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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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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告白
“你干吗?给我住手!”张宣心疼爷爷的遗物,骑在马背上,仓促地扯破衣服,丢给车内的常乐卿,道,“别动酒袋子,用我的衣服挡。”
他扯衣服的极短时间内,女气打手指尖银光一闪,已然出手。
一枚飞旋的十字钉扑面而来,夹带哗哗的风声。
常乐卿微笑一敛,拽过张宣的袍子,袍子一卷,电光火石之间,套住那枚暗器。常乐卿抖开衣衫,暗器啪嗒落地,绽放诡异的蓝光。
果真有毒,幸亏没有徒手接。
正想着,蓝色暗器逐渐裂开,卡擦轻响。
常乐卿悚然,忙用张宣的外套罩住,只听砰一声,暗器裂开,震碎了外套。
女气打手发暗器的手法普通,暗器本身倒是奇诡。
“这两个人搞什么,缠着我们干吗。”常乐卿抱怨。
张宣更搞不清状况,无法回答他。
“谢谢你的外套。”常乐卿探头感谢,才发现张宣脱的乱七八糟,里衣破了一大截,露出背后白皙的肌肤。
“你解个外套,怎么连里衣都脱了?”
“扯的太凶了。”张宣单手抓缰绳,随手拉里衣。反正是大男人,赤膊也无所谓,没什么好害羞的。女人都吓跑了,男人最多是觉得赤膊不雅,不应该会有其他心思。
常乐卿却不这样认为,之前见到公子哥的色狼相,心里已是大为不满,此刻总觉得周围人看张宣是色迷迷的,可恨。
常乐卿脱自己的外套,准备丢给张宣,却听女气打手娇叱:“常乐卿,受死吧。”
“这声音,是唐洁?”常乐卿道。
唐洁?
张宣和常乐卿进军营时,初见的美人。事后张宣听常乐卿告知,此女子并非真的唐洁,而是陈书雪的女儿——陈甜。
敢情这打手不是女气,压根就是女孩。
她骑马狂奔,追上马车,手中的暗器打向马车。马车内,乒乓乱响。
吁——
张宣勒住马匹,跳下马,挡住陈甜,道:“为何要杀乐卿?”陈大帅自己惹事,非要责怪常乐卿么?还是说,常乐卿暗中做过什么?
陈甜抬起头,露出秀丽容貌,仍有着掩盖不住的娇憨,目光却充满了憎恨,穿过张宣,直投向后方的常乐卿。
她牙齿咬的那么紧,身子瑟瑟发抖,不是冷的,而是恨意太浓,无处发泄。
张宣安慰道:“陈书雪还活着,你别这样激动。”
陈甜恶狠狠道:“父亲人在何处?”
“我们也不知,但你不希望他找到你时,你已经不在人世了吧。”张宣竟似在威胁,目光坚定,仿佛告诉她——若你再出招,我真会杀了你的。
公子哥跌跌撞撞的追上,瞧见陈甜,吓得后退三步,喊道:“小八,你,你是女人。”说完,他簌簌发抖,蹲在地上,蜷缩一团,很怕女子一般。
陈甜不屑地踹他一脚,道:“傻子,若不为借你的钱财,收集情报,谁给你这种纨绔子弟当下人。”
张宣乘她分神的刹那,飞身跃上中间的马匹,挥动马鞭,啪啪啪打在三匹骏马身上。
骏马吃痛,嘶吼几声,如离弦的箭一般,疾速远去。
身后是陈甜越来越小的身影。
她憎恨的目光如刀,劈向他们的马车。疤痕打手也恢复元气,施展轻功,快步赶来。
张宣不敢停顿,挥舞马鞭,只求摆脱二人。
他穿的是扯破的里衣,一时被风吹的向后扬起,凌乱不堪,皮肤都露了出来。
路上有女子大声惊呼,吓得遮了眼睛。
常乐卿再也看不下去,脱掉自己的衣衫,甩给他,道:“给我穿上,白让人看肉还不收费,你太大方了吧。”
张宣随手套上,夹紧马腹,挥舞马鞭,疾速的绝尘而去,倒有几分叱诧风云的气魄。
这样说来,他还真敢感激江常二人,把他教的有武将风范了。
“已近前朝皇陵了,直接去那里。”常乐卿在车后乱喊。
张宣回头瞧对手的方位,却不想见到常乐卿脸色煞白,嘴唇白的看不到血色。
“你怎么了?”张宣急问。
“猪妖,你专心赶车,我只是……只是晕车。”话音刚落,常乐卿哇的一口,趴在小小的车窗边,吐得天昏地暗。
车子远比马背颠簸,武将都晕了。可陈甜与那疤痕男人,抢了路人的马匹,紧追不舍,确实不可停顿。
张宣驱马直奔,向着前朝皇陵而去。
风卷着狂沙打到脸上,打得他双颊生疼。
他奋力挥鞭,不管不顾地策马奔腾,却在即将抵达前朝皇陵时,被广袤的麦田挡住了去路。
