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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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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翌日清晨。
叶橙醒来时,姜炳还在沙发上沉睡。
她的睡眠质量依旧没能得到提升,大抵是心里有事,总是心悬着。
窗外早已没了鸟叫声,连大雁都在南归。
叶橙想不明白姜炳为什么要订一间大床房,因为她并不觉得睡沙发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她穿衣服的声音很轻,担心吵醒他。
站在床边踌躇了一会儿后,才推门出去。
也不是远,还是屋外的湖边。
天空敞亮,昨晚看不清的湖面现下在眼前有种碧绿的凉意。
对面还是成林的树,初冬的季节里,早已少了应有的青葱。
叶橙蹲在地上望过去,忽而想起了清水村。
这些年里,她曾无数次的怀念起那个地方,即便是生活条件落后了些。
也不是没有再回去,除去每年回去给爸爸祭祀,她也回去过。
新中国的变化翻天覆地,她记得当初离开的时候那还是条石子铺成的路,一到雨天总要沾不少泥巴在裤腿上,到如今已是翻修成了沥青的盘山公路。
她那次回去还是大四的寒假,那会儿刚刚应聘。
也不知是自己心高气傲,又或是眼高手低。
身边的同学都陆陆续续收到了心仪单位发来的邀请函,她盯着自己空白的邮箱,有种绝望。
自己奋力拼搏了那么多年,十足的信心在那时候功亏一篑。
大概人在最低迷的时候才会最轻易想起出生成长的土地,叶橙那时候骗他们自己开始实习了,得晚些回去。
她去得很困难,没有车,叫了辆车。
来去都匆忙。
她带着口罩和帽子,衣服着装早已认不出是当初那个叶橙。
先前的那个土房子经历风吹雨打早已慢慢变成断壁残垣,只剩下一个大致轮廓还未完全坍塌。
那天没有下雨,是阴沉沉的冷。
她让司机等会儿她,自己下车走去了后屋的小河。
那地方还是老样子,唯一变得是树变多了。
她走过去,溪流还是清澈,风过来时,河面有浅浅微波。
她蹲在那里,手伸进河里,有股寒意。
水流经她的手掌时,依旧是潺潺的。
她的心在那时候忽然变得很平静,有关于任何扰乱心扉的事情都慢慢在变淡。
甚至说不清自己当时的生存处境是何等难过,现在想来,总觉得是过分夸张了那些艰难。
她的思想变得游离起来,各种情感抛掷脑后,只有呼吸。
脑子里一直流淌着贾平凹的一句话“故乡也叫血地”,其实她的一半也死在了这里。
叶橙的鼻子冻得通红,目光又从对面的树林转移到了旁边的水桶里。
里面有一条鱼在游,空间狭小,水也算不上清澈。
那男人钓了一晚上的鱼,也就钓了这么一条,个头也算不上大,跟他的手掌差不多。
按理来说,这个季节的鱼应该是挺肥的,偏偏被他选中了的这么一条。
她看了一会儿,鱼在水里冒泡,一股子恶心油然而生。
叶橙不喜欢鱼身上的腥味儿,还觉得它们身上的鱼鳞像怪物,多好看的鱼她看了也不感兴趣。
干脆起身准备进屋,避避寒。
姜炳还在睡,他的小臂搭在额头上,大概是抵挡光亮。
叶橙忘记了,她出去没关窗帘。
“哥?”
她拉上窗帘,轻唤了一声。
原以为还没醒的人,淡淡“嗯”了一声。
一个音节,并不能听出喜怒。
叶橙想了想,要不要再继续说点儿什么呢?
到后来,还是蹲在沙发旁边什么都没说。
光是这样看着他,好像又回到了以前,他离开的前一夜。
那时候他还病着,说话的声音比现在哑,说自己头疼。直到现在叶橙还是没有想明白,他那天提出那个要求的契机是什么。
“还没睡醒?”她问。
男人翻了个身,将她抱起来。
叶橙穿着拖鞋,脚跟微微踮起来,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
“睡醒了?”姜炳问她。
“嗯,睡不着了。”
她眼底有颜色分明的黑眼圈,睫毛长长的。
“吃早饭去。”
“嗯。”
他说完这句话后,又没了动静。
叶橙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又揉了揉他的头发。
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吻落在他的额头上,不知是无意又是有心,转瞬即逝。
她那时候都说不出来,自己何时变得这样的胆大。
男人的呼吸有些沉重,一股子热浪经过了她的后脖颈又跑到毛衣里,有些意乱情迷。
她的手指微微捏着他的肩膀,脖子往后仰了仰,两人之间空出了一部分距离。
“不起了?”
