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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还是喜欢男人? ...

  •   空气灼热,十月份的天像一口巨大的蒸锅,闷在室内的与行走在路上的,都摆不脱汗流浃背的狼狈模样。南方的天是个不受管教任意妄为的小孩,温度下来寒风刺骨,一旦气温回升立马就向着炙热的最高境界拓展,家家户户摆着的空调是对天气的尊重,也是对这个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鬼天气的否定。

      窒闷的热气烤灼着车身以及轮胎,摩擦在地的轮胎每滑过一圈都有起火的可能,我不由得怀疑还能否安全的抵达,在这见鬼的天气里,面对一个抠门的司机和随时有爆炸风险的出租车。

      车内的湿气让人分不清是冷是热,贴在我身上的是热汗,一边流着,一边被衬衫吸干,这是我这么多天里唯一穿的人模狗样的正装,但显然失算,出门没看黄历的我今天势必成为婚礼上瞩目的焦点。

      潮湿的刘海,贴着肌肤的衬衫,脱下的西装,散开的纽扣,还有闷的发红发热的脸颊,比起去参加婚礼,我倒像一夜情的半路退场。

      西装裤边缘传来震动的声响,隔着布料摩擦着我的大腿,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保持不发火的我,不是因为我有什么高端的素养,而是被热流磨平了棱角,燥热的内心需要被抚平和安慰,没什么挺好的,司机不是抠门是节俭,自欺欺人一贯是我的强项。

      “喂。”我拿出了西装裤里的手机,接听了电话,声音虚弱的像是一场大病中,但我非常的健康,也自认为有着一颗强大的心脏。

      “来了没有?都等你呢,怎么这么慢?到哪了?”来电人一系列的问题抛下来,似乎根本没想过我能不能答上来,他只是劈头盖脸地问,好在我习惯了。

      “一会就到了。”我敷衍地回答,一会这个词性很特别,它可以根据需要随意地变换,没有准确的时间性,对于不能给出准确时间点的我们是常用的词语。

      “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如实回答,这个时候我已经感受到了后背衬衫的浸湿,心头爬上的燥热感多了一份。

      “打什么车啊,你家又不是没有。”
      “没人开。”
      “你嫂子不会开?”
      “不想用他。”我很快地回答,语速比平时活活快了三倍。
      虽然我在尽力地说服自己平静下来,但语气上的转变还是不经意间透露了什么,前面的司机偷瞄着后视镜打量我,他以为我没发现,于是正大光明了点。

      隔了一会儿,电话那头的人又说:“陈佳丽也来了。”
      我听着,漫不经心地丢出几个字:“然后呢?”
      那边的人沉默了一会,时间一秒一秒的流逝,并没有在乎它,浪费时间的人一直都不缺,“你……包容她点,宁哥婚礼,这么多人在……”

      “你以为我会干什么?打她吗?”我抢断了他的话,甚至能想到他此刻的表情,“我要是想动手,用等到现在吗?当年她就该死在学校的后土里了。”
      我发誓我没有生气,也不是威胁,而是正常的表露,但我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分量有多重,那个搁着后视镜窥视我的双眼变得惊惧起来,我没有选择再无视,堂而皇之对上后视镜里盯着我打量的司机,他连忙垂下眼去,这让我想起课堂上偷玩手机被老师逮个正着的前桌。

      是我的话说的太重了,手机听筒里沉默了一时半会,后又传来一声叹息,“我知道了,我尽量不让你们见面。”
      我没耐心地说:“挂了。”
      关掉了手机,靠在车座上,我感觉自己的眼睫毛都染上了水珠,我却连抬手擦掉的动作都懒得做出,现在除了这辆汽车原地爆炸,什么事都打压不了我。

      十分钟后,抵达了目的地,终于有了告别这辆永远不会二次乘坐的出租车,最后一点素质让我没有摔门而去,也没有破口大骂,沉着是我性格的一部分,这些年被锻炼了出来,我看似礼貌地推上门,丝毫不负那人对我的教养。
      可是衣冠下藏着的是禽兽,半路上我已经想过无数次将司机碎尸的念头。

      婚礼是在一个高端的礼堂举行的,气派奢华的气息处处透露着新郎官不菲的身价,从门口到里面延伸的地毯和气球已经远远看不到头,小轿车在太阳底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西装革履的来客眼里洋溢着羡慕的神色,暂且称之为羡慕吧,这样貌似好听一些,貌似容易被人接受一些。

      与之相比,我灰败不懂得欣赏的目光便显得扎眼,对气派的礼堂我没有太大的感触,甚至还有一抹抵触在心里徘徊,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我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昭告天下的举动。
      就像我哥和我嫂子一样。

      因为见过了他们那堪称经典的婚礼,我才无法对面前与之一比不知道次了多少倍的礼堂起不了半点的波澜,要说有什么相通之处,大概就是我参加婚礼的心态,人生第一次参加的是我哥的婚礼,婚礼现场上我的脸很难看,因为我无法接受来日里成为我嫂子的那个人。
      而现在又是为什么?依然不见好转的我的臭脸,是因为我哥的婚礼给我留下的后遗症?

