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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民国 ...

  •   阿欢对于这个邀请他和阿希吃饭的人,保有一份警惕,哪有人会被两个流浪儿捡到钱包后归还失主,失主就要报答他们的,这又不是听码头那些人讲过的什么戏文。
      可当他和阿希被带到一家开着的馄饨铺里,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被端了上来。
      “咕噜”是他咽唾沫的声音,馄饨啊,他有多久没吃过馄饨了呢?
      他看了看看着自己的阿希,又看了看丢钱包的年轻人。
      年轻人含笑道:“吃吧,馄饨凉了就不好吃了。”
      嗅着馄饨的香味,阿欢想着,算啦,我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儿,有什么是他所想得到的吗?这么香的馄饨,那就吃吧。
      “吃吧,阿希。”他招呼阿希道,说完他就吃上了这碗馄饨。
      “慢点吃!不够可以再来一碗!”年轻人看着两个孩子着急的吃相说。
      “你们父母还在吗?”
      阿欢的筷子顿了顿,没有说话,阿希同样没有出声。
      “没有父母的话,看我怎么样,我可以收你们为学生。对了,我叫叶晖,你们叫什么?”
      对于自称自己叫叶晖,也是无奈,毕竟纳兰这个姓氏,可真有遗老遗少之风,他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遂叫了叶晖,也挺好听的。
      唉?要收我们为学生?
      阿欢带着阿希恍恍惚惚的跟着这个要收他们为学生的叫叶晖的人,去了他家,他们烧了热水洗了澡,又换上干净的棉布衣裳,躺在柔软的被窝里。
      看着挤在他旁边的阿希,这是梦吧,对,一定是梦,怀着这一定是个梦的念想,他陷入了梦乡。
      阿希推着还在睡的阿欢说:“阿欢哥,起来啦!”
      “咦?你谁啊?”阿欢看着这个白白净净的小孩一脸懵逼。
      “我是阿希啊!”阿希无奈的说道。
      平时,他们两个都是脏兮兮的,可一过水,不像阿欢怎么搓都是黝黑的皮肤,阿希变回了白嫩的样子,虽说他是外室子,但也算锦衣玉食的长大,就算洗过澡,他现在跟以前相比也瘦弱粗糙了。
      “阿希!”阿欢震惊的看着他,又看向这个陌生的屋子。
      昨天,他实在是如梦游一般,加上天色暗沉,根本没注意阿希的样子变化。
      “别发呆了,老师让我叫你吃早饭了。”
      对于这突然冒出来要收他们为学生的男人,阿希有些警惕,这世上真有莫名其妙的好吗?
      不过,他和阿欢小胳膊小腿,还是走一步看一步,看看这个叶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旦他有什么歹心,他也不是吃醋的,大不了鱼死网破吧。
      “醒啦,过来吃饭吧,这可是街口李大叔家的包子,挺好吃的。”纳兰晖招呼两个小孩吃饭。
      阿欢咬着喷香的包子,才有一丝真实之感,看来,当真有好心人收养了他和阿希,为什么是他们呢?
      纳兰晖租着这个小院,却不曾招什么婆子仆役,只叫他们二人自己的衣物自己洗,每日饭食除了早餐是出去买点包子油条之类,都是他们三人轮流来做,当然院子里的打扫也是轮流。
      虽说最初之时,阿欢和阿希都不太会做饭,但纳兰晖也只在最初时亲身教导一遍,之后也只是指挥他们二人。
      毕竟他收养他们,不是养着两位大少爷,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像伺候祖宗似的叫他们上天,若是被收养了连这点事都做不好,又何必去学其他,如何成才呢?
      纳兰晖就是孤儿出身,虽是身处和平年间的孤儿院,但很早便学会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他不觉得如此来要求他们两个有什么过错。
      这些日子以来,阿欢觉得自己过得非常幸福,每天能跟老师学习读写文字,老师就是收养他的人,虽是收养,但老师不曾让他叫他阿爹,只是让他称呼自己为老师。
      也是,老师看面相也只有二十出头,哪能有他这十二岁大的孩子。
      虽说,每天得轮流做饭,打扫卫生,自己洗衣物,但那又有什么呢?难道别的贫民人家的孩子就不做了?给你吃穿,让你读书习字,就让你干点家务就不行了?
      要知道,这年头,你就算去想学个擦鞋剃头,你都得成为师傅家的长工,让你干啥得干啥,最后还不一定正经教你呢!
      阿希同样不觉得让自己干点活咋了,虽说从前他过得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但那不过是过往云烟,随着他那便宜爹的死,便宜娘的丢弃都散了。
      连乞丐都做得啦,有个人收养,能有得吃喝,还能习字,还说啥呢?
