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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民国 ...

  •   自从知道了穆大帅准备盗墓,纳兰晖就经常到政府机关,大帅府,以及城里最大的酒店外逛逛。
      果不其然,让他找到了阿欢所说的那几个洋鬼子。之后,他又施了隐身术跟在他们身后探听消息。
      纳兰晖阻止不了他们的贪婪与私心,但他准备看看他们能从墓里盗出什么。如果真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他就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截下这批宝物,毕竟他的仙府装下这批财宝可是绰绰有余。
      就在他在街面上走动,监视大帅府和洋鬼子动向时,他注意到了一个孩子。或许不能称之为孩子,而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瘸子!”
      “傻子!”
      “怪物!”
      一群小孩拿着石子打向角落里的一个断臂人,断臂人把头深深低下,沉默的承受着这群孩子的恶意。
      直到这群孩子觉得没意思走了,他才略微抬起头,无神的目光看向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在这个混乱黑暗的时代,一片流弹,一场疾病,都能夺走一个人的生命,让一个家庭陷入谷底。
      徐光宗,有着一个光宗耀祖的名字,事实上,他也一直是家里的骄傲。
      他家在村里有不少土地,每年温饱之余,还能有些富余,算是一个小地主之家。
      身为长房长孙的他,一直是家里的希望,早早就送他去上私塾,他也不负家中的期望,在私塾里名列前茅。
      甚至先生还建议他到大城里的大学继续学习。
      可惜这一切都在那天他随父亲到县城里卖粮结束了。
      突来的炮火夺去了他的一只胳膊。
      家中耗尽积蓄从阎王手中抢回了他的小命,可是没能拿回被炮弹打飞的胳膊,甚至他的一条腿还瘸了。
      没了胳膊,腿还瘸的他一度消沉,最后,当他看到近乎哭瞎了眼的娘,因为后悔那天叫他一起去卖粮而憔悴不已的爹,更加苍老佝偻的爷奶,还有因为节衣缩食而变得瘦弱的弟弟妹妹。
      那一瞬间,他知道,他该离开这个家,因为他已经废了,而养身体的药费早晚会拖垮这个家,他不能这么自私。
      现在,他离开就好了,离了他这个废物,药罐子,他的家总会好过起来的。
      可是,还是好不甘心啊,呵,下雨了吗?
      徐光宗趴在墙角,任雨水打到他单薄的身躯。
      我,就要死了吧。
      恍恍惚惚间听到雨打在伞上的声音,他抬起头,看到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男人打着一把黑色的洋伞蹲在他面前。因为要为他遮些雨水,而打湿了男人的肩膀。
      “要跟我回去吗?”
      是洋伞呢?他想着家里的蓑衣纸伞,只在城里的贵人那里见过呢,要回去吗?回哪里去呢?我这样的废人还有什么用处吗?
      随便啦,他把手放在男人一直伸着的手心里,愿意带我去哪就去哪吧。
      老师又在一个雨夜里捡回一个大阿欢哥几岁的少年,这个少年没了一条胳膊,身形单薄,可能是淋了雨,回来后就开始发烧。
      老师又冒着雨去请了一位大夫,让那个大夫把了脉,开了几副药。
      阿欢哥去厨房里煎药,阿希却到了老师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进。”纳兰晖道。
      他一直不明白老师为什么会带回来阿欢哥和他,现在又捡了一个残疾的少年,还冒雨为他请大夫。他可是知道的一般雨天大夫都不愿意出诊,老师一定花了不小的诊费。
      所以他问了,“老师为什么收养了我和阿欢哥呢?”
      纳兰晖换掉湿衣服,正在擦头发,听了阿希的话顿了顿,他非常清楚阿希这个孩子非常聪明。他和阿欢一起启蒙,他的学习速度就是比阿欢快,虽说纳兰晖从他的言谈举止上就知道他受过教育,但即便如此,他教他新的知识他也吸收的特别快,常常能举一反三。
      纳兰晖也从不小瞧从小在街面上讨生活的阿欢,他知道阿欢阿希对他有些防备,如今阿希能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他已经开始接纳他了。
      “这个时代是黑的,这片土地遭受着数不清的磨难,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所以我需要学生教授他们知识。”
      “我有一位长辈说,知识能改变命运。我也总是认为学无止境,我教授我所会的给你们,再把你们送到学堂学习我所不会的,你们就拥有了更多的知识,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能不能改变这个国家的命运我就不知道了。”
      “当然,你们就算做不到什么改变国家命运,但至少你们改变了自己的,不是吗?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就是这个道理了。”
      “至于选择你们,是因为你们的眼睛里还有着希望、念想,你们不像街面上大部分人那样浑浑噩噩,再则你们的性情还是不错,我可不太想最后劳心劳力的养了个大坏蛋,白眼狼,不是吗?”纳兰晖微笑着对他说,他知道他能听懂的。
      阿希笑了起来,改变国家命运吗?这可真是一个伟大的愿望啊,他也常常看报纸,看那些各界的大拿们讨论救国的方式。
      在这个时代啊,总有一些人是傻子,是疯子,是指路明灯啊。
      “我绝对不会是白眼狼的!”端着药碗的阿欢在门口说,他早就来了,只是一直没有出声。
      “好好好。”纳兰晖让阿欢进来,“虽说我想着收学生,但贵精不贵多,再说我也没有家财万贯,养不起呦。”
      阿欢红着脸说:“那我,那我以后少吃点。”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家里就他饭量最大。
      “还是养的起你的,放心吃,身体才结实啊!”纳兰晖笑着说,“阿希也是一样的,放心吧。”
      “今天接回来的那个孩子,如果他能留下来,以后他就是你们两个的哥哥了,以后要好好相处啊。”
      ***
      徐光宗睁开眼,看着他不熟悉的屋顶,有些发愣。
      “呦!醒啦!”