他的手臂又收紧了些,脸不停地蹭着她。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们好像已经这样亲密很久很久了。
到最后,还是抵不过叶橙说“我脚蹲酸了。”
他坐起来后,看着叶橙往外走。
“去哪儿?”
“洗脸刷牙。”
她转身进了屋里的厕所,留下了一个背影。
姜炳轻笑,起身穿衣服。
他收拾得很快,弄好一切后躺在沙发上咬苹果。
这人喜欢吃水果,叶橙也是最近才发现的。
她坐在梳妆台前描眉,从镜子里看了眼他,问“喜欢吃水果?”
他敞着腿,手肘都搁在大腿上,转头再看窗外。
黑色的冲锋衣,人看起来清冽凌厉。
叶橙想了想,他起初也不这样的,还是有少年气的,只是这几年愈发成熟了些。
男人转头看她,起身走了过来。
啃了一半的苹果递到她嘴边,低声道“咬一口。”
按理来说,叶橙应该抗拒这种举措的。
偏偏那苹果好似皇后的毒苹果,她真的就鬼使神差地咬了一口,不甜不酸。
“一般。”
她嚼完,评价了两个字。
“听过一句话没?”
他问这话时,没有离开,又咬了一口苹果。
“嗯?”
“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
这话,听起来不像是他会遵循的,要不然,先前那么多年的酒也没见他少喝。
“也没见小姨对你不好啊?”
姜妈妈是医生,母子之间不亲热倒是真的。
男人淡淡扫了她一眼,慢慢走开了。
叶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仪表起来的,大概是上班后的压力。
职场对女性总是要求过多,却从不体谅。偏偏又反抗无效,只得让自己强大起来。
她收拾好自己已经是十分钟之后了,姜炳把昨晚的鱼钩挂好鱼饵又甩进了湖里。
看见她过来,没了动静。
那姑娘穿着一身黑色的羽绒服,很大,她并不能撑起来。
一张脸也小,风把她刚刚挽好的头发吹得有些乱,乌发红唇,走来时像一幅画。
她身上少言的气质还是没变,光是看着,就能猜出个大概的性格来。
叶橙走进,弯腰凑近盯着他,问“看什么?”
“以为又住进来了个美女。”
叶橙笑,她大概是今天心情晴朗,轻轻拍了他的背一下。
姜炳夜宵,说“今天钓条大的。”
那姑娘叹息了一声,不温不火地说“你行行好吧。”
姜炳不言,摆弄好鱼竿后才起来。
他牵着她说“吃早饭去。”
两人并排坐在一起吃早饭,当地特色,简单淳朴。
她喝了碗粥,没了胃口。
那会儿人还不多,店主说他们错过了黄姚最好的时节,应该在春天的时候来。
可是人生的春天的太少了。
叶橙和姜炳对视,任何东西都有收获,其实也不一定要在秋季。
店主有介绍,让他们去郭家大院。
她瞬间想起来平遥的王家大院。
果真是,南有黄姚,北有平遥。
偏偏,黄姚这地方单是听名字都好听,何况风景。
两人吃完早饭准备出行,临行前,姜炳担心她穿得不暖,回去拿了条围巾给她戴上才安心。
南方的冬天再冷也抵不过湿冷,也还能忍受,何况,真的没有那么冷。
又没有拂他的意,任人摆布。
他边戴边说“逮着空了,给我也织一条。”
叶橙没那个好手艺织一条像样的围巾,但也没拒绝。
从他嘴里提到这个已经好多回,再拒绝是自己没情分,只说“估计不好看。”
“那也照样天天戴。”
话是逗笑了叶橙,她没多言。
黄姚算不上大,只是好山好水好风光。
叶橙和姜炳大学都不是学的建筑,对于这类建筑更是不算了解,只觉得这地方的屋子,黑砖白墙挺特别,从前还未见过。
这地方不大,半天就能逛完。
多得大概是情怀,让他选择了这里。
“《面纱》看过吗?”