      “靠,你可来了,还站着干嘛?就等你了!”站在礼堂门口冲我挥手的男人正是和我打电话的顾峰,与他的激动雀跃相比,我是那么的不近人情,装喜悦这种事并不难,只是我没力气了,所有的“好脸色”都给了黑名单里的出租车司机。
      顾峰见我没什么动作,冲我跑过来,看他的口型我知道他肯定又骂了什么脏话,他是个不带口头禅就没法正常表述的人,这些年我已经习以为常。

      “你坐洒水车来的?”我一点儿也不意外,对于见到我后顾峰的反应,除了狼狈我找不到第二个能描述自己更准确的词语了,顾峰不让我失望,如果他对这样狼狈的我没有任何表示我才会觉得见鬼。
      “出门没看黄历。”我披上西装外套,从来不穿这些的我也要随着大流装模作样,西装套在我湿热的衬衫上,那闷热的感觉更明显,只是比起做一个婚礼上瞩目的狼狈者,我选择暂且掩饰一下自己,成为西装革履禽兽们的一员。
      同流合污并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比枪打出头鸟的下场要好了不知多少倍。

      顾峰并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我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我知道他想问我,好事的毛病今天得到了限制,他也只能摆着手让我进去,说该到的同学都到了,就差我一尊大佛了。

      新郎官是我高中的同学,也是玩得很好的兄弟,叫盛宁,今天是他的大婚之喜,好在新娘也是我们熟悉的伙伴,是当年我们学校里的校花,两个人从高中就开始搞朋友,如今结束了爱情长跑的二人修成了正果,再也不用藏着掖着怕被老师发现,拥有了名正言顺上床的理由。

      盛宁是留级生,原本他该比我们大一届,当年因为打架被扣级,退学,再返回,折腾了好大一圈,和现在的我们同届,因为年龄问题,我们喊他一声宁哥,他从高中就已经有名,富家公子哥的他追到了校花也完全在意料之中。
      他本也不丑。
      还有点好看。
      金钱配上什么都是一把王炸的话,果然没有骗人,和我们这些流着土匪气息的混混相比,校花是擦亮了眼睛择的人。

      除了宁哥的亲朋好友坐镇,值得一提的就是我们这群老朋友,高中同窗的很多人都到了,但也难免有人没办法亲临,但和盛宁玩得好的我们是一个没有落下,给盛宁做足了气势,所有需要我们这群“土匪”撑的场子光声势上就赢了一把。

      盛宁看到我来,露出惊喜的嘴脸,上来拥抱我,隔几年前他这一个举动一定会恶心到我们两个人,但几年后的拥抱非但不恶心,还有些温馨,我被他抱得紧紧的,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不够朋友,来得迟,我笑着解释是因为堵车,可他一口咬定是我不够有诚意。
      我承认,我确实没那么有诚意,如果提前两天准备就不会有迟到一说,离得远根本不是我的借口,我没拿这个说事,只是心里清楚,我根本就不想来参加谁的婚礼。
      我可以祝他幸福,说一些没营养的祝福词,但身体上的懒惰和心理上的排斥还是告诉我,我并不想来参加。
      我排斥的不是盛宁,是婚礼这件事。

      “欢姐呢?”我连忙转移话题,不想被这么多人围着我迟到的话题来聊,主动问起新娘子,这是当下里唯一转移话题还不显得突兀的最好的挡箭牌。

      “后台呢,你要不要去看看?”盛宁指着一个方向,真心地说,迫不及待让大伙看一下今天的女主人公的他我知道他并没有那么好心,只是想向我们炫耀他娶到了山城一中的校花,以此来刺激一下在场单身男士的小心脏。

      顾峰这个大喇叭恨不得昭告天下道:“哎我跟你说啊,欢姐今天美炸了,所有的AV女/优都得靠边站,欢姐那家伙好哇……”
      顾峰竖着大拇指,嘴里赞赞有词,摇着的头告诉我楚欢今天要以一种全新的身份站在镜头和在场所有人的眼前,小泽玛利亚还是长泽雅美要在今天低调退场,艳压群芳的楚欢势必要为女神这个词重新定义。

