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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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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晚风带着刮骨的寒意,一刀刀削着我的手指。是太冷了吧,手机在指尖不住颤抖,跌滑了一下,向外飞出。
那一瞬间眼睁睁看着它向地面跌去,犹如方才幻觉里,黎华倒坐着从滑梯上仰下。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给我的“二手”手机就那样直直下坠,无能为力。
一只宽厚的手很好地做了肉垫,王瑞恩适时接住,递了过来。一把抢过,手忙脚乱按号码。明明几秒前还打过,明明知道他已经关机,竟还抱着一丝希望,信号能穿过关机的盖,穿到他耳边。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依旧冰冷的女声。
“你他妈性生活不协调啊,说来说去这句话!”我怒吼。
“若绮,你去哪里?”
王瑞恩几步追上来,我挣扎着他的钳制:“我要去找那个王八蛋,竟然关机,竟然不接我电话,你知道吗,他还欠我房租呢,就想这么玩消失?没门!”
“去哪里找?彩虹、乔亚、EAMI、日月光,不都去过了么?你连浑小子的更衣室都翻过了,难道黎华会躲在抽屉里?”
巨大的疲倦如没了地基的金贸大厦,轰然压了下来,不自觉地弯了膝盖,半蹲半跪倚在地上。
“别担心,黎华不会有事的,这么多年,什么风浪没见过?”
我抬起头,一团水汽中,仿佛看到那笑起来带着微微嘲讽、双目犀利洞穿世情的男子,依旧玉树临风地站在浪潮疾劲端,悠然撇着眼睛,温柔却坚定地说,方若绮,站起来。
我是怕你站不起来啊黎华,一个最底端的人,跪着和站着没什么区别,可你不一样。你可以因着自己的风光站着说话不腰疼地成为叫别人站起来的支柱,我这厢却对你的突然沉寂没有任何帮助,若我有着华荣那个女人的权势,也能貌似鼓励着叫你用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然后背后默默帮你——当初你也不是这么做的吗?
我终于明白了钱和权对这个世界来说有多么重要,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地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只为搏一记声名,也终于搞懂莫筱筠为什么要像押宝一样把男人当作赌博的工具。因为失去这一切支撑的人,哪怕是天王,也会一朝之间一无所有。而那些原本卑贱如草芥的人,也能因着它成为舞台上最绚烂的流氓。
什么大明星多风光,全部只是傀儡而已。
“若绮,回家吧。”王瑞恩矮身轻轻扶起我,“黎华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你要对他有信心。”
我意外地望着眼前这个曾经伤我最深的男人,他的眼睛里尽是一些伤感的温情,有心疼,有鼓励。
王瑞恩把我送到楼下,看着我上楼,才发动车子离开。我拖着沉重的腿,几乎慢慢移上了楼。
因为住的破公寓里没电梯,平时才阿Q地安慰自己说这玩意儿是懒人的轮椅,如今才发现,有些时候,还能成为废人的拐杖。等到老娘有了钱,买幢大别墅,里面电梯装两部,一部专门上楼,一部专门下楼。
靠在门口费了很大力气才掏出钥匙,却怎么也对不准锁眼。26岁就老花眼了?苦笑着再次倚住门坐了下来。习惯了每晚回家能看到他,习惯了他翘着腿尝我千篇一律的百蛋全席,习惯了他赖房租的无赖神情,却把请我吃饭的每一顿都详细地记在账上。
竟然还怀念起这些吗?
这些年来与他的交往,媒体无一不写成方若绮是一个有心眼没实力的土匪导演,黎湘离黎华老少通吃,更有八卦杂志说他们是父子,大家都姓黎么,我成了尤三姐,真红楼啊。
可已经有段时日,媒体刻意地不再关注他,更别提还指望他们会良心发现,有朝一日发篇“方若绮是田螺姑娘,对前天王旧情不改”的报道。
没有他的家,我还敢进去吗?疲倦地抱住双膝,把头埋进了膝盖间。
然后仰面倒了下去。
靠着的门向后大开,黎华倒着一张脸,滑稽地看着我。
“你在练杂技吗?翻斗乐?”
我跳了起来:“你在家里?”
“对啊。收工了就回来咯,难道还要我请吃饭?”他一脸欠扁的无辜表情。
“你早知道这次艺能天王的结果了对吗?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参加颁奖礼?为什么打你电话关机?”
“小姐,你的问题好废。我既然知道结果了为什么还参加颁奖礼?既然不参加为什么还开机等着记者烦我?我本来就不想让你去所以一直没提醒你这个日子,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虚荣非要过去出出镜——你就穿这身?”他夸张地长大嘴巴,戳戳我的运动服。
我一把把他推进房间,扑倒在沙发上:“我以为你受不了打击自杀去了,你干吗回来?难道想死在我家里?”