姜炳问她。
那时候,两人走在青石板路上,周遭的人很少。
“看过,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迷恋毛姆。”
最后,又补充一句“就像你一度很迷恋博尔赫斯那样。”
她说时带着笑,轻飘飘的话,从她嘴里讲出来带着爱。
“嗯?”
“总不是喜欢他那一阵见血的文字。何为爱情,何时清晰,我还不能分辨。”
“爱情?谁?”
叶橙直截了当地讲了,没有遮藏“你啊。”
他握着她的手,收紧了一些。
“我以为你还喜欢过别人。”
“有吧,也不是喜欢,应该是有好感。这么多年,光挂念你也很疲惫。”
“嗯?最后呢?”
“也只是那一瞬间有好感,撼动不了你在我心里的位置。”
姜炳低着头笑,不言语。
黄姚的风光是一种氤氲美,也像面纱,有些朦胧。
大概不是旺季,周遭像他们这样的游客并不多。
走走停停,叶橙站在屋外等姜炳买咖啡。
温热,味道偏苦。
那人好似不怕冷,要了一杯冰美式。
“以前看电影,总觉得这地方有种肃穆的宁静,现在倒是多了不少店面,商业气十足。”
叶橙点头,回道“没来之前,我对黄姚是有种向往又抵触的感觉。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吉蒂第一天到这里的夜晚,有人去世,村里奏乐送别。那个场景,怎么都忘不了。”
“生死离别是一个必答题。”
叶橙扯了扯嘴角,没有回答。
姜炳又把话题绕到了电影里,讲起沃尔特和吉蒂坐在船上融洽相处的那次。
慢慢,一个场景延伸一次记忆。
过往抽离或是遗忘的经历,又回到眼前,为彼此。
他们晃晃悠悠到了沃尔特与吉蒂走过的石桥,这桥跟印象里的没什么区别,
好似他们的爱情是真的在此发生过,亦或是,那本就是现实的写照。
姜炳找了一处安静空旷的地方坐了下来。
叶橙原是准备也在他旁边坐下来,又被他拦住。
“用围巾垫着,凉。”
她把围巾摘下来的时候,被他接了过去,折叠成方块。
围巾拿下来,脖子有些凉。
坐下后,她不由瑟缩了一下,被姜炳揽入怀里。
“我第一次看《面纱》也是在大学,那时候也因吉蒂的背叛感到愤怒。转而想了想,哪个女人不喜欢有趣的男人呢?男性也应该站在女性的角度来考虑一下问题,有时候除了自己为的好,生活情趣也不可少。”
叶橙转头惊喜地望着他,问“你记不记得以前你给我买过一本书,《这个夏天还好吗》?”
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敢断定姜炳能想起来。
在好多个想念她的夜晚里,翻看她阅读过的书本,好像是一种最深的慰藉。
“嗯,记得。”
“里面有一句话,就是‘我以为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后来我才知道,世界不是平的。我也是很晚才醒悟,其实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够分清人世的复杂与坎坷的男人’。”
“那我能?”
他问这个问题时,叶橙没觉得他恬不知耻,反而因为他刚刚说的那句话,才发现,这样经常性自省的人已经实属不多。
“你是分清了人世的复杂与坎坷的男人。”
叶橙说不清自己怎么了,从前怎么都不敢表达的情感,到现在,比谁都要勇。
“我也没觉得从前那几年是在错过,大概就是在各自的圈子里用力生活,最后会当凌绝顶。”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在清水村后面的那条小河里。你的长发浸入了河里,看不见脸,大概是因为皮肤很白,又有阳光洒在身上。我那会儿才发现,原来真的有仙子。”
“第一反应就想到了这部电影,最后的片尾曲。”
叶橙的脸有些红晕,一直没有接话。
说点儿什么好呢?
他们的渊源早在那么多年前就结下了,还如何分别。
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一时间连寒冷都忘却。其实并不冷,南方的冬天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她叹息一口,缓缓地说“哎,你说得我现在就想下去游泳了。”
一句玩笑话,姜炳听进去了。
又笑,且说“凉”。
叶橙靠在他肩上,觉得眼前风光无限好。
他们不像任何人,不是来阅览古迹,倒是像来消磨时光。
那天是个阴天,算不上好天气。
“啊,感觉我的心情最平静的时候大多都在阴天。”
“阿根廷的阴天很长。”
“心情呢?”
