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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鸿飞花红 ...

  •   春歇城的早市上是十分热闹的,除了各类水果蔬菜大饼之类的吃食还有许多的小玩意。
      今个天气正好,温暖舒适的让辛辞玦决定不摆摊了,反正他也不是很缺钱。
      春色亮眼,春光暖人,侧目街上辛辞玦背着手慢慢地逛着。
      “姑娘你看这粉色的兔子!稀奇不稀奇!和姑娘你粉色的裙子多配啊!”
      姑娘瞧着有趣便问那人道:“这世上还有粉色的兔子?”
      “可不是嘛!我也是第一次瞧见!”那捧着兔子的人高兴地说,“看着就不一般,便带到街上来给大家瞧瞧!”
      “大哥,你这兔子卖吗?”那粉色裙子的姑娘看着心动便想买下。
      不是想卖个好价钱谁大老远的从山上带下来啊!
      那捧着兔子的大哥心里那样想着嘴上却道:“看姑娘也是个好心人,定会善待这兔子!只是”
      “大哥割爱的话一定心里难受,便收下这袋铜钱吧。”那姑娘把装有两百文的钱袋给捧着兔子的大哥。
      “姑娘客气了!”那大哥笑着接过钱袋,把手中的兔子给姑娘时又道,“只要你以后好好对待这兔子就好。”
      姑娘开心的说:“一定会好好对待它的,大哥请放心!”
      那大哥走后,捧着兔子的姑娘的朋友走近看到后说:“粉色的兔子?不是染色的吧?”
      “不会吧!看着不像染的,而且喂水的时候水洒到它身上也不见褪色。”粉色姑娘解释完后便和朋友一起逗兔子去了。
      那姑娘买兔子的时候辛辞玦也在附近,他倒是知道这粉色兔子的来历。
      城外山上有一种在下雨的时候会掉色的紫色植物,那白色的兔子下雨天跑到那植物堆里躲雨,等雨停后那只在紫色植物堆里躲雨的兔子被阳光一照后便成了个粉色兔子,水也洗不掉那粉色,只会随着时间而褪色。不过这事几乎没人知道,他也是机缘巧合下才知道的。
      那个大哥看表情应该只是碰巧碰见这粉色兔子,不然不会只带着一只来街上。虽说物以稀为贵,但要是多带两只兔子来,说是一对双胞胎粉兔子指不定更吸引小姑娘呢。看那姑娘的钱袋子,估计给的钱比一只普通的白兔子值钱多了。那姑娘还是之前在辛辞玦摊子上买珠簪的姑娘,虽然他知道却也什么都不说。毕竟那粉色兔子不知缘由的时候也算是挺值钱的,何况也不算贵的离谱。而且,千金难买,人间一笑。不是吗?
      这粉色兔子倒是让辛辞玦想起了以前在街上碰见过的一个人。
      那时也有个人在卖兔子,不过这兔子不是颜色稀奇,而是一只身怀绝技的兔子。
      这兔子,是一只会游泳的兔子!
      当时也有一个人买下了那只兔子,不过不是一个小姑娘,而是一个小公子。
      他还记得那小公子说了一句话:“这兔子居然会游泳!指不定是个小兔仙呢!我把它买下后再放生,省地它白来一世!”
      想到这辛辞玦就不知觉地弯起嘴角。
      “快来看快来看!花魁姑娘招人了!”
      “什么花魁?”
      “春歇城花歇会的花魁啊!”
      “就是”
      花歇会的花魁是指每一年里选出来的春歇城里最美的那个人姑娘,据说美到让正在开放的花朵都掉下花瓣。
      今年的花魁是春歇城首富的二姑娘,名叫花鸿。不是红颜的红,是鸿鹄的鸿。
      据说花鸿是她自己取的名字,她嫌长辈的给她取的红字不够气势,像是红颜枯骨般不值一提。于是便给自己改名花鸿。
      不知花红开哪日,但见花鸿飞花红。
      辛辞玦在侧目街上见过这个姑娘一次。
      那个时候天色还早,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只见那红衣姑娘冷若冰霜的站在马旁,而后衣角翻飞之后已经骑上了马背,而后展颜一笑策马而去。
      那天天色不明,辛辞玦没有看见花鸿的容貌,但见她策马而去的姿势,确实足够让娇嫩的花儿羞于见人。
      如今花鸿在招人,他倒是要看看这招的是什么人!
      莫不是姑娘到了春心开花的年纪了?
      辛辞玦走近大家围着看的告示栏旁一看,还真是有姑娘春心开花了,不过不是花鸿,是她的姐姐。
      花鸿的姐姐要成亲了,她准备召集天下有名的簪娘等人为她姐姐准备最好的花冠,最美的胭脂。
      辛辞玦笑了笑,这姑娘性子确实红火,她姐姐成婚她却来替她姐姐操办。
      真是花鸿飞红闹花红。
      不过这种事和他没什么关系。
      辛辞玦溜达结束了便走着回住的地方,结果到家门口一看惊了。
      这红衣姑娘站在我家门口做啥!
      “公子,你好。”红衣姑娘双手相叠行了一礼,“花鸿有事相求。”
      “姑娘家财万贯能有何事需要我这一穷人?”
      “听闻公子手艺甚好,想请公子为家姐设计制作一套首饰。”
      那日遇见时虽不见容貌,却觉其气质冷若冰霜,仅是感觉到她在笑便觉得娇花失色,如今暖阳当空,看她确实笑颜胜花。
      可是,辛辞玦还是没感觉,不想搭理。
      “姑娘不知哪听来的消息,实在太过于抬举在下了。”
      “八十八文的珠簪想必公子定还记得。”
      辛辞玦不想说话却只能说:“那不过是寻常簪子,春来楼随便一个簪子都比我那珠簪金贵。”
      花鸿笑道:“确实金贵,但是太金贵了,多了点俗气,少了点灵气。还是公子的珠簪雅致。”
      “姑娘大户人家,贵气点才能衬托出家族底蕴。”
      “家族底蕴贵在气质,非是贵气。”花鸿劝道,“喜事一桩,公子何不借此沾点喜气,也许佳人在望呢?
      “功名未建,岂敢言佳。”
      “公子手艺精巧,天下难寻,怎说无名?”
      “姑娘又哪知我手艺精巧?”辛辞玦笑道,“凭那只珠簪吗?”
      “姑娘又怎么肯定那珠簪是出自我手?”
      “公子怕是忘了,你做这珠簪时正巧给一旁玩耍的小孩编了只蚱蜢。”
      花鸿又道:“还有这平日里给你送糕点的隔壁大娘也能证明,公子手艺精巧,这附近的热心大娘们怕是都知道吧。”
      辛辞玦无奈道:“姑娘细心,珠簪确实出自我手,但此等大事非我粗糙的手艺能够胜任。”
      “公子手法灵巧,可别再自谦了!”
      谈话被突来的男声打断,辛辞玦寻声望去,正见柴弗予弯着嘴角向他走来。
      这春歇城好歹也是个大城,怎么这都能碰见!
      也许今天太阳有点大,他有点晕。
      大概要下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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