“喂,我不是每天都回来的么?有什么奇怪的?难道我每天都想死在你眼前?”
“你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连浑小子包里的避孕套都翻出来还没找到你!”我歇斯底里地吼道。
“他用什么牌子的?”
“杜雷丝……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一脚把他从沙发上踹下去,他不慌不忙爬起来,嘴角滑上一抹狡黠的笑。
“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家呢?我一直在家呀。”
“我怎么知道!我、我、我以为你去黄浦江,或者东方明珠了。”
“黄浦江水够恶心,东方明珠门票好贵。”
“再贫!”我作势又踢,曾受过伤的脚一软,整个身体向地面塌去。
他蹲下身,我恰好落在他怀里,我们倒在地板上。他的笑容飘着明媚的云朵,慢慢绽放。
“第一次看到你为我着急呢,若绮。我不去那里不是逃避,而是只想呆在家里,虽然很小很破,但是有你。”
我侧身抱住他,眼泪奔腾着浸透了他的衬衫。
“我入行十五年了,做了天王十二年,看过也经历过太多事情。和你不一样,我是抱着梦想入这行的,可是,一年又一年,失望越来越大。我厌了,烦了,不想配合着他们做秀,小丑一样践踏儿时纯洁的梦想,用虚伪的哭或者笑亵渎真实的心情。我想像你这样活。”
我抬起头,不解地问:“像我这样活?”
他认真地点点头:“像你这样,拼命地活,即使背着十字架也从不放弃用最纯粹的自己在这个世界打拼。很多时候,戏里戏外我找不到自己。戏里,我是能把表情收放自如的最佳男演员,戏外,是能处理好和所有人关系、处事滴水不漏不得罪人的天王,可是,属于黎华的表情在哪里?属于欧凯华的想法在哪里——你看,为了发展,连本名都不得不抛弃。可能若干年后,像你那出《一代歌后钟湘》那样,有别的演员来演黎华的一生,可他们何曾了解过我?那些台词,那些情节,都只是赚钱赢名的手段,可能直到我死,公众眼中的黎华,根本与欧凯华没有任何关系。”
我伸出手,紧紧抱住他的腰。
“凯华,我有一个问题。”
“恩?”他垂下头,发丝淌着好闻的洗发水香味。
“你不做天王了拿什么养我???”
他被我突然的变调吓了一跳,接着哈哈笑起来。
“我没打算养你。”
“啊?”
“现在是我不红了,是你来养我呀。”
“姓凯的——”
“看,为了讨好你,我都做饭了!”他指指靠墙的小桌子,“我生平第一次下厨做消夜,还不感动一下,恳求我让你养?”
我根本懒得看那桌黑糊糊的东西,揪起他的领子骂道:“你真是垃圾中的战斗机,贱人里的VIP!”
“你真是个诗人。豪放派的。”他依旧露出那种很欠扁的高贵笑容。
无赖是怎么炼成的……
他捏着筷子,翻来覆去捣鼓那块肉,嘴里咕哝着:“我觉得火候明明刚好,怎么焦了呢?要不要先尝尝?”
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夹起一块塞嘴里。
一种奇怪的味道从喉咙里逆流下去。
“好吃!华,你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红烧肉?”那味道扩散了我的笑容。
他有点不敢相信地说:“不会吧,我觉得肯定很难吃所以先给你吃……”
“吃,吃,真的很棒!”我含糊不清地指指盘子,“极品啊,黎华,你去民歌打工吧,保准莫叔疼死你。”
他半信半疑地夹起来,咬了一口,我迅速把那块肉吐了出来。
“方若绮,”他沉声道:“你可以侮辱我的厨艺,不可以侮辱我的肉。怎么能吃了吐?”
“你也知道做得难吃?就这厨艺还敢让我养你?”
“还没养呢就这么大牌?”
