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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军营 ...


  •   第十章军营

      常乐卿猜测张宣仍悄悄跟着自己,干脆拖延时间,找了片寂静的林子,坐了一下午,到兵营时,已是黄昏。
      张宣应该没耐心跟踪那么久的,早回县衙休息了吧。那样最好,常乐卿天不怕地不怕,不需要别人陪伴涉险。
      残阳西照,豪迈山势氤氲在橙色雾气之中,常乐卿兀自面对十万军营。
      营外的火把闪烁,将他的影子映照的忽明忽暗。营内嬉闹喧哗声震天,更凸显了他的形单影只。

      常乐卿不介意地笑了笑,走近营地。
      此处,帐篷与简易木房比比皆是,沙尘泥土漫天飞舞,马匹仰天嘶吼,银枪铿铿作响,比街市熙熙攘攘,嬉笑怒骂也更为频繁。
      到处都是当兵的叫喊声,常乐卿仿佛回到了战场,横刀立马,威风凛凛,耳畔西风呼啸而过,眼前刀枪寒光凌厉。
      咻——
      有人从小草堆中站起,哒哒跑的飞快,窜到常乐卿面前,喊道:“乐卿。”
      常乐卿吓了一跳,见来人面生,纳闷道:“你是何人,寻我何事?”
      “是我啊。”那人傻乎乎的说话,一颦一笑的神韵都很像白痴县令。

      “张宣?你易容了?”常乐卿沉声道。
      张宣点头如捣蒜,道:“你不带着我,也不打紧。待会你进去,我跟着就是了。”
      “县令大人,你以为这儿是你的平安县?擅闯兵营,他们肯定逮捕你。”
      “如果说我是你的下人,就不会了吧。”
      “若我说不认识你呢?”
      “你不会的,带上我吧。”
      常乐卿凝视张宣,易容后的样子很平板,但那份固执,和诊治时如出一辙。常乐卿虽不愿意他涉险,但眼见他执着的跟随,心底仍不禁有丝丝暖流划过,好似阳春白日风在香,一树红梅嫣然。

      “你想在这儿赶走我么?”张宣问。
      当然不行。此地是军营,像下午一样胡乱斗嘴,会害了张宣的。罢了,由得他吧,找个时机把他弄晕,丢回县令府。到时有容王那只千年狐狸精看住,不怕他跑掉的。
      常乐卿应了他,又送出一个评价,道,“你是狗皮膏药。”
      “膏药多好,给你治病。”
      “你在军营万事小心点,若是不小心死了,可别在地府怨我。”常乐卿冷冷道。
      “知道,你不用管我的。”张宣眼神澄澈纯净,其实肯定不怎么单纯。

      “喂,那边两个小子,要闲聊回家去,在军营附近瞎转悠,找死么?”哨兵注意到两人,粗声粗气吼他们。
      常乐卿朗声道:“通报一声,常乐卿到访,求见陈帅。”
      他要让尽量多的人晓得,常乐卿来了,如果回不去,便是陈大帅的责任。
      此言一出,不少兵士望向他们,打量圣上面前的大红人——常将军。
      常乐卿对外人的目光熟视无睹,只与张宣闲聊。身旁多了张宣,他不再有孤寂之感,心底平和而满足。或许,再胆大坚强的人,也需要人陪伴的。

      一炷香工夫,通报的兵士回来了:“进来吧。”
      陈大帅给常乐卿的爹面子,没有拒绝他们入内。他爹是开国功臣,权势滔天,不到万不得已,没人愿意与他撕破脸。
      权势果然是相当管用的武器,攻击力十足,难怪许多人喜欢。张宣也喜欢,就是怕麻烦,懒得招惹。
      常乐卿嚣张地走入军营,张宣以侍从的身份跟随他。
      张宣易容的又丑又黑,活脱脱就是烧火棍的下人。这得怪他易容技艺太烂,变漂亮容易出错,为求逼真可信,不得不丑化自己。