他们入眼所见的,是大片的金色麦子,映得天地都是黄澄澄的。初秋的暖风扶过麦田,麦浪高低起伏连绵不绝。
张宣拉住缰绳,停住了飞驰。
张宣年少时,是靠了村人的同情,以及田里的麦子活下来的。
他爱谷物,爱淳朴的村民。人们赞他爱民如子,其实是报恩罢了。
张宣不忍践踏麦田,翻身下马,查看白马的伤势,道:“他们没追来。我们休息片刻,一会再绕路。”
“唔。”常乐卿有气无力的回答,趴在车杆子上,呕吐不止。
张宣轻拍常乐卿的后背,替他顺气。
夕阳的余辉落在身后大片的麦田上,金色逐渐化为了深色的棕黄,更多了几分大地的包容力和壮丽感。
张宣十二岁时,爷爷过世。妹妹蹲在地上哭泣,哭得张宣耳膜嗡嗡作响。张宣没有地契与房契,站在广袤的田野上,攥紧了爷爷的遗物。这些,是他们的全副家当。
天仿佛塌了,再没有人照顾他与妹妹。
平安县的邻里们可怜两个小娃娃,施舍给他们一处小屋,让他们在金灿灿的麦田边,每日照看谷物。
“想什么出神呢?跑了那么久,吃东西不?”常乐卿好歹是吐够了,用酒水漱了漱口,道,“背我下车,我要呼吸新鲜空气。”
张宣二话不说,打横抱起常乐卿,一手搂着他的肩膀,一手托住他的腿弯。
这是什么动作,太像抱柔软的女子了吧?
常乐卿咳嗽道:“是背,不是抱,抱也不要这样抱。”
张宣施展粗浅的轻功,落到平地上,道:“这样方便,反正我力气大,不怕的。”
“这不是你力气的问题!”这是尊严面子问题。
最可恨的是,张宣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就这样抱着他,兀自注视远方。
“你到底吃不吃东西?!”常乐卿奉上食物,示意他接下食物,放下自己。
张宣果然非常人,跃身坐到车栏上,单手捏着糕点,另一只手仍抱着常乐卿,顺便让他坐在自己腿上。
常乐卿几乎绝倒,张宣有没有一点男男授受不清的自觉?
“你放下我。”常乐卿忍无可忍,说出自己的目的。
张宣傻兮兮的问道:“我放下你,你不就掉下去了么?”
他是装傻,还是真白痴?
张宣真能装镇定,安静地叭啦几口糕点。他的长相和力气不成正比,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吃东西都很像小猫,很好欺负很纯善的样子。
事实上,他确实很好欺负。力气很大,却只会用来干活与操劳。
不过现在,这样的姿态,分明成了他欺负我。
常乐卿用力咳嗽,道:“宣,你真没察觉,抱着我很奇怪么?”而且常乐卿只穿了里衣,对方手心的暖意都传了上来,真像刚缠绵恩爱过一样。
“让我抱一会,你又不会死的。”张宣不看他,目光不知道投向了哪儿。
“什么话?我是不会死,你再抱下去,我要叫你去死咯。”常乐卿半开玩笑道。
张宣嘴角翘起,道:“都到皇陵了,你脚快好了,然后就会回朝廷吧。”
常乐卿纳闷地注视张宣,见他脸色平静,没有异样。
张宣声音平缓,道:“以后就见不着你了,现在让我抱一会吧。”
常乐卿呆呆瞧着面前的傻孩子,其实自己总欺负他,甚至利用过他。可他不在意,一直一直在我身旁,好像永远不会离去。
常乐卿脑海中浮现种种景象,都与张宣有关。
喧闹军营的同塌而卧,解毒时的风雨同舟,遭遇围困时的不离不弃。
点点滴滴,让常乐卿坚信,即使自己流离失所,一无所有,张宣都不会改变,不会离去。
容王变了,母亲变了,唯独张宣,永远是一副傻样子。
这次边城的任务完结了,我真会离去么?就此,张宣将变成永恒的记忆,留在脑海中,再也难以相会。
常乐卿脑中一热,嘴唇贴近张宣,咬住他正在品尝的糕点,夺下来,一口口咀嚼干净,重新找到张宣的嘴唇,小心翼翼的贴住。
张宣是真的是呆了,设想了许多可能,要么常乐卿躲开,要么乖乖地给自己抱着,要么说几句离别之苦。
他唯独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
明明是张宣抱住对方,却觉得自己完全没有主动权和控制权,吓得双眼紧闭,任凭常乐卿的口唇的掠夺。
隐约中,他感觉常乐卿的嘴唇离开稍许,呼吸吹到了他的耳畔,柔声说:“其实,我未必离去的。有一个办法,可以……”
他话音未落,张宣听到一阵哒哒哒。
常乐卿当然也察觉了,豁然清明,喊道:“马蹄声,他们追来了。快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