我笑着又夹起一块肉:“好吧,今天看在天王光荣退休的份上,再吃一块。”
其实他做得不难吃,而是我的心,很难过。
那晚,黎华第一次在我面前喝了这么多酒,那种程度,只能用一个“醉”字形容,我第一次把他扶进卧室,第一次让他睡上了我的床——之前都用拳头把他拦在了厅里。
他醉的时候很好看,弧度柔和的下颚处泛着微微的粉红,双颊透着酒晕,眉梢微微上挑,仿佛享受着酒精给予的片刻舒缓。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呼吸均匀,我把脸贴在他胸口,仔细聆听心脏有力地搏击。
“若、若绮,别担心……”他半梦半醒地摸上我的头发,“我不在意,真的,一点不在意。”
我的眼泪再次控制不住流了下来。
接到施益勤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中介那里看房子。
上海的房价有点像林立翔走红,仿佛一夜之间连狗窝里铺着的稻草都用金条来量。我住的地方实在太破,黎华又被房东赶了出来。如果不是因为想安慰一下他受挫的心灵,我也不必假装气定神闲实则满心大汗地找房子。
越是受挫就越要关怀。我有点没底气地想,如果黎华依然是天王,住厕所也无所谓。没有人会在乎比尔盖茨的西服是不是名牌,因为他本身就是品牌。同理,天王黎华住过的厕所,就是豪宅。
想到这里,后悔得咿啊咿的,倘若趁他还如日中天的时候转手把房子租给别人多好,就像他曾说过,天王睡过的沙发,足以还清王瑞恩的债。
现如今,黎华这支股票熊了,我也被套牢了,哪像人莫筱筠,认人这么准,不但挑好股票,还能把股票炒上去,我却连炒菜都不会。
“有没有搞错,这种地段的二室一厅租到8000?虹桥,虹桥也,虹桥什么地方?10年前鸟在那里生个蛋都嫌委屈了鸟蛋,这种地方竟然租这么贵!”
“小姐,你也知道那只是十年前。现在的虹桥,都是什么人租的?不是香港佬、台巴子就是小日本!”
“又没地铁,又没公交车,人家凭什么租?”
工作人员翻了个白眼,左眼写着“穷”右眼写着“鬼”。
“那种地方有谁出门坐公交车?”
这话把我噎住了,黎华确实从来不坐公车。如果把他那几部车卖了,我下半辈子丰衣足食。
“你想想清楚,到底要租怎么样的房子?”
“要有地铁轻轨和通向人民广场南京路徐家汇浦东的公车,周围有菜市、水果、服装批发市场,要有乐购或加乐福等大型超市,两房一厅,小区环境优雅安静,半夜不得有狗叫,租金不得超过5000……”
一边的主管发话了:“小姐,你来找茬的么?”
记得某年,丧彪站起身说,方若绮,你来踢场子的么?
我真的是身家清白真诚求租的啊!
正徘徊于找茬和不找茬的犹豫中,施益勤的电话打破了僵局。
“方导,我们已经和郝老板谈妥了,他愿意让出证券公司的一部分,作为拍摄场地。”
回到家里,厨房飘着一种奇怪的味道。中文叫做“焦”。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几乎被炸翻了的厨房,黎华蹲在地上,用那双在荧屏前迷倒无数观众的手,细细擦拭着地板。微波炉大敞着,有黄色白色以及莫明的黑色掩盖了它原来的颜色。
“你真的会算命?”我喊道,“竟然知道我准备搬家,所以干脆炸了厨房?”
他抬起头,挺拔优雅的脖颈上,溅着几滴红点。接着,冲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在废墟似的厨房里荡漾开来,好像他不是在收拾厨房,而是很多年前,邀我跳舞似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清雅。
两天内第三次,一向吝啬眼泪的方若绮,眼前模糊到只剩下那个清浅的笑容。
“原来鸡蛋放在微波炉里转会炸啊。”他继续擦着地板,“放心,明天我不会打翻油锅,更不会把水直接倒在油锅里。”
我的声音从喉咙壁管伸出艰难地爬了上来。
“烫伤药在书桌第三个抽屉。”
说完这句我失态地冲回了卧室,死死咬住枕头咬住眼泪不让落下。
原来,我比黎华更不能接受他的失败。
黎华并不缺钱,我相信。他说过,入行是因为有梦,尽管现实慢慢粉碎了梦想,天王宝座却是唯一能让他缅怀梦想的东西。
却输给了潜规则,我早该想到的。
“你说搬家?”他推开门,露出一个脑袋,脖子上有点滑稽地点着几滴蓝色的烫伤油。“搬我家吗?”
直接用手背抹掉眼泪。“你不是被房东赶出来了?”
他愣了愣,突然大步进来一把把我拉进怀里。“你真相信我那套说词?真相信我黎华会被房东赶出来?”
“你丫骗我!”我气愤地挣扎出一个头,“利用我的同情心,节省租金?”
“我需要租金吗?我是那种连房子都没有只能靠租的穷鬼吗?”
这是我今天第二次与“穷鬼”这个词相遇。
回头一想,对啊,天王怎么可能租房子?这又不是网上的雷文,租个房子跟女主角同居。我怎么就傻到相信呢?这种没事换辆保时捷换辆法拉利的家伙,怎么可能买不起房子!
“那你的房子呢?租了?赚了租金跑我这儿蹭?”反应过来的女主角几乎气疯了,方才的忧愁瞬间扔进了古老的明星志愿一代。
他一摊手。
“这儿已经给我炸得差不多了,若绮,去我那里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