      “欢姐这家伙从高中就是我女神,追了五六次,连个车尾灯都没看见,宁哥倒好,上来就把我女神拐走了,麻蛋,你凭什么啊?”说话的是田涛,直指着新郎官的鼻子说事,在大婚的当天这话听着刺耳,可好在是田涛说的,我们这群人大概说些什么都不过分,宁哥都不会生气,大我们一届的他一直管我们叫小屁孩,田涛的指鼻子红眼在他看来也只是一种幼稚的取闹。

      有关于为什么盛宁能追到楚欢这件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如果连家世显赫,颜值又高,待人宽容的盛宁也追不到校花的话,我就实在想不出谁还配得上她了。
      田涛虽然嘴毒,却也成功赢得了全场的目光,老同学们调戏了他起来,拿他追过楚欢这件事大做文章。

      “你不说我都忘了,你还追过欢姐呢!哎呦卧槽,你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拿什么跟宁哥比啊。”
      “田涛你也真贱,大婚当天你提这事,安的什么心啊。”
      “我看真正横刀夺爱的是你吧?到现在还对欢姐垂涎三尺,攻击起人老公来了。”男同学拇指点着田涛的胸膛,那是一种逗趣的手法。

      我对这个人也算熟,正是那个被老师抓现行后将手机从五楼扔下去的前桌。
      田涛被围剿,可见宁哥的人气,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可怜他,田涛这是没有自知之明,硬往枪口上撞。
      我没有帮他说话,反站在一边看戏。

      时不时露出一个假笑,其实在场的人里,我唯一和宁哥交好,其他人自称是我的兄弟或者我是他们的兄弟,天生铁石心肠不近人情的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事实是这样。
      对,我不拿他们当兄弟,就算他们死在我眼前,我可能也只是跳动一下眼皮而已。

      “好了好了,别开田涛的玩笑了。”有人出来打圆场,是曾经我们六班的班干部,说话依然好使,可见他混得不错。
      “我嫉妒他?我嫉妒他什么?老子早有女朋友了好不好,朋友圈是没看见是吧?”田涛据理力争,不愿意在人前败下脸面,亏得宁哥不和他计较,只是对他无奈地摇头一笑,他很喜欢这个动作,我也记得他的习惯。

      “行,咱们别比那些,有本事就比谁孩子先学会叫爹。”炫妻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盛宁的提议引起了田涛地强烈回应,举着手说好,就比这些,还说非要叫盛宁的娃叫他的娃一声大表哥。

      盛宁不知道为什么,自信满满的,拍大腿嚷道:“好!我他妈输给你我儿子叫你爹都行。”

      “叫我爹算什么?叫我儿子叫爹那才叫刺激!”田涛像个捧场王,他总是这么不稳重,很容易被激起来,宁哥太了解他了,把他拿捏得死死的。

      看着他俩在那边下一个暂且得不到答案的赌注,我摇摇头,没有兴趣参与,连在一边起哄的心情都没有,而是借着凉爽的环境抚平自己的燥热,顺便端起桌上的好酒,扶着身后的椅子优雅的细品起来。
      我不如我哥,品不出这些酒的不同,喝起来都一个味道,在这方面我的确有些迟钝。

      大概是见我一人在享乐,盛宁朝我走了过来,他拿手指指着我,好像抓到了偷懒的我一副替天/行道的表情,谁知走过来后也是学我,端起酒冲我举了举,我笑了,那是挺温柔的一个。
      不带讽刺。

      “比生儿子的速度?亏你想得出来。”我调侃宁哥,他才二十几岁,已经是我们几人之中蛮早结婚的那一个,如今结婚都已经是我们不能体会到的了,他和田涛就聊起儿子了,真没法想象。
      盛宁势在必得的,他在笑,我知道那是他自信心的笑,可我没看明白这信心来自哪里。

      “我肯定能赢了,能赢的赌注不跟他比这个比什么?”宁哥的声音不大,只足够我们俩的距离交谈。
      “哪来的信心啊。”欣赏着手里的杯子,我漫不经心地一问。
      宁哥笑呵呵的,典型的老狐狸的笑,他目光凌厉道:“你欢姐已经有了。”

      明显地一下停顿,手里的杯子停止了摇晃,是我的反应太给力,宁哥一直盯着我的手腕看,我恍然大悟,“有了?”
      盛宁说:“两个月了,别告诉别人。”
      我简直想爆粗口问候一下他,这么狡猾的路数也只有他想得出来,看着不远处还在跟人兴奋探讨自己女友的田涛,不自觉地给他加了个滤镜,大大的“二”字如影随形。

      “老狐狸了。”我贴切地评价。
      宁哥很开心,不是因为我给他的称谓,是因为即将成为丈夫和父亲这个角色,他很爱楚欢,除我以外没人知道。
      “不过还是得恭喜,层次节节拔高,怕是你孩子要结婚了,我还能以伴郎的身份参加他的婚礼。”
      “他妈的,你这扯的……”盛宁一脸的嫌弃,对于我给的真心话。

