦里,而忽略了别人的感情!!”
      维森第一次对我用严厉的语气说话,我愣愣的坐直身体看他。但他却停顿了好久,才接着说:“对于你们的事,我知道的并没有你所以为的那么多。只是,我认识亦言这个人的时间比你要久得多……他实际上是个懦弱的人。”
      维森认识亦言的时间何止是比我久而已?我也许根本从来就没有认真去“认识”过他。懦弱吗?我无从想象。
      维森大约是看出我的想法,他说:“亦言在你之前已经见过那个人了,那个魏孝丞。”
      “什么!?”
      “有天,他下午过来,碰上魏孝丞来找我打听你的事。”
      “他不愿见我,是因为这个原因么……”
      “…………”
      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因为这样的懦弱。

      我回到这个城市、出入阿莲莫莲快两年了,才在偶然的情况下得知,亦言也是我们这里的一员。他在下午走进阿莲莫莲 ,只喝一壶茶,然后在太阳落山前离开,交替着我的到来。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有意无意的擦肩而过,不知在谁的安排下错过重逢,陷入刻意的寂寞中。
      维森是知道我们的事的,可他从不告诉我,我不能怪他,这是亦言的要求,要求维森别告诉我。但事实上,我会在第一次那天下午走进阿莲莫莲,还是得了维森的暗示。
      “你是喜欢我的吧?”
      酒吧里光线很昏暗,让人忘记外面还是灼日白朗。我再一次在太阳落下前走进这里,想见到他,却不知用什么样的方式。一直在暗处注视着我逐渐改变的亦言,我无法用任何一种面孔去面对。但结果,我却跨坐上他腿,两手揽着他的脖子,摆出让自己也讨厌的媚笑,凑近他。
      他一直对我隐瞒自己的性向,我无从推测他这种癖好是什么时候就有的。应该很早以前吧?从高中就开始?
      脑海里间或回想起他的低调不搭理人,疏离普通人群的样子。想起他对我的格外照顾,一同吃午饭、一同走过放学后那一小段下坡路。想起他突然不愿跟我一起报志愿,进了某个偏远的院校后音讯全无。
      我想,原来他对我的例外亲近,也不是因为单纯的想和我交朋友。因为他喜欢男人,像我这样的男人。他在选择接近我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受了他那性倾向的影响。原来他的接近也是为了性,就好像魏孝丞对我做过的一样。
      我靠近他,鼻尖贴着鼻尖,温热的气息喷在彼此的皮肤上。然后我伸出舌头,描着他的唇线,轻轻的舔。我听到他咕噜一声咽下口水,感觉到他脖子到耳跟渐渐火烫,我笑着挑开他的唇。
      撩拨着他的舌头,一厘一厘的的添顶着他的口腔,两片柔软滚烫的唇贴在一起,摩擦,交合。我感觉到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更卖力的用手臂环紧他的后脑,整个上身贴在他胸前。
      我已经从维森那里问过了,他喜欢的类型就是我这样的。亦言,你想要的是否就是这个?高中三年的亲近,是否就是为了这个?你的逃避是否也是为了这个?如果你想要,我也可以满足你。
      我其实还是和你们不一样的,堕落的只为求一夜的温存。不管是否用真心去爱过,到最后也只有不得不全部舍弃的结果。爱上与被爱上的人,无论是男是女,也都存在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回应的情况。
      他猛的拉开我,冷静而果断,突来的力道反把我吓了一跳。他星夜一样的眸子闪着,看着我,缓缓道:
      “我是喜欢季冬雨,是十六岁的那个季冬雨,不是你。”
      我愣愣的看着他,无法说出一句话。
      是十六岁的那个季冬雨,不是我,更不是这副身体。我看着他的眼,明明漆黑得像是深沉的黑夜,却又闪亮得好像灿烂的星辰。他那样看着我,好像看到灵魂的最深处。他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我第一次听他坦白的吐露内心,但一点也不是我方才轻率的挑逗想要达到的效果。
      他的喜欢是那么认真的,没有一点的不经意。他的惆怅也是那么明显的,它喜欢的是十六岁的那个季冬雨,不是季雨,不是我这个可以随便接受邀约,可以放荡的勾引男人的季雨。
      我已经不再是十六岁是的我,你也不会再用对待那个季冬雨的温柔来呵护我。冰冷的细雨中,你捧来一束嫩黄的小雏菊,你所祝福的快乐,不是给我的。是的,现在是炎热的夏初,没有冬雨的寒冷。所以我们也不再需要相拥取暖。
      不是我。
      原来你一直不说我的改变,因为你的心里也一直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我。
      路边摇曳的清新的小雏菊,不再适合现在的我。
      “我喜欢白银莲。”我放开他,怪异的轻笑,说:“别再送雏菊了,明年的生日,送我银莲花吧。”
      从他身上站起来,我头也不回的走出门去。阳光下的阿莲莫莲是我不能踏入的。做不了恋人,也许连朋友也无法……因为断不了思念,绝不了爱恋。所以逃避,所以懦弱。最好不要相见。
      白天的阿莲莫莲还是还给属于白天的你,每每坐在那同一张高脚凳上,喝着茶,你握在手里的那个杯子,也许,我也曾用过。

      “我不会送你银莲花。你适合雏菊,我不会送你银莲花。”那曾经好像誓言一样的话语,现在想来格外悲切。不再适合雏菊的我,还会适合银莲花吗?
      酒吧外的阳光刺得我眼睛酸涩,眼泪止不住的漫溢。亦言,原来我们是同样可悲的人,只是更可悲的是,给你痛苦的人是我。
      Anemone,银莲花,那是送给爱人的花。
      如果你所爱的人爱着别人,就送他一束银莲花吧。
      来年的生日,送我银莲花吧。然后,我会在他的婚礼上,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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