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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   血迷宫·Blood Simple

      沦陷在尘世的迷宫
      脚下蜿蜒血染的丝线

      01

      清晨七点钟,埃瑞克??方达准时从睡梦中醒来,窗外一片阳光灿烂。
      默数八秒,他及时伸手按掉了刚要开始聒噪的闹钟,坐了起来。调令生效的第一天,就遇到这么不寻常的天气,不知算不算个好兆头?这地方因为临海,一年到头都雾气蒙蒙,上午十点前能见到阳光的日子寥寥无几。
      真难以相信这是南加州啊。
      盥洗完毕,穿上前晚准备好的白衬衫,他对着镜子有条不紊地打着领带,心里在列举出门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关掉灌溉草坪的定时器(虽说现在晴空万里,但天气预报说今天是阴,降水概率80%),拿出冷冻室里的鸡胸肉(已经因为工作关系吃了一周外卖,这不利健康),签好这个月该付出去的若干支票(幸好上周五是发薪日)……
      收拾停当,他最后检查了一次佩枪,这才满意地出门。不一会儿,一辆白色野马离开车库,绝尘而去。
      这一天除了天气,一切如常。

      联邦调查局洛杉矶分局下属文图拉常驻处。
      “早上好,埃瑞克。”一摞文件随着这声问候准确无误地落到了他办公桌上。抬起头,他正迎上他的搭档阿琳??芬利似笑非笑的目光。阿琳是个颇有英伦美感的女子,黑发白肤,五官分明,穿着平底鞋就和他差不多高。“有案子。”
      不出声地叹了口气,他放下杯子拿过文件,才翻了两页便险些被正要咽下去的咖啡呛到:“谋杀?!”
      “这是什么反应?”阿琳坐下来,不客气地从他面前拿过还冒着热气的杯子。他注意到她的指甲修剪得很短也很整齐,是近乎完美的半月形。“你该双眼发亮,兴奋莫名才对。”
      “那才真是不正常,”他把手中的照片扣了过去。他是正牌医学院毕业,又通过了调查局学院的培训,按说夸张的现场也见过不少,可他仍然觉得有点反胃。
      “主动申请调来这里,还敢说自己正常?”他从不在咖啡里加糖加奶,纯正的苦涩味道令她皱起了眉,不过她没有半点把杯子还给他的意思。“说真的,你为什么非要到行为科学组来?你明知这个组成天都和什么事打交道。”
      “也许我过于着迷X档案,”他给了她一个礼貌的微笑,开始认真地从头读起了案卷。
      案情并不复杂,引人注意的主要是现场——不但非同一般地残忍血腥,还带有浓厚的仪式性。被害人欧诺??芬尼,二十九岁,白种人,金发,灰眼,于前日早晨被发现死在公寓中。初步尸检表明,死亡时间约在半夜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死者大量失血,胸膛被剖开,心脏失踪。根据邻居反映,芬尼孤身一人,平日里温和有礼,没有可疑人等来往。警方目前正在扩大调查范围,希望获得更多线索。
      他浏览案卷的同时,阿琳一直坐在对面悠闲自得地喝着他的咖啡,打量他的眼光几乎算得上放肆。虽说比他早来行为科学组,阿琳却被指定做他的副手,熟谙人情世故的老滑头上司会这么安排,当然不是没原因的——阿琳??芬利以其“应激反应”闻名常驻处,遇事通常会采取异常直接的处理方式。换句话说,她容易冲动,有表面完全看不出的暴力倾向。
      等他看完,她放下杯子倾过身来,口气不无试探:“有何看法?”
      “死因。”他把案卷合上,言简意赅地答道,“我们应当先去和负责的法医谈谈。”

      “这可不像你开的车。”阿琳看着他那辆野马,丝毫不掩诧异。他笑笑,为她打开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坐了进去,注意到车是手动档的,不免又看了他一眼:“埃瑞克,有没有人告诉你,你漂亮得不像个探员?”
      他替她关上车门,绕回来坐进驾驶座,慢条斯理地系上安全带,直到发动车子才诚恳地答道:“有,而且很多。”
      她笑出声来,他也只有跟着无奈微笑。这其实怨不得旁人,就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这副模样和联邦警察的职务格格不入——从中学起,他的长相就是注目的焦点,经常被人拿来和某位影星相比不说,再加上他那姓氏,真可谓引发联想无数。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过四年大学,他想躲开湾区(找他表白的男性比女性更多),却又不想离开加州(不分四季的天气很方便),于是决定申请洛杉矶分校的医学院,结果面试时众位教授的表情夸张堪比《律政俏佳人》里的场景,叫他至今想来仍然汗颜。
      所谓过犹不及,就是这么一回事。埃瑞克??方达因为长了一个足以教人自惭形秽的美好皮囊,反倒为其所累。二十九年的时间,居然连个正式女友都没交上。
      他的坦诚显然成功缓和了阿琳的态度,她再次开口时,语气职业多了:“这个案子很可能是过去一起跨州连环谋杀的延续。档案记载,同样手段的谋杀,在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俄亥俄、路易斯安那、新墨西哥都发生过,凶手迄今仍然逍遥法外。”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洛城警局会把它移交给我们,”他点了点头,“我本来有点疑惑。”
      “我对比了包括这一起在内的所有案件里受害者的特征,可以肯定他们都是白种男性,三个金发,两个红发,一个黑发,年龄从十九到三十五岁不等,没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也许凶手在寻找某个隐蔽特征,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
      “在另外那几起案子里,受害者想必都是类似的死因了?”他问。
      “不错,更确切地说,是心脏都没有在现场找到。从切口来看,凶手显然受过一定的医学训练,解剖手法十分娴熟。”
      他沉思着,没有再出声。

