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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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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不知道冷杉是从何得知简樊的墓在哪里的,毕竟简樊的亲人对我们恨之入骨。出事以后,我没见到简樊的父母,只见过处理他后事的表姐。医院里,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这位表姐通红着眼眶,扇了冷杉一巴掌,没扇我,但我很清楚她是怕脏了自己的手,因为她给我的眼神,更像是对待一坨亟需丢下悬崖的垃圾。
这反倒让我松了口气。作为小辈,还是以那种不堪的姿态,冷杉又根本不可能和我统一战线,如此情况下,面对平辈的诘责,总比面对长辈的泪水来得平静。这样的想法确实冷酷,尤其眼睁睁看着前一秒还鲜活的肉/体,变成一具冰冷的死肉,我想的却是如何让自己心安理得些,现在想来,依然为之不齿,可在当时,我无法回避减轻罪恶的诱惑。我内疚、我自责、我无能为力,这些情绪几乎要击溃我,我想活下去,我要自救,我不能让它们得逞。简樊喜欢看哆啦A梦,可我和冷杉,都没有时光机。
只有背负一条命走下去,这些年,我一刻不曾忘却。好在想到还有冷杉共同担负,纵然相隔千里,平日无话,但每当想起他,心中会产生隐痛的慰藉感,几次我打开微信,看着置顶的冷杉,他的头像一直是那张咧嘴露出红通通口腔的哆啦A梦。像豁开的伤口。
过几天就是简樊的忌日,再过十天,是我弟的。简樊死后,冷杉按原计划去了日本,我回家了。那是我最后一次回家,那一次我真正明白,我不配活得很好,但我必须活着。
进了家门,我有些紧张地招呼他,叫他放行李,洗手,问他喝咖啡还是果汁。他一路上已经喝光了一杯柠檬红茶,当然不会渴,我又问他饿不饿,累不累,不累的话可以下楼去吃那家超好吃的烤肉。
新知很喜欢那家烤肉,陪他吃过很多次,但我没吃出来哪里好吃,这里只是现学现卖罢了。
冷杉说太热了不想出去,然后打开行李,拿出带给我的伴手礼。我受宠若惊,但想到冷杉总是这样礼数周到,又不以为意了。
他给我带的是一盒和果子,样式精致。于是我去泡茶,决定下午就和他解决掉这一盒伴手礼——其实我讨厌软软的食物,曾经冷杉是记得的。不过就像我也记不清他喝柠檬红茶是少冰还是什么冰一样,并非不能入口,所以无伤大雅。
取茶壶的时候,冷杉问我指甲刀在哪儿,我说床头柜第一层抽屉,让他自己去拿,说完才想起来,那层抽屉还放着几盒安全套。心中一惊,热水烫到了手,我丢下水壶,甩着手,绝望地转过头去,却见冷杉平淡地拿出指甲刀,剪掉了倒戗刺。
被烫到的手,在第一时间感受到的是冰凉,而后才是密密匝匝的痛。我收回视线,去水池边用凉水冲了冲,然后把泡好的茶端到茶几上。冷杉把指甲刀放在一边,腾出眼睛打量了我的房子,视线落在角落覆盖着物品的床单上,问我:“你要搬家?”
我点点头,把和果子往他那边推了推,自己则捧起了茶杯。
“找好房子了吗?”
我胡乱点点头:“找好了。”
“什么时候搬?”
“不着急,还有一阵儿呢。”
他失去了兴趣似的,没再说话了。沉默的气氛压抑得我喘不上起来,我打开电视,用第三方的声音驱散了不安。
我很想问问简樊的墓在哪里,他是怎么得知的,我可不可以和他一起去?可一想我和冷杉一起出现在简樊面前,怕不是在示威?无论冷杉心里怎么想,我都感觉自己是个不要脸的第三者——我也确实是,或许比自我认知的更恶心——冷杉也不会让我和他一起去,于是想法又变成了“我是不是不用想那么多?”