      “你别拉高我儿子的辈分,我希望自己未来儿媳妇年轻貌美,而不是鹤发童颜。”盛宁说:“真操蛋。”
      我对着他笑,盛宁那一副恨铁不成的眼神剜着我,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话有点操蛋,但那不失为一个可能。

      盛宁放下酒杯,背抵着椅子,歪着头对着我,看起来有了苦口婆心之意,“话说回来,这么多年没见了,你恋情有进展吗?”
      我抬起头,眸子里是我自己意识不到的苍乱,或许说是突兀更为准确,我已经没有那么悲观,有关于人生里唯一一段恋情。
      失败的恋情。

      “不进反退算吗?”我平静地回答。
      盛宁盯着我,目光里有几分审视,可我太过坦然,他对视不过,率先败下阵来,扯唇说:“你可别逗了,就你这样的在单位里能少妹子追?跟你宁哥还藏着掖着了?”
      我没笑,正经地说:“就是没有。”

      我的语气太认真,盛宁收起了嬉笑的嘴脸,唇边难以启齿的话要吐不吐,我知道他想问什么,可是我坏,我偏偏不主动回答,我不知道自己是享受这种拿捏别人的快感,还是很喜欢掌控权这件事,任何事我都要有选择才好,这样才会心安。

      没抵过我这赖脾气,盛宁叹了口气,打破了羞耻的魔镜,断断续续道:“你还是……喜欢男人?”
      终于问了出来,比起打量着我的那些老同学的怪异目光,宁哥还算是勇敢,当然,是因为我跟他交好,给了他这个特权。

      “你什么时候不喜欢楚欢了,我就什么时候不喜欢男人了。”我如是说,随后看到宁哥那一副写满了不可能的嘴脸,这是天底下我唯一笃定的两件事。
      盛宁不可能不喜欢楚欢。
      我不可能不爱他。
      比结局,盛宁赢,比痴情,我们打平。
      盛宁没有跟我说那些放弃的东西,就像我认定他对楚欢的感情,他也那般的了解着我,只是发出了一声类似于无奈的叹息。

      “哎呦!学委来了!”
      “什么时候过来的?都没看见,快来!”骚动四起,好像什么大人物驾临,宾客纷纷抬头看向这边,仿佛即将到来的是某一个当红女星。
      “佳丽?我去真是你啊,听说你来了,还以为顾峰胡扯的呢,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候场室里突然起了骚动,想也没想就知道是老同学,听到那个名字更是确定了,六班全体围了过来,就连坐在一边的盛宁也转头看了过去,一袭淡青色包臀裙的女生站在了人群里,身边嘈杂的人声热切地讨论着,都在围着她说事。
      大概是又漂亮了认不出了这种话。
      每个班级里都总有几个特别有人气的同学,可男可女,六班的无非就是这位名为陈佳丽的姑娘了。

      我歪着头瞧了一眼,她好像还没看见我,否则不会是这么平静的眼神。
      盛宁转头问我意见,在征求我的同意,我没给他难堪,陪他一同上前打了招呼,在别人热络的交谈里,新郎官的声线快速占领了C位,得到了“小公主”的赏脸。

      “佳丽,来了!”盛宁抬手招呼。
      陈佳丽笑得甜美,正要回应,眼睛一瞟看到了盛宁身侧的我,明显脸上表情有了质的变化,前一秒是欢喜,这一秒就是风暴,她眼睛没有放大,目光却透着惊诧地呆滞,仔细品味认真观察,里面还有心虚的东西作祟。
      我能感受到周遭目光的直射和声音的消失,他们比陈佳丽表现得更差。
      我可能会忘了她,她却一定记得我。

      当年山城一中有过一则关于同性恋的爆炸新闻,曾掀起过惊涛骇浪,血腥味在校园里弥漫过一段时间,至今回味起来记忆犹新。
      那则新闻里受伤的有三人。
      被揭穿是同性恋的我,被误伤的同性恋的我喜欢的人。
      以及……公布我是同性恋的陈佳丽。
      将我是同性恋这件事公之于众的小公主,让我成为山城一中真正的“风云人物”的她,我们俩的对手戏,是所有好事者最想看到的戏码。

      对上我的视线惊恐又心虚,腿软到下一秒就要跪在地上的她,我很想上前扶她一把,只是我怕她承受不起。
      于是我选择了停下来,用我听起来最不像官方的语气,笑着恭维她:“果然是变漂亮了。”
      变漂亮了,只是漂亮的,不再那么有锋芒。
      她怕我,从高中就怕我。
      我知道,但我依然选择玩死她。
      让她看见我的每一次,都想跪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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