      因为案件刚刚移交,尸体还没来得及转送联邦调查局,仍然暂时存放在洛城警局。出示证件后,他们被领到相关部门,接待他们的法医中等身材,其貌不扬,大概是一早就开始忙碌不休,此时午休时间还没到,看上去已经是一副竭力忍着呵欠的痛苦样子。
      办好一切移交手续,又抱回一大堆相关案卷,繁琐的程序事务总算完成,他们回去时已是下班的高峰时段。他的野马不得不委屈在水泄不通的高速公路上随着车流慢慢前蹭,在他不知是第几次不厌其烦地换档后,反倒是阿琳忍无可忍了:“埃瑞克,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可以先吃晚饭。”
      他想想家里早上拿出来解冻的鸡胸肉,又看看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无声地叹口气,点了点头。
      高速公路附近的普通餐馆,又不是午餐时间,很少见到像他们两个这样西装革履一丝不苟的客人。换而言之,这种打扮几乎等同于“特别工作人员”的招牌,难免要遭人侧目。落座之后,他对周围的注目礼熟视无睹,倒是阿琳叫他有点意外——她和他一样,众目睽睽之下也是半点不显得局促。
      “你要不要今晚把案卷拿回去细看?”她一边撕着面包一边问他,而他看着她手指的动作,相信这女人开枪时是不会迟疑的:“今晚大概不行,我有安排。不过明天等尸体移交过来,我会再做一次尸检。”
      “这案子让我有点不安。”阿琳若有所思地停了手,完整的面包已经变成了一堆碎块,“不是作案手段,而是……动机。”
      “这类连环凶案,动机若能确定,侦破就完成了一大半。”他说,惊讶于她会对他表露这种情绪。到目前为止,阿琳??芬利给他的印象都是大胆乃至鲁莽的,而且对他这个“后辈”也不怎么信服。
      食物在这个时候送了上来,他们不约而同转移了注意力,开始解决温饱问题。忙碌了一整天,他们连午饭也没来得及吃,这会儿当真是饥肠辘辘。只要还做这份工作,健康的生活习惯看来是无望了,他在心里哀叹,将来要是得了胃病,不知联邦福利有没有特殊条例照顾。
      就在这时,他听到阿琳有点含糊地说:“其实你笑起来挺好看。”大约是觉得这话有点语病,她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说,虽然你不笑的话也很酷,但笑起来更有人味。”
      怔了一瞬,他终于决定把这当成恭维来理解,心中突然觉得有这么个搭档,真不知是福是祸。