难熬的下午终于过去。傍晚,和果子消化得差不多,我带他去吃了楼下那家烤肉。我装作熟练的样子,点了几个新知必点的菜,又从记忆里搜刮了冷杉的口味,这顿饭吃得还算温馨,所聊话题也仅止步于“这个好吃”“你多吃点”“这家烤得不错”——甚至不敢和我们大学时常常去吃的那家无敌好吃的校门口烧烤作比较,生怕开启更多深入过去的谈资。大多时间我们在刷手机,我完全没有可刷的,不过装装样子。我们好像两株沙漠里的仙人掌,共享同一片水源,却不好离得过近,连小心翼翼的试探都深存在基因里,彼此心照不宣。
吃完饭,时间不早不晚,我提议去河边散步,消消食。冷杉客随主便。我们在昏昏暗暗的河坝上向着远方彩带似的霓虹灯光走去,我们没什么可聊的,安静地并肩走着,穿过一处篮球场,有一些学生还再打球,舍不得回家;马路对面跳广场舞的阿姨精神焕发。
每个人看上去都过得很好,好像只有我一团糟。
我掏出耳机,递给冷杉一只,他接过,塞进了耳朵,我打开了歌单。
歌单里都是最近流行的热歌,没有一首和过去有关。
我想起我研一的下学期,四月,学校的春季实践周,更准确的名称是“学生自由活动周”,我在嘎吱嘎吱的绿皮火车上偶遇了冷杉。我们都买了硬卧,都是去成都,都是上铺,仅隔着一个隔断,巧合得像是个玩笑。我们同样地端着泡面,抬头见到对方,愣在过道的两头。接着我们不约而同地,相对落座在窗边的小小座椅上,狼吞虎咽地吃着泡面。窗外夜幕四合,车厢偶尔晃荡,好像游走在深海的列车。那时候的耳机还连着线,插在手机孔里,吃完的泡面盒堆在一边,我向他分享了我的歌单。
他不喜欢太嘈杂的音乐,这是这趟旅行,我最大的收获。
我们在这小小的座椅上,坐了一个通宵。
回到家,我们分别洗了澡,躺在床上时正是最健康的休息时间,也是我最无法无天的时刻。但冷杉要睡觉了,他自己带了睡衣,我有些遗憾,吹完头发,我们并排躺在床上,他规规矩矩地成一长条,我偷偷微侧过脸瞥他,窗帘将月光遮挡得严丝合缝,我看不清他长长的睫毛。
我闭上眼睛,任凭脑子天马行空,昨天刚刚满足过的身体此刻足够压抑绮念,为此真的要感谢新知昨晚的不辍耕耘。我想我忘记了问冷杉明天的安排,或许早上起来他会问我用不用去上班,赶不赶项目,我要用什么谎言遮掩过去——我已经无所事事了两年。还有早上他会几点起床,早餐吃什么,他曾经早餐惯常吃什么来着?或许这些年的日本无早餐生活改变了他的口味?
这样想着,隔壁隐隐传来不和谐的哭腔,尖叫着呻吟着,还有夹杂其中的一些荤话。我猛然想起隔壁是一对情侣,男朋友很勇猛,常常一搞就是一两个小时,女朋友又放得开,放/浪形骸。偶尔新知在,听到动静还会有一颗比赛的心,折腾到最后是让人又无聊又无语。可我总是放任他胡闹,我爱他的争强好胜、肆无忌惮和永不服输。
可现在身边是冷杉。不知道他有没有睡着。我闭上眼睛,背对着他,心里哼着舒缓的歌,又数了会儿羊,后悔没把手机那上床,听听白噪音也好。隔壁的女人急促地喘息起来,引吭高亢了长长一线之后,安静下来。
我好笑地揣测冷杉会不会心里松了口气,以为THE END了,果不其然,没两分钟,又响起了新一轮的激战。我有些抱歉地怀疑,他们是要报复昨晚我和新知给他们的刺激。又过了不知多久,床的另一边动了动,冷杉坐了起来。
我扭开床头灯,问他:“怎么了?”
他说:“喝水。”
我告诉他杯子和水壶的方向,他喝着水,转过身来,我们四目相对。
他放下杯子,顿了顿,提议道:“我们看个电影吧。”
我打开投影,随便找了个搞笑片,调大了声音,争取盖过隔壁。我们靠在床头上,目视前方。
我根本没在意是什么电影,他也一样。看到一半时,他睡着了,脑袋歪倒在我肩膀上。我看了他一眼,总算看到了长长的睫毛,还有干净光滑的皮肤,高而窄的鼻子,形状姣好的嘴唇,我们的头发散发着一样的味道。
我看向窗户——被窗帘遮挡,不然我就可以看到此刻的倒影。真的很值得留念。
7.