      这些天他看着,这个名叫叶晖的人是真心收养他和阿欢,没有什么把他们两个养胖了卖了的心思。
      而且,他发现老师不仅能教他和阿欢认字,还能教他们算学,甚至家里不仅有他们俩启蒙的课本,传统的书籍,他还看他翻阅过一些外文书籍。
      如果不是这位老师在打肿脸充胖子,那他就一定懂得洋文,虽说也可能是半吊子,半吊子也很厉害好吗?
      纳兰晖在没有带他们两个回来之前,就经常逛城里的书店,掏弄些外国书籍,毕竟此时外国的知识思想才是最为先进,啊,再一次后悔为什么没有在现实是收集些书籍放到仙府里。
      只可惜安城还是太小,没有太大的收获,况且现在很多书还是从国外带回来,你得有人脉才能买到,看来之后还得去更发达的地方,比如沪市,就是他的目标。
      毕竟很久之前他就明白一个道理,不会便学,学会的知识永远是你的财富,沪市作为最繁华的海边城市,那里有着数不清的高等学府,那里的教育资源是那么发达,不论是他还是阿欢阿希都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
      毕竟纳兰晖还是人,不是神,更深的学术还是应由更专业的学校来教授。
      这天,纳兰晖看他们两个正在研磨,准备写大字时说:“我也已经收养你们两个很多天啦,虽说我现在教你们启蒙,但总归还是要去学堂的。”
      阿欢和阿希停下了研磨,双双看向他。
      他接着说:“去了学堂总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你们俩也不能一辈子叫阿欢阿希吧,还记得自己的姓氏吗?”
      阿欢不记得父母是谁,一直在街上流浪,儿时有个老乞丐带着他流浪,后来老乞丐死了,他就独自讨生活,阿欢这个名儿还是自己起的。
      阿希自离了那个家,连名字都不想要,别说那个姓了。
      所以他俩都说不记得姓氏。
      阿欢说:“老师既已收养了我,跟老师姓叶就很好。”
      阿希也是点头同意,还说:“就是不知老师同不同意?”
      纳兰晖哪有不同意的呢,虽说叶不是他的姓,两个孩子既有如此想法有何不可,他又问:“既有了姓,那想叫什么名吗?”
      阿希和阿欢边说:“既已跟老师姓叶,也就再劳烦老师起个名吧!”
      纳兰晖沉吟片刻,便沾了磨好的墨汁在两张纸上写了姓名,递给了他们二人。
      阿希接过纸张,只见那纸上行云潇洒的写着“叶浩秋”三个字,浩秋,浩秋,他在心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现在他不再是那个小军阀的外室之子孙晰文了,而是叶浩秋。
      阿希又看向阿欢手中的纸,上面写着“叶家欢”。
      阿欢摩挲着这张纸,真好啊,现在他也是一个有名有姓有家人的人,不在是那个街头流浪的孤儿了。
      哎呀,眼睛里怎么进沙子了呢,真丢脸啊。
      “怎么哭了呢?是嫌我起的名字不好听吗?”纳兰晖有些无奈的调侃道。
      阿希虽说不太理解阿欢的激动,但还是体贴地递了一方手帕。
      阿欢接过阿希递过来的手帕。胡乱的擦了擦脸,说:“好听,老师起的名字好听。”
      “好啦,那就别哭啦。”纳兰晖摸了摸他的头,“这就算你们的大名了,阿欢阿希便算作你们的小名吧。”
      “嗯。”阿欢点了点头,又吸了吸鼻子道:“老师,我最近听毛癞子那群人说,有人在城外的岩山上发现了古墓。”
      虽然被老师收养了,不用在街面上讨生活,但他还是会去转一转,打听点消息。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小瞧街上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的眼睛耳朵厉着呢,有些小道消息他们传的比谁都快。
      怎么说他也是从小在安城里混,总能知道点风吹草动。
      “听说穆大帅的人要下这个墓,如果有好东西就卖到国外去,这几天,安城还来了几个绿眼睛的洋鬼子。”

      每朝每代总是有那么一群人热衷盗墓,以前是本国人在挖坟,现在是外国人也来凑趣挖本国的坟。
      纳兰晖摸了摸腕上的手表,他非常清楚,就是在这个时代,很多价值连城的文物流失到了国外,有些是被抢走,有些是被黑心商人卖掉。
      同时,有一些军阀也热衷盗墓,拿出金银财宝换取军费。
      他一直以为这位穆大帅是不错的军阀,可惜……
      罢了,既然让他知道,他怎么也得探听一下虚实,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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