      徐光宗看向出声的男孩道:“这里,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我家,昨天是老师把你带回来的。我叫叶家欢,你可以叫我阿欢,你叫什么名字?”
      自从下定决心离家,他就不再是光宗耀祖的徐光宗了,所以他说:“我没有名字。”
      “没名字?那没事,我的名字就是老师取得,如果你想留下,可以求老师给你取个名字。”阿欢说。
      “你醒了。”阿希端着一碗白粥走进屋子,“你现在身子虚,老师特意给你熬了白粥。”
      “这是叶浩秋,你可以叫他阿希。阿希和我都是老师收养的孩子,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徐光宗喝了粥,便去找纳兰晖,请他取个名字。
      “名字是可以取的,但你确定要留在这吗?先说好留在这没人会多给你优待,这个家里不论是做饭还是打扫都是我们三人轮流做,你来了也得做家务的。”
      “我,我的胳膊。”徐光宗黯然说道。
      “没了右胳膊,你不是还有左胳膊吗?”
      吃饭时,徐光宗不甚熟练的用左手拿筷子,夹也夹不住饭菜,掉了满桌子。洗碗时打翻了水盆,摔碎了碗筷。
      看着厨房里的狼藉,徐光宗不禁悲从心来,看来,他真的就是一个废物啊。
      阿欢不忍看他如此狼狈,想帮他一二,却被阿希拉住,摇了摇头。
      纳兰晖把碎片捡到扶正的木盆里,说:“一次不行就再来一次,孰能生巧,难道人生来就是右手会写字干活的吗?如果你不能独立生活,之后又该怎么办呢?难道让我养你一辈子?让阿欢阿希帮你一辈子?”
      纳兰晖看他只低头不说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也是读过书的,这样的道理会不懂?你难道真的甘心一辈子就这样了?延川,延川,我便为你取名延川,就看你到底是向河上走,还是向河下走了!”
      徐光宗垂头,左手握紧拳头,在心中自问,现在有人想拉自己一把,自己难道不应该心生感激吗?就像老师所说的,我也厚颜称他为老师吧,这么多年的书是白读了吗?
      “多些老师赐名,我就叫叶延川了。”徐光宗,不,叶延川抬头直视纳兰晖的眼睛说。
      从今往后,就没有徐光宗了,他要用叶延川的名字活出自己新的人生,他也要向河上走,再也不走下坡路了。
      那之后,他便努力做好家务,打理自己的衣物被褥,慢慢来总是可以的。
      每天用左手练习写字,虽说很难,但也就当是再练一遍字。闲暇时间翻阅老师的书籍,若是阿欢有什么学习的问题,不想劳烦老师,也会向他询问。
      怎么说他也读了这么多年书,教他一些启蒙的问题还是可以的,倒是阿希,很是聪慧,虽然只有十岁,但他学习的东西有些自己也不会。
      唉,亏他从前被学堂里的老师夸耀,有过一点沾沾自喜,看来还是俗话说得好,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既已经留了下来,那他们便是一家人了,他还是他们三人中最为年长的,如果不能帮到他们,也不能拖他们后腿啊。
      说起来,在家时他就是家中的老大,底下一堆弟妹。不知道老家的爹娘,家人们可还安好?
      虽说现在他是衣食无忧,但总是惦念家里人的。可是他现在是老师养着的,又哪有脸面接济家里呢?
      家中爹娘正是壮年,爷奶不曾分家,与叔叔婶婶生活在一起,劳力众多,还有田地。没了他这个拖油瓶总是能过下去的。
      不过,身为现在的家里面的长子,他今年已经十六岁了,或许应该找个赚钱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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