      把阿琳送回文图拉常驻处,已经将近八点。他一刻不停,立即调头直奔圣莫尼卡。今天是约定的演出日,他可不能迟到。
      不管听起来与他的职业多么格格不入,事实是:他是个业余蓝调乐手,乐器从吉他到口琴都有涉猎,尤爱摇滚风格,最早听的唱片就来自Stevie Ray Vaughan(当然,这不可避免地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
      夜幕已经降临,圣莫尼卡市的主街一带仍然是人来人往。不远的码头上,标志性的摩天轮在缓缓转动,霓虹变幻着光怪陆离的图案。这一派繁华景象,和文图拉一过八点街头就杳无人迹的枯燥无趣大不相同,不过他选择这里,倒不单纯是为了热闹——他那联邦警探的身份在文图拉实在不是秘密,试问哪个当地酒吧会请这么一个煞星,哪怕这煞星是真的只想乖乖玩点音乐。
      他停好车从后门进去,一眼就看到了靠在吧台边的格兰,笑容比金发还要灿烂,莺燕环绕还能左右逢源。这小子总有本事引人注目,偏偏还显得那么平易近人,他不无羡慕地想。他打幼儿园起就认识格兰??戈登了,两人的父亲当年是战友,于是两个孩子也就顺理成章地做了朋友,直到大学毕业才分道扬镳。
      仿佛是感应到他的目光,格兰抬起头来一笑,然后也不知他对那些女人说了什么,就见她们作鸟兽散,埃瑞克调好音后走过去的时候还能听见她们远去的谈笑。
      “今天是你换工作第一天吧?”格兰转动着手里的酒杯,湛蓝的眼睛被泛黄的灯光映得多了几分绿意,好似翡翠的颜色,“刚才还在想你会不会迟到。”
      “Ultimat伏特加,不加苦艾酒,加橄榄——不,等等,不要橄榄,改成柠檬,清爽一点。”他给自己点过饮料,这才转过身来面对格兰,“你知道我不会迟到。”
      他和格兰两个站在一起,单看外表大约都算是相当赏心悦目的存在。然而法学院毕业的格兰是才华横溢的辩护律师,庭上舌灿莲花咄咄逼人,庭外轻松收获尖叫媚眼无数,而他从医学院到联邦调查局,从来都是教人远远一瞥就偃旗息鼓,望而却步。
      “还是没什么新闻?”在他等着酒调好的时候,格兰压低声音问他,光看那张脸上的亲切微笑,任谁也想像不出这人的毒舌本质,“这也难怪。你长得再秀气,戳在那里还是像明晃晃的一把刀,谁敢亲近。”
      “要怪就怪我老爸,”他无奈地答,“其实跟他比我已经很低调了。”他父亲当年在海军服役时用的代号乃是“冰人”,埃瑞克曾经仗着青春期不知天高地厚的血气问过老爸:“就是《壮志凌云》里的那个‘冰人’?”而老方达一个眼神就叫他知趣地闭了嘴,从此再也没动过调侃的念头。
      “看来还是我家老头的性格有益孩子的身心健康,”格兰亦真亦假地感叹道,“亏你当初还义正辞严地指责他是‘不假思索’浪费纳税人钱财。”
      提起这件事,埃瑞克不免语塞。跟老方达的冰山风格不同,老戈登是个开朗的话痨,有一次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年飞行员们在佛罗里达想喝科罗拉多的啤酒,于是就动用F-15去搞采购的事情,“出动一架次跟开车去趟Vons一样方便”,结果刚好被埃瑞克听到。那会儿他恰是正义感泛滥的年纪,当即毫不客气地跟老戈登说教了一番要对纳税人负责之类的陈词滥调。
      幸好他的酒在这时送了过来,替他免去了回应的尴尬。调酒师的手艺不错,酒的冷度恰到好处,既不显得温吞,又没有过多碎冰冲淡了味道。这会儿演出时间将近,入场等待的观众也越来越多,熟识的,陌生的,笑语言谈此起彼伏,衣香鬓影灯红酒绿……他捏着马丁尼酒杯的细身,眼望这夜复一夜、始终如是的场面,突然有些恍惚。
      又来了,这种感觉。
      人愈多,反而愈是寂寞孤独。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这感觉如影随形,随着岁月流逝越发强烈。其实,当初医学院毕业后会选择联邦调查局,现在又自愿加入常人不会问津的行为科学组,或多或少都是出于这个缘故吧?与其表面虚与委蛇力求混迹人海,内心却日复一日游离疏远,还不如干脆斩断所有繁冗无益的联系,做个轻易不动声色的旁观者。
      或许,这才是他不如格兰那样人缘极佳的根本原因——他自己不知不觉中筑起了一道“生人勿近”的防线。
      ……不过,阿琳倒是没受任何影响,居然还大剌剌地说他“笑起来挺好看”……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弯起了嘴角,结果不小心被刚刚咽下去的酒呛到,一阵猛咳。胸腹里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一边把酒杯放回吧台,一边狼狈地抓过一块餐巾擦着嘴角。早该知道的,Ultimat和其余几种知名的伏特加不同,口感是丝绸般极尽温柔平滑,要到了胃里才会露出烈酒的桀骜面目。
      好容易止住咳,他放下餐巾,目光无意间扫过右腕,不由得一怔。虽然灯光昏暗,他仍然一眼就辨出那里平空多了一团阴影,纹身般深入肌理——然而他对自己的体质再清楚不过,从小到大磕磕碰碰不在少数,但不管多严重的伤,没有哪次痊愈后留下痕迹。
      把手腕举到眼前审视,他发现那是一片不知何时出现的瘀血。奇怪的是,它虽然模糊,但隐隐呈现了某种形状。
      邪教徽记?这个念头率先出现在脑海里,然而他本能地立刻将之否决。它的观感绝不怪异恐怖,再说他半点不记得今天曾和那类东西沾上瓜葛。
      细看起来,它像是一团缠绕着星辰的火。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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