      传令兵给两人指了方向。
      两人穿过木栅栏围成的矮墙,踩着硬邦邦的泥土,两旁是满面风尘的士兵。昏暗的火把跳跃,照着士兵们沧桑又泛黑的脸。
      不过是一步的距离,张宣陡然觉得自己离开县城好远,好像踏入异地他乡,举目无亲。
      兵士与农民很不同,周身散发一股血腥味——是沾染过鲜红血液,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味道。
      他们有不少曾是战场勇士,现在成了慵懒暴烈的中年人,空有满手的血腥,再无精力往上爬了。
      他们在沙场耗尽了青春,为本朝开国立下功劳,最后的结局却是驻守边城,一年到头见不到亲人几面。

      好勇斗狠的士兵是不满的,眼中或多或少带了萧杀光芒,仇恨地盯着如日中天的常乐卿。常乐卿年纪轻轻,资历浅浅,为何有今日的地位?
      因为他有个好父亲,因为他会讨王爷欢心!
      他们跟着陈大帅横扫千军、快意战场时,常乐卿是满地爬的小孩子;现在常乐卿是皇帝跟前的大红人,他们仍是一介小兵,死守无人侵犯的边疆。凭什么?
      陈大帅出生入死,功不可没,却比不过有靠山的后起之秀,这公平么?

      “走快点。”常乐卿催促张宣。在一排嫉妒的目光之下,他照旧来去自如。
      张宣的行动快不了,心像有老鼠在撕咬拉扯,搅来搅去,扯的忐忑难受。
      两侧的兵士穿着破旧灰败,吃的是粗糙冷硬的食物,没有遮蔽风雪的坚固房屋,没有娱乐与女人。
      他们终日面对茫茫的大漠,等待年华老去的一日。
      张宣觉得,陈大帅和他的将士不那么可恶了。皇帝登上宝座,他们得到的赏赐是苦守边疆。漫天尘土的边城,葬送了壮志男儿的梦想,让他们变的只想混吃等死。
      他们的心苦不苦,思念不思念家乡的某个人?

      “傻瓜。”常乐卿退回两步,走到他身侧,道,“胡思乱想是没用的。”
      张宣莫名道:“你晓得我在想什么?”
      “你这家伙还能想什么,不就是同情心大胜么?”常乐卿了然道。
      张宣食指轻点下巴,心道:乐卿,如果你不同情将士们,又如何猜的到我难过?你之所以漫不经心,只是见得太多,学会掩饰了。
      “好了,想再多也改变不了什么,快去见大帅吧。”常乐卿用力捏他的脸蛋。
      张宣很紧张地摸摸脸,生怕易容被捏坏了。他不经意的小动作,惹得常乐卿眸中春暖花开。

      “你们想拜见大帅,问过我没有?”兵士中有人站起身,傲然上前,堂而皇之拦住了他们。
      此人嗓音清脆悦耳,面貌皎如皓月,姿态曼妙风流,八成是美貌女子,却穿了厚重的将领衣装。
      兵士无人阻拦此人,纷纷露出看好戏的神色。
      常乐卿目不斜视地前行,彻头彻尾无视拦路的美人。
      张宣不忍心叫美人尴尬,摆出礼貌的微笑。
      “你装聋作哑!?”美人怒骂常乐卿,白皙的肌肤染了红晕,像一朵刚盛开的花朵,娇嫩美艳。可以肯定,她是貌美女子。
      常乐卿依旧当她是空气,睬都不睬。

      美人冷哼,道,“不要太拽了,该拽的是你老爸和王爷,你不过是倚靠他们。”
      士兵们哈哈大笑,对着常乐卿指指点点。
      常乐卿面不改色,自顾自走路。
      张宣心情变差了,听到羞辱常乐卿的话,比自己挨骂更难受,可贸然出口反驳,会害别人误会常乐卿小气吧。
      张宣只好瞪美人一眼。他本就易容的丑了,此番一瞪,更加丑陋可笑。
      “难看死了。”美人厌恶地蹙眉,道,“这随从,抛媚眼都那么难看,想勾搭我,也来个漂亮的嘛。”

