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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少还是旧时容 ...

  •   青禾镇虽为小镇,却大若城池。城北五十里处,有一座青禾山,是至南向北通往城镇的必经之路。山上有府衙修建的官路,十分便利,因此过往的人络绎不绝。

      就如此时,山腰处有两辆车正在缓缓行驶。一辆为辎车,顶着大红的帷幕,挂着各种装饰,一看便知是某位小姐的座驾。而另一辆是牛车,拉满了大箱子,彰显出主人的富家身份。

      坐在前辕上的除了长满胡须的车夫,还有位娇俏年轻的侍女,正回头对这门帘内说道,“小姐,您可千万不要偷偷掀起帘子。山间风大,当心别再受寒了。”

      “咳咳,咳。”车内传来细微的咳嗽声,“知道了。”

      马车两侧各有一名护卫骑马跟随,两人一直向路边观望,满脸的警惕。虽然护卫都带着刀,但他们身形消瘦、容貌年轻,看上去就没有什么历练,甚至可能是第一次出远门。

      跟在后面的牛车,则由一位壮汉驾驶。他虽然强壮却穿着简朴,大概是被雇佣的村夫。

      每天都有很多这样的一行人来往青禾山,不过其他人都是疾速而过,仿佛有什么在后面追着。所以,若是有人见他们走得如此慢,定会好心提醒一句的。

      “驾!”

      突然,他们的后面响起快马飞驰的声音。两位护卫好奇地看向身后,只见一抹红色迅速划过他们,又在超过车队时停了下来。

      骑马的是一位红衣女子,她调转马头,对众人说道,“近来青禾山上有土匪作乱,不仅劫财还夺命。以防万一,诸位还是快些通过这里吧。”

      “啊,竟有土匪?”那名侍女最先受到惊吓,而后推了一下身侧的车夫。“伙计,那我们还是快些走吧。万一小姐出了什么意外,该怎么向老爷交代啊。”

      她说完后并没有听见回答,扭头看向身侧,发现车夫正盯着马背上的女子而出神。“喂,这位姑娘确实国色天香、美若天人,但你也不能这般直直盯着人家吧。”

      “咳咳。”马车内的小姐也被外面的动静所吸引,忍不住出声。

      “哦,不好意思。啊对,多谢提醒。”车夫从怔楞中回神,但他的目光还是黏在红马之上,眼中映出的是位束穿骑装、斜背长戟的英气女子。

      红衣女子提醒了他们后,便准备继续前行,刚要走却被身后人叫住。

      那位车夫压低了自己的草帽,开口说道,“这位姑娘,不如我们同行吧?天色不早了,你孤身一人也不太安全。”

      红衣女子再次打量了一下他们,看见了后面的牛车上的箱子,估计其中有不少值钱的物品。而这一行人中有两位女眷,两位过于年轻的护卫,和两个村野农夫,似乎并没有善于武力的。

      她想了想,还有一小半路程就能翻过这座山了。相逢即是缘,那自己就顺道保护他们一段路吧。“也可,那就多谢这位大哥的好意了。”

      “小姐坐稳了,咱们也要加速了。”车夫扬起马鞭就要挥下。

      “等等!”

      两侧山林中突然有人大喝一声,中气十足,余音回荡。吓得两位护卫赶紧去抓自己的武器,但摸了好几下才抓到早已歪到后腰处的剑。

      丛林中一片窸窣,至少涌出了二十多人。看清局势后,官路上的一行人心底同时在想,“青禾山真的有土匪,也真的很凶悍。”

      一群土匪将他们围在中间,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一个人提着大刀,走出来说着一贯的台词,“此路是我开,此树……”

      “这明明是官府修的路,跟你们有什么关系,真是可耻无赖!”最先出声的,竟然是那位侍女,还抢着打断了土匪的话。

      土匪头子挥动大刀指着她,“哎你这丫头片子。别管谁修的路,现在都归爷爷我管,你们从这过,就要留下买路钱。”

      呼,也算是说完了固定口号。土匪头子舒了口气,收回自己的刀。“后面箱子中都有什么?”