“也很平静。”
叶橙笑了笑,没问下去。
两人坐了一会儿,看时间已是临近下午两点。
平常话算不上多的两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几个小时都没发觉,总觉得再继续聊下去,话还是无穷无尽。
两人去觅食,地方特色,口味清淡。
叶橙爱吃粤菜,姜炳喜欢盐帮菜,尤其爱灯影牛肉。
说起知道他喜欢盐帮菜这件事,还有个渊源。
那会儿也是一次月考放假,他照例把叶橙和叶声接回来吃完中饭后,又出去撒野了。
叶橙无心注意他去哪里,只是傍晚在补习班和叶声分别后,准备买一杯珍珠奶茶再坐车回家。
途中,妈妈打来电话让她找姜炳一起吃完饭,她要带外婆去买些老式点心。
这姑娘也没多想,打通了姜炳的电话,她过去找他。
还是会所里打牌,叶橙想,纨绔子弟也不过如此。
那时候的纪律还不像现在这样规范,多数个老板为了多挣钱,对里面存在的非法行为都是默认。
她那会儿背着一个帆布包,上面还印了培训班的招牌,有些稚气。
走进会所别人都不知如何接待,偏偏她也能硬着头皮走进去。
殿里,不同的香水味儿混在一起,都已经不能用“香”这个词来形容,只是鱼龙混杂。
叶橙皱着眉,搞不懂他为什么喜欢来这种地方,也没办法。
他也是个兄长,如何言语呢?
门内,四个男人围着桌子坐,叶橙站在门口,有些尴尬。
她也说不清自己尴尬什么,也不是不认识,只是觉得这会儿许岳在,或许她也能感觉好一点。
最后,她还是低着头进去了。
单独坐在卡座上,也无所事事。
说写作业,这纸醉金迷的灯光,她也无法集中注意力。
屋里已经没人抽烟了,但味道还是没有散完,偶尔几声言语高亢,也算不上吵闹。
那杯珍珠奶茶即将喝完,他们依旧没有散场的准备。
“橙橙。”
他喊了一声她,眼里还盯着拍,朝她招手。
叶橙甚至听不清他是否是在喊自己,也有可能是自己假装没听见。
她还是问了一句“喊我?”
“嗯,过来。”
他也不说话,盯着牌,又问“会不会玩儿?”
叶橙也盯着牌,因为她肯定大家都在看着她。
“不会。”
“学学。”
她无心,也没注意,像平时老师讲题,总有那么几个不听话的学生漫不经心一般。
到最后一场,他让叶橙上场试试。
“哎。”
她坐上去就是一声叹息,没来由的,这不是逼她么。
一桌人都让着她,姜炳隐着笑教她。
到最后,她误以为赢的那一场是凭自己的手艺赢来的。
那日,散场后。
一行人收拾着东西,讨论去吃什么。
叶橙想吃粤菜,又听见有旁人提起他爱吃川菜。说实话,叶橙不太能吃辣,对重辣的菜有种抵触,也从未尝试过。
偏偏,那人说了一嘴后,姜炳问她想吃什么。
她直言道“川菜。”
他看着她笑,还是那副样子,无声在说“只要你敢”。
那家店是谁找的来着,已经记不太清了,只是菜上来后,看见他就着灯影牛肉,喝了两杯烈酒。
叶橙看得皱眉,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这么不在意自己的。
好在吃完饭后,他没继续打牌。
大概是想着她在校学习过于辛苦,早早乘车回去了。
司机师傅大概是社会险恶见得过于多了些,见他们这样上车,难免有过多猜疑。
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引得姜炳发笑。
他靠在后座,手还拉着叶橙,没顾及任何。
叶橙在想,他是不知道避嫌还是内心坦荡,觉得无所谓。
他与自己低语,问“今天开不开心。”
“还行。”叶橙如实回答。
“以后还来不来?”
“可以来。”
问了几句,他带着酒味儿的鼻息萦绕在叶橙周围,好像她也有了一些醉意。
偏偏问完又没再说话,司机师傅更是不知说些什么。
就算是失足少女,这姑娘是自愿的,还能教导些什么呢?