      明明是怒目而视,却成了媚眼,要么是美人的眼力有够呛,要么是易容出岔子了。
      张宣忙摸摸脸颊,以确定易容的物事全在原位,没有露出破绽。
      “哟,还抚脸了,当自己很好看啊?”美人哈哈大笑。
      常乐卿斜视美人,很肯定的说:“他不用‘当’自己很好看,他本就非常好看。”
      “他这种人,也叫好看?”
      常乐卿认真点头,道:“真的,比你好看的多。”
      这下子,美人彻底笑弯了腰,指着张宣道:“哈哈,他比我美?你太能说笑了,难怪人们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张宣眉头拧成一个结,侮辱他就算了,怎么连带着常乐卿一块讽刺。他考虑随手丢块石头过去,展露展露蛮牛之力,吓退伶牙俐齿的美人。
      “我也听说,侮辱别人的家伙,通常都是心胸狭隘的平庸之辈。”常乐卿斜斜乜美人,话语直直地刺向她。
      “呀,你好袒护这下人?看来你们的关系真不一般。”美人玉指纤纤点两人,语气极端挑衅,引来士兵的哄堂大笑。
      士兵们本就对常乐卿不满,趁机起哄,各种猥琐的话都来了:“小白脸将军,原来有这种爱好。”“也不知他们两个,谁是□□的。”“傻子,姓常的有个厉害老爸,能委屈自己么?”“未必,说不定姓常的好这口。”

      张宣默然听着,抓起一把石子,威胁似的握在手中,一副想要砸人的样子。
      “哈哈,快看那佣人,他要打我们。”士兵大笑。“大概以为我们是小白脸,风一吹就倒的。”“是床头风吧,小白脸就怕这个。”
      侮辱常乐卿的话一句接一句,激的张宣忍无可忍。
      “你们小心,别动。”张宣微微一笑,抬起握满石子的手,使力向士兵砸去。
      石子带起一股劲风,呼呼叫嚣。
      砰——
      “啊。”几名将士仰天摔倒,不是被击中,而是活活吓的晕厥。
      石子打在泥土中,高速旋转,咔咔陷入坚硬的泥地,掀起大把的灰尘和泥土腥气,转瞬之间入地三尺。轰隆隆的响动在耳畔回响,难以置信是几颗小石子的嘶吼。
      张宣随意一掷,石子已硬生生钉入泥地。

      片刻的寂静,唯独火把燃烧,噼啪噼啪的颤音。
      “你用火器了!”士兵是见过世面的,缓过神后,自以为发现了玄机。
      “对,他手上有血,是打火器时弄伤的吧。”士兵们认同。
      张宣爆发的不是人的力量,人类绝无这般神力!
      张宣淡笑不语,懒洋洋地走到他们跟前,露出受伤的右手,轻松地向泥地一抓。
      隆——
      伴随一声巨响,地面裂开几尺,裂痕放射状扩散。泥土高速旋转,尘土四散迸裂,打在附近士兵身上。

      张宣的右手已深入裂坑,缓慢掏出了几颗小石子——正是他打入地面的那些。
      他的手上仍带着血迹,石子包裹着棕黄色的泥土,显得尤为狰狞恐怖。而他的嘴角,尤自挂了淡然的笑意。没有使出全力,更没有用内力。
      这才是最可怕的!没有内力或者巧劲,纯以□□的力量,就做到恐怖惊悚的地步,他是人类么?!
      即使贵为战神的杨云舒,也没有如此惊天神力。
      没人可以做到,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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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寸:最近我会加快更新 >_< 我写的认真,也希望大家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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