      那侍女还想说什么,被车夫拉了一把。车夫对土匪说道,“都是我家小姐的用品,没什么值钱的。倒是最上面那一箱有些银两,几位要是不嫌弃,拿去便是。”

      “你家小姐?”土匪头子看了眼车前侍女,发现长相还算不错,想来小姐也不会差。“你家小姐长得好看吗?”

      “当然了!我家小姐在沐城可是出了名的才颜双绝。”那位侍女倒真的胆子不小,敢在这种时候叉着腰怒视土匪,且语气鄙夷。

      “姑娘,慎言!”

      “铮儿,住口!”

      两道制止声同时响起,其一是车夫的呵斥,另一句则出自那位红衣女子。土匪头子顺着另一道声音看过去,手里的刀都掉了,差点砸到他自己的脚。

      “这,才是美人啊。”他双目炯炯,如同见了肉的恶狼。土匪指着马背上的女子,对身后的同伙说道,“快,把她给我绑住,带回山寨。还有马车里的人也带走,让爷见识见识什么是才颜双绝。”

      “嚯,大哥这次艳福不浅啊,一下子收获了两位美人。”一个土匪凑上前来,奸笑着盯着那红衣女子,惹得她皱起眉头。

      结果这个土匪就被他们大哥拍了一巴掌,“你懂什么?这种美人当然要送给上边,不过这侍女也不错,我们倒是可以玩玩。带走带走,全都带走!”

      两位护卫终于拔出了剑,紧紧挨着马车。拉牛车的壮汉赶紧跑到他们身边,寻求庇护。其中一位护卫出声说道,“不要乱来啊!”

      另一位跟着说道,“你们是来求财的,我们给便是。但我家小姐,你们是动不得的。”

      “哈哈哈哈哈。”土匪们哄笑起来,领头的说道,“在爷爷的地盘上,有什么人是不能动的?把这几个男的也给我绑走,到时候再卖出去当苦力。”

      “你们不要过来,刀剑无眼,小心你们的狗命!”两位护卫紧紧抓着剑柄大喊道,如果他们脚下不后退的话,还是挺有气势的。

      “哈哈哈,你们几个不是瘦得像猴,就是壮如憨熊,还要给我们好看?”土匪们不屑一顾,步步紧逼,包围众人的圈子越来越小。

      红衣女子冷哼一声,握紧了手里的青龙戟。当靠近她的土匪伸手要把她拽下马时,红衣女子便扬起长戟,准备挥下去。就在这时,一道疾风裹向那土匪,转眼间就人被甩到了一旁。

      车夫收回手,掌中的长鞭瞬间又变回了较短的马鞭。他走到红马前,背对着那女子,抬头望向土匪首领,冷声道,“财路你不要,偏要寻死路。敢动她?”

      “你?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次轮到土匪们后退了,刚才被甩出的那个到现在都躺在地上没有动静,不知是死是活。

      “哎。”马车上的侍女叹了一口气,也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小声嘟囔了一句。“怎么又不按说好的来?”

      土匪首领仔细数了数,他们只有七个人,其中三个还是女人,就算有人会点功夫,应该也不足为惧。他甩起大刀,“既然不听话,那就把他们都杀了!”

      “上!”

      群刀瞬间便落在眼前,却没有伤到任何人。侍女灵活地躲开所有攻击,踢走了周身的土匪,还抽空对着马车喊了一句,“别装了!大师兄都下死手了。”

      有土匪摸到马车的门帘,刚掀开就被一把毒粉洒满全身,当即倒在地上翻滚嚎叫。一白衣人走出马车,哪里是小姐,分明就是位少年,只是长了张娃娃脸,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

      见马车上没有人了,站在后面的拉车壮汉就把整个车举至空中,向前一扔,撞退了三米外的土匪们。

      两位护卫像是知道他的举止,早已扔下了并不好用的剑。其中一人从袖中掏出一把小巧的袖箭,作为趁手的武器。而另一人,忽地就消失了,再次出现时已经在土匪首领的身后。

      “都住手!”土匪首领垂眼盯着架在他颈侧的薄刃,小心翼翼地说,“少侠,有话好好说。”