深夜,她坐在房间写作业,隔壁阳台上又有按打火机的声音。
烈酒与风进来,她无处躲藏。
叶橙不爱吃鱼,她总说什么鱼都有股腥味儿,看见鱼皮更是感到毛骨悚然。
两人这顿饭没能吃到一起,面对面坐在一起,像是拼桌。
“鱼还行。”
姜炳夹起一块鱼尝了一口,自己感觉不错。
叶橙看着鱼,没动筷。
她叹息一声,愣愣地说“想去香港。”
有点儿像轻声呢喃,自言自语般。
“嗯?怎么想去香港了?”
“以前看了本《圆舞》,我对傅于琛有种莫名的痴迷,总觉得男人就应该那样的。所以对香港,也极度好奇。”
“男人应该是哪样?”
“多金又英俊。”
他故作沉思,想了想说“我比他好,还多了一点情深。”
叶橙被他说笑了,不言语。
姜炳也低低地笑,不再说话。
她爱极了亦舒笔下的男性,申元冬也好,傅于琛也罢。不管是哪一种男性,在她笔下总能最大限度展现个人魅力。
他又问“想什么时候去?”
“我们有空的时候。”说完,又假想天真地问“你说香港有没有傅于琛?”
她看过很多小说,理应明白绝大多数虚构的故事,偏偏引人入胜的情节,她总要抱着一种偏执去相信,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
“傅于琛有没有不清楚,你对面倒是有一个像他的人。”
哎,你说这个人像不像会讲玩笑的申远东?
黄姚并不大,一天逛完足矣。
傍晚回到住宿的地方,天边还有余晖,紫红色的光晕。
“哎,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叶橙瘫软地躺在床上,一点儿不想动。偏偏看见这样的光景,又念出一句诗来。
“累了?”
她的脚光着,搭在一起。
男人坐过去,捏了捏她的脚掌。
叶橙感觉痛,惊呼着坐了起来。
“疼啊。”
她皱眉看他,有些埋怨。
“堵了就疼。”
还是信了他的话,又忘了两人之间的亲密感,躺了下来。
不知是光还是痛觉,她眼角有些水光。
像洼地里盛了一旺水,漾漾的。
她隐忍得厉害,面部表情疼得有些狰狞,身体也在微微抽搐。
“很难受?”
“应该是堵得难受。”
叶橙像受伤的鹿躺着,双眼没有光亮。
男人笑,手里的力度稍稍轻了一点。
“你不怕我有脚气。”
她开玩笑,有些傻气。
姜炳盯了她一会儿没说话,凑近闻了闻“没有。”
叶橙笑,换了个话题“看样子,明天要下雨。”
“嗯?”
“不能出去了啊。”
“在屋里看书。”
叶橙伸了个懒腰,腿绷直了,浑身筋骨舒展了一遍。
他洗完手回来“穿好衣服鞋子,出去吃饭。”
大概是地狱不同,口味很难再变过来。也因为中午那顿饭她吃得并不尽兴,对于这顿晚饭,并不太期待。
住宿的地方简单点了两菜一汤,好在是紫菜蛋汤,她勉强喝了一碗。
乌色的木窗旁,两人对坐着。
叶橙看着对面的青瓦,突然想起那会儿和姜炳第一次去书店看书的场景。
想来又觉得好笑,怎么那个时候会觉得博尔赫斯的俄国的作家呢?
如果真是,他理应叫什么什么夫斯基才对啊。
“笑什么?”
“想起我们第一次去看书,你拿了一本杜撰集,我看着博尔赫斯,以为他是俄国的作家。”
男人抿着嘴,却并不是嘲笑的意味,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思维模式不太一样。
与她不同的大概是他看书封页的第一眼,会因为书名联想起作者笔下的故事。
“后来呢?”
“直到知道这个名字后我再上学,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博尔赫斯这个名字,了解到他是阿根廷的时候我还觉得疑虑,又觉得应该阿根廷是欧洲的,后来认真学地理课,才知道是南美洲的。那个时候对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我从来不知道放眼国家来了解一个人,是多么宏观的意识。”
“其实在无形中,因为想了解你喜欢的作家,也促使我进不了很多。从来没想过,以前只知道海明威、高尔基和托尔斯泰的一个人,也喜欢上了福克纳和马尔克斯。在一定理论上,这种被动了解的奠定了我阅读的基础层次,同时也拓宽了我对文学的认知。”
“很多个阅读的时候,我会想,与我遥远相隔的你那个时候是不是也在阅读,有可能是一本悬疑小说也有可能是一张报纸。但不管是什么,我觉得那个时候我们是最接近彼此的。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相爱就是找到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
“谁说的?”