我没觉得说,这个世界有多对不起我,我衣食无忧,甚至有机会烦恼那些爱与不爱的青春期小烦恼。程祎对我大吼大叫,觉得我小题大做什么的,悲欢不相通,我无意无病呻吟。
来北京上学后,我决定抛弃摇滚,做一个好学生。复读一年,凭借艺考,考上这所多少艺考生梦寐以求的大学,我已比绝大多数人幸运。学渣的名头一去不复返,或者说在艺术类大学里,更多要求的,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感知、情绪,获取更多人与我们的共情。这些东西,我很上手。
只有一次,2013年,The Atairs亚洲站巡演,北京站在愚公移山,我蠢蠢欲动,实在克制不住,买了票,偷偷一个人去。我最爱的The Atairs的歌是《The Hero Dies In This One》,他们在第三首唱了这首,我听完之后,和周围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干杯,拥抱,亲吻,赞美。这首歌结束,我提前离开了。比较遗憾的是,我想听的那一句念白,他们没有念。
“……the hardest part isn’t finding what we need to be
It’s being content with who you are……”
也许这句只适合留在正式的专辑中,不适合释放在热烈激昂的live上。
走在冬季夜晚的张自忠路上,远离了人群,远离了父母,我燃起了一点点爱的火苗,温暖了自己。我有那么一点点爱自己了。多年后的这一天,同样的地点,过去一直支撑我走到高考的“害虫”朋友们,我们相聚。曾经高唱“青春永不落幕”的乐队即将开始他们的告别演出,我不能毁了这一天。
我去吧台叫了杯酒,灯光还很明亮,人渐渐多了起来。程祎他们的乐队出过几张专辑,参加过很多次音乐节,算是有一定知名度。他们的声名鹊起,归功于《后窗》和《库里肖夫效应》。不是我自夸,实际上,这两首歌staff表上虽然标着我的名,但只有词和我有关系,曲——赞不绝口的曲作,其实是天震。不是我。我最多加了点花儿,改了几句调,但总体的走向、和弦、配器,创作者是天震,我弟天震。
没有人知道。
我喝着不知道是什么的酒,想找个宽松的地方喘口气,便往门口走去。这时门又开了,一股子冷气钻进屋子里,提神醒脑。
“师哥?!”
我吓一跳,差点呛死,连连咳嗽,擦着滴在羽绒服上的酒,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漂亮的小男生,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衬得他的脸更白了,反着光,下面穿着一条宽松的牛仔裤,晃晃荡荡的,我怀疑他里面没穿第二条裤子。
少年真是热情如火,不惧天寒。我在心里感慨了一下,目光落在他身旁的冷杉身上。我们打个招呼,在简樊的提议下,我和他互相做了自我介绍。他很爱聊天,很爱笑,笑起来眼睛亮晶晶地,问我:“师哥,你也喜欢SB啊?”
SB是程祎他们乐队名字的简称,全称是Shadow·Bright。内部叫自己为洋气的“沙都·布莱特”,歌迷们直接叫“傻/逼”。非常符合乐队成员的整体气质。
我胡乱“啊”了一声,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简樊拉着我和冷杉来到吧台,叫了酒,叽叽喳喳像只不知疲惫的小家雀,激动喜悦整个酒吧都撑不下。我根本没注意他具体说了什么,有一搭没一搭地敷衍着。冷杉基本没话,径自喝着柠檬红茶。后来在火车上,我才知道他喜欢舒缓的歌,对摇滚全无兴趣,完全是被简樊磨来的。可在我看来,明明是他陪着简樊来的。
直到简樊说到了天震:“你有没有看过那个视频,好早以前的了,画质感人,但这么糊也挡不住这个主唱的嗓子,我第一次见这么帅的键盘做主唱,可惜好像就唱了这么一次,再没出现过了——”
边说着,边拿出手机翻找着那段珍藏的视频。我想我的脸色不是太好看,不然冷杉不会冲我皱眉。
话音未落,灯光暗下,现场报发出一阵欢呼,夹着几声口哨。在简樊穿山甲般的带领下,钻到了比较前面的位置,乐器的调音声此起彼伏,掀起新一波声浪。
而我又记起了我弟唯一一次在那个地下酒吧的登台。他的高光,总以我的屈辱来衬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