      红衣女子叹了口气,开始打量挡在她身前的车夫。这人把她护得格外严,致使自己手中的青龙戟都没有派上用场。不知道这些人是何身份,但应该和她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剿匪。

      至此,车队一行人的身份已经无须保密了。那位车夫正是程山水所饰演的角色,他们师兄弟六人特意扮成大户人家出行的样子,意图吸引土匪的注意。

      没错,师兄弟们。那侍女是他的三师弟,秦铮;所谓的“小姐”,其实是五师弟隋诸;刚才能举起马车的壮汉,是四师弟洪柖;手拿袖箭的,是六师弟尤涧。

      二师弟焦剡用刀尖点了点土匪的脖子,问他,“拦路抢劫,持械行凶,谁给你们那么大的胆子,眼中还有没有王法了!”

      其余土匪要么吓得不敢动,要么躺在地上不能动。领头知道他们今天是碰上硬茬了,只好讨饶。“我和弟兄们就是,就是想吃个饱饭。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放过我们吧。”

      焦剡看向程山水,询问他的意见。程山水还未说话,就听身后人说道,“青禾山第一次发生抢劫案是半年前,起初只是抢劫财物,而三个月前你们却开始残杀人质。”

      红衣女子走到程山水身侧,语气严厉,“这半年间,你们共犯案三十二起,掳走女子十三人,杀害路人七十八人,夺走财物不计其数。”

      “哇,你们真是罪恶滔天。”秦铮踢了下脚边躺着的土匪,眼中全是不屑。焦剡手中的刀也用力了几分,吓得土匪直冒冷汗。

      这红衣女子也不是其他人,正是从程家村赶来的常榆。他特意扮成女子,既掩人耳目,又能诱出山贼。

      他的目的便是将这里的土匪剿杀彻底,不留任何隐患,尤其是眼前这个贪生怕死、却心思歹毒的土匪头领——陈木。今日不铲除,他日定会再次作乱。

      常榆手中的青龙戟直指陈木的胸膛,再前进一步便可刺入。“你们这群人,死不足惜!”

      他对陈木身旁的焦剡说道,“感谢几位行侠仗义,助我制服歹徒。余下的不劳诸位动手,我来处理掉他们。”

      焦剡再次用眼神询问程山水的想法,见他点点头,便松开了对陈木的压制。那土匪头子转身就想逃,常榆见状立刻带着兵刃追上,要取他性命。

      就在这时,有人握住了他的长戟。常榆侧头望去,见那车夫低着头盯着自己的手,说道,“不要让这种渣滓的血脏了你的手,我来。”

      说话间,陈木已跑了十来步,也没有人去追他。正在他以为自己可以逃出一劫的时候,背后袭来一阵强风,如同千斤重的风,把他拍倒在地,直接告别了人世。

      好刚纯的内劲!常榆在心底感慨了一声,不禁再次打量眼前身形修长、肩臂宽厚的车夫。这人带着草帽遮住了眼眸,而露出的面容上却有大半都是胡须,难辨长相与年龄。

      常榆见那车夫收回右掌,而后握了下左腕,这个动作有些奇怪却又有些熟悉。目光顺着车夫的手而移动,在那左手腕间,他清楚地看见了一个牙印形状的疤痕。

      “程山水?”

      他很小声地试探一下,声音低到程山水都以为自己是幻听。程山水转回身,终于直视了常榆的目光。

      常榆伸手,摘掉了那顶草帽。“山水哥,真的是你啊。你刚刚没有认出来我吗?”

      “我,我以为认错了,程家村离这那么远,我就,我……”

      程山水顿时激动了起来,话都说不利索了。几位师弟看见他这样,纷纷瞪大了眼。

      程山水挠挠头,忽地想起了什么,立马撕掉了脸上的假胡须。伪装之下的面容透着少年的张扬,又隐现成年的锋锐。

      少年的脸上露出最真实的笑容,“榆儿,好久不见啊。我走的时候你才五岁,这转眼便是八年,我是真的不敢认了。”

      “是啊,八年过去了。”常榆觉得自己的眼眶又开始湿润了,声音也再次降低,近乎缥缈。

      程山水的八年,是从幼时到少年;

      而常榆的八年,是从生离到死别。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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