她皱了皱眉,微微有风吹来,有几丝碎发落到了她的红唇上。
“我乱说的。”
姜炳看着她笑,久久不言。他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评价他人的思想是一种极度不礼貌的行为,类似于不认同世界不存在独一无二的雪花。
曾经那个在地下室被他无意落下,站在原地落泪的姑娘,一瞬就长成了目光坚定的大人了。
“嗯?看什么?”
“我在想,如果那个时候教你学会看行星,你会不会更累。”
“啊,会啊,那么多知识,太累了。”
“有些后悔,让你对这个世界了解的太片面。除了书籍,也有很多值得你观察的事物。”
“比如呢?”
“比如爱、星体和时间都是无限永恒的,偏偏我只让你在书里找到了永恒。”
“可是我也因为书籍和你,才知道爱、星体和时间是可以无限永恒存在的。”
姜炳的心跳有些急促,她看着他,有那么一瞬间。
他觉得好像在她的眼里看到自己独身从树林里经过里,只是留下了一滴露水,却恰好滋养了她。
大概不能被明白的是,她只是坐在自己对面讲了一段自己对于知识追求的溯源,他便在心里下了一场大暴雨,将自己的心淋了个彻底的湿润。
她的眼睛很亮,却不是带着泪光。
大概只是天然的一种对不确定的向往,想去了解和明白。
饭菜因为酒精的燃烧还是滚烫的,两人却因为聊天,没了那么多的胃口。
“今晚会有很多星星吗?”
“会。”
“嗯?我第一次上地理课,那老师说其实每天都有太阳,我们能否看见只是取决于云层的厚度。”
“那晚上能不能看见星星也是这个原理。”
“但是又感觉,今晚的星星应该挺多的。”
两人的聊天占据了这顿晚饭的核心地位,想起来,在星空底下,木窗旁边的攀谈,远远望去,也是件极为浪漫的事情。
两人从最初的博尔赫斯,又聊到了莫言。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阵我特爱那本《生死疲劳》,废寝忘食地看完才作罢。”
“嗯,记得。”
“其实那一阵才是我最迷恋文学的巅峰时期,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么新奇的故事,生死轮回的故事不是没有见过,偏偏用几世轮回来讲解一个国家的发展变迁,我头一回见。后来你跟我说让我去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名繁琐又难记,真正看完已经是大二了。到最后比较下来,我还是最喜欢《生死疲劳》,那以后,我决定追随莫言的任何小说。”
“原以为你是真心喜欢博尔赫斯,所以让你读《百年孤独》,或许能真正明白人类与孤独共生,哪里知道是因为我。
叶橙撑着脑袋的手捂住了眼,令她笑了起来。
仿佛喜欢一个人这件事只能自己说出来,不然,令谁说出来都不够真切。
她纤细葱白的手指看起来很干净柔软,从前酷爱一切简单事物的人现在也开始装扮自己起来。连那挤短的指甲都染上了红色。
耳边的碎发被吹得随风飘扬,女人像话般摇曳生姿。
“喜欢红色?”
他看着她的指甲问。
她捋了捋头发,夹杂着些许不自然的语气说“我同事说红色比较有女人味儿。”
姜炳轻笑,问“那你觉得呢?”
“我觉得每种颜色都自己本身的味道,有的是风情,有的是清纯。”她停顿了一会儿,眉毛又微微皱了起来,讲“很多很多种。”
他的眼神越来越深,抓住她的手指放在眼前细看。只觉得,现在叶橙染指甲的样子,跟以前截然不同。
她从酷爱清新淡雅的色彩,到如今,倒是越来越喜欢明艳的颜色。
叶橙盯着他,他的发间已经生出了少许的白,但脸庞还是帅气。他就那么一直低着头,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
好多性格的形容词在她脑海里飘过,他是哪样的呢?
但叶橙知道,他只要抬头看自己,他就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面前的菜早已变凉,他的手还是温热的。
一楼的大厅里人并不多,因为一直聊天,到那会儿就真的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蓦然的,一阵过堂风吹过。
她的手背上,降落了一个吻。
他爱吃辛辣喝烈酒,人也是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